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理事会制度9篇

时间:2023-04-30 15:10:03 规章制度 浏览次数:

篇一:村民理事会制度

  

  村民理事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经村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成员共同协商,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理事会在村党总支的领导下开展活动,必须遵守党的方针政策,执行国家法律、法规,遵循村规民约。

  第三条理事会的宗旨:以人为本,互帮互助。关怀留守家庭,体现组织温暖,解除外出务工人员后顾之忧,促使他们时刻心系组织,心系家乡。

  第二章理事会的组织

  第三条理事会的构成:理事会设3—5名理事,其中设理事会会长1名,会员2—4名。

  第四条理事会成员的产生:理事会成员由村党总支提名,经村民代表议事会会议表决产生。其构成为:一是从德高望从,办事公道,热心公益事业,组织协调能力强的村民中推举产生;二是从村委会干部中选举推举产生;三是从学校教师中推举产生;四是从村XXX主要成员中推举产生;五是从本村离退休老干部、老工人中推举产生。

  第五条理事会的任期:理事会成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

  连任,作期届满后,要及时召开村民代表议事会会议,推举新一届理事会成员。特殊情况,理事会成员可申请退出,由村党总支重新提名人选,经村民代表议事会会议补选。

  第三章理事会工作职责、第六条组织农户认真研究和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带头模范遵守村民公约。

  第七条全面掌握本村所有农户家庭人口、生活条件、致富产业、发展需求等各方面情况,积极向村“两委”反映,为村“两委”采取帮扶措施提供依据和提出建议。

  第八条组织开展对五保户、艰巨户、特困户生产糊口上的互帮互助活动。

  第九条热情匡助村民办理红白喜事,反对封建迷信和宗族宗派势力,倡议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

  第十条坚持以防为主,调防结合的方针,组织村民做好治安防范工作。家庭邻里发生纠纷时,积极主动进行调解,做到纠纷不出村,矛盾不上交。

  第十一条组织农户积极参与村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第十二条搜集致富信息,组织村民学科技、兴产业、活流通、增收入。

  第十三条组织理事会成员对村庄绿化、亮化、美化工作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房屋亮化、庭院净化、村

  庄绿化。

  第十四条协助维护和管理好公共设施和公共场所,协助村“两委”组织农户开展评比争先和参与文明创建活动。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恭敬多数村民意见,召开理事会全体理事会成员会议点窜完善,并向村民代表会媾和全体村民通报。

  第十六条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一章、理事会的宗旨、职责

  理事会在严格按照党的方针政策、执行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村规民约的前提下,立足受益规模内村民的实践,组织实施公益奇迹工作,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推进文明建设。

  职责:搞好公益建设,宣传计生工作,协助社会治安,积极扶贫帮困。

  第二章、理事会成员的产生

  理事会成员由村民选举产生,由村“两委”颁发证书,一般应由村组威望高、组织能力强、热心公益事业、办事公道的老干部、老党员、老教师、老退伍军人、老村民代表组成,理事会一般由3—7人组成,同时在理事会中选举理事长1名或常务理事1名,全面履行新农村建设各项具体事务和管理职责。

  第三章、理事会的任期

  理事会每届任期三年,理事会任期届满,选举新一届理事会,理事会成员可连选连任,对未能认真履行职责的村民理事会成员,经村民大会表决同意予以免去成员资格。

  第四章、理事会的权利和义务

  在村党总支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切实履行村庄公共事务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和监督执行村规民约公共事务管理,组织、引导村民积极投入新农村建设。

  切实履行本村新农村建设的管理职能,逐步完善村组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设施配套,努力提升村民的生产生活质量。

  尊重村民权利,维护村民利益,积极引导村民做一个有一定致富技能、文明守法、移风易俗的新型农民,组织村民摈弃陈规陋,弘扬文明新风,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自始至终体现村民的主体地位,发挥其主体作用,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效劳、自我监视的方针,有用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历程,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村民理事会按照“村‘两委’领导、行政村为单元、坚持因事而立、村民选举产生、自愿义务担任、遵守法律法规、民主管理事务”的要求开展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村民理事会结合本村实践,以行政村为单元设立理事会。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名,理事3-5人,总数应为奇数。

  第三章选举办法

  第四条理事会由村组干部、农村党员、村民代表、德高望重的宗族前辈、社会能人等人员组成。

  第五条理事会成员的具体条件和要求

  (1)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较高;(2)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程度,有一定的文明素养;(3)公道正派,乐于奉献,热心公益事业;(4)在群众中有声威、有群众工作经验。

  第六条村民理事会由本村有选举资格的村民通过选举产生。

  第七条选举

  1、在村党支部、村委会掌管下进行。

  2、选举程序:

  (1)提名初步候选人。初步候选人由各村民小组等额推荐;(2)确定正式候选人。按照推举结果,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差额1-2名确定正式候选人。提名的正式候选人名单在全村张榜公示;(3)选举产生理事会。候选人通过全村村民代表无记名投票,按“双过半”原则选举产生正式理事(即选区全体村民代表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否则是无效;正式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正式候选人人数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通过理事成员会议选举产生理事长、副理事长,在本村张榜公示。

  (4)选举结果报镇党委备案。

  (5)理事在任期内改选,可按本程序进行。

  第四章工作职责

  第八条村民理事会主要负责参与制定本村各项规章制度和村规民约,接受村“两委”委托,组织开展本村有关事务。具体职责:

  (1)带头宣传党在乡村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组织村民认真研究并贯彻落实,切实履行本村公同事件管理制度;(2)组织开展公益活动,维护和管理好各项村级基础设施;(3)组织村民参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防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突发事件给村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的危害;(4)组织开展肉体文明创建活动,抵制封建迷信和宗族势力非法活动,匡助村民办理红白喜事,移风易俗,弘扬新风,倡议健康文明科学的糊口方式;(5)协助做好治安防范工作,协调邻里关系,化解矛盾纠纷,做到问题不出村,群众不上访,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谐;(6)恭敬村民权利,维护村民利益,开展对五保户、艰巨户等互助救济活动,晋升村民生产糊口质量;(7)引导村民遵守村规民约。

  第九条环境卫生的日常管理。

  1、协助村“两委”搞好村庄内的日常卫生管理,实现户集(农户自理)、组收(由村保洁员负责)、村运、乡处理;2、制定并宣传本村卫生文明公约。

  第十条组织农户开展创评活动。

  1、组织开展本村“文明信用农户”、“五好文明家庭”、文明新风“进农家”等创评活动;2、组建“禁赌协会”、“红白理事会”等,并制订专门章程,任务开展活动,倡议文明新风。

  第五章财务管理和资金筹集

  第十一条财务管理。理事会实行财务公布,民主管理。

  理事会的财务收支情况向全村村民公布,每半年公布1次,日常财务管理由理事长一支笔审批。

  第十二条理事会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筹集活动资金,用于完善和建设公共设施,推进美妙乡村开展。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三条理事会的管理

  理事会接受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的领导。

篇二:村民理事会制度

  

  安淮村村民?理事会制度?

  为进一步促?进村民理事?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努力提高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水平,制定村民理?事会民主议?事制度。

  一、议事原则

  村级重大问?题和涉及村?民利益的有?关事项,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民主决?策。重大问题由?村民理事会?提出,提交村两委、党员、群众代表会??议讨论通过?,一般问题由?理

  事会讨论决?定。

  二、议事范围、内容

  (1)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新农村建设?规划;

  (2)村级财务预?算安排和决?算情况;

  (3)村集体经济?大额资金的?使用和投资?方案;

  (4)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相关?事宜及迎检?等工作;

  (5)村级建设项?目的立项、资金安排及?承包方案;

  (6)村集体土地?、房屋等集体?资产的租赁?、承包、出卖等处置?方案;

  (7)土地征用方?案和征用、征收土地各?项补偿费的?分配和使用?方案;

  (8)本村兴办公?益事业所进?行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具体事项;

  (9村民最低?生活保障、五保户的落?实以及民政?救灾救济事?项

  (10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财务管理制?度等规章的?制订、修改:

  (11)涉及村集体?和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三、会议召集

  (1)村民理事会?提出议事主?题,由村两委主?要负责同志?负责召集

  村?党员、群众代表会?议。

  (2)各参会者对?议事内容提?出评价、批评、建议、质询。

  (3)民主议事表?决以投票的?方式进行,作出的决定?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

  四、议事决策程?序:

  (一)提出方案:村民理事会?提出方案,通过村党支?部和

  村委会联席?会议研究。

  (二)依法民主决?策:村委会按照?严格的会议?程序提交村?党员、群众代表会?议表决通过?,采用公决表?决的,表决前,利用村务公?开栏等形式?事前向村民?公布要公决?的事项或方?案,然后进行公?决。形成决议后?,及时上报乡?党委、政府审核备?案。

  (三)公布决策结?果:利用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向全体村民?公布。

  (四)依法组织实?施:实施方案通?过后,由村委会依?法组织实施?。涉及工程项?目,如民生工程?建设、基础设施建?设、荒坡地开发?以及林地等?村集体资产?的承包项目?,实行公开招?标,村民理事会?参与管理、监督。

  五、资料管理

  (一)以上各类会?议都必须有?会议记录,记录入和会?议主持人在?记录簿上签?名,记录簿应该?妥善保管。

  (二)议事过程中?提出方案、民主决策、决策结果公?示和组织实?施过程中等?各类纸质及?照片资料均?应归档立卷?,交村统一管?理。

  安淮村村民?委员会

  2013年?4月22日?

篇三:村民理事会制度

  

  利民村新农村建设理事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经理事会协商,建立利民村新农村建设理事会章程;第二条、理事会在村党支部领导、村委会指导,遵循村规民约的前提下开展工作;第二章

  理事会的组织

  第三条、理事会的构成:理事会设会长1名,副会长1—3名,理事若干名;第四条、理事会的产生:理事会的成员必须通过村民大会或户代表会,从德高望众,组织协调能力强,热心公益事业,办事公道的村民中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理事会成员义务为村民服务,年终对理事会成员进行民主评议,对工作突出的给予适当奖励;第五条、理事会的改选:理事会任期届满,要及时召开村民大会或户代表会,选举新一届理事会,理事会成员可连选连任;第三章

  理事会的职责

  第六条、定期召开会议,谋划自然村新农村建设思路和建设事项;第七条、负责本自然村新农村建设资金的筹集和管理、建设合同的签订、工程质量的监督;第八条、组织实施村内建设、“三清四改一推”清垃圾、清污泥、清路障,改水、改厕、改圈,推广沼气、房屋拆迁、古树保护、环境绿化以及村容卫生等;

  第九条、设立公开栏、宣传栏,即时公布本村的事务和财务,公布投工投劳情况,做好资料建档工作;第十条、组织制定实施村规民约、民主理财制度、卫生保洁制度,调解民事矛盾,实现村民的自主管理,自主实施,自我监督;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本章程需要修改时,由理事会征求村民意见,提出修改条规,并说明理由,经户代表会或村民大会通过;第十二条、本章程条款如与政府颁布的政策法规有违,应按政策规定及时进行修改;理事会财务管理制度

  一、理事会会计、出纳分设,坚持会计管帐、出纳管钱,收支有据;财务人员不得贪污、挪用集体资财;财务收支票据财务监督小组理财小组应审查签字、签章;

  二、各项收支做到日清月结,年终立卷归档;每月月初会计、出纳集中做帐,同时接受财务监督小组的审查监督;

  三、理事会实行民主理财、财务公开的原则;所有支出必须由理事会会长审批,较大数额的支出由理事会集体研究决定,重大款项开支必须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理事会筹集资金情况、财务支出情况以及重大公益事业支出,须及时向村民代表通报,每季度通过公开栏向村民公布;

  四、本着节约的原则,执行差旅费报销制度,凭发票,有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签字后方能报销,误工按统一规定补贴;

  五、新农村建设的专项资金,要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吃喝招待等非生产性开支,必须开支的,经会议研究限小额支出并向村民代表通报;六、财务人员变动,应将所管财物、票据及档案,列出移交清单,经审计后,在理事会的监督下,办理好交接手续;不得带走理事会的票据和其他财物;七、每年年终、村重点项目竣工和理事会负责人离任时,由理事会汇同财务监督小组对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并通过公开栏及时向村民公布;村

  规

  民

  约

  一、遵纪守法,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保护环境;二、邻里之间要互尊、互爱、互助,和睦相处;邻里纠纷,应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

  三、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崇尚家庭和睦,反对家庭暴力;四、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移风易俗,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五、红白喜事要喜事新办、丧事从俭,破除陈规旧俗,反对铺张浪费、大操大办;六、实行计划生育,提倡优生优育,严禁计划外生育或超生;

  七、谨防劳动安全事故发生;严防野外山火发生;

  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在户内、寨内;

  八、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建房应服从村庄建设规划;不乱堆杂物,不乱倒垃圾;喂养牲畜要实行人畜分离,推广集中饲养;门前卫生,责任到户;

篇四:村民理事会制度

  

  镇

  村民委员会

  村民理事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性质是由本村户籍户代表成员联合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二条

  本会的宗旨是协助村党组织管理村中的公共公益事务和提升村民小组自治能力,组织村民对重大事项实行“一事一议,采取三议三公开”(理事会提议、理事走访商议、户代表开会决议,议案决议公开、实施过程公开、办事结果公布)的方式民主议事。

  本会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三条

  本会的业务指导单位是

  村民委员会,接受清新区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

  本会业务范围

  (一)推动本村公共公益事业和精神文明建设发展;

  (二)开展本村帮困互助、助学奖学活动,以及文化体育活动;

  (三)协调本村村民利益,调解邻里纠纷,维护本村社会和谐稳定;

  (四)向村委会提出工作建议,履行自治职能。

  第三章

  会员

  第四条

  本会的会员是本村户(家庭)的代表,为户代表会员。

  第五条

  本会户代表会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满十八周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二)原则上是本村户籍人,不是本村户籍外来人员必须居住本村半年以上并有固定务劳工作的户(家庭)代表。

  (三)经户(家庭)推荐确认为该户代表。

  (四)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变更户代表人员,如因特殊情况变更须经理事会批准。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产生、罢免

  第六条

  本会最高权力机构是户代表会员大会。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七条

  户代表会员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代表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户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八条

  会员大会每届为3年。

  第九条

  理事会职权是:

  (一)执行户代表大会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四)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变更户代表会员等事宜。

  第十条

  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定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一条

  本会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

  名、秘书长1名,任期为三年。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十二条

  本会经费来源:

  (一)以“一事一议”形式筹集经费;

  (二)社会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三条

  本会的经费必须用于本村公共公益事业等章程规定业务范围的业务开支,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十四条

  本会的经费和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和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并向村民公布。

  第十五条

  本章程的修改经户代表会员大会审议通过。

  第十六条

  本章程经

  年

  月

  日户代表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

  第十八条

  本章程自

  镇政府同意备案或经区民政

篇五:村民理事会制度

  

  乡贤理事会制度

  篇一:理事会章程

  新圩镇后埔村村民理事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村村民凝聚力,丰富村民文化生活,促进

  本村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做好本村公益事

  业,特成立后埔村村民理事会

  第二条.村民理事会后埔村民的非营利性组织,以弘扬中华

  文化传统和美德,丰富村民文化生活,建设和谐.

  文明.美丽乡村,促进村民经济发展为宗旨。

  第三条.理事会在村两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理事会的一切

  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当地政府的有

  关规定。

  第四条.理事会坚持“民事民办.民事民治”的工作规程。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4名,秘书长1名,常务理事名,名誉理事长名,副

  理事长兼监事长名。.

  第六条.理事会理事由村两委提名,村民代表会选举产生。常

  务理事由全体理事选举产生,理事长.副理事长,秘

  书长由常务理事会在常务理事中选举产生。

  第七条.理事.常务理事.秘书长.正副理事长任期5年。届满

  前理事会各成员缺员,按第六条产生办法补充。

  第八条.理事会各成员接受村民代表的评议和监督。每年至

  少召开一次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代表评议理事会

  各成员的履职情况,并以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3个等级评价各成员。获出席村民代表半数以上评为

  “不满意”的理事会成员应自动辞职。附:(理事

  会下设后埔村腰鼓队专职开展本村岁时节日的文

  娱活动)

  第三章

  职责

  努力营造团结和谐气氛。

  第九条.积极配合村委会调处村民间.邻里间的矛盾纠纷,第十条.努力筹措公益资金,量力开展奖学.评选慈善等活

  动。

  第一条.

  协助村委及其下属各委员会做好村民自治。

  第条.

  在岁时节日举办各种文娱活动,活跃农村文化生活。

  第条.

  理事会理事按“分片负责”和“分工负责”开展工作。

  十

  四十三十二十第四章

  主要活动

  并于次年初接受村民代表检查监督。

  第条.理事会每年年初向村民公开承诺当年要办实事计划,第五条.理事会对重大事项的议决实行“民主议事、一事一

  议”和“议案公开、实施公开、结果公开”的制度。

  第条.理事会组织发动村民制定村规约并引导村民共同遵

  守。

  第条.理事会组织发动村民制定“优秀理事”“模范十

  七十十六

  户”“好邻里”的评选条件,并组织村民定期

  评选。

  第条.理事会设立“功德册”把乡贤捐资公益.本村好

  人好事.按第十七条评选结果记载入册,并于年

  底张榜公布。

  第条.制定并严格执行经费收入及财会工作制度.并十

  九十八

  于每年底公布收支明细。

  第五章附则

  第二

  十条.本章程自村民代表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廿

  一条.本章程可根据实施情况作适当补充、修改。修

  改、补充后的章程经村民代表会通过生效。

  翔安区新圩镇后埔村理事会

  2014年2月2日

  篇二:重视现代乡贤

  重视现代乡贤

  张颐武

  2015年09月30日08:10来源:

  随着时代发展,我国农村发生了巨大变化,但传统社会的架构并没有完全坍塌,乡村社会错综的人际交往方式、以血缘维系的家族和邻里关系依然广泛存在。作为农村中有声望、有能力的长者、贤人,乡贤在农村社会治理中的地位依然重要,他们协调冲突、以身作则提供正能量的作用不可或缺。

  现代社会存在两种乡贤,一种是“在场”的乡贤,另一种是

  “不在场”的乡贤。有的乡贤扎根本土,把现代价值观传递给村民。还有一种乡贤出去奋斗,有了成就再回馈乡里;他们可能人不在当地,但由于通讯和交通便利,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关心和支持家乡发展,他们的思想观念、知识和财富都能影响家乡。我国传统文化中一直有浓浓的乡愁情怀,无论知识分子还是农民工,只要出自农村,即使身在异乡、异国,对于故土就有深深的眷恋和认同。在乡村社会结构发生很大改变的当下,他们保持着精神的稳定和内心的坚守,很大程度上就是传统的乡贤文化给了他们心灵的慰藉。

  在乡村的传统秩序受到冲击、传统社会纽带越来越松弛的情况下,如何让乡土社会更好地粘合起来,让社会转型中的个人和家庭得到社群的关注,让“风筝不断线”,让人走得再远也不至于“失魂落魄”、没有认同感,乡贤就是能起到这种作用的关键人物。乡贤大都对传统和现代有较为全面的了解:一方面,他们扎根本土,对我国传统文化和乡村情况比较熟悉;另一方面,他们具有新知识、新眼界,对现代社会价值观念和知识技能有一定把握。因而,现代乡贤成了连接传统与现代的桥梁,让传统与现代有了“可译性”。他们可以利用自身的人格魅力来感染周边的人,用村民们能够接受的方式来传递现代知识,让现代的法律和契约精神与传统的价值和伦理得以协调。

  在以城镇化为主要表征之一的现代化进程中,传统乡村社

  会受到冲击,在改革发展进程中会出现很多难以预料的矛盾。乡贤在村子里地位比较高,村民比较能够听得进他们的意见,可以起到弥合社会分歧的作用,使社会改革发展进程在乡村这一层面变得更加平顺,有利于农民、农村顺利融入现代化进程,分享改革开放的红利。从这个意义上说,乡贤就像高压锅的“安全阀”,可以把社会矛盾

  化解于无形。乡贤用自己的知识和人格修养成为乡民维系情感联络的纽带,让村民有村落的归属感和社区的荣誉感,这样的乡贤文化是有凝聚力、感召力的。

  当代中国需要乡贤文化的复兴。这不是传统士文化的回归,而是要实现社会贤达和社会体系的有机融合、现代社会治理在乡村基层的有效落实。传统社会的乡贤不仅是道德模范和价值观的引导者,而且是乡民行为的规范者和约束者。传统乡村,人们生活在熟人社会中,并不太重视法律和契约的作用,而更加看重有威望的乡贤对于社会公正的维护。我们当然不能回到过去那种状况,但在依法治乡、完善现代乡村治理的同时,也应强调乡贤对于当下乡村稳定的重要作用,以更好地让村民行为有法度、价值有引领、操守有规范。

  《

  人民日报

  》(2015年09月30日

  07版)

  重视“软约束”“软治理”

  用新乡贤文化推动乡村治理现代化

  2015年09月30日08:10来源:

  乡贤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乡村的一种表现形式。它植根于乡村社会土壤,蕴含见贤思齐、崇德向善、诚信友善等优秀文化基因。结合时代需要建构新乡贤文化,对于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根乡村、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新乡贤文化的精神实质。从基本理念上说,建构新乡贤文化应摒弃传统乡贤文化中等级森严、尊卑有别等糟粕,倡导民主法治理念、开放竞争意识、包容创新氛围、幸福平等精神等现代文明因子;从文化主体上说,新乡贤既包括道德模范、社会贤达等,也包括以自己的专长、学识和财富建设乡村、改善民生的优秀人物。因此,新乡贤文化应是对传统乡贤文化的批判性继承、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它既汲取传统乡贤文化中的价值精华,又践行和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既发扬传统乡贤品格,又凝练现代乡贤品格,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优秀传统文化在乡村社会相契合、传统与现代相对接的文化。

  乡村治理现代化的有效推手。新乡贤文化作为一种“软约束”“软治理”,有利于健全乡村居民利益表达机制,营造新乡贤参与家乡建设的氛围,激发村民参与乡村事务的积极性,建设乡村共同体,并提高其凝聚力和自治能力。从优化乡

  村治理文化看,新乡贤文化所蕴含的文化道德力量,能延

  续传统乡村文脉;新乡贤的示范引领作用,能教化乡民、反哺乡里、涵养文明乡风,使村民遵循行为规范、价值导向。新乡贤文化作为乡村地域精神和文化的标记,还可优化整合乡村文化与价值体系,推动乡村社会善治。从提升乡村治理手段看,在一些乡村出现“空心化”等现象的情况下,推进新乡贤和乡村社会结构有机融合,能促进公共服务普及与公序良俗形成,构建兼具乡土性与现代性的现代乡村治理模式。

  培育新乡贤文化需多策并举。注重发挥离退休干部、知识分子、优秀农民工、企业家等在形成新乡贤文化中的引领作用,实施新乡贤培育与成长工程。颂传“古贤”,挖掘整理、培育宣传传统先贤的思想、精神及其先进事迹;引进“今贤”,鼓励新乡贤回乡投资、参与公共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贤”,培养有见识、有担当、有威望又自愿扎根乡土的新乡贤。注重完善机制,搭建新乡贤投身乡村建设的平台,通过组建县、乡、村三级乡贤协会或商会等社会组织的形式,鼓励和支持新乡贤积极参与乡村公共建设和公益事业;搭建新乡贤引领乡风良俗的平台,通过乡贤理事会、乡贤调解员、乡贤宣讲员等形式,邀请新乡贤参与乡村建设,传承和弘扬乡村文明;搭建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平台,实行乡贤挂职“村官”和乡镇长助理等制度,鼓励和支持新乡贤参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动中国特色乡村治理现代化。

  (作者为湖南省社会科学院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所所长)

  《

  人民日报

  》(2015年09月30日

  07版)

篇六:村民理事会制度

  

  乡贤理事会制度

  第一条

  乡贤理事会是以参与农村公共服务,开展互帮互助服务为宗旨的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的农村基层社会团体,以自然村(村民小组)为主要活动区域。

  第二条

  乡贤理事会在镇党委、村(社区)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镇政府的监督管理,接受村(居)委、自然村(村民小组)的业务指导。

  第三条

  乡贤理事会不采用会员制、不吸纳会员,只设立理事成员。理事成员由自然村(村民小组)在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本村有威望、有能力的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模范,村民代表、复退军人、经济文化能人,热心为本村经济社会建设服务的其他人士中推荐提名,经村(社区)党支部审核,报镇党委同意后,由自然村(村民小组)公布后确认成为理事成员。

  第四条

  乡贤理事会由理事成员会议选举产生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任期三年,改选可与自然村(村民小组)换届同步进行。

  第五条

  乡贤理事会的业务范围是协助调解邻里纠纷、协助兴办公益事业、协助村民自治。主要包括:协助参与自然村(社区居民小组)分类评级;协助发动群众申报和建设竞争性“以奖代补”项目、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协助农业龙头企业推动现代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促进农民增收;协助开展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奖教助

  学和乡风文明;协助落实村规民约促进乡村治理;协助组织村民代表集中议事等。

  第六条

  乡贤理事会要向群众作出公开履职承诺,并自觉接受村(居)委和群众监督。每年召开理事会总结大会,对理事成员履职情况开展评议,对不履职的理事,由自然村(村民小组)直接撤换,并报告镇备案后,按产生程序进行增补。对违背党委、政府政策方针和导向的理事会,由镇直接撤消该组织。

  第七条

  乡贤理事会要对理事捐赠、社会捐助、政府资助及产生的相关利息等资金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必须用于理事会业务范围,不得在理事中分配,经理事长、副理事长同意后方可开支,每年至少公示一次财务情况。

篇七:村民理事会制度

  

  农村红白理事会制度三篇

  农村红白理事会制度一篇

  为了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禁止铺张浪费、反对大操大办的规定,破除婚丧嫁娶中铺张浪费、愚昧落后的陋习,做到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提倡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联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红白理事会由联校工会领导,红白理事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二、红白理事会的宗旨是:教育全体教职工在婚丧嫁娶活动中,建立移风易俗,文明理事,破除陈规陋习,反对封建迷信,坚持节俭理事,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反对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坚持依法办事。

  三、积极向全体教职工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的政策、法令和规定,引导教职工移风易俗,耐心做好教职工的思想疏导工作。

  四、经常组织教职工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划清健康习俗与陈规陋习的界限,使红白事向健康、文明、节俭的方向发展,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五、操办婚事的具体原则

  1、严格按照《婚姻法》和《婚姻登记办法》有关规定办事,协助婚姻登记部门认真做好婚姻登记和婚嫁服务工作,严禁早婚私婚。

  2、婚事要坚持新事新办,废除陈规陋习,倡导举办集体婚礼或有意义的活动,如义务植树、联欢会等形式,既要气氛热烈,又要文明庄重。

  3、不准讲排场,摆阔气;不准借用公车办婚事;不索要彩礼,不大摆宴席。

  六、操办丧事的具体原则

  坚持从简原则,反对大操大办,实行播放哀乐、鞠躬、默哀、佩带黑纱等文明健康的丧葬礼仪。

  七、理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工作,不断总结经验,提高服务质量,并经常汇报工作。

  八、教职工举办红白事必须报告以下内容:宴席性质、宴席地点、宴席时间、宴席标准、宴席规模、宴席用烟、宴席用酒、宴席用车等。

  农村红白理事会制度二篇

  为了破除婚丧嫁娶中铺张浪费、愚昧落后的陋习,做到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提倡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成立

  社区红白理事会,并制定本制度。

  默哀、佩带黑纱等文明健康的丧葬礼仪。

  1.被司法机关剥夺公民权利者。2.严重违反社会公德者。3.以权谋私接受礼物者。

  4.自作主张,怂恿婚丧事主大操大办的。

  2.婚事要坚持婚事新办,废除陈规陋习,倡导举办集体婚礼或有意义的活动,既要气氛热烈,又要文明庄重。3.不准讲排场,摆阔气;不准雇用豪华汽车,更不准借用公车办婚事;不索要高价彩礼,不大摆宴席。以上三项规定,理事会承办婚事时要严格执行,对个人操办的婚事,理事会有权监督执行。

  (二)操办丧事的具体原则

  1.理事会要坚决执行中央、省、市、县、乡有关文件精神,协助乡,抓好本辖区内的殡葬管理工作。

  2.办理丧事一律不准在公共场所搭建灵棚,不准放炮,吹喇叭,招摇过市、抛洒和焚烧祭祀品等。

篇八:村民理事会制度

  

  规范村民理事会工作制度

  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促进两个文明建设,以自然村为单位成立村民理事会。理事会应在严格按照党的政策方针,执行国家法律法规,遵循村规民约的前提下,立足本村村民,积极带领本村村民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

  一、理事会的产生

  1、理事会由5-7人组成,成员由组织能力强、热心公益事业、办事公道的村组干部、老同志、党团员、积极分子组成,经本组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2、在理事会成员中选举会长1名。根据市委年1号文件“全面推行党支部领导下的村两委班子、村民小组、党小组与新农村建设理事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管理模式”的精神,村民理事会长应由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民小组长或党小组长担任。

  二、理事会的任期

  理事会每届任期三年,理事会任期期满,要及时召开本村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选举新一届理事会。理事会成员可连选连任。

  三、理事会的权利和义务

  1、理事会对村民代表会议负责,代表村民行使职能,至少每季度向村民代表会议汇报一次工作。

  2、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切实履行村庄公共事务管理,建立完善和监督执行村规民约,公共事务管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等各项长效管理机制,及时纠正违反本制度和村规民约等相关制度的人和事。

  3、切实履行本村组新农村建设的管理职能,负责协助技术部门制定和实施村庄规划,负责与农户签订建设意向协议,负责向政府自主申请新农村建设示范点,积极担负起建设资金筹集管理、建设合同签订、工程进度督促、建设质量监管的具体职责,逐步完善村组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设施配套,努力提升村民的生产生活质量。

  4、负责听取并收集各个方面的意见建议,协调解决村内的有关问题和困难。

  5、负责组织开展文明新风培育创建活动,广泛开展互助活动,增强村民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6、尊重村民权利,维护村民利益,以实施各类农民培训工程为契机,积极引导村民做一个有一定致富能力、文明守法、移风易俗的新型农民。组织村民摒弃陈规陋习,弘扬文明新风,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

  7、按照“民办、民管、民劳、民受益”的原则,培育和组建新经济组织,为本村全体村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各项任务,达到“信息畅通、技术互帮,资金互助、成果共享”的目标。

  8、本制度需修改时,由理事会征求群众意见,提出修改条规,经户主会或群众大会讨论通过。

  9、本制度条款如与村或政府颁布的政策法规有违背,应按政策法规及时进行修改。

篇九:村民理事会制度

  

  村民理事会工作制度

  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制度

  1、村民理事会坚持每周排查一次矛盾纠纷,对排查出

  来的问题落实调处责任人。

  2、不定期排查与集中排查、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

  合,实行全覆盖、全方位、多层次排查,做到情况早发现、早报告、工作早到位、问题早解决。

  3、重大节假日、敏感时期和纠纷多发期,要及时组织

  人员集中排查;对重点单位、重点人、重点事,加大排查力

  度,进行重点排查。及时了解和掌握可能发生的矛盾纠纷隐

  患。

  矛盾纠纷调处制度

  1、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及时发现、受理、调处各类

  民事纠纷,严防民转刑案件的发生,严防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2、健全村民理事会的调解组织,做到小事不出组。

  3、在村民理事会受理的矛盾纠纷时,能及时调处的,组织调解人员及时进行调处,不能及时调处的,告知当事方

  可择日调处。

  4、调解人员受理纠纷时要认真做好接待服务。如果是

  口头申请,接待人员应认真听取当事人对纠纷情况的陈述,并做好接待笔录

  5、受理排查纠纷登记,要使用统一的《受理纠纷登记

  簿》和

  〈〈排查纠纷登记簿》,受理纠纷登记的内容包括:受

  理时间、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姓名、性别、民族、年龄、职

  业、工作单位、住址或电话、纠纷的性质、起因和简单过程

  等。

  6、受理纠纷登记后,对当事人所反映的纠纷情况要注意

  保密,不经当事人同意,不得随意泄漏。

  7、涉及两个或多个村小组之间的矛盾纠纷,由村民理事

  会理事长负责上报村委会,由村级调委会组织涉及到的村民

  理事会成员共同召开会议,协商调处措施并组织实施。

  “一事一议”管理制度

  1、自然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兴办水利、农田基本建

  设、修建村级道路和桥梁、植树造林等集体生产、公益事业

  所需资金和劳务用工,可通过“一事一议”筹集。

  2、自然村(村民小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遵循“虽

  力而行、群众受益、民主决策、上限控制、使用公开”的原

  则。

  3、“一事一议”的审批程序:理事会提出预算方案,经

  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报镇政府审核。

  4、表决形式:按每户选一名代表,进行投票,同意筹资筹劳的予以通过。

  75%Z上

  5、经过审批的筹资筹劳一律填入负担卡,由村委会按

  卡组织收取,按议定的用途使用。

  6、“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属村集体所有,所收资金全

  部交镇农村财务代理中心代管。

  7、村集体生产、公益事业完工后,要及时办理决算,对“一事一议”资金的收支情况要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财务管理制度

  一、理事会会计、出纳分设,坚持会计管帐、出纳管钱,收支有据。财务人员不得贪污、挪用集体资财。财务收支票

  据财务监督小组(理财小组)应审查签字、签章。

  二、各项收支做到日清月结,年终立卷归档。每月月初

  会计、出纳集中做帐,同时接受财务监督小组的审查监督。

  三、理事会实行民主理财、财务公开的原则。所有支出

  必须由理事会会长审批,较大数额的支出由理事会集体研究

  决定,重大款项开支必须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决

  定。理事会筹集资金情况、财务支出情况以及重大公益事业

  支出,须及时向村民代表通报,每季度通过公开栏向村民公

  布。

  四、本着节约的原则,执行差旅费报销制度,凭发票,有经于人、证明人、审批人签字后方能报销,误工按统一规

  定补贴。

  五、专项资金,要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吃喝招待等非生

  产性开支,必须开支的,经会议研究限小额支出并向村民代

  表通报。

  六、财务人员变动,应将所管财物、票据及档案,列出

  移交清

  单,经审计后,在理事会的监督下,办理好交接手续

  不得带走理事会的票据和其他财物。

  七、每年年终、村重点项目竣工和理事会负责人离任时,由理事会汇同财务监督小组对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并通

  过公开栏及时向村民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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