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标准7篇

时间:2023-04-29 18:10:03 公文范文 浏览次数:

篇一: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标准

  

  离任村干部补贴实施方案

  离任村干部补贴实施方案

  为了落实三真要求,体现县委、县政府对任职多年离任村干部的关怀,激励在职村干部的工作热情,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多年离任村干部的任职年限,可在各补助标准档次中减少5周年。获得过市级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的任职多年离任村干部的任职年限,可在各补助标准档次中减少2周年。根据《县农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暂行办法》,连续3年被评为县级优秀村党支部书记的任职多年离任村干部的任职年限,可在各补助标准档次中减少3周年。

  5、经济联合社社长任职时间的计算办法为:补助对象在各补助标准档次中任村其它正职时间达到该档次年限(最低年限)2/3的,社长的任职时间按实计算;任村其它正职时间不足该档次年限(最低年限)2/3的,社长的任职时间按1/2计算。

  1、担任正职15周年(含,下同)以上不足20周年的,每人每年补助300元;担任正职20周年以上不足25周年的,每人每年补助500元;担任正职25周年以上不足30周年的,每人每年补助800元;担任正职30周年以上的每人每年补助1200元。

  2、担任副职25周年(含)以上的,每人每年补助300元。

  3、已享受其它生活定期补助(不包括低保补助)的任职多年离任村干部(符合上述补助条件的)不执行上述补贴标准,按每人每年200元标准发给补贴。

  象所在党支部讨论、并公示后上交乡镇党委;

  3、乡镇党委审核;

  4、县委组织部每年底进行审批。

  县委组织部每年月底前,将当年全县任职多年离任村干部生活定期补助对象和补助金额造册抄送县财政局,由县财政局将生活定期补助款在春节前(每年一次性)存入任职多年离任村干部生活定期补助对象专户存折。

  补助对象减少:补助对象月日前去世的,发该半年补助款,月日后去世的,发该年补助款,其它原因减少的,按月计算发放补助款,次年取消其生活定期补助享受资格,。

  神的宣传力度,加强党的宗旨教育。同时积极做好任职时间较长但又暂不属定期补助对象的离任村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离任村干部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集体,继续为我县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贡献。

  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健全和完善党内激励保障机制,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基层干部的关心关怀,妥善解决离任村干部生活保障问题,按照尊重历史、注重实际、统筹兼顾、区别对待的原则,对建国以来累计达到_年以上(含_年)任职年限且年满__周岁的正常离任村干部,按照一定标准发放相应的生活补助。

  二、方法步骤

  家或集体办理的养老保险、镇村(社区)发放的固定补贴、一次性补助等相关证明材料。未受开除党籍、行政撤职(依法罢免)、刑事处罚等情况由镇集中到纪检监察和公安等部门开具。

  资格认定。_月_日前,由镇派出工作组到村(社区)牵头组织老党员、村民组长、离任村干部,召开党支部扩大会议,逐人逐项对离任村干部提供的《__县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严格审查。认定属实后报镇离任村干部领导小组核查认可。

  凡不能提供任职文件及文字依据的离任村干部,需提供《__县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诚信承诺书》,以及_名以上现任村(社区)干部或本镇在职工作人员和_名以上正常离任村干部提供的《__县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证明承诺书》。作证明承诺的须是其同期任职或前后相隔时间三年左右的离任村干部,并以健在的村两委离任正职为主证明人。离任村干部采取不正当手段、作出虚假承诺、提供虚假证明、虚报骗领套取生活补助资金的,一经查实,坚决取消其享受离任补助资格,追回所领款项,并追究其法律责任;现任村(社区)干部和镇在职工作人员为他人提供虚假证明承诺的,一经查实,坚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享受离任补助的离任村干部为他人提供虚假证明承诺的,一经查实,坚决取消其享受资格,追回所领款项,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村级审查。_月__日前,经镇离任村干部领导小组初步核查认可的离任村干部,到村(社区)领取并填写《__县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审批表》;镇工作组到村(社区)牵头召开村民代表(扩大)会议(党员代表占党员总数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__人以上),集体逐一审核离任村干部累计任职年限、养老保险、固定补贴、一次性补助等情况。

  一榜公示。_月__日前,村(社区)把村民代表(扩大)会议集体审查结果,在党务村务公开栏、每个村民小组醒目位置(不少于_份)和每个交通要道口张贴及万村网页等,进行一榜公示(公示期__天),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公示无异议,一人一档,报镇审核。公示期间,如有群众举报,及时进行复核。

  在每个村民组醒目位置(不少于_份)和每个交通要道口张贴及镇先锋网、万村网页等,进行二榜公示(公示期__天)。公示期间,如有群众举报,及时进行复核。

  县级审批。_月__日前,二榜公示结束后,镇将公示无异议的补助对象正式名册上报县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工作领导小组,县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镇是否按规定程序和有关要求操作,在此基础上审批补助对象正式名册。

  三榜公示。县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工作领导小组集中审批后,在《__报》、中国bull;__门户网、__先锋网进行三榜公示(公示期__天)。同时反馈给镇,在县、镇、村进行三级公示。公示期间,如有群众举报,及时调查核实。

  三、补助标准

  按照离任村干部任职总年限进行补助,具体补助标准如下:

  累计在村任职满_年的,每人每月补助__元;

  累计在村任职超过_年至满_年的,每人每月补助__元;

  累计在村任职超过_年至满_年的,每人每月补助__元;

  累计在村任职超过_年至满__年的,每人每月补助___元;

  累计在村任职超过__年至满__年的,每人每月补助___元;

  累计在村任职超过__年至满__年的,每人每月补助___元;

  累计在村任职超过__年至满__年的,每人每月补助___元;

  累计在村任职超过__年至满__年的,每人每月补助___元;

  累计在村任职超过__年至满__年的,每人每月补助___元;

  累计在村任职超过__年至满__年的,每人每月补助___元;

  累计在村任职超过__年的,每人每月补助___元。

  四、保障措施

  成立组织,加强领导。做好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工作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离任村干部的关心关怀。各村(社区)党支部要把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工作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村级干部队伍建设、巩固农村基层政权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为扎实做好这项工作,党委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组建办公室,具体负责工作业务指导、享受补助

  人员资格审查和工作资料收集,派出的__个工作组负责指导、督查村(社区)按政策、按规程公平公正对享受补助人员进行摸底、评议、公示和上报。

  明确责任,规范操作。村(社区)党组织是落实政策的具体责任单位,负责本地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对弄虚作假套取补助资金或被举报查实确有违法违纪现象的,要追究村(社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凡出现较大数量、较广范围上访情况,造成不良影响的,由村(社区)自行负责解决。

  严把政策,客观公正。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系到离任村干部的切身利益,各村(社区)和镇派出工作组要严肃纪律、严格程序,确保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离任村干部补贴实施方案

  胡__代表:

  您好,非常感谢您对我县离任村干部补助工作的支持与关注。

  县委县政府一直以来高度重视离任村主要干部的老年生活补助,体现了对农村基层一线的关心关爱。但与周边县市相比,总体补助较低,要求增加离任村主要干部老年生活补助的呼声较强烈。现基于您对于我县提高离任村干部补助待遇的建议,我们充分考虑和吸收您的建议,根据历史基础、现状及周边标准,经多

  方调研商议,对离任村主要干部老年生活补助标准进行了调整,并期望能得到您及全县人大代表、所有关心关爱离任村干部的有识之士的指导与关注。具体汇报如下:

  一、历史情况

  2008年,我县首次建立了离任村主要干部老年生活补助制度,并出台了《关于对离任村主要干部实行老年生活补助的意见》(县委〔2008〕50号)。2013年进行了适当提高,并出台了《关于调整离任村主要干部老年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县委办〔2013〕61号)。

  从2013年1月1日开始,累计任职满5周年的,补助70元/月;累计任职5-9周年的,超过5周年部分的任职时间每增加1年,月补助增加5元;累计任职10-19周年的,超过5周年部分的任职时间每增加1年,月补助增加7元;累计任职20-29周年的,超过5周年部分的任职时间每增加1年,月补助增加9元;累计任职30周年的,超过5周年部分的任职时间每增加1年,月补助增加11元;累计任职时间超过30周年的,均按任职30周年的标准执行。即最低补助70元/月,最高补助345元/月。

  二、周边情况

  建德市离任村主职干部生活补助目前执行的是2016年标准:任职5年为基础,每月基数150元。档次分别为5-9年补助15元/月,10-14年补助200元/月,15-19年补助250元/月,20-24年补助300元/月,25-29年补助350元/月,30年以上400元/月。

  桐庐县离任村主职干部生活补助目前执行的是2018年标准:任职3年为基础,每月基数50元。档次分别为3-4年补助50元/月,5-9年为90元/月,10-14年为130元/月,15-19年为180元/月,20-24年为240元/月,25-29年为310元/月,30年以上390元/月。

  三、调整情况

  自2019年1月起,离任村主要干部老年生活补助标准调整为:5-9年为第一档,每月90-130元;10-19年为第二档,每月145-235元;20-29年为第三档,每月260-350元;30年及以上为第四档,每月410元(见附件)。即最低补助90元/月,最高补助410元/月。

  按调整后的离任村主要干部老年生活补助标准测算,全年增加补助资金支出130万元,其中县财政承担104万元,乡镇财政承担26万元。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离任村干部补助工作的支持与关注,衷心希望您一如既往地给予我们指导与帮助。谢谢!

篇二: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标准

  

  自建国以来至2015年12月31日,累计任职3年以上(含3年)、正常离任的村“两委”村干部可享受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其中,对已被招考录用为党政机关干部或企事业单位职工的,以及在任职期间或离任之后收到刑事处罚、开除党籍、撤职罢免的,不能享受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待遇。

  待遇享受时间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已年满60周岁的离任村干部可以享受生活补助,从2016年1月1日起按月发放生活补助金。补助金标准和原任职岗位及任职年限息息相关。具体发放标准如下:

  (1)对于1995年12月31日以前的任职年限,按照原任村主职干部和原任村副职干部的任职年限,每满一年每月分别发给30元和15元;

  (2)对于1996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的任职年限,按照原任村主职干部和原任村副职干部的任职年限,每满一年每月分别发给20元和10元;

  (3)原任村主职和村副职干部的任职年限累计计算。

  根据《中共宁乡县委组织部宁乡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发放暂行办法〉的通知》(宁组通〔2017〕26号)文件精神,为认真做好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发放工作,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

  1、1949年8月以来在我县连续任职满2届或6年、累计任职满3届或9年以上的离任村干部;

  2、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现仍健在的;

  3、经村(社区)、乡镇(街道)、县委组织部和县财政局逐级审查并公示无异议的。

  不包括:

  1、被撤职或罢免的;

  2、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3、进入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属国家工作人员的;

  4、有其他不宜发放情形的。

  二、补贴标准

  1、连续任正职10年或累计15年以上的:以150元/月作为补贴基数,任职年限中担任正职超过10年部分,每多任正职1年,增加补贴5元/月;每任副职1年,增加补贴2元/月。

  2、累计任正职10年以上不足15年的:以100元/月作为补贴基数,任职年限中担任正职超过10年部分,每多任正职1年,增加补贴5元/月;每任副职1年,增加补贴2元/月。

  3、曾担任过正职且连续任职满2届或6年、累计任职满3届或9年以上的:以50元/月作为补贴基数,每任正职1年,增加补贴5元/月,每任副职1年,增加补贴2元/月。

  4、未担任过正职、连续任副职满2届或6年、累计任副职满3届或9年以上的:以50元/月作为补贴基数,每任副职1年,增加补贴2元/月。

  三、发放方式

  所有符合条件的离任村干部(含原已享受生活补贴的正职),自即日起至2017年11月5日止,向所在村(社区)提出补贴申请,填写《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发放申请审批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经“三审三公示”〔村(社区)初审、公示7天;乡镇(街道)复审、公示5天;县委组织部和县财政局审定、公示3天〕无异议后,通过“一卡通”账户,每半年发放一次补贴资金。

  本次未按时、按要求提出申请的,本年度内原则上不再进行补报、补发。

  四、纪律要求

  凡有煽动、组织、参与非法上访等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经乡镇(街道)申报,由县委组织部和县财政局取消其生活补贴待遇。对弄虚作假或虚报冒领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补贴,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1.离任村干部补助的对象。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财政厅、民政厅《关于做好关怀帮扶激励离任村干部工作的意见》(苏组发[2009]1号)文件“对生活困难的离任村干部,各级党委、政府应给与必要的关心帮助”的要求,补助对象是1958年人民公社成立以来担任行政村(生产大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行政村会计这“三大员”,工作时间在十年以上,正常离任而且离任后一贯表现良好,男同志60岁以上,女同志55岁以上,可采取发放生活补贴方式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

  2.离任村干部最低补助的标准。2012年,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健全完善村干部激励关怀机制,妥善解决离任村干部生活保障,我厅会同省委组

  织部、省人社厅、省民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提高全省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最低标准的通知》(苏组通[2012]55号),明确对符合补贴范围的离任村干部,每人每月增加生活补贴100元。即担任“三大员”20年以上,离任时仍担任“三大员”职务的,每人每月分别为300元、280元、260元;15-19年的,280元、260元、240元;10-14年的,260元、240元、220元。具体标准由县级确定,但县域内标准相对统一,由乡镇党委、政府打卡发放。上述范围内已享受企事业单位退休金、已领取养老保险,或通过买断工龄等形式已给予经济补偿的,不再发放生活补贴。确有困难的通过农村低保、临时生活补助等形式帮助解决。

  3.省财政对离任村干部补贴补助的扶持政策。2012年,省财政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符合条件的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资金,从每人每月100元调整为150元,全省补贴补助资金总额达到8942万元。同时,按照不低于苏北地区农村低保水平的原则,建立健全了全省离任村干部生活困难补贴最低标准正常增长机制,今后根据苏北地区农村低保标准调整情况,相应提高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最低标准,省财政对经济薄弱地区的补助资金也相应增加。

篇三: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标准

  

  快看,2022年60岁以上农村村?部补贴标准已公布!在农村,村?部是整个村?“领路?”,有责任落实好国家相关政策,带领村民发家致富,若是当得好可以连续担任,但在离任后也会有相关补贴。那么,2022年60岁以上农村村?部补贴标准:多少钱?个??附村?部最新?资标准!2022年60岁以上农村村?部补贴标准:多少钱?个??正常离任村党组织书记的?活补贴标准,根据任职年限分为三个档次,其中连续任职满6年或累计;任职满9年的,按照不低于现在在职村书记基本报酬标准10%核定;连续任职满12年或累计任职满18年的,按照20%的标准核定;连续任职满18年或累计任职27年以上的,按照30%的标准核定。?对于正常离任村主任的?活补贴标准,则按照相同任职年限正常离任村书记?活补贴标准的80%来核定。例如贵阳地区:补贴对象:在正常离任村?部?活补贴划分档次范围内,男年满60周岁、?年满55周岁,正常离任,且已退出岗位的?政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和?书。补贴标准:连续任职满2届或6年、累计任职满3届或9年的,每?每年1700元;累计在村任职10-14年的,每?每年2800元;累计在村任职15-19年的,每?每年3200元;累计在村任职20-24年的,每?每年3500元;累计在村任职25-29年的,每?每年3800元;累计在村任职30-34年的,每?每年4200元;累计在村任职35年以上的,每?每年4500元。

  2022年村?部最新?资标准2022年村?部?资标准并不是全国统?的,主要由基本?资和其他福利组成,?般村委?书(村?书)?资要?于当地百姓均可?配收?的2倍,村主任(村长)不低于村?书的70%,村委会其他?部不低于村?书的50%,额外的还有养?保险、年终绩效、定期体检等福利待遇。各地2022年村?部?资标准如下:1、安徽太和县提?基本报酬:村“两委”正职每?每?2200元,“两委”其他成员每?每?2000元,分别提?400元、600元;社区“两委”正职每?每?2400元,“两委”其他成员每?每?2200元,分别提?400元、500元。提?绩效报酬:分“?类村”“?类村”“三类村”按?例发放,其中?类村(社区)“两委”正职每?每?900元,“两委”其他成员每?每?500元,分别提?200元、100元;?类村(社区)“两委”正职每?每?600元,“两委”其他成员每?每?300元,分别提?200元、100元;三类村(社区)“两委”成员绩效报酬为0元。2、青海化隆县基础报酬:将村“两委”成员年度报酬总额的90%作为基础报酬,与坐班、考勤、履职等??的情况挂钩,根据每?考评情况由乡镇核定具体报酬数额,报县财政局以“?卡通”转账?式发放。绩效报酬:化隆县将村“两委”成员年度报酬的10%作为绩效报酬,与年终考核结果挂钩。3、江西南昌市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平均基本报酬按照不低于所在县(区)上年度农村居民?均可?配收?的2.5倍核定,且不低于5万元/年。4、2022陕西商南县村级正职?资基数提?到2600元/?、副职提?到2200元/?;岗位等级补贴每升1个岗位等级增加补贴每?20元,最?增加每?280元;?肩挑最?可达3280元/?、正职最?可达每?2860元、副职最?可达每?2440元。5、陕西省汉中县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肩挑”每?每?3600元;村党组织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每?每?2880元;其他村党组织委员、村委会委员每?每?2160元。5、河南洛阳市参照上年度全市农民?均可?配收?测算,全市村党组织书记?作报酬平均达到3580元/?,较?前提升65.5%,其他村?部也将相应提升。

篇四: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标准

  

  离任村干部补贴政策

  摘要:近年来,中国政府加大了对村干部的关注和支持,特别是在离任村干部方面,建立了一系列补贴政策,以积极激励和鼓励村干部,使他们能够做出较大的贡献来为农村社会建设和经济发展作出贡献。本文详细介绍了离任村干部补贴政策的各项内容,包括对在村党政经济部门服务终身的村干部补贴、结束服务的村干部补贴、复出服务的村干部补贴、退休村干部的补贴政策以及改善退休村干部生活的补助政策等,最后分析离任村干部补贴政策的社会意义。

  关键词:离任村干部;补贴政策;社会意义

  一、绪论

  随着中国基层民主政治的不断发展壮大,村干部的工作日益重要和复杂,他们的重要作用也日益引起了社会的关注。近年来,中央政府加大了对村干部的关注和支持,特别是在离任村干部方面,设立了一系列补贴政策,以积极激励和鼓励村干部,使他们能够做出较大的贡献来为农村社会建设和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二、离任村干部补贴政策

  1、对在村党政经济部门服务终身的村干部补贴

  根据《国务院关于制定村(社区)党政经济机构服务终身制度办法的批复》,对在村党政经济部门服务终身的村干部,一般如果年龄达到55岁,可以享受子女学业津贴和家庭住房补贴及其他福利政策。

  2、结束服务的村干部补贴

  《国务院关于下达村(社区)基层党政机关服务终止补贴实施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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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的通知》规定,结束服务的村干部,在结束服务后的1年内,每月可以获得1000元的补贴金。

  3、复出服务的村干部补贴

  《国务院关于实施村(社区)党政机关复出服务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那些从事村(社区)党政工作的人员,如果参加政府组织的考试,并经过审核确定,可以担任一定的村(社区)党政机关工作,可以得到一定额度的补贴。

  4、退休村干部的补贴政策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村(社区)党政机关退休人员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退休村干部每月可以享受国家定期退休金及其他津贴,具体津贴金额根据实际工作年限相应累计。

  5、改善退休村干部生活的补助政策

  2002年,国务院颁布了改善退休村干部生活的补助政策,规定每年要给予这些村干部一定的家庭住房补贴,以补足其薪金的不足。

  三、离任村干部补贴政策的社会意义

  离任村干部补贴政策,不仅充分体现了政府对村干部的关心与支持,而且有效缓解了他们的困难,激励和鼓励了他们积极作出贡献,促进了村干部的繁荣发展,有助于弘扬优良的社会风尚,增进公众的责任感和荣誉感,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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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标准

  

  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管理办法

  平邑县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离任村干部基本生活保障,规范落实生活补贴制度,健全完善关怀激励机制,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和县财政局负责具体实施。

  第二章补贴对象及资格条件

  第三条离任村主职干部补贴对象为未纳入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范围、正常离任、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累计担任行政村主要职务10年以上,或担任行政村“两委”成员职务,按照任村“两委”成员职务每满1年折算村党组织书记0.7年的比例,折算任职年限达到10年以上的村干部。

  第四条村主要职务指村党组织书记(含党的领导核心小组组长)、村委会主任(含生产大队大队长、革委会主任)。涉及行政规模调整的村,包括规模调整前原建制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不包括规模调整后原建制村职能党支部书记。村“两委”成员指按照《党章》及《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选举产生的村“两委”成员,以及1984年前,经推选产生的村级党组织、大队部(含文革时期革委会)相应成员。

  第五条任职每满12个月(含折算任职年限)计算为1年。

  第六条累计担任村干部职务10年(非主职干部任职年限按折算任职年限计算,下同)以上、正常离任后又经过选举或任命担任村“两委”干部的,待正常离任且符合其他规定条件后方可享受生活补贴;省、市有其他规定的,依照相应规定。

  第七条补贴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享受生活补贴:

  (1)享受行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人员(含工勤、临时人员)退休

  待遇的;

  (2)已由村集体或财政出资办理养老保险且领取养老金额高于本规定标准的;

  (3)离任后被给予留党察看及以上处分的;

  (4)离任后被判处刑罚、依法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

  (5)办理生活补贴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

  (6)有其他不宜享受生活补贴行为,镇街(以下简称镇)党委决定不予申报或县区组织部门决定不予审批的。

  第三章补贴原则及标准

  第八条坚持“基本保障、因岗定额、注重评议、正常增长”的原则,根据离任村主职干部所任职务和任职年限,综合确定补贴数额。

  第九条补贴最低标准为:累计任村主要职务10年以上、不满15年,离任时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的,每人每月分别补贴180元、160元;15年以上、不满20年的,每人每月分别补贴200元、180元;20年以上、不满25年的,每人每月分别补贴220元、200元;25年以上、不满30年的,每人每月分别补贴240元、220元;30年以上的,每人每月分别补贴300元、260元。担任非主职职务的离任村“两委”干部,根据折算任职年限,按照同等档次村党组织书记生活补贴标准享受生活补贴。其中,已由村集体或财政出资办理养老保险,或以村集体机动地等资源承包等方式替代补贴,但领取养老金额或承包集体资源承包费低于上述标准的,补贴差额部分。补贴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调整。已按照规定领取一次性补贴金或通过其他方式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的,不再给予补贴。

  第十条曾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两种职务的,按照任职时间较长的职务,确定补贴标准。

  第四章申报审批程序

  第十一条以行政村为单位,由村党组织组织符合条件人员填报《离任村主职干部生活补贴发放审批表》(见附件),按照“四议两公

  开”的程序,研究形成拟补贴人员名单,连同相关证明材料报镇

  党委,并将离任时办理享受补贴待遇的相关材料退交镇党委。

  第十二条离任村主职干部,由镇街党委负责资格初审,重点审查申报人员担任职务、任职年限、日常表现及群众评议等情况,逐人研究形成初审意见。申请发放生活补贴人员中无镇党委政府颁发离任手续的,由镇街党委统一书面征求村干部离任时党委相关领导和现任相关责任人员意见(党委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工作区书记等,每任不少于2人)。初审人员名单确定后,在人员所在村公示5个工作日。对符合条件的,报县区组织部门审批。

  第十三条离任非主职村“两委”干部,由各镇街参照离任村主职干部申报审批程序,由镇街党委政府负责审查批复,名单确定后报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备案。

  第十四条县委组织部门根据资格复审情况,批复各乡镇补贴离任村主职干部名单及补贴金额,协调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发放生活补贴金,并将符合补贴条件人员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第十五条首次集中申报审批工作结束后,镇街党委对新增应享受离职村干部生活补贴人员,于每年10月份前,按照规定程序集中申报一次。

  第五章资金来源及管理监督

  第十六条落实离任村主职干部生活补贴所需资金,纳入县财政预算,资金由县委组织部统一核算,财政部门统筹管理、封闭运行。

  第十七条离任村非主职“两委”干部生活补贴所需资金(根据县委研究意见确定)第十八条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金由县财政部门采取“一卡通”方式,每半年发放一次。

  第十九条享受补贴人员自首次领取补贴金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镇街党委研究提出意见,报县委组织部批准后,扣发一年补贴金。

  (1)被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的;

  (2)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

  (3)在党员群众年度评议中满意率低于50%的;

  (4)到县级机关单位非正常信访的;

  (5)县镇党委认为存在其他应该停发情形的。

  第二十条享受补贴人员自首次领取补贴金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镇街党委研究提出意见,报县委组织部批准、市委组织部备案后,取消补贴资格,停发补贴金。

  (1)自然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判决宣告死亡、宣告失踪的;

  (2)被给予留党察看及以上处分的;

  (3)被判处刑罚、依法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

  (4)在党员群众年度评议中连续两年满意率低于50%的;

  (5)到市级及以上机关单位非正常信访的;

  (6)县镇党委认为存在其他应该取消补贴资格情形的。

  第二十一条组织、财政、审计部门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审计,切实加强补贴资金监管。发现任何组织和个人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的,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规定查处,依法依规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在申报审核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严格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各镇街要参照本办法,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落实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管理办法,并报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备案。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发放审批表

篇六: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标准

  

  关于调整村委(社区)干部退休、退职补助的通

  知

  各村委(社区):

  为解决村委(社区)干部的后顾之忧,进一步调动基层干部的积极性,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经镇委、镇政府研究,村委(社区)干部退休、退职补助调整如下:

  第一条:享受本规定的人员范围

  凡是经镇委行文任职的村委(社区)支部书记、副书记及村委(社区)依法选举产生和经镇委批准聘任的村委(社区)干部,可享受本规定。

  第二条:实施条件和补助标准

  一、退休人员的条件和补助标准

  (一)退休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经镇组织部门批准的可享受退休待遇:

  1、年龄男的在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女的在55周岁(含55周岁)以上,且工龄达到15年(含15年,下同)以上的;

  2、年龄男的未满60周岁,女的未满55周岁,累计任支部书记10年(含10年)以上或累计工龄15年(含15年)以上的,等达到退休年龄时办理退休。

  (二)补助标准

  符合退休条件者,其退休工资按其工龄情况分别为:

  1、工龄在30年以上的,退休补助按离任时工资的90%发给;

  2、工龄在20年至29年之间的,退休补助按离任时工资的80%发给;

  3、工龄在15年至19年之间的,退休补助按离任时工资的70%发给。

  4、累计任支部书记10年以上,工龄低于15年的,退休补助按离任时工资的60%发给。

  二、退职人员的条件和补助标准

  因正当原因无再担任村干部,又未能达到退休条件者,实行一次性补助。其补助金额按其退职时的工资标准每年工龄补助一个月计。

  第三条:实施的时间及具体事项

  一、凡是复员、退伍军人当选为村委(社区)干部的,其军龄可计入工龄;凡在镇办企业、林场工作或在学校任教后担任村委(社区)干部的,其前段工作时间可计入工龄。

  二、办理退休手续后,又当选为村委(社区)干部的,离岗后,仍按原办理退休时退休补助标准发给补助,并一次性发给退职补助(按办理退休手续后又当选为村委或社区干部的工作年数每年发给一个月的补助)。

  三、办理退职手续后又重新当选为村委(社区)干部的,其工龄从新的任职时间计起,已办理退职补助的工龄不能再计。

  四、凡在任职期间,有病不能继续工作的,经其本人申请、镇组织部门批准,可按以上规定享受退休或退职补助;如在任职期间病故的,按现职工资标准补给6个月的补助作丧葬费。

  五、办理退休的人员,死亡后一次性补给500元作丧葬费。

  六、未经镇委批准自动离职的,和在任职期间因犯错误或不履行工作职责被撤(免)职的,一律不发给补助费。

  七、2011年11月前已离任的,补助按原有关规定执行。

  本规定自2011年11月4日起实行。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四日

  下面红色部分是赠送的总结计划,不需要的可以下载后编辑删除!2014年工作总结及2015年工作计划(精选)

  XX年,我工区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事故隐患整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以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活动,一年来,在工区全员的共同努力下,工区安全生产局面良好,总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并更加牢固可靠。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大安全整治力度。

  在今年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中,工区始终认真开展月度安全检查和日常性安全巡视检查记录,同时顺利完成公司组织的XX年春、秋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国家电网公司组织的专项隐患排查工作。截止日前,工区先后共开展各类安全检查71次,查出事故隐患点22处,均进行了闭环处理。通过检查活动,进一步夯实了工区的安全生产基础。

  (二)顺利完成保电专项工作。

  本年度工区共进行专项保电工作10次,累计保电天数达到90余天,通过工区全员的共同努力,顺利完成春节保电、国庆保电、七一保电、特高压投送电保电、500kv沁博线保电等一批重要节假日的保电工作。

  (四)工作票统计及其他工作情况。

  截止11月15日,我工区连续实现安全生产1780天;全年共办理工作票50张,其中第一种工作票

  24张,含基建单位8张;第二种工作票26张。工作票合格率100%,执行情况较好。全年工区所辖线路跳闸次数共计0次,线路跳闸率为0次/(百公里·年)。

  (四)安环体系标准化建设

  本年度在公司统一的部署下,工区积极参与安环体系标准化建设工作,先后派员参加安环体系标准化培训2次,迎接公司开展安环体系内审工作三次,先后审查出问题共计20余处,先后进行了闭环整改。截止日前,工区已初步建立起了标准化安环工作体系,在今后工作中,工区将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流程,努力确保体系工作符合外审相关要求。

  (五)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工区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年初制定的安全工作目标,按照公司统一要求,工区各级人员均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强化各级人员安全责任意识,一级一级,层层抓落实。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基础管理,加大安全培训教育力度。努力实现工区安全工作规范化管理。

  (六)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着力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技能,我们先后制定并顺利实施了《XX年工区安全技能培训计划与方案》、《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活动的指导思想、活动工和安全责任人培训教育,着力提高安全意识,不断增强自身安全技能培训,提高工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实现安全生产。工区组织培训一线员工百余人次,先后组织工区所有生产人员参加《安规》培训以及登高架设取证以及复审培训工作,并对其进行考核,不合格者要求重新培训学习,考核合格后后方能上岗作业。对新进员工做好三级安全教育,特别是岗位培训,安全教育培训,并对其进行严格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

  (七)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提高预警防范和处置事故灾难的能力。突出预防为主,着力做好事故超前防范的各项工作,这是我工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方针。一年来,我工区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加强各类事故以及可能危及安全生产的自然灾害的预测、预报、预警、预防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强化应急救援队伍的管理,建立应急值班制度,提高突发事故处置能力。工区举行了XX年迎峰度夏应急演练,有效提高了工区应急处置能力。先后圆满完成XX年迎峰度夏,防汛保供电等任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施工线路遗留问题较多,线下遗留树木和违建房屋不断增多,处理复杂。

  (二)电力设施破坏、线下施工、异物等时刻威胁着线路的安全运行。施工周期较长的线下作业项目日益增多,各种超大机械施工较多,给线路运行造成很大的隐患,由于很难与施工方签订安全协议,工区在处理此类事件的时候很被动,各种隐患不在预控之中。

  截止目前,工区共存在线下施工点22处,为保证线路安全运行,与施工方签订施工协议书3处,下发施工安全告知书13份,张贴警示标志共计5处。

  (三)工区员工的安全意识、理论技能水平有待提高。随着线路的日益增多,生产任务繁重,我工区青工人数偏少且安全素质有待提高,对工区的安全生产提出了严峻的考验。

  三、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思路下一年,我工区将继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遏制安全事故,推动工区安全生产进一步持续好转。为此,我们将突出“四抓”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抓基层基础。按照“重基层、打基础、强监管”的工作思路,建立完善工作制度、设置基础台帐、健全监管网络,充分发挥安全监管职能,使安全生产关口前移、重心下沉,筑牢安全生产第一防线。

  二是抓隐患治理。切实加强和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坚持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常态化,针对工区安全生产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完善监管办法,落实监管措施,做到月月普遍排查,四是抓宣传教育。加强警示教育,对典型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及时曝光,加强学习,狠抓违章治理,增强所有人员安全生产制度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形成人人重视安全、关注安全、防范事故的良好氛围。

  时间飞逝,转眼xx年年关已到,我到xx公司也有一年时间了。这是紧张又充实的一年,xx见证了我从无到有。从今年三月八号进公司以来的一年,对我来说是一个成长的过程,我从一名经验浅薄的应届生,逐渐成长为一名具备一定专业知识的采购职员。面对这一年,xx公司所有人齐心协力,同心同德,克服了今年市场经济低迷的困难,使公司产品推陈出新,这是值得我们骄傲的。为我们克服了困难,经受住了考验而骄傲自豪。

  年初,我以应届生身份来xx公司实习,这是我从学校走向社会的第一步,是人生道路上一个很重要的起点。众所周知采购部是公司业务的后勤保障,是关系到公司整个销售利益的最重要环节,所以我很感谢公司和领导对我的信任,将我放在如此重要的岗位上。回首这一年,我在xx的取得的进步都历历在目,每一个进步都值得我骄傲。正是因为有了一个良好的平台和一群可爱的同事,才使我能够快速适应工作,一步步走向成熟。

  工作中有苦也有乐,但更多的是收获,这一年的工作我受益匪浅。古人云:“纸上得来终觉浅,要知此事必躬行”。对我们应届生来说刚走上工作岗位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学习,把理论应用到实践当中并在实践中积累更加丰富的理论知识。转眼已经一年。就这一年的工作我做一个简单的总结,汇报我在xx公司一年来取得的成绩以及自己的不足。

  一、个人成长方面:

  1、心态转变。学校的生活养尊处忧,无需我们担忧某些问题,学校三点一线的生活,学习跟得上就可以,而在工作当中就不然,工作中,我们要考虑如何提高工作效率,怎样处理与上级领导、同事的关系,还有在工作当中的不尽人意等事情,这些都要我们以一颗平常心去对待,及时的转变心态会让我们工作更加顺利。

  2、计划做事。有了明确的计划,目标才清晰,以至于在工作中不会茫然。在采购部工作的一年中,我每天都整理工作日志,记录下我要做的事情,然后再总结一下完成状况,日志看似平常,但在无形中提高你做事的效率和工作的有序程度。也改变了我刚开始工作缺乏系统和逻辑性的缺点。

  3、处处留心皆学问。这是我毕业的时候导师对我讲的一句话,对这句话并没有给我多说什么,但在工作当中我深有体会,初到采购部我把仔细阅读以往的采购合同。在整理过程中但我并没有感到烦,而是把它当作我素质培养的大讲堂,正因为这些小事情改变了我对工作的态度。小事情值得我去做,事情虽小,可过程至关重要。在xx有一群乐于帮助我的同事,在工作过程中,我虚心求教,同事也不吝啬热情帮助。从最简单的电子元器件,到产品特征、市场情况,让我在找到了学习了方向,使我更有针对性地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

  5、认识的提高。以前我只泛泛认为采购就是买东西,简单的金钱与物质的交易,只要价格合适、质量过关那就可以。通过工作才知道其实不然,这个简单的买卖关系并不简单。保证适时适地适质适价都是采购过程中必须满足的要求。进入xx,我首先思想上转变了原来不正确的观念,在思想上和工作职责要求相统一。特别采购是公司供应链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要求我们以满足市场和生产需求为准绳,任何错误都有可能造成经济损失。所以说采购岗位需要的是完美的人,是有根据的。我自觉自己离要求还有很远,但是我一步步向这个方向靠近。我会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一名优秀的采购工作者。

  二、工作方面:

  自入职以来,在公司和部门领导的悉心指导下,在部门同事的言传身教下,我很快融入xx公司。从基本的物料库存查询开始,到下订单,收货入库等工作都很快上手。

  要说这一年积累的经验,我首先学会的是核价,不管采购任何一种物料,在采购前应熟悉它的价格组成,了解你的供应商所生产成品的原料源头价格,为自己的准确核价打下基础。这样谈判时,做到知已知彼,百战百胜。现今的社会是一个电子化的社会,作为采购人员要由不同的方面收集物料的采购信息,地域差别等。只有了解了市场,才真正了解了所需产品的价格定位,为采购活动做好先期准备。

  公司内部的沟通很重要,特别像我一样,刚进公司的新人来说,尤为重要。八月份公司xxx项目采购任务下来了,这个项目在钣金件以及一些电子元器件方面有特殊的要求。刚开始我并未发现有这个的情况,等订单下了以后,问题才从供应商处反馈到我这里,我即使和已调任其他部门的前任同事沟通,才逐渐解决了这些问题。没了解清楚我就做出了决定,后果是非常严重的,所幸此次并未造成经济损失和生产的延误。这个事情让我明白沟通很重要,只有在有把握的情况下才做决定,才不会造成损失。

  xx对产品质量严格把关在业内是出名的。成品的合格率一个重要因素就是采购材料的品质是否达到产品要求。材料合格率、以及售后服务都属于质量范围。我们对物料的要求高了,就是对供应商到货不合格率降低到1%以下,钣金结构件到货合格率达到90%,没有对生产正常进行造成延误,也没有增加我们的采购成本。

  采购成本的控制对任何公司来说都是很重要的,在采购过程中我不仅要考虑到价格因素,更要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做到货比三家;还要了解供应链各个环节的操作,明确采购在各个环节中的不同特点、作用及意义。只要能降低成本,不管是哪个环节,我们都会认真研究,商讨办法。我们采购部遵循按照订单计划量向供应商下订单的原则,除却必要的余量,在满足供应商最少采购量的原则下,尽量不造成库存积压。避免因为库存造成公司经营成本的积压。同时不断正对市场变化寻找更优秀的供应商,例如,我司xxx项目的双头预置网线,采购成本一直较高,而且原供应商制作方法落后造成偶有不合格现象。十一月,我寻找到xxxx电子有限公司,经商谈发现此公司加工方法较原供应商先进,而且能够降低此网线25%的采购成本,从原2.0元/pcs降低到1.5元/pcs。十一月由xx电子供应的xx项目一个批次和xxx项目两个批次的双头预置网线,合格率达到100%。降低了xx项目的采购成本,而且更加完善了产品品质。今年下半年金属价格开始回落,我及时和供应商联系,使我司分频卡等项目用的铜柱采购成本降低了15%;还有xxx项目金属外壳通过更换供应商等措施,价格下降了20%。如何保障生产的正常供给,同时降低成本、保证来料质量是采购部每天都思考的问题。在部门领导的带领下,我们推陈出新,不断优化供应商资源库,根据技术工程师选型要求,及时反馈市场情况。身在采购部,确实感到很大的压力,同时也是动力,有压力才促使我不断去学习,跟进市场的发展,这对我个人经验积累是有很大帮助的。

  三、存在不足:

  我渴望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和奋斗为xx多做一些贡献,但离领导及同事对工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距离。譬如我的产品知识、工作系统性、逻辑性还不能完全达到采购岗位的要求;对市场变化的应变能力较低。面对以上不足,今后,我一定认真克服,发扬成绩,向先进学习,加强与领导和同事沟通交流,自觉把自己置于同事监督之下,刻苦学习、勤奋工作,认真查摆、分析、总结自己的各项不足,以最佳的工作状态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做一名合格的xx员工并完成从采购到优秀采购的进步。

  最后,感谢公司所有领导和同事,我有今天的进步离不开大家的帮助和支持,是他们的协同和支持使我成功。总之,xxxx年我会以一颗感恩的心,不断学习,努力工作。我要用全部的激情和智慧创造差异,让事业充满生机和活力!

篇七: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标准

  

  离任村干部补贴标准

  近年来,随着城乡经济发展不平衡问题的加剧,越来越多的村干部选择离开村庄寻求更好的发展机会。为了留住这些优秀的村干部,许多地方纷纷出台了“离任村干部补贴标准”,以刺激村干部们留在本地发展。本文将围绕“离任村干部补贴标准”为核心,分步骤探讨这个问题。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离任村干部补贴标准”的含义。一般而言,该政策是指给予辞职、退休、转岗等原因离开村级组织的村干部一定的补贴。具体补贴标准因不同地区、不同村级组织而异,但一般包括工龄补贴、住房补贴、医疗补贴等内容。

  其次,我们需要分析“离任村干部补贴标准”的意义。对于村级组织而言,村干部是其重要的管理人员。一旦优秀的村干部离开,不仅会影响村级组织的管理和发展,还可能造成其他不良影响,比如引发其他村干部的流动。同时,对于离任的村干部而言,补贴标准的提高可以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增强他们的生活保障感,减少他们的流动率。

  第三,我们需要探讨“离任村干部补贴标准”的实施情况。据悉,目前全国各地对于补贴标准的制定尚无一致性规定。在一些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补贴标准的制定比较宽松,以对村干部提供更好的保障;而在一些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补贴标准通常比较严格,以鼓励村干部在本地发展。无论哪种情况,制定的补贴标准都应该符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并且能够达到激励村干部留在当地发展的目的。

  最后,我们需要总结“离任村干部补贴标准”的作用。归纳起来,该政策可以刺激村级组织的发展,减少村干部的流动率,增强村干部的生活保障感,对于地方经济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当然,在实施过程中,还需要考虑到财政压力、制度建设等多方面的因素,以保证政策的有效实施。

  总之,“离任村干部补贴标准”的实施可以激励村干部留在本地

  发展,有利于地方村级组织的稳定和经济发展的推进。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政策措施,确保政策的科学性有效性,从而更好地服务于地方经济和人民群众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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