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城区应急安全信息服务体系现状分析及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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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应急安全信息服务体系的建设与发展研究,是关系到国计民生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重大科研攻关项目。本文通过整合吉林省现有的科技资源、人力资源和物资资源,充分参考国内外在处理突发事件和应急避险领域的先进经验,结合吉林省当前的实际情况,对吉林省城区应急安全信息服务体系的现状进行了分析,并为全面提升吉林省预防和处理应急突发事件的能力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突发事件;应急避险;城区应急安全;信息服务体系

DOI:10.3969/j.issn.1008-0821.2013.11.032

〔中图分类号〕G2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0821(2013)11-0155-04

伴随着城市化和信息化的快速发展,城市中人口集中、经济活动频繁、各类建筑密集带来的环境、能源、灾害和突发性事件影响的综合性和复杂性也愈加显著。因此,建设和完善能够有效处理应发事件的综合复杂信息的城区应急安全信息服务体系,为政府在处理城区突发事件的决策过程提供有效的服务和支撑,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

应急安全信息服务体系的建设与发展研究,是关系到国计民生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重大科研攻关项目。在我国经济实力不断提升、社会环境和谐稳定的今天,如何更好地利用科学技术作为支撑来应对公共安全突发事件,更好地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就越发具有突出的现实意义与实用价值。今后的一段时期,是我省实现跨越式发展、完成吉林老工业基地振兴、经济实力上新台阶的关键阶段。根据发展经济学的观点,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在1 000~3 000美元的区间附近,是公共安全突发事件的多发期和易发期。根据最新的统计数据显示,尽管2008年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吉林省经济社会发展仍然呈现了喜人的局面,地区生产总值实现6 400亿元,增长16%,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跨越3 000美元大关。不难看出,吉林省目前的情况正好处在3 000美元的大关上,吉林省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与吉林省公共安全应急处理体系之间的矛盾将越来越突出。根据目前吉林省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方面的建设情况来看,还处于起步阶段,在面对严峻考验的时候,是否有足够的能力来面对考验还不能完全肯定。因此,如何加强公共安全事业的建设,完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的建设,提供一个强有力的应急安全信息服务体系就成为摆在我省发展道路上的一个重要科研难题。

1 相关概念及内涵

1.1 突发事件

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1.2 应急安全信息服务体系

指为了提高国家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预防和减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保障国家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而提供的面向公共安全领域的专业科学技术、管理方法以及保障体系。

1.3 公共安全产业链

指面向公共安全领域的企业,在企业价值、供需关系以及空间上能够形成对接机制,并且在对接过程中达到平衡,将一种或几种资源通过若干产业层次向下游产业转移直至达到公共安全消费部门的路径。

1.4 突发公共事件分类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演变过程和发生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4类:

1.4.1 自然灾害

主要包括水旱灾害,台风、冰雹、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火山、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

1.4.2 事故灾难

主要包括民航、铁路、公路、水运等重大交通运输事故,工矿企业、建设工程、公共场所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发生的各类重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供水、供电、供油和供气等城市生命线事故以及通讯、信息网络、特种设备等安全事故,核与辐射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等。

1.4.3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主要包括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如鼠疫、霍乱、肺炭疽、O157、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等)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重大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1.4.4 突发社会安全事件

主要包括重大刑事案件、涉外突发事件、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以及规模较大的群体性事件等。

随着经济与社会的发展,今后还有可能出现一些新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别和内容将做适当调整。

2 吉林省政府在公共安全的工作现状和主要问题

通过在中国知网等学术期刊上的检索,结合部分调研结果,获悉第一篇有关公共安全、应急避险方面的资料是2003年《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吉林省防治非典型肺炎应急处理指挥部的通知》。该通知是为了进一步完善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领导体制,按照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决定成立吉林省防治非典型肺炎应急处理指挥部,负责领导、指挥全省非典型肺炎应急处理工作。随后,吉林省于2005年颁布了《省(区、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预案对应对公共突发事件的组织机构、职责、预警、应急响应、后期处理、保障措施以及其他相关工作进行了规定。为加强对吉林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吉林省于2005年成立了吉林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总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纳入《吉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2006年,吉林省颁布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就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提出了二十二条意见。

2010年1月,长春市应急培训基地在长春市行政学院成立。这一培训基地的启用,是长春市大规模应急培训项目的正式启动,意味着长春市的应急培训将常态化,对于长春市的应急管理能力是一种有益的提升与促进。

上述吉林省公共安全管理实务中的举措体现了吉林省对于城市应急安全的重视,但是吉林省的应急安全管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2.1 起步虽然比较早,但是发展比较缓慢,处于停滞不前的状态 我省早在2003年就提出过公共安全领域的应急预案,成立了应急指挥组。随后,由于非典的影响十分巨大且十分深远,我省在接下来的两年里又先后提出了一些意见与办法。但是随着非典影响的逐步减退,加之我省经济实力有限,使得这一工作没有能够持续的深入开展下去,全方位的涉及诸多方面的配套设施没有建立起来,政府和公民的公共安全意识薄弱,可以说我省在公共安全领域内的发展基本属于停滞不前的状况。我省到现在为止,没有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城区应急安全信息服务体系(虽然有的部门或行业有其独有的应急体系),城区应急安全信息服务平台尚未建立起来,学术研究数量极少(CNKI知网上仅有一篇学术论文,维普数据库上有3篇学术论文)。

2.2 经费投入不足

经费投入不足一直是困扰我省各项事业发展的最重要的一个影响因素。由于缺乏资金的有效支持,相关的科研工作、学术攻关、参观学习、设施建设、人才培养没有能够有效的开展下去。

2.3 部门之间缺乏必要的、互动的、经常性的联系,没有形成有机整体,配套工作没有开展起来 我省虽然颁布了《省(区、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并对各部门之间规定了责任,规定了应急联动,但是只有在公共突发事件发生时,各个部门之间才会因为同一目标而有所互动,而一般时期,各个部门之间缺乏应有的联系,没有经常性的往来,缺乏必要的联合演习,一旦遇到大规模的突发事件,容易造成生疏、互相推诿,不明确自身责任义务等诸多现象的发生,这对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十分不利的。我们经常会看到这样一个现象发生,就是一个公共突发事件发生以后,只能看到为数不多的几个部门的身影,要么是一个部门,要么是两三个部门,很少看到更多的部门一起行动的。要知道,在这样一个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的前提下,任何公共突发事件的发生,都不可能只牵扯到一两个部门,相反,会涉及到诸多的部门。举例来说下雨发洪水,水利部门和气象部门会启动应急预案,应对可能的洪涝灾害,但是去年长春市区一场大雨,致使交通瘫痪,车辆难行,这就不应该是只有水利部门和气象部门参与其中,交通部门、市政规划部门、医疗卫生部门、教育部门等诸多部门都应该参与进来。交通部门不但要疏导交通,还要制定相应的城市交通瘫痪应急处理办法,为下一次可能出现的大水导致交通瘫痪制定办法。市政规划部门应该考虑如何有效排水、如何检测当前排水设施排水能力、评价当前排水能力、为低洼地区和路面建设高架桥或者其他应对设施。医疗卫生部门要考虑在大水堵塞交通时如何抢救急诊患者,是派遣应急医疗卫生小组去现场,还是等待患者自己来医院。教育部门要考虑市区积水是否会对学生的上学放学造成灾难性影响,是否会危及学生生命,是否有必要采取一些措施保障学生生命安全。相关的部门还有很多,本文没有一一列举。令人遗憾的是,很多时候这些联动的情况我们并没有看见,至少不是每次都能看见。

2.4 短期效应明显,长期坚持不足

公共突发事件一个重要特点就是来的快、去的快,例如非典,前后一共经历了几个月的时间。在非典频发期,各个部门严阵以待,齐心协力,共度难关。在非典结束以后,各个部门能够从中总结经验,为下一次做准备。但是这整个周期也不过几个月而已,一旦不再发生,也就不再重视了。我们很难在平时的工作中以应对非典时期那种精神状态应对公共安全领域内的日常工作,很难对公共安全事件有一个长期的、持久的重视,只有才事件发生时才会重新重视起来。

3 拟向决策部门提出的对策建议

(1)通过本研究,认识到要从上至下对吉林省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有一个全面的了解,重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以及长期性,全面提高我省各级领导班子、各级政府的公共安全意识,切实地将这一工作纳入领导的议事日程以及未来的发展规划当中,并且要作为一项长期、持久、必要的工作,常抓不懈。

(2)要加大我省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域内的投入,尤其是要加大在城区应急安全信息服务研究、基础设施的配套、信息平台的建设以及产业化方面的投入,要有充足的经费作为基础与保障,使城区应急安全信息服务体系能够有效地运行。

(3)要加强我省与国内外先进国家与地区之间的交流,通过走访、学习与借鉴,不断总结国内外的先进经验以及成果,为我省的城区应急安全信息服务体系提供参照,从中汲取成功的经验,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少走弯路,尽快缩短我省与国内外先进地区的差距。

(4)构建吉林省城区应急安全信息服务体系,逐步完成该体系的各个子系统的建设,协调好各个部门之间的关系,处理好各种专业技术在科技支撑体系中的连接与互动,共同作用,实现吉林省城区应急安全信息服务体系所应发挥的作用。在此基础上,要重点抓住关键环节的建设,以关键环节作为突破口,为吉林省城区应急安全信息服务体系的有效运转奠定基础。其中,尤为重要的是要抓住前期的信息、知识、情报类的推送与普及工作,以及各个部门之间的衔接工作,这是重点,也是现如今工作当中的薄弱之处。

(5)完善吉林省城区应急安全信息服务体系的配套运行机制与保障机制,完善评价机制,使吉林省城区应急安全信息服务体系能够顺畅的开展下去,并且充分发挥它应该起到的作用,做到物尽其用。根据实际情况,分批建设若干处应急避难场所和长期避难场所,逐步地科学地完善避难场所的避难功能,以及景观、休闲、娱乐、健身等功能。建设应急志愿者服务体系,有针对性地组织培养一批应急志愿者。

(6)开拓吉林省新经济增长点,将城区应急安全信息服务的建设工作与公共安全产业的发展相结合,互相促进,互相带动,共同发展,形成针对性高、竞争力强、综合效益好的吉林省公共安全产业链和产业集群,以科技创新促进经济活动的开展,之后再以经济活动的成果保障科研工作的继续深入与延续。在城区应急安全信息服务领域内要走在他人之前,在公共安全领域尚未形成规模型研究与规模型市场之前,抢占学术前沿,抢占经济先机,抢占广阔市场,成为我省新的经济增长点。

(7)要充分认识到信息在公共安全、应急避险方面的重要性、前瞻性,要充分认识到科技信息研究所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域内的桥头堡作用,充分肯定有效预防的重要意义。因此,要在吉林省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域内进行探索性的尝试,为政府和各级领导做好智囊的工作;做好信息的前期推送与普及工作;解决好各类信息、知识、情报的连续性、相关性、前瞻性、预测性工作;做好突发事件发生时相关重要信息的及时传递工作和深度挖掘工作;对在我省可能出现的各类公共安全事件提出预警报告和解决方案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和修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的函[R].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4-07-30.

[2]国家公共安全应急技术平台研究与示范[A].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信息系统建设与应用——第二届中国政府电子政务论坛论文集[C].2005.

[3]雷仲敏.我国城市公共安全管理模式构想[J].上海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2).

[4]毛刚,李琳,李剑锋.吉林省公共安全科技支撑研究[J].中国公共安全:学术版,2012,(9).

[5]袁丽.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灾害应急管理体系[J].城市与减灾,2004,(4):10-12.

[6]包晓.城市公共安全应急机制建设探析[J].学习论坛,2005,21(5):41-42.

[7]柳宗伟,景广军.信息技术与我国城市危机管理机制创新[J].中国软科学,2004,(4):31-35.

[8]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中的科学问题(新闻简报)[J].自然科学进展,2007,17(4):505-509.

[9]韩喜双.城市突发事件政府应急管理决策模型与运行机制研究[D].哈尔滨:哈尔滨工业大学,2009.

[10]冯凯.小城镇灾害数字仿真与公共安全应急管理的集成研究[D].长沙:中南大学,2006.

[11]建设部专家组.“十一五”公共安全科技发展战略报告——城市重要工程设施与生命线系统安全技术研究与示范[R].北京:建设部科技司,2005.

[12]冯凯,徐志胜,张福麟.基于GIS的小城镇灾害数字仿真与公共安全应急决策系统开发[J].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2006,38(6):98-103.

[13]Jin Ki Kim,Raj Sharman,H.Raghav Rao,Shambhu Upadhyaya.Efficiency of Critical Incident Management Systems:Instrument Development and Validation[J].Decision Support Systems,2007,44:235-250.

[14]曾伟忠,唐晖.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措施研究[J].档案学研究,2011,(1):58-63.

[15]冯惠玲,周毅.论公共信息服务体系的构建[J].情报理论与实践,2010,(7):26-30.

[16]李娜.科研协同信息平台服务内容分析与服务体系构建[J].情报科学,2011,(9):1370-1373.

[17]程结晶.公共服务管理平台中档案信息传播服务体系研究[J].北京档案,2010,(5):9-11.

(本文责任编辑:马 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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