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标到校,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时间:2022-05-31 08:45:03 公文范文 浏览次数:

中考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如何既能为高一级学校输送优秀生源,又能发挥考试的正导向作用,促进义务教育的健康发展?这是现阶段基础教育领域应该研究的重大课题。近年来,河北省抓住中考这一关键环节,加大中考和普通高中招生改革力度,做了一些有益尝试,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方面取得较好效果。

一、以招生考试改革作为均衡发展“突破口”。

河北省中考和普通高中招生改革是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大背景下展开的。2001年,河北省鹿泉市作为新一轮基础教育改革国家级实验区正式启动新课程。2004年,鹿泉市有了第一届课改的初中毕业生。在制定2004年中考和普通高中招生方案时,省教育厅提出:要拿出一部分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向薄弱初中校倾斜。

但并没有提出具体比例。2005年3月,河北省委召开六届七次全会,专题研究教育问题。河北省委认为,要实现全面小康,必须提高人的素质,并指出制约河北发展的“短板”是科技和教育的落后。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加快发展教育,要把教育的工作重心下移,把农村义务教育作为“重中之重”。在全会通过的河北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教育工作的决定》中指出:“坚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学校之间的差距。”为贯彻河北省委、省政府这一决定,我们决定加大中考和高中招生改革力度,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省教育厅明确提出,要把普通高中40%的公助生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辖区内的各初中,降分录取,初中生的毕业考试由学校命题并组织实施。这一年,河北省有课改初中毕业生的县(市、区)达到13个,全部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进行了普通高中招生改革。从实践看,这项改革效果是不错的。

改革之初,我们最大的担心是,这些指标分配生能不能适应高中的学习生活?他们能不能跟上高中学校的教学?为总结经验,我们召开了初中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改革座谈会,参与试点的13个县(市、区)都介绍了自己的经验。招收指标分配生的高中校长反映,在经过两个月的适应后,这些学生的学习情况与非课改毕业生相比,处于同等甚至略高水平——他们的学习潜力很大,后劲很足。为什么要“经过两个月”的时间来适应呢?因为课改实验区的初中毕业生的知识与非课改高中教材要求的知识存在不衔接情况,有些知识需要进行“补课”。

另外,课改毕业生在学习方法和学习态度上要更积极、主动……教师和学生都需要一个适应期。2006年,河北省有课改初中毕业生的县(市、区)达到68个。这一年,我们加大了指标分配力度,提高到50%。

在分指标的高中学校资格上,我们要求必须是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为什么要这么做?因为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都是优质教育资源,是家长和社会认可的热门学校;升入这些学校的学生越多,初中学校的声望就越高,生源也就越稳定。在这一年的方案中,我们还明确提出: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分为毕业考试、升学考试两部分,正式确立了“两考分离”的指导方针。

2007年,河北全省172个县(市、区)的所有初中毕业生都成为课改实验区学生。考虑到当年首次进行中考和普通高中招生改革的县有104个,涉及面大,如果指标分配比例过大,学校和社会较难接受,操作风险太大。因此,为确保这项改革顺利推进,我们提出2007年全省公助生分配比例仍然是50%。

从实际执行结果看,所有市都进行了这项改革。衡水、沧州两市还将所有公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公助生招生指標全部分配给各初中学校。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

河北省的中考和普通高中招生改革主要有以下6个方面内容:——分指标。即要求公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拿出一部分公助生招生指标,以报考普通高中的学生人数,或者在校在籍应届初中毕业生人数为依据,均衡分配到辖区内各初中学校,降分录取。2007年以前,降分幅度由各县(市)确定,设区市市区由市确定。

由于降分幅度决定着指标生生源质量和录取情况的好坏,所以从2008年开始,省教育厅对降分幅度作了统一规定,即各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学校公助生录取指标分配生原则上低于公助生录取分数线50分,分配比例也提高到60%。录取时,先录取统招生,再录取分配生。如果某初中在降分后仍完不成分配生录取计划,其剩余指标收回,在市区或全县(市)考生中统一录取。

——多元录取。我们打破过去只把考试分数作为唯一录取标准的办法,把“中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创新成果”三种依据作为录取标准。另外,还有一些加分因素,如“三好学生”等。

我们特别鼓励各地在录取方式上进行创新,各高中学校可拿出部分招生指标进行自主录取,比如特长生录取、推荐录取等。——“两考”分离。也就是将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分开进行。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由各初中学校进行,普通高中招生考试以县为单位(设区市市区由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进行。为什么要进行“两考”分离呢?这是因为两项考试的目的不一样。“学业考试”是测试学生是否完成了九年义务教育学业,“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是选拔性考试。

“学业考试”是每个初中毕业生都必须参加的考试,而“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由考生自愿参加。不愿上普通高中而选择上职业高中或直接就业的就可以不参加中考。——减少中考科目。

在中考科目中,我们减少了地理、生物两科。原因在于:一是地理、生物是在初中二年级结束的,初三没有教学课时;二是从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角度出发,让本已压力很大的初三学生能轻松一些。——部分科目开卷考试。

即文科综合开卷考试。文科综合考试内容是法律、国情、时事等方面的内容。如果是闭卷,简单地让学生背一些条文达不到教学目的,发挥不了考试的正导向作用。

通过开卷考试,可以考查学生利用所学知识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而这正是新课程特别提出的要求。——降低考试难度。每年中考前,我们都召开中考命题会议,要求中考命题降低考试难度,主要考虑两个因素:一是减轻学生的课业压力,为推进素质教育创造条件;二是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需要。

因为随着高中阶段教育的发展,升入高中阶段的学生会越来越多,以选拔为目的的中考将越来越淡化,而资格考试的意义越来越强化。

三、普通高中招生改革的几个原则。

1.坚持改革不动摇的原则。在实践中我们逐渐认识到,普通高中招生改革是一项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实践证明是有效的,得到大多数学校、学生、家长和社会的支持。因此,无论有多大困难,思想有多大顾虑,推进这项改革的决心不能动摇,必须拿出一部分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助生指标分配到各初中学校。

2.循序渐进的原则。普通高中招生改革是高利害性改革,家长和社会非常关注。这项改革还涉及到利益的调整,特别是经济利益的调整。如果不进行这项改革,有些学生可能就是公助生,不用掏几万元的择校费。改革后,由于拿出了一些公助生指标,在优质初中就读的学生,或者说中考考分刚过公助线的学生就有可能变成择校生而缴费。这部分学生家长就会反对改革。所以,在实际操作中,我们本着循序渐进的原则,分配生的比例逐渐增加,从不提比例到提出比例,从40%到50%,2008年我们增加到60%,稳步增加。此外,实行改革的县(市、区)逐渐增加,从开始的1个县到13个县(市、区),再到68个县(市、区),直至全省。

3.差异性原则。由于省内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均衡,地区间教育也存在较大差异。复杂的客观条件,再加上人们对改革的理解和认可需要时间,在执行这项政策的过程中,我们允许各地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差异,不要求“一刀切”。从分指标的百分比来看,有的市在开始时拿出20%的指标用于分配,而有的地方高于省定比例,我们都允许。在录取方式上,我们允许各地创新,录取方式也呈现多样化。比如,有的地方高中校进行自主招生改革,我们给予鼓励。正是坚持了这项原则,所以没有引起大的波动。虽然省里制定了政策,但改革的进程是各地确定的。由于我们结合了各自的实际,从而确保了这项改革顺利推进。

4.依法、公平原则。普通高中包括公办高中和民办高中,这两类高中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录取政策必须有所区别。从河北全省看,民办高中在省级示范性高中里也占有一定比例。所以,在实践中,我们尊重民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不要求民办省级示范性高中分指标,由民办学校自愿进行改革。

但在初中学校分指标时,我们却是公办、民办初中同等对待,使得在民办初中就读的学生,和在公办初中就读的学生一样,享受“指标分配”政策的好处。在我们看来,公办高中是政府办的,每个公民都有选择的权利。

5.公开原则。作为一项涉及家庭经济利益和学生未来前途的改革,必须公开。我们要求,每所高中学校的公助生分配指标要进行公示,晓谕社会;每所初中学校要将学生的情况(包括综合素質评价情况、加分情况)公示,录取过程要公示,特别是分配生指标的完成情况要进行公示。只有坚持公开原则,才能打消家长和社会对这项改革的顾虑,才能保证各个环节不出差错。为了做到公开,石家庄等市还举行听证会,征求学校、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意见。

四、“指标到校”改革的成效。

促进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最显著的成效是,这一政策稳定了城市薄弱初中、农村初中的生源,给它们带来了发展机会。分指标之前,这些学校的学生大多无法升入优质高中。现在,到优质学校读书的门槛降低了。学生有奔头了,老师有信心了,学校步入了良性发展轨道,逐渐缩小了与优质学校的差距。

学校的声望提高了,家长也愿意把孩子送到这些学校。深州市大冯营乡中学是一所农村中学,实施这项政策之前,每年有2%~3%的学生转学,升入优质高中的学生只有寥寥几人。2006年,该校分配到22个优质高中指标,当年22个指标全部完成,还有3个学生参加全市统招被录取。

学校一下子打了个翻身仗,自此没有一名学生转出。两年多来,还有30多名学生从县城中学转回来就读。此外,每年中考政策出台后,就有家长打电话询问分指标的情况。

可以说,这项政策也从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家长的择校期望。事实也是这样。以枣强县为例,2005年,该县县城两所初中在校生总数为5411人,2006年减少到4630人;2007年、2008年学生数稳定在3860人左右,原因就是农村的学生不用再到县城择校了。

为实施素质教育、推进新课程创造了条件。由于指标分配到校、考试科目减少、开卷考试和多元录取方式的实行,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各初中学校之间的升学竞争压力,使各初中学校得以把主要精力放到素质教育和规范办学上来,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也随之减轻,班容量过大的问题也得到缓解,更有利于因材施教。这为推进新课程、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各地还把指标分配和综合素质评价结合起来。石家庄市规定,指标分配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不得少于3个“A”,且不得有“D”等级。学生要想成为指标分配生,不仅要学习好,还要全面发展。

这项政策对推进素质教育发挥了很好的导向作用。最大的受益者是农村孩子。由于薄弱学校学生也有升学的机会,家长不再为让孩子上个好学校而东奔西走,“怨气少了”。

家长也不用再请客吃饭、找“关系”了,减少了家长的经济支出,他们对教育的满意度自然就提高了。这项政策也促进了社会公平。过去单纯靠分数录取,与城市相比,在农村学校就读的孩子由于农村办学水平差,升学机会较少,其直接后果就是农民的后代进入大学接受优质教育的机会减少,形成事实上的受教育权的不平等现象。

而“指标到校”政策,最大的受益者就是农民的子女,教育也回归到其本来的使命。可以说,以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为主要内容的中考招生改革,不仅实现了预期的目标,还有“溢出效应”。(作者系河北省教育厅副厅长)

编后语

在基本“普九”、解决了“有学上”的问题后,“上好学”成为家长和学生的新追求。教育公平问题也随之而来,日益为社会所关注。人们不仅关注教育起点的公平,也日益关注教育的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家长让孩子接受更高质量教育的强烈愿望与城乡之间、区域之内学校发展不均衡的现状形成一对基本矛盾,并与各种利益因素“纠结”在一起,使义务教育“择校热”屡禁不止,广遭诟病。

禁止举办“奥数”、“公共英语”等课外辅导班,“免试就近”入学……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采取多种办法遏制义务教育择校现象蔓延。河北省循序渐进推进“指标到校”政策,在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上做文章,抓住了破解“择校”难题、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关键,体现了“义务教育政府办”的主体责任。实施几年,城区薄弱学校、农村学校的师生感到“有奔头儿”了,他们的教学积极性被激发和调动起来。

从实施成效看,“指标到校”不仅是促进教育公平的一个得力“抓手”,也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营造了一个良好的政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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