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教育活动过程性评价:模式\特点及难点

时间:2022-03-16 10:04:55 公文范文 浏览次数:

总结学习经验,开展自我评价

在这一阶段,指导教师组织学生对这次活动进行总结,学生可以回答诸如下述问题:1.你和你的同学学到了什么?2.你和你的同学是如何学习的?3.如果你们编制另一个方案,会有何不同?回答这些问题后,学生将本次活动中遇到的困难、挑战,克服困难的方法,从中得到的启示等,以文字的形式表达出来,并在全班交流。

二、过程性评价的特点

过程性评价模式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质性评价与量化评价相结合。公民教育活动的评价方式是多样的,既有学生投票、档案袋评价、自我反思等质性评价,也有依据评分表,给小组和班级打分的量化评价。量化评价有客观、严格、简明等特点,在以掌握知识为主要目标的教学中,这种评价方式具有很大的优势。然而,量化评价对学生在探究过程中的表现及其非智力因素等方面的评价却有其力所不及的地方。质性评价能够全面、深入、真实地再现评价对象。然而,质性评价也存在费时费力、评价结论一致性相对较差等不足。公民教育活动打破了以往让学生在教室中听课的学习模式,让学生走进社会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在社会参与中增强公民意识和参与能力,这种探究性学习的方式要求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合适的评价方式,将质性评价与量化评价有机整合。

第二,自我评价与他人评价相结合。从评价的主体来看,评价可以分为自我评价与他人评价。自我评价符合学生的认知水平和价值观念;评价不受时间、空间限制,可以随时随地进行;评价注重的是过程而不是结果,发现问题可以及时进行改进。但单一的自我评价也容易出现自吹自擂、自卖自夸的现象,因此还需要他人评价,通过外在约束力保证评价的客观、公正。在公民教育活动评价中,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根据资料收集清单自我规范、学习后的总结经验是自我评价;而同学投票与指导教师、专家、政府工作人员的评价则属于他人评价。在这一过程中,内在自觉与外在约束相结合,保证了公民教育活动的有效开展。

第三,对个体进行评价与对集体进行评价相结合。在公民教育活动评价中,有对学生个体的评价,如通过档案记录,评价学生个体在收集资料中的表现。但更多的则是对集体的评价,如对学习小组的评价、对班级的评价等。对学生个体进行评价有利于学生认清自己,从而端正自己的学习态度、改进自己的学习方法;对集体进行评价则有利于增强学生的合作意识,引导学生在合作中完成学习任务。

三、在中国公民教育实践中运用过程性评价的难点

实践表明,在我国公民教育实践中运用过程性评价尚存在以下难点:

第一,教师对过程性评价的作用认识不够。在传统观念中,对学生学习情况的评价就是给学生一个鉴定性的结论或分数,即总结性评价。而在公民教育活动中,更多的却是过程性评价,一些教师认为这样的评价不会引起学生的重视。事实上,总结性评价是事后评价,对学生将来的发展有教育意义;而过程性评价则是事中评价,随时对学生的学习进行引导。在公民教育中,我们必须加强对过程性评价的研究,充分认识到它对学生成长的重要意义。

第二,建立多元评价机制面临较大困难。公民教育活动中的过程性评价既需要教师、学生的参与,也需要社会人士、政府工作人员的参与。但由于公民教育活动在我国开展时间不长,一些社会人士和政府工作人员对此还不理解,如有一组学生就公园公共设施保护问题采访游园市民时,该市民说:“你们不好好在学校上课,出来乱跑干什么?”再如,有的政府工作人员认为,学生对公共政策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是故意找茬,于是就不予配合甚至加以阻挠。在这种情况下,要想建立多元评价机制是很困难的。因此,公民教育的实验者要积极为公民教育开展宣传,以求得社会与政府的理解与支持,从而为公民教育的开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第三,班额成为影响评价实施的重要因素之一。美国实行小班化教学,一个班只有25人左右;而我国学校每个班学生一般在50人以上。实施过程性评价,需要教师充分参与到学生活动中去。在班额大的情况下,教师分身乏术,对学生活动了解不够,容易导致评价和指导不到位。针对这一情况,有的学校将公民教育实验班分成两大组,每组配备一名指导教师,较好地解决了这一问题。

【顾润生,江苏省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副所长,教育硕士,中学高级教师】

责任编辑/ 冬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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