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绩效评价研究

时间:2022-03-14 11:13:40 公文范文 浏览次数:

摘 要:行政事业单位开展政府采购工作绩效评价可有效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增强政府服务职能,具有非常积极的社会效益和政治效益。基于此,本文从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绩效评价的作用入手,详细阐述了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绩效评价的实施措施,希望能对促进我国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绩效评价水平提高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  政府采购工作  绩效评价

基金:(中国地震局地震研究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助项目和中国地震局地壳应力研究所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助项目(项目批准号:IS201866292-2))。

绩效评价是绩效管理的基础和前提,将绩效管理理念引入公共行政领域,是我国政府管理改革的一项重要突破。采购工作作为政府管理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对绩效管理有着迫切的需要。在国家大力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今天,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绩效评价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绩效评价的作用

首先,通过评价采购单位的工作绩效,能对各行政事业单位总体工作绩效的优劣进行比较,起到树典范、立标杆的积极作用。其次,政府采购工作的绩效高低,与负责政府采购工作的采购人员的成绩、能力等密切相关,通过绩效评价的方式对采购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评比,能够起到鼓励冒尖、发现人才、罚劣奖优的作用。再次,除对单位绩效和人员绩效进行评价外,更重要的一项工作是对采购工作本身进行评价,得出采购节资率、工作满意度等指标,进而提升政府采购工作质量标准,规范采购方法和程序,减少不必要的采购费用支出。

二、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绩效评价的实施

(一)明确评价主体

合理確定绩效评价主体,是有序开展政府采购绩效评价的基本保障。所谓评价主体,就是绩效评价工作的具体组织者和实施者。对于行政事业单位而言,根据具体评价对象的不同,可将评价主体分为三类:当评价对象是采购人员时,由采购的管理或执行机构充当评价主体。其次,评价政府采购执行机构,评价主体通常为其他采购管理部门或者上级单位。最后,当评价对象是政府采购工作本身时,通常由上级部门充当评价主体,有时也采用自评的方式,即由采购执行机构自己对自己的采购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客观说明和评价。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行政事业单位可临时抽调采购、财务、审计等岗位的业务骨干、分管领导等,组成政府采购绩效评价小组,对采购工作人员、采购执行机构、采购工作质量开展绩效评价,从专业层面和客观角度开展绩效评价活动,以增强评价结论的说服力和客观可信度。

(二)收集信息资料

收集的信息资料主要是指与即将进行评价的政府采购工作有关的资料,其目的是为绩效评价提供相应的信息和数据支持。由于政府采购绩效评价的涉及面比较广,需收集的信息资料范围也比较广,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采购人员的基本信息,如学历、组成机构、专业职称、工作态度、工作经验等。二是采购执行机构的人员编制情况、任务摊派情况、方案制定情况等。三是各采购相关方对采购工作的满意程度。四是政府采购中有关市场价格的调研报告、针对各方所提问题的解释与回复情况、问题的实际化解数量、有关采购工作的会议纪要、采购工作的费用开支情况等。在信息资料收集过程中,必须严把信息质量关,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为绩效评价提供准确的参考依据。

(三)确定绩效目标

通常来说,政府采购绩效评价包括“优、良、及格、不及格”等若干等级,而每一绩效等级对绩效提出的具体要求即为绩效目标。政府采购绩效目标可分为“质”和“量”两个方面。前者主要体现政府采购工作的优劣,具体包括提供采购服务的态度、对待采购工作的认真程度、采购过程中表现出来的商务谈判能力、各采购相关方的满意度等。后者主要体现采购工作业绩的规模,具体包括以下几点:一是金额,比如审价结果(采购合同价格)和采购预算的差额、价格审减金额等;二是时间,比如商务谈判时间、市场价格调查时间、议标评标时间、从采购任务下达至采购任务完成所用时间等;三是效率,比如每月完成的采购任务数量、采购预算与审减金额的比率等。

(四)选择评价指标

在政府采购绩效评价指标的选择上,应根据采购工作的具体情况予以区别对待。首先,采购对象的性能、技术要求不同,采购的物资、任务、服务项目、工程不同,询价、招标、采购途径不同,就应采取不同的绩效评价指标。其次,应综合考虑上级领导要求、采购绩效评价的侧重点、对采购工作的认识等各方面因素,合理选择绩效评价指标。

政府采购绩效评价指标包括两种:第一,定性指标,如采购工作的策划和组织能力、采购人员的态度、与供应商协调沟通的能力等都属于定性指标,评价可采取多种模式,如会议商讨、小组评定、调查走访等,评价的表达方式也比较灵活,比好或坏、优或劣、合格或不合格、满意或不满意等,在此基础上,可对评价结果做量化处理。通常而言,常把指标中的最优值列为10,将最差值列为0。二是定量指标。如从事采购工作的年限、审减金额、市场价格的调查时间、采购任务的完成数量等都属于定量指标,该类指标的测定方法较为简单。

(五)选择评价方法

开展政府采购绩效评价,应采取多指标综合评价的方法,具体应满足以下要求:评价的指标必须是多维度的,能够分别从不同方面反映被评价事物的具体情况;评价方法还应得出一个整体性评判,通过一个总指标衡量被评价事物的综合水平。综合评价方法为一个多点支撑、相互渗透、多学科交叉的新兴领域。目前,国内常用的综合评价方法包括模糊综合评判法、层次分析法等,在开展政府采购绩效评价时,可灵活运用其中的一种或几种方法进行评价和分析。

三、结束语

总而言之,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可按照明确评价主体、采集信息资料、确定绩效目标、选择评价指标、选择评价方法的步骤对政府采购工作进行绩效评价,不断提升绩效评价水平,从而有效促进行政事业单位的健康有序发展。

参考文献:

[1]王姝.如何完善我国政府采购财政监督机制[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5(3X).

[2]李建英.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山西财税,20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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