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临床管理 编 号 :
A—38 生效日期:2004.10 题目:生命支持 / 昏迷患者的管理
修改日期:
2020 . 9页 码:1/2
1 目的:规范生命支持/昏迷患者的医疗服务,充分尊重患者及家属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维护患者的尊严。
2 定义:
2.1 生命支持:是指需要使用机械辅助装置维持患者的呼吸、循环功能。
2.2 昏迷:是指高级神经活动对内、外环境的刺激处于抑制状态。主要临床特征是意识丧失和随意运动消失,对外界刺激减缓或无反应,并出现运动、感觉、反射功能的障碍和大小便失禁等。
3 患者监护要求:
3.1 保持呼吸道通畅:
a 患者取半卧位或侧卧位,以利分泌物引流; b 舌后坠时可给予口咽通气管; c 气切患者的护理见“NUR-R-3 气管切开患者的护理”。d 去除活动性假牙。
3.2 定期监测生命体征,观察与评估 Glascow 昏迷指数及反应程度的变化。
3.3 降低颅内压:
a 患者取半卧位,抬高床头 30—45 度; b 遵照医嘱给予药物治疗如甘露醇等,并观察患者反应。
3.4 维持适当的肢体活动:
a 定时帮助患者进行床上被动运动; b 保持肢体处于正常功能位,定期给予关节运动,防止挛缩畸形。
3.5 维持水电介质平衡,补充营养:监测电解质水平。
3.6 保持身体的清洁与舒适:
a 口腔、会阴护理每日二次。
b 保持皮肤干燥、清洁、完整。c 保持床铺平整、清洁。
3.7 维持正常的排泄功能:
a 保持大小便通畅; b 留置导尿管要定期夹管、定时开放。
3.8 保护眼睛,防止角膜受刺激:
a 有隐形眼镜者须取下; b 根据医嘱给予保护。
3.9 保护患者安全,防止发生意外:
a 拉起床栏; b 妥善固定患者身上的各种管道。
类别:临床管理 编 号:A — 38
题目:生命支持/昏迷患者的管理 页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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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知情同意 4.1 对患方履行知情同意的人员要求和特殊情况见全院性制度“B—3 患者知情同意” 第 4 和 5 点。
4.2 患者处于生命支持/昏迷状态时,患者的主管医生应向符合法律规定代理人或监护人告知患者的病情、诊断、治疗方案相关风险和防范措施、预后、费用等,记录在病历中并由代理人或监护人签字。
4.3 如患者代理人或监护人决定放弃抢救,要告知其不良后果和承担的责任,记录在病历中并由代理人或监护人签字。
4.4 全院性制度“B—3 患者知情同意”第 2 点规定要求履行的知情同意,在治疗、操作、检查前应获得代理人或监护人的知情同意并签字。
5 患者处于生命支持状态时需收住 ICU,并经 CPR、ACLS 培训的护士护理患者。
6 记录:医生、护士在病历中记录患者的生命体征、电解质、卧位、病情动态变化、治疗效果、用药、皮肤情况等。
7 设备的获取和使用:
7.1 床边吸引器处于功能状态,随时可供医生、护士吸引患者呼吸道分泌物或呕吐物。
7.2 开口器、拉舌钳、口咽通气管、呼吸皮囊可及。
历次修改日期:
2006 年 9 月,2009 年 4 月,2012 年 4 月,2013 年 2 月,2020 年 4 月,
获经批准
院长
日期
2020 . 9 . 1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