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急诊预检、分诊制度

时间:2022-06-22 08:25:02 规章制度 浏览次数:

 医院 急诊预检、分诊制度

  (1)急诊预检是一项重要细致的工作,应有工作满三年的注册护士承担。

 (2)预检护士应熟悉急诊范围,按预检分诊程序(一问、二看、三检查、四分诊、五请示、六登记)做好预检分诊工作。

 (3)遇批量伤员时,立即通知当班医师、科主任及医务处、护理部组织抢救工作。

 (4)遇传染病病例转到感染性疾病科,疑似传染病病例,应当将患者分诊至固定诊室就诊,发现 GPT 升高转到感染性疾病科,并按传染病报告制度及时汇报,不能遗漏;遇为 T≥38℃、伴有呼吸道症状的病例,应当将患者分诊至发热急诊就诊,同时对预检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5)遇涉及刑事、民事纠纷的伤员按院规上报门急诊办公室。

 (6)遇急、危、重患者立即进入急诊绿色通道。

 (7)遇外宾、中国港澳台同胞就诊,按上级相关规定做好预检接诊工作

 (8)参照国际普遍使用的检伤分类标准,结合所在医院情况将急诊就诊患者划分为四级:

 ①I 级:立即处理:a.成人:心跳或呼吸停止、插有气管内管或胸管、呼吸窘迫、内出血无法控制、昏迷、抽搐不止、吸人性伤害或发绀、中毒危及生命、收缩压≤80mmHg 或≥220mmHg 及体温≥41℃或

 ≤32℃、严重创伤、灼伤等生命征象危急者;b.小儿(14 岁以下之间的婴幼儿与孩童)心跳或呼吸停止、插有气管内管或胸管、内出血无法控制、昏迷、抽搐不止、吸入性伤害或发绀、呼吸窘迫有明显胸凹、发热合并有出血点、中毒危及生命、免疫不全的发热(>38.5℃)、脱水>10%等生命征象危急者。

 ②Ⅱ级:5~10 分钟内处理:a.成人:突发性神经学症状、头痛、腹痛、背痛、腰痛症状严重、急性尿滞留、晕眩严重、晕厥但意识恢复、胸痛原因不明、疑有骨折、小的开放性伤口、收缩压介于 220mmHg及 180mmHg 之间、体温介于 39~40℃或 32~35℃、自杀行为或倾向等生命征象不稳定者;b.小儿:抽搐已停止、突发性神经学症状、嗜睡或哭闹不安但刺激有反应、头痛、腹痛或其他部位疼痛严重、有出血倾向者、心律失常但血压正常、明显上吐下泻有脱水之虞、误食异物或药品或其他物质,有潜在危险性等生命征象不稳定者。

 ③Ⅲ级:30 分钟内处理:a.成人:黑粪、吐血、咳血但生命征象稳定者,抽搐已停止、头痛、腹痛、背痛、腰痛、关节疼痛合乎急诊条件者、服药过量但意识清醒、血尿或肾结石绞痛、皮肤疹症状严重、无伤口之软组织伤害、动物抓伤等患者;b.小儿:不在 I 级、Ⅱ级之内合乎急诊条件者。

 ④Ⅳ级:不符合急诊条件,可延后处理或劝说去看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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