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民办教育发展中的问题与对策

时间:2022-03-14 10:09:29 公文范文 浏览次数:

摘 要:民办教育是我国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来扶持民办教育。但由于某些原因,民办教育事业发展在办学条件、办学方向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因此,必须加强宏观管理,端正办学方向,提高教学质量,坚持公益性原则,规范并完善其内部管理体制,从而推进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发展,促使我国教育的民主化和多样化进程。

关键词:民办教育;存在问题;对策

所谓民办教育,即由民间力量投资兴办学校的一种教育体制。其范围涉及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等领域.已经成为我国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民办教育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发展历史。春秋时期出现的私学可以说是民办教育的起点。我国的民办教育起步在2O世纪8O年代中期,随着政策的支持和教育需求的增长,社会力量办学如火如荼,打破了长期以来由公办教育一统天下的局面。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和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的民办教育也有了长足的发展,但从数量、规模、结构,以及质量、效益上来看,与社会经济的发展相比,与人民群众对教育的需求相比,仍存在着较大的差距。本文旨在探讨我国民办教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1 民办教育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办教育迅速发展,特别是《民办教育促进法》颁布后,民办教育进入了一个新的快速发展

期。民办教育的出现及民办学校制度的构建对我国传统教育是个创新。第一,在法律层面打破了解放以来政府对教育的垄断,扩大教育机会,增加教育选择;第二,在市场层面上改变了游戏规则,推动了教师在大范围的流动,使人力资本在整个教育资源的配置过程中进一步合理化;在招生领域内,学校的生存发展空间都得以极大的扩张,形成较大范围的招生权;第三,成功地实现了对公办学校的民营化管理,以“公办民助”“民办公助”“国有民营”为特征的基础教育阶段的改革广泛开展起来了;第四,通过混合所有制形式揭示了转变政府公共教育管理职能的新的可能性,使人们认识到,把民间资金与公办学校的品牌资源结合是实现民办学校快速发展的捷径之一;第五,引导和推动了学校法人制度的建设。然而事物的发展规律决定了任何事物的发展都不会是一帆风顺的,民办教育亦是如此。民办教育发展中遇到的问题是其内外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

内部因素主要包含了如下四个方面:

第一,学校场所问题。校园、教学楼、宿舍及实验楼等是学校健康发展的主要硬件设施,也是评估学校的主要硬件指标。对于公办学校而言,这一切主要是由国家提供的,只要学校办得好,自然会得到政府的重视,也就意味着会得到更多的资金投入。而对民办学校而言,是需要自筹办学经费的。其主要来源于学生的学费和不稳定的社会捐助,一般只能维持“简单再生产”,而难于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目前许多民办学校大都是租借场地进行教学,这就为其教育教学活动带来了极大的不确定性。一旦出租方不肯继续续约,学校就将面临大举迁移的问题。众所周知,学校是不应轻易搬迁的,即使略去其他的不利因素,搬迁对校园文化造成的影响往往是巨大的,因为校园文化是需要在长时期稳定的学校环境中孕育而成的,其形成后必将作为学校无形资产的一部分存在。这也是为什么民办学校不稳定、难以有其独特的文化底蕴的重要原因。

第二,师资问题。民办学校的教师中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是退休教师和校长,这部分人具有丰富的教学和管理经验,但年龄偏大。二是刚毕业的青年教师,这部分人有热情,但经验不足,加之面临着评职称和住房、医疗保险、退休保障等一系列问题,因此,往往呆不长久。三是以高薪聘请的公立学校教师(教授或副教授),或从其他公立学校“挖”来的骨干教师,这部分人具有比较丰富的教育实践经验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但当面对私立学校的学生在智力、能力 、知识水平和生活背景等方面参差不齐的问题时,他们原来在公办学校中所形成的那一套教育教学方法,就难以适应现实的需要了。总之,目前民办学校不但缺乏稳定的师资队伍,而且其现有师资在年龄结构等方面也极不合理。

第三,生源问题。目前从事基础教育的民办学校,可分为两类,一是人们通常所说的“贵族学校”,由于其要收取高额的学费,其服务对象仅限于少数“大款”。另一类是人们称之为“平民学校”,主要针对进城打工的工人和农民的子女为主要服务对象,或是办在农村公办学校服务半径以外的边远地区,名为学校,实为教学点。此外还有民办高等学校,一般所招收的都是因分数不够而不能进入公办学校的学生。因此,生源不足及质量不高也成为民办教育发展中的绊脚石。

第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问题。民办学校在体制上大多采取董事会制,由董事会聘任校长,学校内部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但由于部分民办学校规模有限,导致了其内部管理体制不健全,校长一长负责的情况大量存在,校长与教师的职责与义务不明,缺乏必要的制度管理。学校内部应设的组织不健全等等。

外部因素主要可分为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相关法律法规缺位。长期以来,我国民办教育的立法工作始终滞后于实践,总是要等到实践中出了问题,才去思考制定相关政策。并且由于法律的时效性差,往往会在实践中带来难以挽回的损失。

第二,社会舆论褒贬不一。由于民办教育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近年来出现了不少以“投资办教育,为民谋福利”为口号为自己聚敛钱财的事件,如某些高价学校,为了争夺生源搞欺骗宣传,宣扬可把学生直接送到国外深造,有的自称有80%的高考升学率等。但实际上这些许诺很然兑现,有些民办学校甚至还将向学生集资或收取的巨额学费直接用于非教育性营业或者装入举办者的腰包。加上民办学校内部因素所造成的教学质量不高等因素,造成了社会对民办教育的信任危机。

2 促进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发展的对策与设想

我国民办教育起步虽早,但发展缓慢,目前仍处于探索阶段,无论在体制还是立法方面都存在不完善的地方。要解决这些问题,应当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为准绳,认真贯彻落实《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對社会力量办学应“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十六字方针。其具体对策包括:

2.1 正确看待民办教育在我国教育体系中的位置。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并举,是当今世界各国教育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走向,随着我国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公办与民办学校并举,是必然的发展趋势。关于如何看待民办教育的发展问题,认为必须从我国的实际国情出发,不可盲目发展,一哄而起。在我国的国民教育体系中,既应有民办学校的位置,使其成为公办学校的必要补充,但同时要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体。这是由我国是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同时又存在多种经济成分的社会经济结构决定的。

2.2 端正办学方向,加强自身建设。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注重学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把提高教育质量放在首位,办出特色,要建立创办民办学校的具体标准,以避免出现低质量的民办学校;要保证高质量的教育,必须有高质量的师资作保证,要想在民办学校建立一支在年龄和知识结构方面比较合理的教师队伍,仅仅依靠高工资、高待遇是不够的,还应该要建立民办学校教师的社会保障体系,以减轻民办教师的后顾之忧,并吸引更多优秀教师投入民办教育事业中去。

2.3 坚持办学的公益性原则。我国《教育法》明确规定,任何学校和教育机构不能以营利为目的。国外也大都规定私立学校必须坚持办学的公益性原则,反对以赢利为目的。民办学校的公益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民办学校作为一种谋求公共利益的社会机构,其创办人或主要投资者虽可通过各种途径参与学校管理,但不得将其视为私有财产。二、民办学校的根本性质是学校,应以传播文化知识、提高人的素质、促进社会进步为根本宗旨,不能通过收取高额学费或其它集资方式来达到营利目的。也就是说,学校是公益事业的这一基本性质决定其收费标准不宜过高,况且我国仍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都还不富裕。同时由于我国发展民办教育的社会经济条件远不如国外,多数民办学校的办学条件都比较差,因此国家对民办学校的支持力度应加强。如对公益性的民办学校除免税外,国家应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无偿或低价提供校地校舍;国家拨款设立奖励基金,对民办学校的优秀办学人员实行重奖等。

2.4 规范和完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如明确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之间的关系,即民办学校到底在多大程度上受到政府部门的限制,在多大程度上拥有自主、自治的权力;健全民办教育评估机制,包括教材、教师、校舍及财务管理等方面均应有明确的评估标准;建立学校董事会,健全和完善学校管理机制;建立严格的会计制度,加强审计监督;设立家长委员会,使其参与学校管理等等。

从当前情况看,民办学校要求得生存和发展,就自身来说,必须力树形象,敢打品牌,重讲信誉,体现“校无大小,以精为胜;教无高下,以用为赢”的办学理念,这是民办学校的立身之本和兴旺发达的基础。同时,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应在宏观上做好调控,在微观上做好指导;尽快制定我国民办学校管理条例,使之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从时代和历史的高度,解放思想,改变滞后的教育理念,以推进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促进我国教育的民主化和多样化进程。

参考文献

[1]徐东《我国民办教育发展的现状及对策研究》,《基础教育研究》2007年第4期.

[2]郭明祥《我国民办教育的现状与展望》,《济宁师范专科学校学报》2007年第4期.

[3]徐广宇《关于私立学校若干理论问题的探讨》,《中国教育学刊》1994年第3期.

[4]李守福《私立学校制度初探》,《比较教育研究》1994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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