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跨国并购的发展思路及政策选择

时间:2022-05-31 08:15:02 公文范文 浏览次数:

在经济全球化步伐加快、金融自由化获得巨大发展以及各国外资管理政策更倾向于自由的形势下,国际资本的跨国流动日趋活跃,跨国并购作为世界各国对外直接投资的方式之一,逐渐替代了跨国创建而成为了跨国投资的主导方式。随着中国经济日趋活跃,中国企业也面临着进行跨国并购的问题,如何引导中国企业进行有效的跨国并购,在现阶段显得十分重要。

一、中国企业跨国并购的现状及其制约因素

(一)中国企业跨国并购的现状

1.跨国并购的规模保持较快增长

截至2004年底中国的对外直接投资总额448亿美元,该组织最新数据(UNCTAD,2004)显示,从1988年到2004年,中国企业累计跨国并购总金额为92.64亿美元,其中绝大部分发生在1997年之后。从1988年到1996年,跨国并购年均仅有2.61亿美元,而从1997年开始,并购额逐渐增加,2004年更是达11.25亿美元。

2.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是跨国并购的主体

参与跨国并购的主体基本上全为企业,包括国有、股份合作制以及私营等各种类型的企业。纵向来看,早期参与跨国并购的几乎全为国有企业,近年来的一个显著变化是,民营企业的跨国并购开始活跃,并产生了一批有较大影响的案例。著名的除了万向集团收购美国UAI公司外,还有华立集团收购菲利普半导体公司之CDMA手机分部等。2004年联想集团并购IBM的个人电脑部门,TCL和汤姆逊合资组建了TTE公司,这是目前为止全球最大的彩电生产企业。从这些并购事件我们可以看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对外并购是明显的。

3.跨国并购的区位结构较广,投资分布分散

其一是三次产业分布各有重点区域。具体来说,第一产业主要集中在资源丰裕的国家和地区,如东南亚、俄罗斯等地的石油行业并购,拉美、澳大利亚等地区矿产行业并购;第二产业主要集中在贸易壁垒较高的区域,如海尔收购意大利迈尼盖蒂公司下属一家电冰箱厂,TCL收购德国施耐德公司等;第三产业主要集中在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以及新兴市场经济实体。如中国网通收购亚洲环球电信公司等。 其二是投资额分布区域较为分散。跨国并购投资额分布区域为北美、南美、亚洲、欧洲、非洲以及澳大利亚等地,分布较为分散。

(二)中国企业跨国并购的制约因素

1.微观层面的问题与障碍

对海外市场企业评估不足,并购定价偏高。政府以行政行为代替市场行为“有机可乘”,并购主体错位才有了存在的可能性和短暂的合理性。近年来我国企业的一些大型跨国并购往往还是出于政治层面的考虑,注重的是并购成功与否,而不关注并购价值的实现。同时还有一些国企在对自身竞争优势缺乏必要了解和对海外市场认识不足的前提下进行跨国投资,缺乏明确具体的发展目标、规划和长期的战略思考和科学的管理体系,从而导致并购交易流产。

中国企业竞争力与规模相悖, 由此限制着中国企业的并购规模。当代跨国并购主流企业是巨型跨国公司, 带有强强联手的特征。但反观中国企业, 则不得不承认, 具有竞争力的企业——主要为民营企业——规模普遍偏小, 而大型企业几乎全为国有, 竞争力则普遍较弱, 这决定了中国企业不大可能发起强强联合式并购。

中国的跨国并购以国有企业为主, 这与全球私有化浪潮背道而驰, 由此可能会限制了中国企业的国际化空间。中国由于制度转型尚未完成, 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滞后, 实施国家“走出去”战略也好, 还是企业自发的“走出去”也好, 均以国有企业为主。近年虽然有一批民营企业借助跨国并购实现了国际化, 但与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海外投资相比, 依然不可同日而语。由此限制了中国企业国际化空间, 在这方面中石油收购俄罗斯一石油公司遭拒以及联想并购IBM个人电脑部门所遭到的近乎苛刻的审查就是最明显的例子。

2.宏观层面的问题与障碍

金融政策方面,国内的融资支持很难满足企业需求。企业并购需要本国有一个发达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而目前我国的金融服务体系不健全,突出表现在:一是跨国并购的融资平台缺乏,能够为企业在国际市场上提供融资服务的金融机构很少。二是离岸金融业务未能全面地发展起来,还处于起步阶段,解决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尤为迫切。

对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僵硬,缺乏有效监管。按现行规定, 凡海外投资超过一定规模的项目, 都要上报国家有关部门审查批准, 涉及不同行业的还要进行会审会,既费时又误事, 增加了企业开展跨国并购的难度,导致决策效率低下,很不利于企业迅速捕捉跨国并购的良好机遇,增加了大型企业发展跨国经营的难度和社会成本。

我国目前还存在资本管制。虽然外管局已经取消了经常账户下的所有外汇管制,实现了人民币在经常项目下的可自由兑换,但是中国还实施着比较严格的资本管制。如境外机构的对外投资须经主管部门的批准,未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境内工贸企业和金融机构不能在境外购买外国公司的股票和进行境外债券投资。

二、中国企业跨国并购的总体发展思路

1.要在大型企业并购推进的同时,加强民营企业的力量

在相当长时间内中国的国有企业在中国经济中仍将占有主导地位,依靠自身的所有权优势,资源优势在对外并购方面将大有潜力可挖。但是一定要弱化企业的政府背景,强化企业自身的市场经济主体地位。另一方面,中国政府现在对企业成分的包容性越来越强,给予了民营企业与国企的平等市场地位,这对于中国跨国并购的主体选择更具有意义,这使得优秀的民营企业能够快速的成长壮大,当企业有跨国并购的需要时,假以时日,将会成为中国企业跨国并购的主力军。

2.跨国并购的主导产业应倾向优势产业,有潜力的第三产业和高技术企业

首先是我国总体国际化战略所依赖的产业与行业,即“优势产业与优势行业”。我国的第二产业很有竞争力,从一项调查来看,有45%的家电制造业和医药生物制造企业选择以并购方式进入国际市场,这些产业实力比较强、规模比较大,展开并购的可能性也较大。

其次是当代企业跨国并购的主导行业。自上世纪中叶以来, 以金融、保险、信息、商品零售为主体的第三产业, 成了发达国家最重要同时最大的产业, “三产”并购越发重要。而我国的第三产业发展整体水平较低,但是也有部分产业如电信等具备了跨国并购的资金实力及其能力。

再次是我国企业借助“绿地投资”难以挤进的国外产业与行业。就目前看来,我国企业通过“绿地投资”也难以进入国外的某些要求较高的产业与行业,因此要加快这些行业的企业并购。如2001年华立集团收购了菲利普集团的CDMA移动通信部门,进入了高端的CDMA芯片市场,使得高通一夫当关的CDMA芯片大门被华立撕开一条缝隙。

3.跨国并购的区位选择应注重企业经营成本和便利,获取比较利益

首先要考虑获得进入壁垒市场后产品市场的能力。虽然现在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但是许多国家出于保护国内产业或其他原因继续存在严重的贸易壁垒,加大了我国产品进入的难度和成本,采用并购方式有利于绕过这种壁垒,进入特定的区位市场,企业应该准确判断存在壁垒的国家是否有着特定产品的市场和较大市场容量。

我国是一个人均资源量很小的国家,为了保证企业和国家的可持续健康发展,获取我国稀缺或是不易获取的资源是必需和必要的。这里的经营资源包括东道国蕴藏与开发较为有利的自然资源,发达的科学和教育所能提供的价格廉价,甚至免费的科技信息,发达的资本市场以及丰裕和便宜的资本供给,良好的基础设施结构所提供的能源运输及其他服务。

尽可能地获取被投资国政府的优惠政策。由于跨国并购投资很可能给受资国带来利益,一些东道国政府出于发展本国经济的长期考虑,常常给予外国投资企业以特别的政策优惠,选择这样的国家进入,企业不仅能够享受到该国的区位比较优势,还可以获得超过当地企业的比较利益。

4.政府在中国企业跨国并购中的准确定位是干预和政策支持

事实上,自第四次并购浪潮以来,欧洲与美国间的企业跨国并购,无处不有政府干预的影子。政府首先通过掌握竞争政策的松紧程度,调节着并购活动的规模。其次借助具体政策工具,影响着跨国并购资本的流向以及金融系统对于并购活动的金融支持程度。此外一些影响巨大的并购个案,还须获得所涉及国家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比如,联想并购IBM个人电脑部门,就引起了美国外国投资关系委员会的严格审查,主要任务是确保外国企业收购美国公司不会损害美国的国家安全。

政府有关企业跨国并购方面应着眼于全面培植和提升本国企业跨国并购能力。在培植这种能力的过程中,必须要有全局和系统的观念,协调和兼顾好各种竞争力的发展以及竞争力的影响因子互动效应。

三、发展中国企业跨国并购的政策调整

1.政府相关部门要不断完善金融市场,健全金融服务体系

完善资本市场,为企业跨国并购提供融资支持。完善资本市场,第一要全方位发展中国资本市场,包括要继续规范扩大股票市场,建立创业板以专门为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解决融资困难问题,发展债券市场,大力发展投资基金市场以及加快金融市场和金融市场工具的创新。第二,加快中国资本市场的国际化步伐。要求在推出合法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基础上,继续加紧推出合法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及中国存托凭证(CDR)等机制或工具。第三,全面培育和提升中国本土投资银行的竞争力,加速其国际化进程。投资银行是为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平台,中国企业的跨国并购,需要有本土的国际化投资银行提供金融服务,包括融资支持,管理咨询等。

开拓离岸金融市场,离岸金融市场是指从事非本币存贷款业务的金融活动。离岸金融业务的开展为进行跨国并购的企业开辟了一条新的便利融资渠道。具体来说,要发展离岸金融,首先要有国家的政策支持,包括离岸金融市场的准入制度(继续扩大允许离岸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的范围等)经营管理制度和税收制度等方面。

2.在具体政策上大力扶持民营企业的发展

在跨国并购方面,国际并购主流企业全为清一色的私营企业, 国有企业极其鲜见,“冷战”结束以来的全球私有化浪潮, 加强了私有企业国际化趋向。扶持民营企业,首先应该解决对民营企业实行国民待遇,确认它的法律地位,还有对其实行公平的税收和财会制度。换句话说,也就是要使民营企业能够享受到与国营企业同等的待遇甚至获取更加优惠的政策和支持。其次要解决民营企业的融资难问题,包括放松民营企业投资于金融机构的政策限制,实行公平的信贷政策,公平的证券发行和上市政策,公平的金融创新政策。使民营企业能够进入更多的投资领域,这既有利于特定市场的竞争,也有利于民营企业运用其特点发挥优势,壮大实力,壮大中国企业跨国并购的队伍,提高跨国并购的活力和效益。

3.完善和建立跨国并购相关法律体系

为了应对瞬息万变的跨国并购实践,完善和建立跨国并购的相关法律体系就成为了必然选择,但作为规范和约束并购行为的专门法律,涉及并购的处理、债务安排、税收程序、人员安排等却没有明确的规定。与并购活动相配套的社会保险法、外资外汇法等法案都未出台。

我国政府对企业跨国并购的管理应从行政手段管理向法律手段管理和经济手段管理过渡,尽快制定和完善《中国企业对外投资法》等,对海外企业的定义、经营主体、审批程序、经营范围、产业政策、所有权形式、法律形式、企业内部管理体制、利润分配及双重征税等问题作出法律规定,对海外投资企业有严格的国内法律约束和监督。同时也可以建立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来切实的保护我国投资者的利益。

4.完善现行的对外投资审批制度

在审批体制上,改变多头管理的状况,尝试在对外投资专门管理机构下设立主管部门,统一审批项目,简化程序,方便企业对外投资。

明确产业发展导向。对于企业的跨国并购活动,可比照国内产业政策和我国吸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制定详细的产业结构调整计划及鼓励或限制和禁止跨国并购的产业政策,从宏观上指导企业的跨国并购行为,引导企业向优化国内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产业组织结构的方向发展。

确定具体的量化的审批标准。建议设立一套科学的企业综合评价体系,通过量化指标进行客观评价,以防止在审批过程中的主观随意性。具体内容可通过一系列财务指标衡量,对有实力、有必要、有愿望进行跨国并购的企业,赋予对外经营自主权和项目投资权,扩大其海外融资权。

5.注重人才培养,确保跨国并购的智力需求

我们应当借鉴西方国家经验,跨国公司境外并购普遍采用人员本地化战略。公司把少量管理人员派往东道国,多数雇佣当地人来管理和经营,而这些被派往国外的管理人员应当是不仅要懂法律、懂外文、懂技术,更需要有战略头脑,懂现代企业管理、懂国际营销的高素质的复合型跨国经营人才。

发展跨国并购就必须要重视对这种人才的培养。可以采取送往国外培训,加强跨国公司内部人员调剂和交流,加强国际国内人员的合作与交流,吸收高校、海外学者等多种渠道来广泛吸纳、培养这种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建立人才储备库,以满足我国企业进行跨国并购的需要。在育才、引才的同时,更重要的是还要在用才和留才上下功夫,把专业人才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把政策协调起来,形成合力来营造尊重人才、鼓励创新、相互理解的良好人才环境,保证企业跨国并购对人才的需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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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谢丹,《跨国投资的新动态、动因及在我国的发展》[J]科技创业 2005.1

[4]于研、刘伟,《我国企业海外并购的障碍及应对策略》[J]上海企业 2005.1

[5]倪建军,《跨国并购中国企业向何处去》[J]瞭望新闻周刊20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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