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实行系(部)党政共同负责制的实践与思考

时间:2022-03-15 09:37:28 公文范文 浏览次数:

【摘要】系(部)党政共同负责制是在党政领导下的共同负责,是系(部)党政地位平等基础上的集体领导, 是被实践证明符合我国国情、适合高等学校校情的有效运行机制。不仅有利于加强和改善系(部)党的领导,而且也有利于调动系(部)行政的积极性和发挥系(部)行政的作用。本文旨在对我院系(部)党政共同负责制的运行作进一步的研究和探索,使党政共同负责制在实践中运行得更好。

【关键词】高等学校;党组织;行政;共同负责制

高等学校的院(系)是按照专业与学科建设发展需要而设立的教学科研组织和管理单位,其发展状况不仅与教职工群体的素质有关,更和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息息相关。1999年江苏省委教育工委制订颁发的《江苏省高等学校院(系)党组织工作暂行规定》明确提出“高等学校院(系)工作由党组织和行政共同负责”。这样的管理体制为江苏省高等学校所采用,同时也被实践证明是一种适合我国国情、适合高等学校校情的有效运行机制。[1]党政共同负责制作为一种重要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是党的民主集中制在领导工作中的运用和发展。搞好党政共同负责制,对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促进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党政共同负责是实现系(部)科学发展的制度保证

党总支与行政适当划分工作范围,又共同负责系(部)工作,即使党总支能充分发挥政治核心和监督保证作用,又使行政能积极大胆地开展工作,是落实工作目标、深化改革发展的内在要求。

1.有利于规范系(部)工作。系(部)的主要任务是完成学校党委和行政下达的工作目标,而这些目标很难分清楚哪些是学校党委的,哪些又是学校行政的,实行系(部)党政共同负责制,首先从工作机制上明确和规范了党总支和行政共同负责系(部)的工作,有利于保证学校工作目标在系(部)的落实;在工作中的集体协商,共同决策,同时也为民主集中制在系(部)的贯彻落实提供了组织保证。[2]

2.有利于发挥党总支的核心作用。党总支是系(部)的政治核心。实行党政共同负责制,从制度上规定了党总支对系(部)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等重要问题的参与、监督和保证的职责,就能使党总支工作有机地揉合和参与到行政工作中去。一方面,密切关注系(部)教育教学改革、管理体制改革等,通过加强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真正把党总支建设成为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政治核心和战斗集体;另一方面,通过保证监督、参与决策,使得在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与完成学校各项工作任务时发挥党总支的作用,有效地帮助系(部)行政建章立制,创造宽松、和谐的工作环境。

3.有利于实现人才培养目标。高等学校具有“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三大职能,系(部)是最直接、最具体的贯彻执行者。体现在人才培养上,就是要培养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就需要系(部)党总支与行政的共同努力。在行政抓好专业教育,做好“教书”的同时,党总支要切实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教育,做好“育人”工作。换句话说,实行党政共同负责,加强党对系(部)工作的领导,不仅是培养全面发展的“建设者”的组织保证,更是培养和造就具有坚定共产主义信念的“接班人”的组织保证。[3]

二、积极创造系(部)党政共同负责制的运行环境

在高等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领导体制下,要很好地推进系(部)党政共同负责制,需要党委层面的宏观布局,为系(部)党政共同负责制创造良好的运行条件。我院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党委高度重视,不断强化“四个建设”,营造系(部)党政共同负责制运行的浓厚氛围。

1.强化组织建设,优化班子结构。毛泽东曾经说过:“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我院借助2008年上半年机构调整和中层干部换届的有利时机。一是精简机构设置。针对原有的党总支涉及部门过多、开展工作过于繁琐的情况,对原有的组织机构进行调整,将党总支由原来的10个增加到12个,党支部由原来的19个增加到29个。二是优化班子结构。改变过去党总支书记大多由职能部门领导或系主任兼任、党政职责不清、分工不明的问题,实现党总支书记的专任化,九系一部系主任与党总支书记全部配齐到位;调整和提拔一批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教职工信得过、廉洁自律的优秀干部充实到系部领导岗位上。特别是将5名管理经验丰富、管理能力较强的职能部门领导调整到党总支书记岗位上,配强了系部领导班子,实现了人尽其才、才尽其用;重点调整了个别不够团结、不善合作的系部领导班子,为系部搭建起更加务实、更加团结、更加和谐的领导班子。

2.强化思想建设,提高认识水平。制度的落实关键在人,能否将好的制度落实到位取决于人的思想和觉悟,尤其是组织者、管理者、领导者的能力和水平。为提高思想认识和业务能力,学院采取“培训固学、会议促学、交流助学”三管齐下,为党政共同负责制的推行提供思想保证。一是以训固学,先后举办2期中层干部培训班和1期党务干部培训班,系(部)领导班子对党政共同负责制有了更加全面、准确的把握,凝聚力得以增强,战斗力得以提升,创造力得以拓展。二是以会促学,经常利用党员代表大会、党总支书记例会、干部座谈会等机会进行强调,做到逢会必讲、时刻提醒、确保落实,通过不断的宣传发动,逐步形成了党委领导身先士卒、系(部)班子勇担重任、党员群众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三是以研助学,党委组织部先行一步,积极申报院级课题《高等学校院(系)党政共同负责制的实践与探索》,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各系部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形成工作情况汇报,并在学院第一届党代会第二次会议上编印《系(部)党政共同负责制执行情况汇编》,作为大会交流材料,供参会者进行学习讨论,达到相互借鉴、共同提高的目的。

3.强化作风建设,端正执行理念。按照学院党委提出的“学习型、创新型、廉洁型、服务型”干部要求,通过开展“干部读一本好书”、观看反腐倡廉影片等活动,撰写学习心得并进行交流,不断强化领导班子的思想道德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系(部)领导班子逐渐成为有思想、有魅力、有方法、有效率、有公信、有口碑的领导集体,以自己的善思、尽责、勤勉、高效、务实,在系(部)广大师生中树立起了较高的威信,系(部)党总支的领导核心地位和示范引领作用得到进一步增强。

4.强化制度建设,规范工作程序。邓小平同志曾讲过一段精辟的话:“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4]可以说,制度的最大作用就在于它的制约性,是各项工作得以完成的保障。为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加快学院又好又快发展要求的运行机制,积极推进系(部)党政共同负责制的有效落实,确保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一是坚持依法管理,做到制度管人、制度管事。先后出台了《关于系(部)党政共同负责制的试行意见》,完善了《系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党总支书记例会制度》等相关配套制度。二是加强民主管理,凸显党政联席会议的核心作用。对涉及系(部)的一些重大问题,在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前,党总支与行政共同对议题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沟通协商;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后,根据会议决定的内容,必要时向院党委、行政报告,或向本系部教职工、学生通报。三是创新考核方式,保障工作运行成效。作为学院推行二级管理的重要举措,与目标管理考核相结合,将对系(部)党总支的工作和行政的工作一并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并将考核的结果与干部的奖惩、任免挂钩,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确保工作的常抓常新。

三、推进系(部)党政共同负责制需要关注的问题

1.处理好“核心”与“中心”的关系。系(部)党总支是政治核心;系(部)党政联席会是决策中心;系(部)主任是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的中心。理顺三者关系是更好发挥系(部)党总支政治核心作用的关键。在实际工作中,要坚持三分三合和三个为主。三分三合即:职责上分,思想上合,工作上分,目标上合;制度上分,关系上合。三个为主即:系(部)内重要决策以党政联席会议为主;教学、行政的指挥为系(部)主任为主,对院行政领导负责,同时接受系(部)党总支的监督,系(部)党总支不直接包揽和干预;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以党总支为主。系(部)党总支通过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系(部)党总支的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保证行政指挥畅通无阻;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团结和带领广大群众,保证育人工作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2.处理好“班长”与“首长”的关系。系(部)党总支书记是总支委员会班子中的“班长”,系(部)主任是系(部)的行政“首长”。党总支书记和系(部)主任都要摆正自己的位置,当好自己的角色。在系(部)领导班子中,书记、系(部)主任都是领班人。书记要支持系(部)主任独立地开展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要带头执行党政联席会议的决定,要维护和支持系(部)主任的指挥权,系(部)主任要积极大胆地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组织实施。同时,系(部)主任也要支持系(部)党总支书记的工作,要主动接受党总支的监督。在任何情况下,系(部)主任和党总支书记都应相互尊重、理解和支持,相互通气,及时交换意见,协调工作,成为团结的核心。在工作中做到尽心尽责。不搞谁说了算,不争谁高谁低,不争功不推诿,不搞台上握手,台下踢脚。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拧成一股绳,形成合力,发挥班子的整体工作效能。

3.完善系(部)领导班子的任职制度。对系(部)领导班子的任职,一方面要试行系(部)党总支和行政班子的主要领导交叉任职、兼任的方法,做到“三位(会)一体,三心合一”。这样召开系(部)党总支委员会会议或行政办公会议时,党政主要领导能参加会议,有利于减少磨擦,协调配合,从而使党总支的政治核心作用和行政班子的正确指挥作用都能得以较好发挥。另一方面要试行系(部)主任、党总支书记相互轮岗任职,这样就可以让系(部)党政主要领导都能够通过工作岗位的互换和工作体验,从思想上和行动上真正理解系(部)党政共同负责制的基本要义和内涵特点,增强执行好系(部)党政共同负责制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参考文献:

[1]张钰林.高等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践与思考[J].绍兴文理学院学报,2001,(6):13-18

[2]赵林,曹文军. 关于贯彻实行高等学校学院(系)党政共同负责制的实践与思考[J].中国林业教育,2005(1):37-40.

[3]李妍.论我国高等学校院(系)领导体制的演变、创新和完善[D].扬州大学.2009,(6):41-42.

[4]邓小平.在全体人民中树立法制观念[M]//邓小平文选(1975-1982年),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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