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艾斯特”定义的几点探讨

时间:2022-06-11 10:15:02 公文范文 浏览次数:

[摘要]文章介绍了“艾斯特”定义从德语国家起源并传播至国内的过程,以逻辑学作为工具对其进行分析,指出因其在表述中包含隐喻而不是真实定义,可以将其认定为名义定义。其学术价值在于界定一个新的认知对象。对当前关于“旅游”定义的属概念进行分析后发现,这些定义并非是关于同一个概念的定义;应科学地对不同的定义进行比较和分析。关于“旅游现象”的不同定义未必相互矛盾。正确的定义对于指导旅游发展的实践工作、引领旅游学术研究均具有其独特的作用。当前关于“艾斯特”定义的部分观点有失偏颇,它并不是一个循环定义,不应为当前存在的一些问题负责。在新的历史环境下.应坚持在将其作为一个语词定义的前提下认识其与新的社会事实之间的冲突和矛盾,对“艾斯特”定义的学习和研究还应该在争论中继续深入。

[关键词]“艾斯特”定义;隐喻;语词定义

[中图分类号]F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5006(2013)07-0082-08

1、引言

近年来,旅游学科建设日益成为学术界重点关注的问题。在当前关于旅游学科建设的诸多问题的探讨中,如何认识、评价“艾斯特”定义在旅游学科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一个比较引人关注的问题。

本文认为,认识“艾斯特”定义在旅游学科建设中的作用必须以认识其自身的性质为基础。由于“定义”是逻辑学中的一个术语,因此首先应运用逻辑学的知识对“艾斯特”定义进行分析以明确其基本属性,在此基础上思考其在旅游学科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等问题。

基于此,本文以形式逻辑为主要工具对以下6个问题展开陈述:“艾斯特”定义的起源和传播过程、性质、作为语词定义的历史意义、与相关定义之间的关系、对国内部分观点的再认识、在新的历史环境下如何认识这一定义。希望对以上几个问题的探讨有助于客观认识“艾斯特”定义在旅游学科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

2、“艾斯特”定义的起源和传播

1942年,两位瑞士学者亨泽克尔和克拉普夫(Hunziker&Krapf)用德语提出了一个关于“旅游”的定义,即“Fremdenverkehr ist somit der Inbegriff derBeziehungen und Erscheinungen,die sich aus demAufenthalt Ortsfremder ergeben,sofern durch denAufenthalt keine Niederlassung zur Austibung einerdauernden oder zeitweilig hauptsachlichenErwerbstatigkeit begrtindet wird”

1954年,“国际旅游科学专家联合会”将这一定义翻译为英文并在国际上推广,即“Tourism is thesum of the phenomena and relationships arising fromthe travel and stay of non-residents,in so far as theydo not lead to permanent residence and are notconnected with any earning activity”,也就是当今所谈论的“艾斯特”定义。

我国旅游学者将“艾斯特”定义引入中国并将之翻译为汉语在国内传播,通常表达为“旅游是非定居者的旅行和逗留而引起的现象和关系的总和,这些人不会导致长期定居,并且不牵涉任何赚钱的活动。”

3、“艾斯特”定义的性质:语词定义还是真实定义

笔者曾经按照形式逻辑中关于定义的相关规定对“艾斯特”定义进行分析,发现其难以达到真实定义的标准,更像是语词定义,即名义定义。近来,国外也有学者提出这一观点(指“艾斯特”定义的德文版)。这就引发出关于“艾斯特”定义的一个基础性的问题,即“艾斯特”定义是真实定义还是语词定义。这一问题不仅涉及对“艾斯特”定义性质的确定,还会引发一系列的相关探讨。国内存在的关于“艾斯特”定义的质疑也与这一问题有关。

需要明确的是,虽然基于逻辑学的理论存在两类定义——真实定义和语词定义,但是对于如何判断一个定义是真实定义还是语词定义,逻辑学中并不存在明确的标准和方法。虽然关于定义有4条必须遵守的规则,但这4条规则是指一个真实定义应达到的标准,并非判断一个定义是真实定义还是语词定义的标准。因此关于“艾斯特”定义是真实定义还是语词定义这一问题,笔者只能先判断其是否达到真实定义的标准,然后判断其是否具有语词定义的特征来说明这一问题。

3.1 “艾斯特”定义不是真实定义

所谓真实定义,也称内涵定义或者内包定义,是指能够揭示概念所反映的对象本质属性的定义,由被定义项、定义项和定义联项3部分组成,定义项的结构是“属加种差”。逻辑学中规定,下定义(指界定一个真实定义)必须遵守4条规则,即“定义项的外延与被定义项的外延必须是同一关系”、“定义项不得直接或间接包含被定义项”、“定义项中不能使用比喻或含糊的语词”、“定义一般采用肯定的形式”。实质上,这4条规则也是一个正确的定义应遵守的规则。本文运用这4条规则对“艾斯特”定义进行分析,判断其是否达到一个真实定义的标准。

由于“艾斯特”定义的结构比较复杂,为便于运用前述4条规则对其进行分析,在不改变其原义的前提下可以将其表达形式修改为“旅游是由那些不会长期定居并且不牵涉任何赚钱的活动的非定居者的旅行和逗留而引起的现象和关系的总和。”改写后的定义与“艾斯特”定义的意义基本相同,只是形式发生了变化,更符合一个定义的常规形式。将其作为一个真实定义进行分析,可以初步判定其被定义项为“旅游”,定义联项为“是”,定义项则是“由那些不会长期定居……现象和关系的总和”。定义项中的种差是“由……引起”,属概念是“现象和关系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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