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巡视巡察一体化工作机制建设存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

时间:2022-06-16 14:50:03 公文范文 浏览次数:

 基层巡视巡察一体化工作机制建设存在 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

 巡察填补了县级以下巡视监督的空白,是巡视这一党内监督利器向基层的延伸和拓展,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实的有效举措。近年来,XX 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巡视制度,自觉对标看齐,在突出政治巡察、规范巡察工作、创新巡察方式等方面作出了有益探索,同时在巡视巡察一体化工作机制构建方面也面临着一些难题,亟待解决。

 一、面临的主要难题 1 、思想认识不到位。虽然县市一级按照党中央、省委要求设置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巡察办,但基层开展巡察时间较短,基层干部群众对巡察的理解有偏差,权威性、震慑力对比巡视工作有差距。有的对县市巡察了解不多,参与度和关注度不高,监督氛围不浓,发现问题线索的渠道少。有的对政治巡察的本质和内涵把握不够,简单地把政治巡察等

 同于对被巡察单位的业务检查,有的将巡察办当作纪委的内设科室,将党委领导下的政治巡察当成纪委发现问题线索的信访室和侦察兵。

 2 、工作步调不一致。根据“党委一届任期巡察全覆盖”的要求,县市巡察只是按照各自的“全覆盖”工作计划和路线图,逐步推进本级党委巡察工作,但在工作进度、方式方法、质量效果等方面参差不齐,构建巡视巡察一体化存在对象难统一、结果运用难共享等实际问题。

 3。

 、成果运用不充分。巡视巡察成果运用不能上下共享,问题整改力度不统一,整改责任机制不健全,督查督办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合力没有形成。巡察追责问责有些偏软,问题线索处置大多停留在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层面,震慑效果不够。有的被巡察单位在巡察过程中如履薄冰,巡察后如释重负,巡察整改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有的虽然制定了整改方案,建立了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但没有对应的整改台账,没有实行销号管理;有的没有按要求对整改情况进行公示,社会知晓率不高,存在闭门整改的现象,巡察的放大效应不够明显。

 4 、巡察队伍不过硬。一方面巡察干部难抽调。省级以上巡视机构都有固定的人员负责巡视工作,具有单独的人员编制、经费保障,但市县巡察机构成立时间短,受各级党委

 重视程度和多种现实因素的制约,巡察办编制不到位、人员不齐全,巡察组也是临时抽调,不能相对固定,不能与本单位完全脱钩,巡察人才库人员都是单位业务骨干,单位不愿意被抽调,怕影响单位工作,承担巡察任务时有时加班兼顾本职工作,一心挂两头,不能全身心投入巡察工作。另一方面专业水平难提高。巡察干部大多以前没有从事监督执纪和人事工作,对巡察工作所涉政策法规不熟悉,大多是短暂培训,临阵擦枪,专业性不强,业务素质不硬,缺乏实战经验,容易出现主题扣不准,内容查不细,重点把不牢等情况,让巡察效果大打折扣。市县巡察有本地人巡察本地人情况,人情干扰难避免,被巡察对象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熟人,力度大了得罪人,力度小了又没有工作成效,巡察干部有一种“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思想,不想得罪人,在动真碰硬上显得不够,影响巡察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主要对策建议 1 、强化顶层设计,在领导 机制上实现一体化。巡察是巡视在基层的延伸,构建巡视巡察横向全覆盖、纵向全链接格局,需要省级层面要加强顶层设计和协调,推动市县巡察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上下一盘棋。市县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密切联系本地区实际,加强对巡察工作的领导和整体规划,总结实践经验,

 建立健全巡视巡察联动机制,做到巡视巡察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着力构建和完善巡视巡察一体化工作格局,加强对巡察方式、推进情况同步跟踪指导,提高巡察工作质效。如在巡视巡察五年规划编制、年度计划安排、重要专项工作部署上做到上下协调一致、同频共振。创新实践市级提级巡察、县级交叉巡察、市县联动巡察等方式,实现上下联动、信息共享,互相印证、提高效率,形成上下一盘棋,破解基层人情关系复杂难题,增强巡察权威性和震慑力。

 2 、强化担当作为,在责任机制上实现一体化。党章明确规定,开展巡视巡察是一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构建巡视巡察一体化必须要强化一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巡察工作是市县党委的一项重要工作,市县党委负主体责任,巡察机构负组织协调责任,巡察组负直接责任,被巡察单位负支持配合和整改责任,各有关部门负配合责任,在工作推进和实施过程中要充分依靠一级党组织开展巡察监督。要认真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巡视工作方针,不断加强市委对巡察工作的组织领导、安排部署和系统研究,切实解决巡察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履行好巡察工作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谋划能力,进一步发挥好把关定向作用,履行具体实施责任。进一步发挥好巡察办综合、协调、指导服务、督导综合职能,不断提升能力和水平,保证巡察工作有序高效开展。进一步强化巡察组“发现不了问题是失职,

 发现问题不报告是渎职”的责任意识。进一步细分好巡察责任清单,督促各责任主体不缺位、不越位,形成各责任主体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良好局面。

 3 、强化整改移交,在巡察成果运用上实现一体化。巡视巡察工作的落脚点是解决问题,要构建巡视巡察一体化,必须通过上下联动,科学有效联动,强化整改移交,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推动巡视巡察成果“吃干榨尽”。巡察成果要严格按照工作规程和上级巡察机构要求,统一进行规范移交和反馈,做到移交规范、应交尽交,过程留痕、督办有据。上级巡视巡察机构要充分分析下级巡察发现的面上共性问题,从制度设计层面加强问题整改研究和督办。要采取报告抽查、实地调研指导、考评考核等形式对下级巡察成果运用情况检查把关。对巡视和交叉巡察反馈问题和移交问题线索,由上级巡视巡察机构统一督办检查或安排异地交叉督办检查,确保在规定时间内达到和市县整改效果,增强巡视巡察震慑效应。下级巡察机构要及时将每轮巡察工作情况向上级巡察机构报备,加强对上级移交问题及线索的跟踪督办检查,上下一致、协同配合完成整改落实。

 4 、强化能力水平,在巡察机构队伍建设上实现一体化。上级巡视巡察机构要高度重视下级巡察机构规范化建设、巡察干部队伍能力建设,高标准配备,高质量规范。加强对市

 县巡察机构规范化建设督办,对市县巡察机构组成、人员结构数量、能力要求等提出明确的指导意见,对市县巡察组长库、人才库建设情况的调研检查,看人员身份、专业组成是否符合巡视巡察工作要求,是否能够根据工作需要,随时配合巡视巡察工作。加强巡察机构人员的教育培训,采取集中轮训、以巡带训等方式,帮助巡察干部提升能力,力求在巡察标准、内容、质量方面相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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