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旅游学研究的几个问题

时间:2022-06-04 14:00:04 公文范文 浏览次数:

[摘要]旅游是旅游学的基本概念之一,目前国内外学术界的4种定义具有外延过大的缺点,笔者的定义着眼于它的内涵性。旅游学研究的意义,体现在揭示其对于旅游主体、对国民经济发展、对旅游学理论建设与旅游业实务建设3个方面的价值。导游素质是旅游业发展必须注意的问题。导游代表旅行社的形象,是旅行社经济利益得以实现的关键,是旅游活动的主要组织者;导游的素养,应该体现为5个方面的才能。

[关键词]旅游;导游;旅游学;学术路径

[中图分类号]F59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6604(2009)02-0058-10

在旅游学研究中,什么是旅游,什么是旅游学,对导游有哪些基本的素质和要求,无论理论上,还是实务上,都是一些可以继续讨论的问题。笔者本文所作的思考,只能作为一种不够成熟的意见。发表出来,假如能够抛砖引玉,我想,也就很有意义了。

研究旅游学,首先要讨论什么是旅游。关于旅游这个概念,可以列举国内外学术界4个有代表性的定义。

第1个定义,就是所谓的“艾斯特定义”。1942年,瑞士学者汉泽克尔和克拉普夫提出:“旅游是非定居者的旅行和暂时居留而引起的现象和关系的总和。这些逗留和旅行活动的开展不会导致长期定居,并且无涉于任何赚钱活动。”20世纪90年代初,这个概念被国际旅游学界普遍接受。20世纪90年代,世界旅游组织对旅游所下的定义是:“旅游活动由人们前往外地的旅行活动及其在该地的逗留活动组成。它是人们出于休闲、商务或其他目的,离开自己的惯常环境(usual environment),前往某地旅行并在该地连续停留不超过一年的访问活动。”

第2个定义,是美国旅游学者查尔斯-格德纳和加拿大旅游学者布伦特·里奇合著的《旅游学》一书所提出来的观点。他们认为:“旅游是旅游者和负责接待旅游者的供应商、旅游地政府、旅游地社区以及周围环境间的关系和互动所引起的各种过程活动和结果。”

第3个定义,是1997年中国人事出版社《旅游经济(旅行社)专业知识与实务(初级)》一书所提的观点,它认为:“旅游是旅行和游览二者相结合的活动,是在一定的社会经济条件下产生的一种社会经济现象,是人们不从事盈利活动,而以游览、消遣、求知等为主要目的所进行非定居的旅行而引起的一切现象和关系的总和。”

第4个定义,是李天元教授主编的《旅游学》所提出的观点:“旅游是人们出于移民和就业任职以外的其他原因离开自己的常住地,前往异国他乡的逗留活动所引起的各种现象和关系的总和。”

上述4个定义,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国内学者所提出来的定义,是在参考了国外学者的看法的基础上,稍加变通,并且适当思考的结果。

第二,有的国外学者的定义属于外延型定义。分析他们的说法,是把现代社会人们从事政治、经济、文化和其他交往活动所发生的人员流动,最大限度地确定了一个范围,而把范围以内人们的非移民性、非牟利性的异地居留活动,都纳入了旅游的范畴。他们所强调的两点,即旅游的内容是旅行和逗留,或者叫做短暂的停留;停留期间没有赚钱活动,或者说没有从被访问地获得任何经济收益,就是为旅游的外延设立的边界。

第三,这些定义的共同内容,是强调旅游者与旅游地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的过程和结果,这就弱化了对以旅游者为主体的一应休闲内容的概括,反而导致了定义内容的过于抽象和模糊。

看起来,关于旅游的定义还需要讨论,因为有必要避免定义外延太大的缺陷。为了说明这一点,首先需要分析与“旅游”相接近的几个概念。

第1个概念“出行”。这个词经常用,有的地方政府在制定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计划的时候,常常宣传说:“为了解决市民的出行需要,应该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什么叫出行呢?出行是一种因为各种具体目的而习惯性地从家庭临时离开,多数情况下是指为了办事而在本地范围内的短暂出门。比如去上班,要出行;星期天到菜市场买菜,要出行;到商业中心或超市去,要出行。大型超市就有专门的交通车,把住得很远的居民拉到自己的超市来购物;比如,你出差去外地,乘地铁或者公交赶往火车站或飞机场,这些行动称之为“出行”。

第2个概念“郊游”。这个词用得也比较多,特别在大、中城市,每到春天、秋天,都有许多单位组织学生、职工去郊区游玩。与“郊游”比较接近的词有“春游”、“秋游”,另外,还有传统色彩比较浓的“踏青”。这类词的大致含义,是人们在闲暇的时候到附近风景美好的去处进行休闲消遣。

第3个概念“旅行”。应该看到,旅行与旅游在指意上具有重合性。我们国内经营旅游接待业务的企业一般叫旅行社,表明它的业务内容和旅行有关系。那么旅行这个词的准确含义是什么呢?有一本现代汉语词典说,旅行就是“为了办事或者游览从一个地方去到另一个地方”。我觉得这样解释对旅行的目的限定过死,不如笼统一点反而好些。我认为,旅行就是有目的地在异地之间进行的临时性的往返交通。从南京到北京参观奥运会,就要从南京赶到北京,看完再回来;乡下学生到大城市读书,从家乡赶往大城市的过程就是旅行的过程。

需要指出旅行和旅游之间的差异。所谓旅行,是指按照既定的计划和路线在异地之间完成的交通迁移,它可以是不发生旅游活动的纯粹的路途来往,也可以是服务于旅游活动的路途来往。在前者的情况下,旅行与旅游关系不大;在后者的情况下,旅行是旅游的组成部分。举个例子,我从南京到北京去看奥运会,或者去参观国家大剧院,假如这些游览活动属于旅游,那么从南京到北京的旅行属于这次旅游的一部分;但是如果我去北京办事,比如去教育部领了一份文件,随即就回来了,没有在北京游玩,那么这趟旅行,就只是按照预定计划,在南京和北京之间完成了一次交通转移,就没有旅游的性质。旅游是通过旅行实现往返的异地休闲活动,旅游是离不开旅行的,而旅行则不一定必然发生旅游。反过来说,旅游一定包含旅行的内容,而旅行并不一定包括旅游的内容。

概括起来,旅行与旅游的关系可以分为3种情况:

第一,不服务于旅游目的的旅行。比如,我要到美国去,需要办理护照签证等相关手续。南京没有美国领事馆,需要到美国驻上海领事馆办理,我的目的就是要去办签证,不是旅游,甚至是上午办完下午就回来了。因此,这趟从南京到上海的行为,不包含任何旅游的目的。再比如,合肥的大学生要考南大的研究生,考试前专门从合肥赶到南京,考试结束后回去。他是来南京考试,不是到南京来旅游,因此是一次旅行,而不是旅游。比如我从南京回家乡探亲,坐火车或汽车,这叫旅行而不叫旅游。这是一种不服务于旅游的旅行。

第二,服务于旅游目的的旅行。比如,我从南京到四川九寨沟玩,必须乘飞机到成都(如果有飞九寨沟的航班,可以从南京直接飞九寨沟),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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