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混用原则及注意事项

时间:2022-03-30 09:45:59 公文范文 浏览次数:

摘要 阐述了农药混用原则,包括不同毒杀机制的农药混用、不同毒杀作用的农药混用、作用于不同虫态的农药混用、不同时效的农药混用、与增效剂混用、作用于不同病虫害的农药混用等,并总结了农药混用的一些注意事项,以期为生产中农药的混用提供参考。

关键词 农药;混用;原则;注意事项

中图分类号 S48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4)05-0184-01

农药的合理混用,可以提高防治效果,延缓病虫产生抗药性,提高防治效果,减少用药量,防治不同病虫的农药混用还可以减少施药次数,从而降低劳动成本。农药混用一定要合理,必须掌握以下原则。

1 农药混用原则

1.1 不同毒杀机制的农药混用

作用机制不同的农药混用,可以提高防治效果,延缓病虫产生抗药性。如有机磷杀虫剂主要是抑制神经系统乙酰胆碱酯酶活性,破坏正常的神经冲动传导。而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则是使神经突触上有乙酰胆碱的积累,导致神经细胞渗透性失常。使神经传导受到抑制。因此,有机磷杀虫剂和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混合应用效果较好[1]。

1.2 不同毒杀作用的农药混用

杀虫剂有触杀、胃毒、熏蒸、内吸等作用方式,杀菌剂有保护、治疗、内吸等作用方式,如果将这些具有不同防治作用的药剂混用,可以互相补充,会产生很好的防治效果。如内吸性杀菌剂与保护性杀菌剂混用,不但可以提高防治效果,而且可以延缓病菌对内吸性杀菌剂产生抗性,生产中经常将甲基托布津和代森锰锌混用,效果不错。

1.3 作用于不同虫态的杀虫剂混用

作用于不同虫态的杀虫剂混用可以杀灭田间的各种虫态的害虫,杀虫彻底,从而提高防治效果。特别是对于发生不整齐、具有世态交替现象的害虫具有很好的效果。如防治山楂叶螨,用杀卵作用强的尼索朗与杀活动态螨强的天王星混用效果很好[2]。

1.4 具有不同时效的农药混用

农药有的种类速效性防治效果好,但持效期短;有的速效性防效虽差,但作用时间长。这样的农药混用,不但施药后防效好,而且还可起到长期防治的作用。如防治桃小食心虫,用对硫磷急性杀虫效果较好,但持效期仅1周左右,而水胺硫磷直接杀虫效果稍差,持效期也短,但药液渗入果内后2个月内幼虫虽可蛀入果内,大多不能成活,起到长期保果的作用,这2种药剂混用效果较好。

1.5 与增效剂混用

增效剂对病虫虽无直接毒杀作用,但与农药混用却能提高防治效果。如增效磷、害利平等。

1.6 作用于不同病虫害的农药混用

几种病虫害同时发生时,采用该种方法,可以减少喷药的次数,减少工作时间,从而提高功效。如苹果果园蚜虫和炭疽病同时发生时,可以将抗芽威和多菌灵混合喷施,同时农药与叶面肥、植物生长调节剂混合喷施,同样可以提高功效[3]。

2 农药混用注意事项

农药混用虽有很多好处,但切忌随意乱混。不合理地混用不仅无益,而且会产生相反的效果。农药混用须注意以下几点。

2.1 混用后药效降低的农药不能混用

许多杀虫剂和杀菌剂与碱性物质混合易分解失效或降低药效,如有机磷类、氨基甲酸酯类、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和二硫化氨基甲酸衍生物杀菌剂(福美双、代森锌、代森锰锌等)农药碱性条件下会分解,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这些药剂不宜与碱性的石硫合剂、波尔多液混用,但杀螨剂尼索朗具有能与碱性药剂混用的优点,则不在其列。大多数有机硫杀菌剂对酸性反应比较敏感,混用时要慎重。如:双效灵(即氨基酸铜)遇酸就会分解析出铜离子,不仅降低药效,而且很容易产生药害。一些农药不能和含金属离子的药物混用,如:甲基托布津、二硫化氨基甲酸盐类杀菌剂等不宜与铜制剂混用。

2.2 混用后容易对作物产生药害的不能混用

石硫合剂和波尔多液混用,二硫代氨基甲酸盐类杀菌剂与铜制剂混用,福美双、代森环类杀菌剂和碱性药物混用,会生成对作物产生严重药害的物质,因此不能混用。

2.3 具有交互抗性的农药不宜混用

如杀菌剂多菌灵、甲基托布津具有交互抗性。混合用不但不能起到延缓病菌产生抗药性的作用,反而会加速抗药性的产生,所以不能混用。

2.4 混用后物理性状发生变化的不能混用

混用农药时要注意不同成分的物理性状是否改变,混合后产生分层、絮结和沉淀、乳剂破坏、悬浮率降低甚至有结晶析出的也不能混用。乳油和水剂混用时,可先配水剂药液,再用水剂药液配制乳油药液。一些酸性且含有大量无机盐的水剂农药与乳油农药混用时会有破乳现象,要禁止混用。有机磷可湿性粉剂和其他可湿性粉剂混用时,悬浮率会下降,容易造成药害,不宜混用[4-5]。

农药能否混用,一是要认真阅读农药的说明书,对各种农药的性状和特点充分了解;二是可查阅农药混配表,以决定是否可以混用;三是2种农药第1次混用时,可以先做混配试验。在透明的玻璃容器中将少量的2种药剂进行混配,仔细观察是否出现沉淀、浮油、变色、发热等不正常现象。只要药液出现物理或化学变化,则这2种药剂就不可进行混配;四是经过少量混配试验证明可行性,可混配少量浓度稍高的农药进行小面积田间试验或单株作物药害试验,观察试验结果未出现药害现象才可将此种混配药剂用于田间生产[6]。

3 结语

总之,农药混用有很多好处,但农药混用也一定要遵循相关原则,注意避免产生不良后果,只有这样才能产生事半功倍的效果。

4 参考文献

[1] 周荣华,刘翠君,杨天武,等.Bt杀虫剂与化学农药混用的研究概况[J].湖北农业科学,2004(5):54-57.

[2] 高建新.农药混用八注意[J].河南农业,2013(11):30-31.

[3] 吴正军.浅谈现代农业中农药的混用[J].现代农业科技,2008(6):68-69.

[4] 李秋英,黄俊梅,王耀民.农药的混用及注意事项[J].农村科技,2010(8):40-41.

[5] 郭景芬.农药混用应注意的问题[J].致富天地,2000(10):40.

[6] 马洪兵,姜淑霞,李东军,等.谈当前农药的混用[J].山东林业科技,2005(2):7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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