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虫病防治“十二五”行动计划终期评估与“十三五”规划

时间:2022-03-25 10:44:33 公文范文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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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卫生部等14部委联合下发了《防治包虫病行动计划(2010-201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对“十二五”期间包虫病的防治工作做出了重要部署,并对2015年终期评估的防治效果指标和相关工作指标提出了具体要求。因此,终期评估的目的是检查《行动计划》中防治目标实现情况、主要任务指标完成情况以及包虫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为进一步推进包虫病防治工作提供思路、为优化防治策略措施及制定“十三五”阶段防治规划提供依据。为做好终期评估工作,国家卫生计生委下发了《防治包虫病行动计划(2010-2015年)终期评估方案》(国卫办疾控函[2015]100号)(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要求,2015年已经明确的覆盖全国10个省份的350个包虫病流行县均需开展终期评估,包括2014年及以前已经列入包虫病项目具有专项经费支持的254个县,和一些没有项目经费支持但已定性为流行县的都进行了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撰写并下发了《防治包虫病行动计划(2010-2015年)终期评估报告》(国卫办疾控函[2016]1174号)。继而,国家卫生计生委等12个部委联合印发了《全国包虫病等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防治规划》),此规划围绕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加快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坚持正确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建立健全包虫病等重点寄生虫病综合防治工作机制,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策略,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全面落实各项防治措施,有效控制包虫病等重点寄生虫病流行。接下来,笔者就对“十二五”《行动计划》终期评估结果和“十三五”《防治规划》进行阐述。

1《行动计划》终期评估

1.1评估内容

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组织管理与经费投入情况。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组织领导、机构设置、人員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落实《行动计划》情况,包括包虫病防治规划或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制定情况,年度工作计划与总结、检查督导以及经费投入情况等。②目标与主要任务指标完成情况,《行动计划》中犬感染率、儿童血清学阳性率、家畜患病率等防治目标实现情况和传染源管理、家畜免疫、家畜屠宰管理、健康教育、病人治疗管理、人员培训、饮水安全等各项任务指标完成情况。③包虫病防治项目执行情况。评估病人筛查、治疗、犬驱虫等项目工作完成情况。

1.2评估方法

由国家级《行动计划》评估工作专家组负责抽样,每个县随机抽取2个调查乡。若各省需要对抽取到的调查乡进行调整,允许调整幅度不超过30%,且每个县最多调整1个乡。各县在每个调查乡随机抽取2个调查村。在抽中的乡、村开展犬登记管理、驱虫、健康教育、儿童患病及血清学调查等工作的评估。

1.3考核指标

1.3.1效果指标

1.3.1.1犬感染率。在抽中的2个乡,每乡随机抽取50只犬,犬只应均匀分布在所辖村,每户1只犬,采集犬粪,检测犬粪抗原阳性情况,计算犬感染率,填写相应表格。

1.3.1.2家畜患病率。以县为单位,于屠宰季节在当地屠宰场于不同屠宰时间现场抽查当地繁育的1~2岁的羊200只(或3~6岁的牛100头),计算家畜患病率,填写相应表格。

1.3.1.36~12岁儿童阳性率。在抽中的2个乡采用B超检查6~12岁儿童共1,000人(不足者全查),并采用血清学方法每乡随机检查50人,计算儿童阳性率,填写相应表格。

1.3.2工作指标

1.3.2.1家犬登记管理率。在抽中的村,查阅家犬登记表,每村随机抽查10户养犬户,调查复核家犬登记管理情况,计算家犬登记管理率,填写相应表格。

1.3.2.2家犬规范驱虫覆盖率。在抽中的村,每村随机抽查10户养犬户,调查犬只一年内驱虫情况,计算家犬规范驱虫覆盖率,填写相应表格。

1.3.2.3病变脏器无害化处理情况。以县为单位,在集中屠宰场所检查是否具有动物病变脏器的无害化处理设施和记录,填写相应表格。

1.3.2.4新生羊免疫率。在抽查到的乡,查阅家畜免疫记录,收集一年内新生羊存栏数和注射抗棘球蚴病疫苗免疫羊数,计算记录免疫率;每乡抽取当年新生羊50只,复核免疫情况,计算复核免疫率,填写相应表格。该指标仅在有家畜免疫试点工作的地区评估。

1.3.2.5防治知识知晓率。通过包虫病防治知识知晓情况调查问卷形式,调查县、乡、村级干部和宗教教职人员各10人,小学生和农牧民各20人,计算防治知识知晓率,填写相应表格。

1.3.2.6病人登记管理率。每县查阅病人筛查和登记管理记录,收集现有病人总数和登记管理数,计算病人登记管理率,填写相应表格。

1.3.2.7规范治疗率。每县抽取50例包虫病病人(不足50例的全查),评估病人一年内阿苯达唑片剂或乳剂治疗情况,计算规范治疗率,填写相应表格。

1.3.2.8随访督促服药率。每县抽取50例包虫病病人(不足50例的全查),查阅一年内乡(镇)卫生院和牧场(村)医生对包虫病病人的化疗督导资料,记录服药、副反应情况,计算随访督促服药率,填写相应表格。

1.3.2.9半年疗效考核率。每县抽取50例包虫病病人(不足50例的全查),计算半年疗效考核率,填写相应表格。

1.3.2.10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率。以县为单位,分别调查疾病预防控制、医疗、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和动物监督机构相关防治人员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情况;在抽中的乡,分别调查乡镇(街道)和村(居)民委员会干部、中小学校保健医生、乡村医生、兽医(防疫员)包虫病防治知识或技能培训情况,计算包虫病防治知识或技能培训率,填写相应表格。

1.3.2.11安全饮水覆盖率。以乡为单位,每乡随机抽取纳入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内的10个行政村(定居点,含牧区、半农半牧区和农区三种类型),不足10个全部统计,计算居民安全饮水覆盖率,填写相应表格。

1.3.3项目工作完成情况在承担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包虫病防治项目的县,对2014年包虫病患者的筛查、治疗和犬驱虫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填写相应表格。

1.4评估程序

在各省(区、市)自评的基础上,由国家级考评组进行抽查复核。①县级自评。县级卫生计生、农牧、水利部门按照本方案要求联合成立自评估考评组,负责对本辖区内《行动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自评,完成自评报告,并将自评结果、自评报告报至市级卫生计生、农牧、水利部门审核汇总后上报省级。②省级自评。各省级卫生计生、农牧、水利部门联合成立评估组,对各市、县的评估材料进行审核,对资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和准确性进行复核;每省随机抽查2个县(分属于不同市),进行现场复核,完成省级评估报告。③国家级评估。国家卫生计生委、农业部、水利部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听取汇报、资料审核、问卷调查等方式组织抽查、复核省级自评结果(方案另行印发)。

1.5评估结果

全国350个包虫病流行县中,有254个县(72.6%)先后纳入中央转移支付包虫病防治项目。本次共评估了280个县、477个乡镇的包虫病防治工作进展情况,开展犬感染情况调查、家畜患病情况和儿童血清学检查的县数分别为266、247、247个县。在2014年以前开展防治工作的230个县中,开展犬感染情况调查、家畜患病情况和儿童血清学检查的县数分别为226、213、208个县,其他指标调查县覆盖率也在90%以上。

1.5.1目标与指标完成情况

1.5.1.1人群感染的控制情况。以6~12岁儿童血清学阳性率反应人群感染的状况,根据《行动计划》要求,以乡为单位,在青藏高原地区和非青藏高原地区,6~12岁儿童血清学阳性率分别降到8%和5%以下。评估结果显示,全国6~12岁儿童血清学平均阳性率为1.22%(526/43153),總达标率为96.64%。其中青藏高原地区6~12岁儿童血清学平均阳性率为1.68 %(201/11957),达标率为97.66%;非青藏高原地区6~12岁儿童血清学平均阳性率为1.04%(325/31196),达标率为93.56%。

1.5.1.2病人查治和管理情况

1.5.1.2.1病人查治情况。《行动计划》实施以来,包虫病的人群查治力度不断增大,2011年全国B超检查人数152.15万人,至2014年增加到212.95万人,同比增加了40%;2015年截止到11月份,全国已完成病人筛查193.29万人。2011年,全国新查出病人数3,554人,2015年截止到11月份,新查出病人数2,380人。2011年,全国实有病人数20,624人,2015年增加到40,845人。2011-2015年全国手术治疗人次数由1,401人次增加到2,622人次,上升了87%,全国药物治疗人次由18,795增加到21,862人次,上升了16%。

1.5.1.2.2病人登记管理情况。根据《行动计划》的要求,在青藏高原地区和非青藏高原地区,包虫病病人登记管理率分别达到85%以上和90%以上为达标。评估结果显示,全国包虫病病人登记管理率平均为96.88%(26,814/27,678),以县为单位达标率为88.21%(247/280)。其中青藏高原地区包虫病病人登记管理率平均为98.49%(18,623/18,908),达标率为88.89%(80/90);非青藏高原地区包虫病病人登记管理率为93.4%(8,191/8,770),达标率为87.89%(167/190)。

1.5.1.2.3督促病人服药和随访情况。根据《行动计划》要求,在青藏高原地区和非青藏高原地区,病人随访督促服药率分别达到70%以上和80%以上为达标。评估结果显示,全国病人随访督促服药率平均为87.35%(6,022/6,894),总达标率为76.99%(174/226)。其中,青藏高原地区随访督促服药率平均90.22%(2,380/2,638),达标率为82.72%(67/81);非青藏高原地区随访督促服药率为85.57%(3,642/4,256),达标率为73.79%(107/145)。

1.5.1.2.4病人规范治疗情况。根据《行动计划》要求,在青藏高原地区和非青藏高原地区,病人规范治疗率分别达到70%以上和80%以上为达标。全国病人规范治疗率平均为73.9%(5,095/6,894),总达标率为53.1%(120/226),青藏高原地区病人规范治疗率为80.93%(2,135/2,638)),达标率为65.43%(53/81);非青藏高原地区病人规范治疗率为69.55%(2,960/4,256),达标率为46.21%(67/145)。

1.5.1.3传染源犬的控制情况

1.5.1.3.1犬感染控制情况根据《行动计划》要求,以乡为单位,在青藏高原地区和非青藏高原地区,犬感染率分别降到8%和5%以下;全国犬感染率平均为1.7%(464/27,370),总达标率为92.91%。青藏高原地区犬感染率为2.99%(255/8,536),95%的可信区间是2.63%~3.35%,达标率88.89%;非青藏高原地区犬感染率为1.11%(209/18,834),95%的可信区间是0.96%~1.26%,达标率为94.79%。

1.5.1.3.2家犬登记管理情况根据《行动计划》要求,在青藏高原地区和非青藏高原地区,家犬登记管理率分别达到80%和90%以上为达标。全国家犬登记管理率平均为89.49%(10,615/11,861),总达标率为87.31%(227/260)。青藏高原地区家犬登记管理率为93.91%(4,056/4,319),达标率为91.86%(79/86);非青藏高原地区家犬登记管理率为86.97%(6,559/7,542),达标率为85.06%(148/174)。

1.5.1.3.3家犬规范驱虫情况根据《行动计划》要求,在青藏高原地区和非青藏高原地区,家犬规范驱虫覆盖率分别达到70%以上、80%以上为达标。全国家犬规范驱虫覆盖率平均为88.35%(10,479/11,861),总达标率为88.46%(230/260)。青藏高原地区家犬规范驱虫覆盖率为93.12%(4,022/4,319),达标率为91.86%(79/86);非青藏高原地区家犬规范驱虫覆盖率为 85.61%(6,457/7,542),达标率为86.78%(151/174)。

1.5.1.4家畜感染的控制情况

1.5.1.4.1控制家畜患病情况。根据《行动计划》要求,以乡为单位,在青藏高原地区和非青藏高原地区,家畜患病率分别降到15%以下、10%以下。全国家畜患病率平均为2.89%(1,350/46,698),95%的可信区间是2.74%~3.04%,总达标率为92.77%。青藏高原地区家畜患病率平均为3.92%(450/11,474),95%的可信区间是3.57%~4.28%,达标率为90.91%。非青藏高原地区家畜患病率平均为2.56%(900/35,224),95%的可信区间是2.39%~2.72%,达标率为93.6%。

1.5.1.4.2家畜免疫工作开展情况。根据《行动计划》要求,以乡为单位,在青藏高原地区和其他流行地区,新生存栏家畜免疫率分别达到85%和95%以上为达标。评估结果显示:全国5个试点县中新生羔免疫率为86.95%。青藏高原地区(四川省甘孜县、若尔盖县和青海省泽库县、贵南县)新生羔免疫率为85.21%;其他流行地区(新疆布尔津县)新生羔免疫率为95.24%。

1.5.1.4.3家畜病变脏器无害化处理情况。根据《行动计划》要求,在集中屠宰场所,牲畜屠宰检疫和病变脏器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100%为达标。评估结果显示,病变脏器无害化处理率为65.78%(373/567)。青藏高原地区无害化处理率为51.28%(60/117);非青藏高原地区无害化处理率为69.56%(313/450)。

1.5.1.5安全饮水根据《行动计划》要求,纳入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内的牧区定居点居民、半农半牧区和农区居民安全饮水覆盖率达到100%为达标。评估结果显示,全国居民安全饮水覆盖率为98.02%(3,667/3,741)。青藏高原地区居民安全饮水覆盖率为98.88%(971/982);其他流行地区居民安全饮水覆盖率为97.72%(2,696/2,759)。以村为单位,按照不同生产类型对达标饮水覆盖情况进行分析,结果表明:城镇、农区、半农半牧区、牧区村的覆盖率分别为100%、94.06%、89.08%、73.99%,由此可见半农半牧和牧区村居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需进一步强化。

1.5.1.6健康教育工作开展情况。根据《行动计划》要求,青藏高原地区,流行区县、乡、村级干部、宗教教职人员、中小学生防治知识知晓率均达到80%以上为达标,农牧民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70%以上。实际评估青藏高原地区干部、宗教人员和中小学生防治知识知晓率为87.57%(4,113/4,697),达标率为76.83%(63/82);青藏高原地区农牧民防治知识知晓率为81.28%(1,520/1,870),达标率为62.96%(51/81)。非青藏高原地区流行区县、乡、村级干部、宗教教职人员、中小学生防治知识知晓率均达到90%以上为达标,农牧民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为达标。非青藏高原地区干部、宗教人员和中小学生防治知识知晓率为85.96%(10,196/11,862),达标率为62.22%(112/180);非青藏高原地区农牧民防治知识知晓率为82.74%(3,509/4,241),达标率为53.63%(96/179)。

1.5.1.7防治技能培训情况根据《行动计划》要求,县级机构人员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率达到95%以上为达标。评估青藏高原地区县级机构人员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率为98.64%(724/734),达标率为94.05%(79/84);非青藏高原地区县级机构人员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率为98.95%(2,933/2,964),达标率为94.54%(173/183)。乡村级机构人员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率达到90%以上为达标。青藏高原地区乡村级机构人员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率为97.67%(2,346/2,402),达标率为92.68%(76/82),非青藏高原地区乡村级机构人员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率为98.11%(9,104/9,279),达标率为93.33%(168/180)。

1.5.2组织管理与经费投入

1.5.2.1组织管理情况2010-2015年,除个别县外,各地均成立了包虫病防治领导小组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方案,多次召开部门协调会并积极开展督导检查,有力地促进了包虫病防治工作的落实。在已开展评估的终期评估的县中,有75%的县成立了专门的包虫病防治部门。

1.5.2.2中央和各级政府包虫病防治经费投入2010-2014年,中央转移支付包虫病防治项目投入不断增加,截至2014年,累计投入58,137万元,占总投入的87.26%,省级累计投入7,921.39万元,占投入的11.89%,其中四川省省级投入最大(7,710万元),重点为包虫病患者的救治资助和传染源的控制;评估县本级财政投入占总投入的0.86%。

1.6《行动计划》结论

评估结果显示,《行动计划》得到的较好的贯彻落实,基本实现了既定的防治目标。全国流行区6~12岁儿童患病情况达标率、犬感染情况、家畜患病情况达标率分别为96.64%、92.91%、92.77%,青藏高原地区上述3个目标的达标率分别为97.66%、88.89%、90.91%,非青藏高原地区上述3个目标的达标率分别为93.56%、94.79%、93.60%。得到的主要經验有强化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明确策略,实施综合治理;防治结合,减轻患者负担;实施专项,扩大防治覆盖面;结合实际,开展健康教育;加大培训,提高防治水平;开展试点,探索防治经验。

1.7《行动计划》问题

1.6.1防治工作基础薄弱包虫病流行区主要是西部农牧区,经济欠发达,社会发展滞后,自然条件恶劣。尤其是青藏高原地区,流行区基础设施欠账较多,高寒缺氧,交通不便,服务半径大,工作成本高。而基层包虫病防治专业人员匮乏,技术水平不高,防治能力不足。以甘孜藏族自治州为例,专业人员人均服务面积超过500平方公里,个别县高达2,300多平方公里。同时,包虫病防治工作经费主要是依靠中央财政的支持,地方财政投入比例较低,动物包虫病防治工作没有专项支持,人、财、物的缺乏已经严重制约了包虫病防治工作的开展,难以保障包虫病防治措施的落实。1.6.2传染源控制难度大包虫病的动物宿主种类多、数量大、分布广,传播环节复杂。狗是最主要传染源。当前控制包虫病传播的关键措施是做好家狗的管理和驱虫,同时尽量减少无主狗的数量,但由于“忌杀生”等宗教文化习俗的影响,此项措施在大多数藏区实施难度极大,成为包虫病防控的难点。部分流行区中间宿主牛羊数量大,多数县无集中屠宰场,家畜自宰、私宰普遍存在,屠宰管理难度大,病变牲畜脏器直接喂狗的现象较为普遍,家畜检疫和病变脏器规范处理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1.6.3防控手段无法满足工作需求①目前使用的内科治疗药物阿苯达唑治疗周期长,至少需要服药半年以上,副反应较大,病人的依从性难以保障,急需开发更为有效的包虫病治疗药物。②目前包虫病诊断试剂敏感性、特异性较差,病人确诊主要依靠B超检查,难以早期发现病人,需要研发更为敏感、特异的检测试剂和检测方法。③缺乏预防和控制传染源狗的有效疫苗,导致传染源控制效率不高。

1.8《行动计划》工作建议

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做好顶层设计,编制“十三五”规划;加大投入力度,依托项目管理;强化源头防控,实施综合治理;强化能力建设,提高防治水平。

2《防治规划》目标和工作指标

《防治规划》的总目标为,到2020年底,建立完善重点寄生虫病监测体系,基本控制包虫病流行。具体目标为到2020年,70%以上的流行县人群包虫病患病率控制在1%以下,家犬感染率控制在5%以下。到2020年,70%以上的流行县,2岁以下家畜患病率控制在8%以下;患者管理率、监测点任务完成率、中小学生包虫病防治知识知晓率、专业人员技能合格率均达到90%;犬登记管理率达到85%,家犬驱虫覆盖率达到80%;流行区定居点安全饮水覆盖率达到95%。

3防治的具体策略和措施

3.1实施包虫病综合防治

采取以控制传染源为主,中间宿主防控和病人查治相结合的综合防治策略。

3.2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健全监测网络

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建立包虫病监测系统,逐步扩大监测点覆盖范围,健全包虫病监测网络,开展人群疫情及宿主、媒介等流行因素监测,掌握疫情动态和流行因素变化。

3.2.1加大传染源控制力度完善家犬登记管理,按户建立家犬驱虫登记卡。全面推行家犬拴养,因地制宜实施限养,对牧犬进行绝育试点。控制并减少无主犬数量,对无主犬进行集中收养,鼓励领养并拴养。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定期开展犬驱虫,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和配合犬驱虫工作,定期投喂犬驱虫药,并在无主犬聚集的场所或经常出没的区域投放驱虫药饵,做好犬粪深埋、焚烧等无害化处理。

3.2.2开展病人查治和救助工作按照相关技术方案要求,开展包虫病人群筛查,对患者给予药物或手术治疗,加强患者随访,规范患者管理,完善包虫病管理信息系统,对复核救助条件的包虫病患者及其家庭开展医疗救助和生活救助。

3.2.3加强家畜屠宰管理和免疫逐步实行牲畜定点屠宰,加强对屠宰场(点)屠宰家畜的检验检疫,做好病变脏器的无害化处理。加强对分散宰杀牲畜内脏的管理,不要随意丢弃未经无害化处理的牲畜内脏。加强对调运动物及其产品检疫监管;加强家畜免疫,每年对当年新生存栏家畜进行接种。

3.2.4控制鼠密度在牧民定居点及乡村周边环境实施灭鼠,降低泡型包虫病的传播风险。

3.2.5提供安全饮用水开展供水工程建设,保障定居点农牧民的饮用水安全。在居住分散地区设立集中供水点,有条件的地区供水到户。建立水质监测检测体系,对供水水质进行卫生监测。

3.2.6开展防治试点实施包虫病防治试点,通过试点探索藏区包虫病综合防治工作经验,发挥示范效应,例如石渠县试点。

4包虫病流行县防治目标计划

由表1可以看出,包虫病流行县的防治总目标是从全国尺度上定出总目标和具体目标,但是对于一些流行程度比较低的省份,比如说新疆兵团、云南、内蒙等可能已经达标,因此对各个省应根据现在不同的项目县数量,结合总的目标重新分配各项指标。

5小结

以上就是包蟲病“十二五”终期评估报告和“十三五”防控规划的主要内容。综上,包虫病的防治工作任重而道远,需要广大包虫病防治人员齐心协力打好每一道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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