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共同体”与马克思“实践哲学”的当代阐释

时间:2022-06-01 15:10:02 公文范文 浏览次数:

综观西方哲学,试图整合“个体”存在与“共同体”价值的努力一直贯穿始终。从古希腊哲学开始一直到以康德、黑格尔为代表的德国古典哲学,“个体”与“共同体”的关系成为诸多学者关注的重大课题。在传统形而上学的意义上,这一课题也与“一”和“多”的问题紧密相关,正如哈贝马斯指出的,“‘一’和‘多’一开始就是形而上学的主题。形而上学试图把万物都追溯到‘一’。自柏拉图以来,形而上学就明确表现为普遍统一的学说;理论针对的是作为万物的源泉和始基的‘一’。”〔1〕马克思的“实践哲学”革命正是试图转换传统形而上学的抽象谈论方式,从真实的“个体”和“共同体”的关系出发来解决这一问题,进而最终实现人类解放。

“一”作为一种超越性,是人才具有的一种超越性,这种超越性是什么呢?就是一种整体性,或者一种全体性。西方传统哲学“一”与“多”的关系已经表明了这一点。西方传统哲学的几个典型概念,“万物的本原”、“上帝的全知全能”、“人类知识的普遍必然性”等,都表现了人类对世界整体性的一种探求和追问。当然西方传统哲学对这一问题的追问经过了一个过程——从对世界的意识到对自身的意识。正因为人本身是一种超越性的存在,才会提出世界的全体性这样的形而上学的问题。所以对世界的意识和对人类自身的意识是统一的。

西方传统哲学提出的形而上学问题,是属于本体论和认识论意义上的。即便黑格尔哲学实现了认识论、逻辑学和辩证法的统一,但黑格尔哲学仍然属于意识哲学的范围,没有现实性。马克思有些嘲讽地批判黑格尔的哲学,“有一种神秘的感觉驱使哲学家从抽象思维转向直观,那就是厌烦,就是对内容的渴望。”〔2〕在马克思看来,真正对黑格尔哲学作出了批判的是费尔巴哈。费尔巴哈认为人是具有超越性的,传统的形而上学对这一点的追求是有意义的。但是,人在本性上并不是黑格尔所阐释的绝对精神,人首先是一种具有感性活动的存在。人是在自己的感性活动中实现自己的类本质的。在这一点上,马克思同意费尔巴哈,并将其观点吸取到自己的哲学中去了。但是费尔巴哈的哲学在马克思看来,仍然没有脱离西方传统哲学的窠臼。因为费尔巴哈仅仅将人看作了像动物一样靠本能进行感性活动的人。而人的本质——类,也仅等同于动物的类。费尔巴哈哲学也陷入了分裂之中,当他将人当作感性活动的人的时候,人成为了动物。而当他力图将人的超越性表现出来的时候,他又重新回到了黑格尔哲学的抽象思辨之中。

费尔巴哈之后,马克思继承了西方哲学的传统,仍然借鉴了费尔巴哈的“类”这个概念。对“类”这个概念的继承,说明马克思仍然承认了人的超越性,仍然力图将人的超越性实现出来。马克思虽然继承了西方哲学传统,但马克思并不仅仅是一位传统意义上的西方哲学家,马克思生活于资本主义经济快速发展的时代,所以马克思的研究领域超出了纯粹的哲学领域,而进入了广阔的社会领域。英国的古典政治经济学、法国的空想社会主义也成为了马克思的思想来源。超出思辨领域的马克思建立了自己的实践哲学,也就是在实际生活中将人的个体性和社会性实现出来,在现实生活中解决“一”与“多”的关系问题。

现实生活中的个人是相互独立的,但人的生存方式却是社会性的,也就是说人们是通过相互合作来共同生存的。人们相互合作的活动就是物质生产,这是人类生存的前提,也是马克思一再强调的关于人的解放的理论前提。“这种生产第一次是随着人口的增长而开始的。而生产本身又是以个人彼此之间的交往为前提的。这种交往的形式又是由生产决定的。”〔3〕这就是说,在生产中有两个方面的维度,一是主观的维度——人们的交往方式;另一是客观的维度——人们的生产。交往方式就是生产关系,人们的生产就是生产力。所以生产中的这两个维度也就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是对应存在的,生产力达到什么程度,生产关系也就达到什么样的状态。生产关系作为人们的交往方式,也是人们的存在方式和存在状态。“人们用以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的方式,首先取决于他们已有的和需要再生产的生活资料本身的特性。这种生产方式不应当只从它是个人肉体存在的再生产这方面加以考察。更确切地说,它是这些个人的一定的活动方式,是他们表现自己生活的一定方式、他们的一定的生活方式。个人怎样表现自己的生活,他们自己就是怎样。因此,他们是什么样的,这同他们的生产是一致的——既和他们生产什么一致,又和他们怎样生产一致。因而,个人是什么样的,这取决于他们进行生产的物质条件。”〔4〕这样马克思就将个人的存在状态与现实的物质生产统一起来了。

马克思哲学中一个基本的概念,就是“社会”。“社会”这个概念可以理解为“类”这个概念。通过“社会”这个概念,马克思对传统哲学的超越性进行了继承和发挥。人都是社会中的人,人们之间才可以交往。社会性是人们进行交往的前提,人们组成社会进行交往的发展趋势也是要将人的社会性实现出来,从而实现人的解放。“社会”或“类”是“一”,个人是“多”。通过社会生产的发展,将人的社会性实现出来,达到共产主义社会,每个人都实现了自由,也就真正地在现实生活中达到了“一”与“多”的统一,最终实现“人类解放”。

在《论犹太人问题》中,马克思分析了宗教解放、政治解放和个人解放的关系。所谓宗教解放,仅仅达到了政治解放的程度,还没有达到真正的人的解放,即以人的类本质为基础作为真正的社会的存在。人的解放是在人的现实社会活动中形成的,而不仅仅停留于理论的批判。马克思认为政治解放是国家先由宗教束缚下解放出来,形成自由的国家,也就是形成人的解放的条件。“政治解放的限度一开始就表现在:即使人还没有真正摆脱某种限制,国家也可以摆脱这种限制,即使人还不是自由人,国家也可以成为自由国家。”〔5〕自由国家也就是摆脱了宗教束缚的国家,国家摆脱了宗教,宗教就成为国家中个人的私事。国家成为人的解放的中介,也就是人通过间接的方式即通过国家承认自己。宗教也是通过间接的方式,即通过神承认人自己。“正像基督是中介者,人把自己的全部神性、自己的全部宗教约束性都加在他身上一样,国家也是中介者,人把自己的全部非神性、自己的全部人的无约束性寄托在它身上。”〔6〕宗教作为国家的约束性其实是特权等级对私有财产的独占权,特权等级以国家为工具对私有财产进行占有。国家的政治解放就从观念上废除了私有财产,即废除了财产资格限制对国家公民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束缚。“财产资格限制是承认私有财产的最后一个政治形式。”〔7〕国家对私有财产在观念上的废除是以实际上承认私有财产为前提的,“国家还是让私有财产、文化程度、职业以它们固有的方式,即作为私有财产、作为文化程度、作为职业来发挥作用并表现出它们的特殊本质。国家根本没有废除这些实际差别,相反,只有以这些差别为前提,它才存在,只有同自己的这些要素处于对立的状态,它才感到自己是政治国家,才会实现自己的普遍性。”〔8〕于是就出现了政治国家和这些要素存在的市民社会的分裂和对立,于是人就在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两个层面过着双重的生活。“在政治国家真正形成的地方,人不仅在思想中,在意识中,而且在现实中,在生活中,都过着双重的生活——天国的生活和尘世的生活。前一种是政治共同体中的生活,在这个共同体中,人把自己看作社会存在物;后一种是市民社会中的生活,在这个社会中,人作为私人进行活动,把他人看作工具,把自己也降为工具,并成为异己力量的玩物。政治国家对市民社会的关系,正像天国对尘世的关系一样,也是唯灵论的。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也处于同样的对立之中,它用以克服后者的方式也同宗教克服尘世局限性的方式相同,即它同样不得不重新承认市民社会,恢复市民社会,服从市民社会的统治。人在其最直接的现实中,在市民社会中,是尘世存在物。在这里,即在人把自己并把别人看作是现实的个人的地方,人是一种不真实的现象。相反,在国家中,即在人被看作类存在物的地方,人是想象的主权中虚构的成员;在这里,他被剥夺了自己现实的个人生活,却充满了非现实的普遍性。”〔9〕在市民社会中,人是抽象的私人,与抽象的私有财产相对应。只有消除私有财产,使人真正作为社会的类的存在,才能实现人的解放。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马克思对黑格尔关于人如何实现自由的思想进行了批判。马克思和黑格尔的思想分歧点在私人财产权。“根据马克思的论点,黑格尔的逻辑分析忽略了一个重要的以经验为根据的论点:国家和其他的每一件事最终是由市民社会决定的,其主要的控制力量是私人财产权。也就是说,是财产权和市民社会决定国家,而不是国家决定市民社会和财产权。”〔10〕私人财产权代表了人在市民社会中的现实的存在状况,私人财产权是对人的现实存在的肯定。法律是对人的现实存在的状况,也就是对人的私人财产权的肯定,也就是说法律来自人的私人财产权的状况,而不是相反,人的私人财产权是由法律赋予的。法律是国家的象征。在私人财产权和法律的关系上体现了家庭、市民社会和国家的关系。黑格尔与马克思对双方的关系给予了相互颠倒的判断,黑格尔认为家庭和市民社会由国家进行决定,国家是绝对精神的客观化,家庭和市民社会则是绝对精神外化或现实化自己的定在的环节。在马克思看来,《法哲学》中,黑格尔用抽象的、逻辑的、形式的规定代替了具体的、现实的、有内容的存在。马克思批判道,“具体的内容即现实的规定成了形式的东西,而完全抽象的形式规定则成了具体的内容。国家的各种规定的实质并不在于这些规定是国家的规定,而在于这些规定在其最抽象的形式中可以被看作逻辑学的形而上学的规定。真正注意的中心不是法哲学,而是逻辑学。哲学的工作不是使思维体现在政治规定中,而是使现存的政治规定消散于抽象的思想。哲学的因素不是事物本身的逻辑,而是逻辑本身的事物。不是用逻辑来论证国家,而是用国家来论证逻辑。”〔11〕

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将人的解放逻辑具体地阐释了出来。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一切都物化——资本化了。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从属于物的关系,也就是由物的关系来表现,于是人也物化了。人自觉到自身的物化或异化,扬弃自身的异化就是人的解放。人为什么会物化呢?马克思首先引入了“商品”这一概念。“商品”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所谓使用价值是指商品能够满足人的需要的自然属性,所谓价值是指凝结在商品中无差别的人类劳动。使用价值是商品的自然属性,价值是商品的社会属性。使用价值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商品是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商品之所以能够用来交换,一方面是因为商品具有使用价值,能够对他人有用。另一方面,还因为商品具有价值,商品最后都能够还原到无差别的人类劳动,这种无差别的人类劳动是社会性的劳动。商品交换的媒介是货币。货币的作用从根本上来说是一般等价物,而一般等价物是商品价值抽象性的具体表现。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之下,货币不仅仅是商品交换的媒介,而是转化为了资本。所谓的资本,就是资本家将一定量的货币投入到生产之中,生产产品,投入市场销售之后,能够得到比投入的货币量更大的货币量。这个差额就是利润。利润从根本上来说是剩余价值。之所以能够产生剩余价值,是因为工人被当作劳动力商品使用,劳动力商品在生产过程中被消费之后能够产生超过劳动力商品价值的价值。这个差额就是剩余价值。资本的根本特性即是无限地追求剩余价值,这也是资本主义生产的特点。

资本主义的生产是一种社会性的生产,劳动者之间分工高度发达,同时又紧密合作。但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之下,工人仅仅是作为劳动力商品存在,也就是作为资本存在,而资本家则是资本的代表。在这个意义上说,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从属于资本,资本具有自由性,而人则没有自由性,人异化为资本了。于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之下,一方面是客观的物的存在,也即是资本,另一方面是主观的人的存在。当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统治地位的时候,人的存在从属于资本的存在。而一当社会生产达到一定程度,资本和人的矛盾达到顶点,工人阶级自觉到自身的异化,从而联合起来,将资本置于无产阶级联合体的控制之下。这时工人就得到了解放,也就实现了自由。工人必将作为一个阶级整体得到解放,这样的解放也就在现实中实现了人的社会性。这样就概括地阐释了马克思如何实现“一”与“多”的统一。

人是一种超越性的存在,这是人的特性所在。处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之中的马克思,深入研究社会现实,提出了人的解放的历史唯物主义道路。马克思的时代已经过去了一个半世纪,世界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思考个体与共同体的和解之路,西方传统哲学和马克思哲学仍然是重要的思想坐标。

〔参考文献〕

〔1〕哈贝马斯.后形而上学思想〔M〕.南京:译林出版社,2001.137.

〔2〕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101.

〔3〕〔4〕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12,11-12.

〔5〕〔6〕〔7〕〔8〕〔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170,171,172,172,173.

〔10〕洛克曼.马克思主义之后的马克思〔M〕.北京:东方出版社,2008.236.

〔1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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