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管理病理:校长负责制的探讨

时间:2022-05-23 10:10:02 公文范文 浏览次数:

近几年,一向被称为“清水衙门”的教育领域也逐渐成为职务犯罪高发区。这两年,中小学的“校长问题”是越来越多,“问题”也越来越大。本文试图用审视的目光从病理学的角度以校长负责制为切入点对学校管理的运作规律作反向研究——学校管理病理研究。从病理学的角度研究学校管理的问题,有利于集中研究学校管理的各种负面问题所产生的原因、变化发展的规律以及采取相对应的预防和治疗措施,为学校管理的健康发展提供咨询和诊断。

一、 相关概念的解析

1.(辞源)上讲,“病”指“疾病”、“生病”,也就是指“生理上或心理上发生(的)不正常状态。”随着对疾病研究之深入.医学上产生了一门基础学科—— 病理学。所谓病理学是医学科学的一个专业名词。它是指研究疾病的病因、发病机理及患病集体在疾病发生发展过程中的形态结构和功能改变状况,以认识和掌握各种疾病的症状及其发生、发展规律的一门科学。据此.我们把病理定义为疾病及其发生的原因及发展的过程和原理。“病理”一词包含着一定的价值判判。病理的反面是健康健康是人们所期望的状态.是一种理想的和被作为目标的状态;而病理则是人们不希望的,是需要克服和治疗的状态。

2. 教育病理及教育病理学的名称。教育病理学是德国莱德齐大学教授司托里音伯耳首先使用的,早在1890年司氏就在自己的著连中使用了教育病理学的名称。而日本学者们对教育病理的研究比较深入,由此涌现出众多的的研究者,使日本成为教育病理研究的典型代表,但是所谓教育病理,在日本并无明确统一的定义,有时指“教育的病理”,即作为结果或症状出现在教育领域中的病理现象;有时则指“病理的教育”,即作为病理之原因的教育问题;有时则指这两方面的综合。本文所探讨的教育病理,主要是指前者,即如日本教育学者大桥熏所界定的那样,是指在教育过程中出现的偏移和失调状态,是教育内部和外部的异常条件使教育职能的实现受到严重阻碍,结果派生出多种越轨行为的过程。

3.教育管理病理及学校管理病理。教育管理,在汉语里,既指宏观的教育行政活动,又指微观的校务管理活动;在英语里,则主要指对学校教育活动进行具体的经营和对教育的组织领导。教育管理学,在美英等国,其研究巳走向实证主义和后实证主义多元并置和多元融合的发展之路;在中国则还处于经验科学的发展阶段。根据陈孝彬先生的定义:教育管理学是研究教育管理过程及其规律的科学。教育管理就是在特定的社会环境下,遵循教育的客观规律,对各种教育资源进行合理配置,以实现教育方针和教育目标的行为。按照教育管理对象的特点,我们可以把它划分为广义的教育管理学和狭义的教育管理学两大类。所谓广义的教育管理学是以整个国家教育系统的管理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它是以中央或地方的教育法令、法规为指导,遵循教育的客观规律,对整个教育行政系统和各级各类学校组织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和控制,使有限的教育资源得到合理配置,以实现管理目标优化的一门现代科学。所谓狭义的教育管理学是以一定类型的学校组织作为自己研究的对象,构建学校和社区环境之间的和谐关系,建立和健全学校组织及其运行机制.优化办学资源,调动全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合格人才为目标的一门现代科学。

二、 校长负责制病因分析

校长负责制在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方面确实起着很大的促进作用,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校长负责制出现了许多的漏洞,面临严峻的挑战,从而造成了学校管理的病理,其病因如下:

首先,校长负责制中的校长主要是实行任命制。这一体制中由于校长主要是由政府任命,校长基本上也只对上级政府负责,上级用管理政党干部的方法管理校长,一大批校长的任用与管理归组织或人事部门,无形中对教育的发展设置了障碍,导致教育行政部门事权与人权不统一。比如有些学校行政级别高,教育主管部门行政级别低,教育部门就管不了学校。一些行政领导又常被任命到学校担当领导职责,从而导致了学校政府化,校长官员化和行为媚上化。

第二、就校长本身的素质来看。现在的许多校长素质不高,这里的素质包括自身的道德素质与人际关系、知识结构能力结构和领导水平。有的校长虽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良好的人际关系,但是缺乏管理学校的技能和方法;有的是领导水平不高;有的则是知识与能力结构不良;当然也不乏有的道德品质低下,欺上媚下,靠吹、拉、捧走上领导岗位的。

第三、就办学思想来看。办学思想是指对办好学校的整体认识,它是校长依据一定的教育思想、管理思想和教育方针,从本校实际出发,确立的学校工作的指导思想。办学思想是学校的灵魂,一个学校的办学思想决定着该学校的发展方向,决定着该学校办学效益的高低。而有的校长对办学思想的认识模糊;有的校长其办学思想处于“缺失”形态,比如行政经验型的、实务忙碌型的、平安度日型的和盲目模仿型的;还有一些校长固守着错误的办学思想,把盈利创收放在首位,以应试为工作中心等等,这些都不利于学校的发展及管理

第四、从校长领导的有效性来看。有很多校长并不能有效的领导学校,原因有很多:一是对教育方针不能正确理解;二是不能相信和依靠教师办学;三是激励能力不够;四是缺乏足够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五是没有管理欲望;六是没有足够的影响力。当然还由于现行的校长负责制并没有给校长足够的自主权,影响其管理的效率。

最后,就校长的考核及监督机制来看。我国现行的校长负责制本身就是滋生专制和腐败的温床。君不见,一年一度的对校长的考核也不过是走走过场缺乏实际的监管作用。每一年度的对校长的考核虽然在庄严的国歌声中,在教育局领导的指导下,在众目睽睽之下拉开了帷幕,教师们拿起残存的权力去给校长们进行民主评议,可是这样的评议又有什么意义呢?因为最后的评定是教育行政部门说了算,在这样的格局下,校长只需对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同样而这些校长们又由教育行政部门任命的,他们往往有着共同的利益,因而这种系统内的监督,又有何作用呢?

三、 校长负责制的治疗方案

那么针对学校管理中的这个病理,我们又该采取何种方法去根治它?

1.针对任命制,实行校长选拔制。首先,我们应该进一步明确校长的选拔标准。国外学校对校长的选拔都有严格的要求。在英国,无论是中学和小学,要当一名校长,必须有8—10年的学校工作经历,必须具有成功的教学经验,具有一定的行政工作政绩。在美国,要成为一名中学校长,候选人必须具有一定年限(至少3年)的教学经验,获得教育管理专业硕士或博士学 位,取得州教育部门颁发的校长资格证书,且具备管理和督导方面的专门知识,拥有某些行政经验和管理能力 。在德国,大学毕业者到中小学校实习2—3年,再经过各州的统一考试,合格者由州教育部分配到各个学校。经过学校 10年左右的教学生涯,且必须是优秀教师, 担任过副校长者才有资格应聘校长。

其次还要广开选才之路。1986年,美国教育部在《美国初等教育改革报告》中提出,“担任校长职务的人不应只是现任教师,各行各业具有领导才能的人均可担任此职。”这一建议虽然遭到校长组织的反对,未能实现。但突破常规选拔校长的思想引起了人们的共鸣。纽约市政委员会也在一份建议中提出,“校长职务的大门应向企业界、高教界和政府部门的管理人员打开。”贝内特在他的1988年《改革报告》中也强调,“必须打破常规并欢迎有才干的人到学校来任领导的职务。”新泽西州教育专员曾提出一项选拔校长的方案,该方案规定无公立学校教学经验者,但如具有管理学硕士学位,通过审查、考试和学校见习,亦可作为校长侯选人。

2.树立校长职业意识,促使专业发展,提高校长的素质。提高校长的素质就是:首先要树立校长职业意识。2001年,以清华大学校长职业化研修中心主任王继华教授为代表的学者,开始了对校长职业化理论与实践的探讨。他们认为:“职业化校长是指专门从事学校经营和教育服务的专业校长,它不是一种职务,而是指一个具备某种能力和精神特质的社会群体。校长职业化就是要把校长从官本位的传统束缚中解放出来,由任命制的事业管理者,转变为聘任制的产业经营者; 由执行计划的职务校长,转变为关注市场的职业校长。”要“淡化校长的职务观念,强化校长的职业观念;淡化校长的权力观念,强化校长的能力观念;淡化校长的教育事业观,强化校长的教育产业观。”

其次,促使校长专业化发展。校长的专业发展首先是不断提升自身专业精神与道德追求的过程。在该过程中强化法制观念,树立科学的人才观、教育观与质量观,并以此来指导学校教育的发展。要提升校长的专业知识与能力,主要包括:认知技能;操作技能;教学技能;概念技能;人际技能等。

3.要强化监督制约,从源头上防止校长专权的产生。首先体现在制度设计上,既要给校长充分的办学自主权,又要对其加以适当制约。要通过立法明确校长的办事程序;通过定期审议、民主评议对校长的工作做出评价;要通过充分授权,调动领导班子成员的积极性,改变一切事务由校长一人独揽的现状,在班子内部形成有效的权力制衡体系;通过校长任期制、选举制,调动校长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其次成立由校领导、教职工、学生和家长组成的校务委员会,定期审议校长的工作,讨论学校发展的重大事项。要切实发挥党支部、教代会的保障监督作用。从而使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管相结合,改变过去的走形式走过场的对校长的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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