苏区医疗卫生制度浅析

时间:2022-03-25 10:37:57 规章制度 浏览次数:

zoޛ)j馟icm5~餭v	۲}mv]9ӯ饨ky总结、思考的结果,是对长期以来实践证明行之有效做法的坚持、继承、发展。溯其根源,预防为主的方针,源于中国共产党苏区的执政实践。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红色政权,在医疗卫生领域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制定并出台了一系列的法规、政策,为促进苏区军民的健康,发展根据地,扩大革命武装提供了重要保障,同时也积累了在医疗卫生领域治国理政的经验与能力。

苏区经济落后,当地居民普遍缺乏公共卫生观念以及卫生防疫意识。错误的观点导致在传染病流行时采取不正确的行为方式,加大了对军民的伤害。而频发的战争,又为医疗卫生事业提出了更高、更迫切的需求。这为苏区开展医疗卫生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但同时也客观上促使中国共产党不断发展医疗卫生事业。这一时期苏维埃政府与红军颁布了《苏维埃区域暂行防疫条例》《卫生防疫条例》《卫生运动纲要》《中国工农红军第一方面军第三次卫生会议卫生决议案》《暂定传染病预防条例》《红军卫生法规》《第二次全苏大会代表卫生常识》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文件以及宣传册,对于缓解医疗卫生对革命战争造成的压力,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當前对苏区的卫生制度的研究,多从中国革命史的角度,讨论医疗卫生以及医疗卫生制度对于革命战争的作用,苏区卫生制度、机构的建立与逐步完善的过程,苏区卫生制度的主要成果等①,对政策的具体内容的讨论并不充分,也未从当前“预防为主”的卫生与健康方针溯源苏区在传染病预防政策,以及政策内容的合理性、科学性等问题。本文结合历史文献,主要选取苏维埃政府与红军颁布的《苏维埃区域暂行防疫条例》《卫生运动纲要》《中国工农红军第一方面军第三次卫生会议卫生决议案》作为苏区卫生制度的讨论内容。这三份内容基本上能代表了苏维埃政府与红军的医疗卫生政策的内容、思想和立场,具有显著的代表性。又以当前“预防为主”的思想作为切入点,以现代卫生学的角度讨论政策内容的合理性、科学性问题,以期对苏区的卫生政策有一初步认识。

一、苏区的疫病情况

苏区的奋斗是战斗的历史,也是同各种疾病尤其是传染病斗争的历史。虽然古田会议时就已意识到医疗卫生于革命战争的重要性,也要求军政机关的各级会议要充分讨论卫生问题并加以落实②,但医疗卫生问题始终未得到有效解决。深层次的原因在于面对严峻的疫病形势时,军队和地方未形成政策层面的卫生防疫体系,缺乏法律法规支撑,相关卫生防疫工作无法有效开展。

《苏维埃区域暂行防疫条例》颁布前后,传染病对红军的战斗力以及苏区的执政产生了影响。1932年1月,《红色中华》发表社论指出苏维埃“有一个严重的问题——瘟疫问题。”③ 1931年5月,军委总军医处处长贺诚发现部队因病减员的问题十分严重。在住院的人数中,因患疥疮、痢疾、疟疾和下肢溃疡等住院的人员竟比战斗伤员的人数多一二倍。④ 而类似的疾病若通过提高战士的卫生常识并积极预防,可以极大降低发病率。又据中革军委总卫生部1932年10月的统计,中央红军因患赤痢而死亡的人数占病员死亡数的65%⑤。1932年12月,湘赣军区总指挥部报告“八军前方只有2100人,后方医院伤兵与烂脚病者有2100人,前后方数目几乎相等,部队减员惊人。”⑥ 在湘赣苏区,“军队中的摆子和烂脚病发生的特别多……计算在后方烂脚的士兵有七八百名,全省红军及地方武装中烂脚的总在两千以上。”⑦ 这些数据充分表明,疾病对红军的影响巨大。

在地方,部分县虽建立有卫生委员会,但机构有名无实,未曾开展工作。1932年11月《江西省苏维埃报告》中指出“防疫卫生这一工作,各县都未十分注意,有时什么地方瘟疫发生就蔓延一村庄到数村庄,甚至遍地皆是。”⑧ 1931年10月,《中共赣东北省委向中央的报告》中指出,受战争、卫生、医药等因素的影响,传染病的蔓延成为了赣东北异常严重的问题。疟疾、痢疾、烂脚等疾病肆虐上饶、玉山、余江等地。其严重程度甚至达到了“玉山的农民有十分之九生病;上饶有十分之八;死的人在五六千以上;余江病的约十分之五六,有些村庄,简直没有人弄饭吃,死人亦无人掩埋。”⑨1932年8月《红报》发表社论指出瘟疫已成为湘赣苏区十分严重的问题,已经关系到“革命力量与革命战争的胜利发展”⑩ 苏区广大群众“患病没有药吃”,再加上频繁的战争,水旱天灾,广大群众对于卫生“丝毫不懂”,无论是个人卫生,还是公共卫生,传染病预防的意识薄弱,醉心迷信、烧香求神比比皆是,导致了“工农劳苦群众因此得病、疲劳而死、缺乏营养而死者,不及其数。” 《苏维埃区域暂行防疫条例》颁布前后苏区群众疫病感染、死亡情况详见表1。

严重的卫生形势以及在与疫病的不断斗争中,苏区越来越意识到卫生事业不仅仅是单纯的技术性工作,它应该成为革命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观念随着苏区建设而不断提升,也成为了出台各种卫生制度的一个出发点与落脚点。1932 年1月,《红色中华》报道:“江西在去年三次战争中,因战争剧烈,死人也就很多,腐烂起来,是最易发生瘟疫的。闻最近富田一带,传染病非常厉害,甚至一天死六十人左右,受传染的人发寒热、抽筋、吐泻,不到一二天,厉害的不到几个钟头,就可把生命送掉。这种恐怖的传染瘟疫非常危险。” 针对这一问题,毛泽东对贺诚说:“红军的卫生工作是一个很大的问题。这个问题解决得好,对保持红军的战斗力,发展革命战争的胜利极其重要……现在许多人生疮害病,苦于没有办法来防治。卫生工作人员要向全体红军干部战士宣传卫生防病知识。”1933年4月,《福建省苏主席团对内务部目前工作的决议》即指出“卫生与战争的关系,是有伟大意义的”,但是过去很多工作人员对医疗卫生工作忽略了。又如1933年初,湘赣省永新县苏维埃执委会颁布了《卫生防疫问题决案》,认为在开展革命战争,取得革命战争胜利的时候,“有一个严重问题值得我们十二万分注意的就是卫生防疫问题。” 1933年11月,毛泽东亲往长冈乡开展调查,其报告中强调发动群众性卫生运动是每个乡苏维埃的责任。 这些认识意味着中央开始重视医疗卫生工作,逐步认清医疗卫生工作对于革命胜利的意义,革命除了要动员人员进行武装斗争,如何处理好疾病卫生等问题,是取得胜利的重要保障,也是各种制度、政策出台的一个大背景。

二、《苏维埃区域暂行防疫条例》的颁布与实施

医疗卫生既是民生问题,也是政治问题,是社会发展的标志和重要组成。无论时代怎么改变,制定卫生与健康政策方针的出发点是为了解决当前在医疗卫生健康领域的突出矛盾和存在的问题,其落脚点在于改善人民的健康。战争始终与伤病相联系,革命队伍的保存与壮大离不开医疗卫生的支持。苏区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相比于军事方面,其在医疗卫生领域长时间存在着没有明确的规则制度,法律法规。这也是苏区医疗卫生发展相对滞后的重要原因。苏区卫生政策最突出的两个特点在于:一是政策缺乏预见性,现实问题倒逼政策出台,二是政策具有相当强的针对性与灵活性。

1932年初,江西富田和闽西地区爆发传染病,临时中央政府人民委员会立即决定“举行全苏区防疫卫生运动”并“责成军委军医处拟定办法和条例”。 1932年3月临时中央政府颁布了第一个卫生防疫法令性文件——《苏维埃区域暂行防疫条例》(以下简称《防疫条例》)。《防疫条例》仅针对9种在军队与地方广泛流行的时疫(霍乱、痢疾、伤寒、天花、发红疹子的伤寒、猩红热、白喉、鼠疫、流行性脑脊髓膜炎)进行预防。由于受医药缺乏、医疗水平落后等条件限制,《防疫条例》并未涉及传染病的治疗,而主要围绕如何预防传染病的发生,以及传染病发生以后,如何避免大规模的爆发与传播展开。主要包括:圩场、房屋、街道、水道、水池、沟渠的打扫、清污;污秽之物的集中焚毁;家庭用具、衣物、被褥等洗净后暴晒;积极组织政府领导群众开展捕蝇、灭蚊、灭鼠运动。对于已发生的传染病,应对方法包括:(1)及时向上级报告并述明病状、病名;(2)隔离传染病人,其所用之物必须煮沸消毒后使用,吐泻物用石灰粉进行消毒;(3)如遇严重传染病,方圆五六里内隔离交通;(4)因传染病致死的人,其使用之被服、便器、呕吐物、排泄物等以火焚烧之,尸体最好火葬。饮用干净的水是预防很多疾病有效的方式。《防疫条例》对饮水卫生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具体如下:(1)井水附近不能修建厕所;(2)污秽之物、死物不能抛进河中;(3)不可食用生水;(4)病人用过或洗过衣服的水不能食用。除了《防疫条例》对饮水卫生的要求,苏区其他地方对于饮水的卫生十分重视。如赣东北特区苏维埃暂行刑律,其12章为“妨害饮料水罪”。第95条规定:“污秽供人所饮之水,因而致不能饮者,处五等有期徒刑或拘役”。 第96条规定:“污秽有水道以供公众所饮之净水或其水源,因而致不能饮水,处三等至五等有期徒刑。” 第97条规定:“有害卫生之物,混入供人所饮之水内者,处四等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第98条规定:“损坏壅塞水道水源,以杜绝公众所饮之净水至2日以上者,处二等至三等有期徒刑。” 这都反映了苏区对饮水卫生的高度重视。其文通俗直白,其法简单易懂,不仅符合当地群众文化程度偏低的实际情况,也符合现代传染病预防的方法。

《防疫条例》所针对的9种传染病,通过条例中规定的方法、手段,可以有效的实现预防。现代流行病学认为行为与生活方式是影响流行病的重要方式,公共卫生措施如饮用干净的水,讲究个人和公共卫生可以对人民健康做出巨大的贡献,特异的治疗方法对于流行病的作用是十分有限的,合理有效的预防措施,是降低流行病发病率的重要手段。《防疫条例》中规定的要保持环境的卫生,干净的饮水,开展捕蝇、灭蚊、灭鼠以及传染病发生后所采取的应对措施,这些防止疫病的措施,符合现代流行病学对传染病的预防要求,已经得到了当代科学的反复验证。比如现代流行病学认为流脑的传染源众多,空气飞沫传播又亟易实现,因此预防策略宜放在监测及提高人群免疫力……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报告和早期隔离治疗病人对控制传播及降低死亡率是重要的措施;脑膜炎球菌对外界环境的抵抗力弱,采用通风、洗晒就能达到消毒目的;霍乱以经水传播为主……发病率取决于受染人群的生活水平、卫生习惯、住地设施等;防治霍乱必须大力开展三管(管水、管粪、管饮食)一灭(灭蝇)为中心的群众性卫生运动;痢疾菌随粪便排出,通过手(日常生活接触)、食物、苍蝇或水进口传染;菌痢发病与水、粪的管理及卫生设备有密切关系;伤寒通常起源于食物或饮用水遭到带原者粪便所污染,很快造成大流行;疟疾的自然传播媒介是按蚊。 因此,可以看到《防疫条例》要求的提高环境与饮水卫生,开展灭蚊灭蝇运动,在当时的条件下,不失为高效、廉价之举,也与现代流行病预防的原则相一致。

《防疫条例》采取的方式低投入却极具针对性,其预防方法符合现代流行病学的要求。直至今日,人类在面对传染病的时候,“由于在治愈疾病方面现代医学的局限性变得越来越明显,同时由于医疗费用的飞快增加,预防工作的必要性在世界各国都逐步为人们所接受。” 中央苏区的执政经历证明中国共产党对于预防的工作重视以及对传染病正确的处理方法。

三、《中国工农红军第一方面军第三次卫生会议卫生决议案》的通过与颁布

对军队的卫生管理是苏区的一大特色。苏区的卫生政策一方面主要基于传统“生物医学”模式以及生活行为方式对于健康影响的认识建立的,认为生物因素(包括微生物、寄生虫、原虫、不良嗜好、不洁性生活)是疾病的主要病因,另外一方面,苏区的基本预防主要基于病因预防,在疾病发生前,针对病因或危险因素采取预防措施,从而减少疾病发生。包括采取维护与改善有益健康的生活、生产环境,最大程度的消除化学性与物理性因素对人体的伤害。这一特点在军队的卫生规定中体现的更加明显。

1932年9月,红一方面军召开第三次卫生工作会议,颁布了《中国工农红军第一方面军第三次卫生会议卫生决议案》(以下简称《决议案》)。《决议案》用非常简单的语言,通俗易懂的内容规定了红军在卫生、防疫等方面的要求,包括普通卫生、防疫方法、卫生宣传、附则等方面。具体涉及到卫生与防疫的方面主要包括:(1)个人卫生八条。包括饮食卫生、劳作休息、适度运动、身体卫生等。内容十分细致,对军人饮食、洗澡、理发、剪指甲、洗漱、换衣、睡眠、早操活动等方面进行了严格规定;(2)公共卫生七条。包括不随地吐痰、住房、厨房、厕所、污水等卫生管理;(3)行軍卫生十五条。对行军、宿营卫生进行了规范;(4)医院卫生九条。包括病房卫生、污物处理、病人衣被消毒、传染病人粪便消毒和死亡后尸体的掩埋等。这些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保持军民生活环境的卫生,从而减少疾病发生的可能性,是一种初级也是十分有效的预防手段。

《决议案》的颁布是为了有效提高军队的卫生状况。革命战士文化水平低,卫生常识缺乏,卫生素养差。《决议案》中要求“面巾牙刷不可共用”直接反应了这一状况。这就在客观上要求,卫生决议案必须要内容详细,语言简明扼要。这也是为什么《决议案》涉及到的问题都十分细致,很多问题与其说是卫生规定,还不如说是卫生常识的普及。比如其中规定每天晚上必须洗头洗脚,不能随便大小便等问题。这是《决议案》的一个特点。对于普通卫生、防疫方法、卫生宣传,其立足点是预防。无论是个人卫生、驻军、行军还是医院卫生,都体现了这一点。比如在个人卫生方面强调通过运动以及合理的睡眠提升体质,不吃生肉、生水,瓜果洗净以后再吃等最基本的方式来预防疾病;强调“抵达宿营地立即清理房屋附近的污秽及沟内污水”;强调驻军前要调查宿营地有无传染病,搜集并妥善处理宿营地的污秽腐败物品;在传染病的防疫方面,强调“每年应注射各种预防液及种牛痘一次,红军中应普遍施行”。 《决议案》有十分明显的针对性,主要是为了预防一些急性传染病的发生而制定的,目的性很强。这也反映了预防为主的思想在这一期间的地位。

为使《决议案》得以贯彻实施,中央军委于1932年10月发布《关于开展卫生防疫运动的训令》,要求“各级指挥员、政治人员与卫生人员要切实鼓起摧毁敌人的精神和勇气,消灭现行的疾病、痢疾、下腿溃疡等时症,要运用卫生标语、传单、讲演、戏剧、竞赛各种方法来进行卫生运动。” 1933年9月,中革军委会总卫生部颁布《连一级卫生勤务》。受医药缺乏的影响,连一级卫生行政工作主要围绕着卫生宣传、预防等方面展开,对于如何开展治疗,如何处置伤病的介绍很少。

四、《卫生运动纲要》的颁布

在第四次反围剿战斗即将取得胜利之时,为了在战争的收尾阶段,保障战士军民的健康,防止战后大规模的瘟疫爆发,苏区发动了一次大规模的群众性卫生运动。1933年5月,苏维埃中央政府内务人民委员部颁布了《卫生运动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对开展群众性卫生运动作了详细规定。《纲要》是开展卫生运动的指导纲领,也是法律依据。红一方面军的《决议案》和内务人民委员部颁布的《纲要》,是红军和根据地卫生发展史上的重要历史文件。它标志我国坚持预防为主的预防医学事业的开始。 《纲要》的目的是通过群众性的卫生运动,解除群众的切身痛苦,增加革命的战斗力。《纲要》指出:“苏区有一个工人或农民害了病,这不但是这个工人或农民的切实痛苦的问题,而且是正在和敌人拼命的战斗大团队中有一个人退下了火线。若是这个工人或农民同志因病死亡了,那就等于被敌人一枪打死了我们的一个战斗员。” 卫生运动要求大家提高卫生意识,管理好卫生环境,进而预防疾病尤其是传染病的发生与传播。《纲要》分五部分:(1)国民党统治下的污秽和疾病;(2)苏维埃政权下的卫生运动;(3)卫生运动是广大群众的;(4)群众应该怎样讲卫生;(5)怎样做卫生运动。第五部分如何开展卫生运动是重点,也就是如何通过简单的手段预防疾病。

苏区虽然发了多份文件,要求大家“要通光、要通气、要通水、要煮熟饮食,要除掉污秽,要剿灭苍蝇,要隔离病人”,但没有从为什么要进行这些操作上入手进行说明。对于为什么会生病,疾病(主要指传染病)是怎么传播的,对于普遍缺乏卫生常识的苏区军民来说,是一个难点。如何突破这一难点,将会促进苏区的卫生事业上一个全新的台阶。《纲要》相比于之前的几个文件,其科学性更进了一步。为了解释疾病是如何传染,《纲要》介绍了细菌,以及疾病的发生与细菌之间的关系。这让普通人对于疾病的发病机理有了一个科学的认识,对于破除封建迷信以及不健康的生活习惯有帮助。《纲要》对于细菌进行了详细的介绍,细菌是“一种人眼看不见的东西,生长得很快,一生二,二生四,四生八,一点钟内生得几十万。所以细菌是人类的大对头,只有消灭细菌,才能消灭疾病。”  在此基礎上,《纲要》对于房屋要通光作了解释:“细菌怕太阳光,喜欢阴暗的,屋子里的窗户要开一个大的,当着太阳射来的那面,许多屋子是阴森黑暗的。这不但忍住在里面不舒服,而且细菌正好发生。阳光一晒,就可以把细菌晒死很多。”  为什么要通水,《纲要》指出“水不通,细菌就在那里生子,但水一流通,细菌就生子困难……阴沟不通,污水涨起来,涨得房子潮津津地细菌生长起着绿霉,人容易生病。……门前塘水许多是很邋遢的,这种脏水,不可挑吃。……若喝了,马上肚痛,细菌就在肚子里作怪了,水是生病的大源,要卫生要用好水。” 为什么要吃熟食?《纲要》解释:“细菌怕太阳晒,更怕火煮,所以一切食物都要煮熟……起了一点气色的肉类,细菌已在作怪,许多人舍不得丢弃,更要将细菌煮死。腐败东西应该禁食,今天吃昨天的残莱,定要再煮,不煮就吃,细菌就钻进了你的肚肠。果子不便煮,应该去皮,不去皮也要用水洗净,因为那上面有很多细菌。” 至于为什么要灭蝇,《纲要》同样以细菌为核心进行了介绍,“一个苍蝇的脚趾缘附了无数的细菌,苍蝇嗅过的食物,隔了几天就起腐臭,并非苍蝇有毒,实乃细菌作怪。所以不但一切食物要防止苍蝇接触。” 从细菌的角度来解释疾病的发生以及如何对疾病进行预防,《纲要》是苏区卫生政策史上的第一次,也是医疗卫生政策走向逐步完善的一个标志。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苏区立足实际,积极践行预防为主的医疗卫生制度,是我国“预防为主”政策的发源地,对今天的医疗卫生工作仍有借鉴意义。尽管苏区客观条件不足以满足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但中国共产党始终十分重视医疗卫生事业,其制定的医疗卫生制度建设作为治国理政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存在着不足,但对于部队与地方都有着积极的作用与影响。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出苏区在卫生制度上的几个特点。(1)受医疗卫生水平的影响,苏区卫生制度、法规中强调的是如何开展对传染病的预防,对如何治疗传染病缺乏制度与政策上的规定与支持。尽管如此,采用预防的策略符合现代卫生学的理念,是有效的。(2)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局部执政,缺乏医疗卫生方面治理的经验。苏区卫生政策的出台多是基于疾病发生后的应急处理。这导致了政策结构以及应急预案上的不完整,政策所设计的内容也不尽全面,但为中国共产党发展医疗卫生积累了宝贵经验。(3)苏区卫生政策是军队和地方同时进行,在内容上有相同、相通之处。考虑到根据地军民的文化、卫生素养,卫生制度在文字上的表达强调语言文字简明易懂。这为开展卫生宣传提供了便利。苏区的医疗卫生制度有许多问题值得研究。要全面了解苏区医疗卫生工作,还需要深入细致的分析。

注释:

① 参见闵建颖:《中央苏区医疗卫生事业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华东师范大学2017年博士论文;刘善玖:《中央苏区医疗卫生事业的开创和发展概况》,《赣南医学院学报》2005年第5期;顾鑫伟、刘善玖:《试论中央苏区医疗卫生管理体制建立与完善》,《赣南医学院学报》2005年第5期;郑志锋:《革命根据地时期的卫生制度研究》,福建师范大学2015年博士论文;叶宗宝:《土地革命时期苏区医疗卫生防疫体系的初步构建》,《中州学刊》2014年第12期;高恩显:《中国工农红军卫生工作历史简编》,人民军医出版社1987年版,第20—68页。

②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档案馆:《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一九二一—一九四九)》(第6册),中国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757页。

③ 项英:《大家起来做防疫的卫生运动》,《红色中华》1932年1月13日。

④ 冯彩章、李葆定:《贺诚传》,解放军出版社1983年版,第63页。

⑤⑩ 高恩显:《新中国预防医学历史资料选编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1927.8—1937.6)》,人民军医出版社1986年版,第 173、53、81页。

⑥ 《新中国预防医学历史经验》编委会编:《新中国预防医学历史经验》(第1卷),人民卫生出版社1991年版,第44、47页。

⑦⑨ 江西省档案馆选编:《湘赣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江西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10、390页。

⑧ 江西省档案馆、中共江西省委党校党史教研室编:《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江西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237页。

陈明光:《中国卫生法规史料选编(1912—1949.9)》,上海医科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 3、3页。

江西省档案馆选编:《闽浙赣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江西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398页。

方志敏:《方志敏文集》,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303—304页。

江西省档案馆选编:《湘赣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江西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387、219、219、219、3页。

江西省档案馆、中共江西省委党校党史教研室编:《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江西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237—238页。

李智舜:《毛泽东与开国中将》,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7年版,第213页。

傅柒生、曾宪华:《闽西革命史文献资料(1933年1月—1934年12月)》(第8辑),内部资料,第117页。

毛泽东:《毛泽东农村调查文集》,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321页。

周标:《江西省卫生志》,黄山书社1997年版,第85页。

[英]R. Beaglehole:《〈基础流行病〉学》,乌正赉等译,人民卫生出版社1996年版,第71—83、73页。

钱宇平等编:《流行病学》,人民卫生出版社1986年版,第 288、389、317、318、322、324页。

上海第一醫学院、武汉医学院主编:《流行病学》,人民卫生出版社1981年版,第275页。

李江航:《全国疟疾防治规划与疟疾突发疫情应急处理》,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06年版,第1页。

陈明光:《中国卫生法规史料选编1912—1949.9》,上海医科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 6、7页。

中共江西省委党史研究室编.:《中央革命根据地历史资料文库军事系统 》,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第1727页。

中共江西省委党史研究室等编:《中央革命根据地历史资料文库政权系统》,江西人民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2013年版,第 661、662、662、662、663、663、664页。

作者简介:翁攀峰,温州医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浙江温州,325035;余茜,温州医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浙江温州,325035。

(责任编辑  刘晓慧)

推荐访问:苏区 浅析 医疗卫生 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