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丧嫁娶国家规定2021 党员干部婚丧宴请标准

时间:2022-03-14 00:11:09 公文范文 浏览次数: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婚丧嫁娶国家规定2021 党员干部婚丧宴请标准文章,供大家阅读参考。

婚丧嫁娶国家规定2021 党员干部婚丧宴请标准

婚丧嫁娶国家规定2021

篇一:婚丧嫁娶制度

婚丧嫁娶制度

为规范单位员工入职后,发生婚丧嫁娶生育等事宜时,可以单位名义予以致赠,体现

单位对员工的关爱之心。同时响应中央创建和谐社会,遵守八项规定的要求,净化同事关系,倡导喜事新办,丧事简办,文明节俭,移风易俗,坚决杜绝大操大办和借机敛财,倡

导文明节俭新风,大力提倡和推行晚婚晚育及少生优生优育观念,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单位所有员工。

一、组织与职责

单位范围内所有员工及眷属的婚丧嫁娶计划生育等事宜均由办公室同党群工作部负责,分管领导负责监督与指导,单位领导负责审批。

二、管理内容与工作程序

(一)喜事的管理

本单位员工结婚,不提倡大摆宴席,反对挥霍浪费。如有单位员工结婚举办婚宴,

邀请员工参加时,严禁过量饮酒,如有此类现象发生,影响正常工作,有损单位形象的要

按照有关管理规定给予处罚。

本单位员工结婚,由单位委托代表向其赠送贺礼。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其直系亲属的

婚嫁娶事宜,应坚持

文明、节俭、廉洁办事。必须严格控制规模,原则上不准超过10桌;不得依仗权力

收受非亲属人员的礼金、礼物,严禁利用职权向相关部门和下属单位的工作人员滥发请柬

或以“告知”的方式邀请他人参加,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二)丧事的管理

本单位员工去世后,丧事可由单位办公室同党群工作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本着从简

的原则协助其家庭进行办理。前往慰问和吊唁的人员及部门,原则上除生前友好和相关部

门人员外,其他人员和部门不作硬性要求。一般可由单位委托代表送花圈(班组、部门、

单位),并向其家属赠送祭礼。

本单位员工去世后的丧葬费按具体情况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严禁在办理丧事中搞封建迷信活动。

三、禁止规定

各级领导和员工要自觉抵制和反对婚丧嫁娶、小孩满月喜筵大操大办的不良风俗,提

倡树立文明节俭新风。

(一)严禁党员干部在乔迁新居、子女升学、过生日、老人祝寿等喜庆事宜中请客送礼,大操大办。

(二)严禁设立账房、账桌;

(三)严禁以任何形式邀请亲属以外的人员组织、参与、参加婚嫁活动和喜宴;严禁

组织、参与、参加亲属以外人员的婚嫁活动和喜宴;

(四)严禁燃放大型烟花爆竹;

(五)严禁聘请鼓乐队及在酒店门口、路边搭建充气拱门;

(六)严禁改变时间、地点以其他名义等变通方式违规宴请;

(七)严禁动用公车,租借车辆一律不准超过6辆;

(八)严禁收受亲属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的礼金礼品;

(九)严禁由任何单位和个人支付应由本人承担的操办费用。

四、检查与考核

(一)党群工作部负责对本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分管领导予以监督、指导。

(二)检查与考核以日常工作考察和资料检查的方法进行。

(三)对违反本标准的行为给予批评,责令改正,对单位和员工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

的按有关管理标准予以处罚。

(四)凡违反本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

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收受的礼金、礼品一律予以收缴,上缴财政。

(五)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系统或单位年度内发生1

人(次)违规操办问题的,追究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系统或单位年度内发生

2人(次)违规操办问题的,追究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同时年度党风廉

政建设考核为不达标。

山西省轻工设计院

篇二:医院婚丧嫁娶管理规定

探视病人、慰问婚丧嫁娶职工规定

(一)祝贺婚嫁:

1、范围:职工本人或职工子女(以接到请柬为准)。

2、标准:A:副股级以上人员或子女结婚礼金300元。 B:职工或子女结婚礼金200元。

(二)本院职工因病住院,由分管领导带领职能科室和所在科室负责人一并探视;副股级以上干部或父母住院,由院领导组织相关职能科室一并探视。

(三)吊唁丧事:

1、范围:本院职工本人、职工父母和配偶、公婆。

2、标准:祭品为一个花圈、一个帐子,中层干部及配偶、父母、公婆外加礼金300元,一般职工及配偶、父母、公婆外加礼金200元。

(四)审批:探视病人由院办主任开具“探视病人审批单”,分管领导审批,特殊情况由院长审批,院办凭审批单统一办理和核销,原则上掌握在100元以内,当月核销,核销时附审批单。

(四)凡私人关系,一律自行处理,费用自理。

篇三:婚丧嫁娶备案表

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

报告要求

领导干部要认真阅读如下要求,并按规定如实进行报告: 1、除本人和直系亲属婚丧喜事外,不得操办生日、乔迁、职务升迁和子女满月、上学等宴请活动,不得邀请与本人行使职权有利害关系的单位、企业和个人参加,不得使用公务用车和公务场所;

2、办理婚丧事宜要从严控制规模,宴请人数不得超过200人,双方同城合办不得超过300人;

3、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操办喜事必须提前15天书面向区纪委申报,事后10天内书面报告操办过程、参加规模和收受礼金等情况;一般干部操办喜事提前15天填写两份报告表(一份卫计局备案,一份单位留存)。

推荐访问:党员干部婚丧宴请标准 婚丧嫁娶 国家规定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