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时间:2022-06-18 09:35:03 公文范文 浏览次数:

 医院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一、目的

 规范临床输血申请行为,保证输血安全 二、范围

 输血科、用血科室 三、内容

 1.临床用血申请单需要按照申请量进行分级审核,大量用血需要审批。

 (1)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 800 毫升的,由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2)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 800 毫升至 1600 毫升的,由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3)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或实际用血量达到或超过 1600 毫升(全血+红细胞+血浆≥1600 毫升)要履行报批程序,由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处门批准,方可备血。

 (4)住院医师没有单独进行常规输血治疗的权限,必须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开展输血治疗。

 (5)前款规定不适用于急救用血。急救用血时须征得上级医师同

 意,并记入病历,事后按照以上要求补办手续。

 (6)大量用血审批一般通过网上审批程序完成。应急时可以填写纸质版《临床用血审批表》,经医务处签字后,由输血科保存。

 2.输血科应对《临床用血申请单》进行严格审核。合格申请单基本标准: (1)患者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姓名、ID 号、科室; (2)血型检验项目齐全,包括 ABO 血型、RhD 血型和抗体筛查。

 (3)输血前感染性指标齐全。

 (4)输血指征(常规输血)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

 (5) 血液制剂类型与指征符合。

 (6)用血日期必须是申请日+1 天(抢救性输血除外)。

 (7)有两级医师签字确认,且符合分级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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