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生活品质及其评价体系的构筑

时间:2022-06-11 10:30:02 公文范文 浏览次数:

(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宏观经济研究院,北京 100038)

[摘要]生活品质是指人们享受物质和文化发展的水平和对于这种享受的主观感受与满意程度,它包括客观生活品质和主观生活品质。生活品质评价实质是对人民福祉的评价。科学发展观要求构筑生活品质评价体系必须从满足人的需求出发,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生活品质是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发展成果的最终体现。在主观评价和客观测量的基础上构筑生活品质评价体系,包括自然环境与居住条件、生活出行与公共安全、社会福利与医疗健康、教育与文化娱乐、社会参与社会公平在内的5大类45个指标。

[关键词]生活品质 人民福祉 评价体系

[中图分类号]F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6623(2007)03-0045-05

[作者简介]丁元竹(1962-),山东日照人,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宏观经济研究院研究员,北京大学政治发展与政府管理研究所教授,北京大学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研究中心主任。研究方向:宏观经济与社会发展、社会政策。

引言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代表大会以来作出的若干重大决策,特别是党的第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社会发展和人民福祉放在重要的战略地位。2007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把2007年经济社会发展的基调定为“又好又快”。这些都从深层次昭示着党和政府发展理念的重大转变,即把人民群众的福祉放在首位。人民群众福祉的不断提高是衡量发展的根本标准,而衡量人民群众福祉的核心手段就是人民生活品质。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应当以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作为评价经济社会发展的标准和发展的目的,把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推向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生活品质,是指人们享受物质和文化发展的水平和对于这种享受的主观感受与满意程度,它包括客观的生活品质和主观的生活品质。客观的生活品质,是指经济发展水平及其给人们带来的经济收入,和在经济社会发展基础上获得的包括公共服务和基本公共服务在内的服务。主观的生活品质,是指人们对于经济发展水平及其给人们带来的经济收入,以及对在经济社会发展基础上获得的包括公共服务和基本公共服务在内的服务的主观感受和满意程度。客观生活品质和主观生活品质共同构成完整意义上的生活品质,缺一不可。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终极目标的人通过直接获得经济收入和服务来得到满足,客观供给和主观感受在个体身上最终得到体现,生活品质也在此得以实现。生活品质是一个集经济、社会、文化、精神、环境于一身的综合体。

一、生活品质评价实质是对人民福祉的评价

现代国家发展经济,推动社会进步,创造财富的目的就是让人民获得更多的福祉。为人民谋幸福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也是中国共产党赢得人民尊重和支持的源泉。国际经验表明,人民福祉是人民能够享受的经济社会发展的终端成果,是人民对于发展成果的客观享受和主观体验。经济发展本身并不一定自动带来人民福祉的提高。近年来,一些英国经济学家发现,在英国,尽管经济获得了史无前例的繁荣,但是英国居民或社区并没有感到这种经济繁荣使他们的生活更好。数据显示,在过去的30年中,英国的经济成倍增长,但是人们的幸福指数却徘徊不前。发展和人民福祉并不是一回事,虽然没有经济发展就不会有福祉。

福祉是一个综合概念,以心理满足为主,同时考虑经济、社会和环境因素。提高人民福祉意味着提高个人和社区的生活满意度,促进自我发展。福祉的提出意味着要进一步理解“发展”这一概念,回答一些更基本的问题,诸如,我们的经济、社会、体制真正按照我们的愿望改变了呢,还是已经超出了我们的预想,甚至偏离了我们最初的目标?为了未来人们的生活质量,我们必须致力于高质量的经济增长,而不是只追求数量的经济增长。只有高质量的经济增长才不会损害我们的社会和环境资本。

生活品质一方面决定于人们从市场,或者说是从一次分配中获得的收入以及通过这些收入购买的服务和物品,另一方面取决于广义的社会福利状况。社会福利的供给包括三类,一类是政府的资金投入和政府直接提供的公共服务,主要是公共财政在社会发展领域的支出和政府在社会领域的服务,包括基本的社会公共服务;二是社会的服务,包括社会各界对于社会事业的财物捐赠、时间捐赠和知识捐赠;三是企业对于社会发展所承担的责任一一对于所在社区的责任、对社会的捐赠和提供的直接服务。生活品质评价是基于价值角度和居住者需求层面展开的评价,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广义概念而非特定的区域)所能提供给居民以及外来人口所能感受和拥有的日常生活所需要的设施、环境、技术、服务等的总和。其中,政府的公共服务是构成生活品质的主体,在此基础上,还包括社会自组织系统内可能提供的服务,如社区组织、志愿组织、慈善组织等。后者正在成为影响生活品质发生变化的越来越重要的因素。从微观角度而言,生活品质是指城市或区域能满足每一个居住者生活个性化需要的水平,它使城市或特定区域更具功能性,更符合特定群体(比如弱势群体等)的生理、心理特征(如智障者、残疾人等)和特定时期(如战争、灾害)所急需的特殊服务(如应急救助、抗灾抢险)等。所以,评价人民福祉的根本途径就是看人民的生活品质。

二、提高生活品质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和目标

把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物质和文化需要,提高人民福利作为发展经济的目的和优先目标,实际上与马克思主义关于要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主张是一致的。经济发展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提高人类自身的素质,提高人的生活质量。经济发展必须满足绝大多数人类的需要,并推动人类赖以生存的社会趋向于更公平、更合理。

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社会关系问题始终是我们党和政府的关注点。早在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就提出“三个有利于”的思想来处理经济发展与人的发展的关系,这对我们当前研究和设计生活品质评价体系问题依然具有指导意义。邓小平强调指出,发展生产力、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走共同富裕的道路是三个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发展生产力的目的是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胡锦涛同志深刻论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这就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根据“三个代表”思想,发展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是实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基础和前提,实现最广大人民利益是发展先进生产力的目的和归宿。因此,在新的历史时期,强调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紧紧围绕全体人民的全面发展和人民生活品质的全面提升,统筹安排生产活动和经济增长,以促进人的发展为中心,使人们的物质文化生活状况得到全面改善,使人们的生活方式得到优化,使人们的能力得到不断提高,实现社会公平和全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党中央从全面建设现代化的历史要求出发,提出

了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五个统筹”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指导思想,集中体现了关于发展问题认识的最新成果,是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经验的最新概括和总结,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鲜明的时代特点。根据科学发展观:(1)以人为本是全面发展的核心,也是生活品质评价的核心。坚持以人为本,必须树立全面发展的思想,满足人本身的多方面需要。经济增长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手段,人的全面发展的前提应当是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但是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又必须通过人的全面发展来加以体现。人的全面发展还包括满足人民的物质生活、社会生活、精神生活、政治生活等各方面的需要,使人的体力和智力等各种潜能得到充分的体现。当前,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社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发展的基本取向。始终关注人民群众的生活品质,就是实践科学发展观。(2)协调发展是社会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生活品质评价需要解决的问题。协调发展不仅要求发展的各个要素适应经济发展的需求,而且要求经济发展满足社会要素发展的需求,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协调发展表现为质的协调发展和量的协调发展两个方面。所谓质的协调发展,就是要求经济收入以及对在经济社会发展基础上获得的包括公共服务在内的服务,必须与人们的主观感受保持一致,正确处理好客观的生活品质与主观的生活品质之间的关系,使之协调一致起来。(3)可持续发展是体现国家和地区长远发展的最终需求,也是可持续的生活品质的基本原则。发展不应当仅满足当代人的需要,而要考虑到下代人以及未来人们需要的满足。可持续发展观非常强调经济发展、社会发展与自然界的和谐关系,认为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应该建立在生态可持续的基础上。在构筑以生活品质为导向的评价体系过程中,必须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把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纳入生活品质汗价体系,不仅要看到住房消费、汽车消费对于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意义,也要看到它们给中国这样一个人口众多、资源不十分丰富的国家带来的压力。在提高生活晶质的过程中,环境资本与生活品质相辅相成,我们既可以利用环境资本提升生活品质,也可以在提升生活品质的同时,使环境资本得以充分的发挥,环境得以改善。

总之,科学发展观要求构筑生活品质评价体系必须从满足人的需求出发,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三、生活品质是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发展成果的最终体现

生活品质问题在20世纪提出的最直接的原因是:经济高速增长所带来的一系列严重社会问题,改变了人们的生活价值观念,唤醒了人们重视生活品质的强烈意识,使人们从仅仅关注经济增长带来的收入增加转向关注自已和家庭的生活品质,使人们在价值的层次上思考发展的意义。生活品质问题的提出,也是经济社会发展一定阶段的必然结果。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和社会结构的相对稳定,为人们提供了更多的闲暇时间和更高的消费能力,创造了人们对生活品质的追求。

20世纪留给我们的类似遗产还有,针对经济高速增长带来的一系列严重社会问题,人类提出了治理这些问题的种种办法,诸如实施越来越多的社会政策,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国家福利,加强对社会的管理,等等。这些,为人们生活品质的提高提供了底线保障。我们将其视为20世纪发展的转折。当然,这个转折在不同的国家有着不同的起始时间,由于可持续发展的硬约束,或早或迟,都必须走上这条道路。从其他国家来看,生活品质问题的研究和得到日益重视也与社会福利发展密不可分。国外对生活品质及其指标的研究已有大约50年的历史。它的产生与发展与其深刻的社会历史背景密不可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世界各国把发展的重点都转移到经济建设上,以单纯的经济增长作为发展的根本目标。“经济学被乐观地认为是解决生活品质问题的最核心的办法,因为个人或社会的生活品质都与收入直接相关。”人们把生活水平定义为人均GDP,那也就意味着生活水平测量就是一种对食物、衣服等基本需求满意度的测量。因此,人均GDP和人均GNP被广泛用于测量世界各国的人民生活水平。诚然,“如果把钱用在修复社会结构的破损、阻止自然环境的破坏性开发、改善监狱环境、提高卫生医疗水平和禁止毒品买卖等事宜,人均GDP当然是一个反映人们生活水平的指标。”。然而,人均GDP却经常被批评是:“忽视了收入的分配,忽视了生活中的重要方面,如尊敬他人、隐私保护、道德评价等等。”。与此同时,20世纪50年代至60年代的世界发展也留给人们一个疑问,为什么在科技日新月异和消费经济迅猛发展的时代,世界各国的生活品质却依然遭受着环境破坏、收入不平等、医疗保健和教育卫生等基本人权的缺失、公共政策的失效、城市衰败等一系列重大社会问题的威胁?是不是人们对“发展”的理解出现了偏差?使用以国民生产总值、人均国民收入等为核心的经济指标体系来反映生活品质的传统做法,显然对人感知和情绪的测量效果不尽人意,只有生活的感知度和个人的精神状态才能真正反映出人们在不同标准下对生活品质做出的主观评判。因此,在学者和政策制定者的中间,就出现了废弃人均GDP或人均GNP测量的声音。人均GDP或人均GNP对生活品质测量的失败,使得学者们不得不寻找一些替代性的指标来测量福利。这就引发了大量研究,随之而来的是社会指标、生活品质指标、基本需求指标和人类发展指标的不断涌现。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生活品质的研究又进一步向广度和深度拓展。进入新世纪以来,对生活品质的研究更是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各界人士的重视。20世纪的发展最终告诉我们,为了应对日益突出的社会问题和环境问题,也为了更好地使人们享受发展的成果,人类必须进一步明确发展的目标和目的,GDP显然不能成为发展的目标和目的。在新的目标下,人类将根据如何提高生活品质来设计自己的发展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在设计生活品质评价体系中,我们不能不谈“闲暇”问题,它与生活品质有着密切的联系。要提高生活品质,人们必须有闲暇时间。从生存方式来看,闲暇时间以及闲暇活动的质量体现影响人们的生活水平和生活方式,特别是生活品质。

闲暇时间和闲暇活动的增加是现代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一方面,现代经济减轻了人们的劳动强度,另一方面,“从生产与消费结构分析,为了有利于消费就必须有适度的闲暇时间,从而休闲就成为合理的了。消费就是花钱并消费时间。事实上,在工业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消费已经成为为数众多的人的主要选择。”

四、在主观评价与客观测量基础上构筑生活品质评价体系

把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放在发展的首位,坚持生活品质的主观评价与客观测量是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生活品质的测量和评价必须充分考虑在经济社会发展基础上的物质产品和各类服务的能力与水平,更要考虑人民群众的感受和要求,必须充分考虑人

的全面发展。根据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观点以及中国共产党在长期实践中得出的经验,人的全面发展就是要使人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得到最大满足。坚持生活品质的主观与客观统一是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和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也对执政党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是各级党组织和各级政府必须在充分、深入调查研究人民群众要求的基础上,制定自己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发展政策,必须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前提下,通过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环境管理,来实现包括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在内的各类物质和精神产品的供给,实现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的目标。

人们的生活品质既与生活的物质条件有关,也与对生活的主观满意程度有关,每一方面都只能构成反映生活品质高低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只有把二者有机结合起来,才能反映生活品质的好坏情况。生活品质,也必须从社会生活的供给与人们生活需求两方面进行评估,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个体生活品质是个体对自己身心健康状况的感觉,对自己生活的满意感和对社会的反馈性行为。个人层面的生活品质主要有:收入、健康、家庭关系、邻居关系、工作、娱乐、休闲等等。由于每个个体生活目标、价值观念、文化背景以及对同一事物的心理感受不一样,由此决定了个体对生活品质的追求各不相同。但是,个体生活品质也具有共性的一面,例如,每个人都普遍追求更舒适的生活条件、更高的收入水平和更大的自我发展空间等等。个体生活品质的改善受社会环境的影响,个体生活品质的改善其实是个体、政府和社会共同努力的结果。

基于以上考虑,我们在经过大量的反复的研究和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预选了包括自然环境与居住条件、生活出行与公共安全、社会福利与医疗健康、教育与文化娱乐、社会参与社会公平在内的5大类45个指标,从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来评价生活品质。并对杭州、国内类似城市以及国际上有关城市进行了初步分析和比较。

五、具有中国特色的生活品质评价体系的构筑及指标体系

我们构建生活品质指标体系的过程包括,第一步:确定指导思想,围绕指导思想开始收集有关生活品质评价指标体系的资料,进行理论预选。第二步:明确指标体系的构建思路,确定了指标遴选原则和方法。第三步:在经过大量的反复的研究和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预选了包括居住环境与居住条件、生活出行与公共安全、社会福利与医疗健康、教育与文化娱乐、社会参与社会公平在内的5大类135个指标。第四步:专家筛选。第五步:回收问卷,统计分析,得出指标体系中各子系统的权重和各个具体指标的权值。

根据专家权重和主观与客观相统一原则,在45个指标中,主观指标有20个,占44%。许多国家的生活品质指标都不少于50个,如新西兰用于全国八个最大城市生活品质评价的指标是56个。生活品质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涉及的方面比较多。目前采用一个或几个指标来表征整个生活品质似乎时机还不成熟。考虑到简洁性,我们尽量使用较少的指标。

六、具有中国特色的生活品质评价体系数据采集及其使用

(一)数据采集

根据便利性原则,本生活品质评价体系客观指标数据收集主要依靠各类统计年鉴,如《中国城市统计年鉴》、《中国城市年鉴》、各个省市的统计年鉴以及一些专业年鉴如《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年鉴》、《中国人口统计年鉴》,等等。对于无法直接获得数据的指标,可以通过相关指标间的计算间接获得。在收集数据的基础上,对每个指标的状况进行评分。涉及到人们对生活的满意度和评价,我们设计了一套调查问卷和实施问卷调查的方案

(二)国际、国内比较与评价

我们发现进行国际比较存在一定难度,主要是指标不统一和数据采集困难。但是,个案和类型比较是可能的。任何一个城市都会表现不同的类型学意义,这种意义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来确定,我们可以根据气候、自然景观、住房、公共安全、就业、创业等等进行这种确定,亦即根据城市的共同性和差别性,把它集合成不同类。在这里,类是存在于全世界城市中的带有普遍性的特征。

在国际比较中,文化问题是无法回避的。对于幸福和满意度,不同的文化有不同的理解。即使全世界各大城市能够进行问卷调查,由于各国的文化差异,是否可以进行比较还是个问题。文化是多元的,社会结构也是多元的。一旦人们将定量研究引入生活品质评价之后,便产生了一个相应的问题:文化的多元性在多大程度上又呈现出同质性。同质性意味着人们必须寻求社会事实分类——哪一类事实是可以测量的,哪一类事实又是无法测量的?没有对这些问题的明确解答,生活品质国际背景中的定性与定量问题是不能彻底解决的。

(三)利益相关者参与和建立第三方评估机构

我们主张公众参与生活品质评价,它包含三个方面的意义:第一,公众从自身做起,从自己的家庭做起,从自己负责的部门做起,从自己管辖的地区做起,开展提高生活品质的活动;第二,公众对于居住环境的监督,公众对于一切环境污染和破坏生活品质行为都有权进行监督、干涉和制止;第三,公众有权参与涉及到他们自身利益的居住环境、社会福利等问题的讨论和审议,并发表白己的意见。我们所说的公众参与主要是指后者。生活品质评价是一种通过政府和公众参与决策实现全面发展目标的政策手段。通过政府对于生活品质评价内容规定、标准制定和执行要求的提出,来提高生活品质。公众参与目的是作为生活品质的受益者和需求者,他们的参与有利于政府政策更有的放矢。在生活品质评价的过程中,必须特别考虑社区人民的态度和社区自身的传统文化及生活方式。每一个社区会拥有自己独特的自然资源。生活品质评价,意味着更多地了解当地人民的知识和文化。

“生活品质评价”需要有相对独立的机构和人员来承担,需要一只有经验的队伍,更重要的是不同专业人员之间的配合协作。如果进行生活品质评价的操作人员,对于经济、社会、环境等方面的问题不甚清楚,或与其它人员缺少沟通,那么“生活品质评价”的效果就要受到局限。为保证“生活品质评价”的独立性,评价机构与项目法人之间不能有直接的商业性契约。项目法人可承担“生活品质评价”的费用,其费用需要通过政府机构拨给评价机构,评价机构要对政府负责。健全生活品质评价机构的职能和评估方式,在生活品质评价中引入竞争机制。

责任编辑:垠 喜

推荐访问:构筑 评价体系 品质 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