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高于一切 安全重于泰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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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高于一切   安全重于泰山

生命高于一切安全重于泰山

----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熊国洪

(2011年11月20日)

同志们:

11月16日,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榆林子镇小博士幼儿园发生校车车祸事故,截止目前已造成21人死亡,43名幼儿正在医院接受治疗的严重后果。事件发生后,教育部当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立即开展对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乘车安全情况的排查;省教育厅也下发了《关于立即开展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11月17日下午,在淮南召开了全省中小学校车安全工作会议。可见,在当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大好形势下,提高各级政府和学校对校车管理及安全工作的认识,努力培养广大教职工和学生的安全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和改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消除学校的各类安全隐患,已成为一项非常紧迫和重要的工作任务。

今天,我们组织全县中心小学校长,及公安、教育、安监等部门,召开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工作会议,就是为迅速贯彻上级文件和有关会议精神,抓好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工作,希望同志们要高度重视,要各负其责,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下面,我就此项工作谈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随着我县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教育事业也得到了健康快速发展,取得的成绩得到了县委、县政府、全县人民和社会各界的认可。我县广大学生在享受优质教育资源的同时,也出现了学生上学半径增大,农村中小学生、幼儿搭乘各种交通工具上学的问题。如果对学生搭乘的这些交通工具管理不到位,将直接影响到学生的生命安全。因此,加强中小学幼儿园乘用车安全管理已成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方面,切实做好这项工作,对于保障广大学生和幼儿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和幼儿园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和谐平安蒙城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今年以来,全县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教育系统认真贯彻省、市有关做好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规定,强化了学校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稳步推进了学校交通安全工作,全县未发生大的学校交通安全事故,保持了教育事业平稳发展的态势。在此,我代表县政府向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当清醒地看到,我县的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隐患,特别是我县部分单位和个人没有真正把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摆上突出位臵,责任意识淡薄,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严重,对查出来的安全隐患,整治行动迟缓,处理措施不力。今年9月份以来,县教育局对全县所有学校进行了彻底排查,对53所有校车的学校及幼儿园的

81辆校车进行了普查登记,排查发现有些车辆还是存在安全隐患的。这些问题主要表现为:驾驶员超龄、驾龄不满三年、车辆未年检、使用翻新轮胎、乘坐险保额不足及其他安全隐患。这里我要讲在校车管理方面,光靠教育系统是不行的。今后,我们将严格实行责任制,按照管理权限,县安监部门、交警、交通部门等部门都要明确责任,落实到位。同志们,在校车管理方面,其他地方血的教训不是没有。前一段时间发生在我省安庆市育才双语幼儿园幼儿闷死车内事件,最近经法院审判,园长及相关责任人被判刑。希望各单位要从中认真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认清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未雨绸缪,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紧抓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全力抓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1、全面彻底排查。各乡镇、场、办立即成立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书记要亲自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交警队长、派出所长、安监、综治负责人、中小学校长、村(社区、街道)书记等为成员,立即开展本辖区内的校车车排查整顿工作,要求车主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关部门补办有关手续,完善管理档案。要对所有校车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做到不漏一校、不漏一车、不漏一人,彻底摸清辖区内校车数量、所有人、驾驶人、运营时间和线路等基本情况并登记造册。

2、全面彻底清理。根据《教育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

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八条措施》、《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六条措施》的相关规定。(1)要根据运送师生数量和经济承受能力选购或租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严禁购买或租用“三无车”、故障车、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等作为校车使用。安全状况达不到要求的车辆要坚决停用,对因接近报废年限及已到报废年限,现在仍在运营的,要立即予以报废停运。(2)公安、交通部门要立即对所有校车驾驶员进行一次清理整顿。重点检查从业资格、驾驶技能和驾龄,对不符合条件的、驾驶人资格不够的坚决不允许驾驶校车。(3)针对部分校车管理不善,或不服从管理,同时车辆保险等手续不具备、不完善、不达标,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运并加以严惩严罚。

3、全程严格管理。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工作不是一天两天的工作、也不是一个部门的工作,要严格进行全程管理。一是各乡镇、场、办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领导作用,作为组长的书记“一把手”,是安全责任第一责任人,要时刻牢记责任重大,统筹协调各部门抓好此项工作。二是公安交警、交通部门要在学校门口道路上安装交通警示牌、设臵减速带,充实警力,维护好交通秩序,有效防止交通事故发生;要加强校车路上行车监管,在上放学期间对校车开展不定点抽查,发现违规现象,立即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三是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的管理,督促学校建立健全接送学生(教师、照管人员)乘车安全管理制度、教师

跟车值班制度、学生定点定时上下车制度,进一步完善校车接送档案。四是各中小学幼儿园租用车辆时,必须与租用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要建立校车定期保养、维护制度,落实校车管理责任制,并要求车主为校车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和乘坐险;要聘请具有多年实际驾驶经验、驾驶记录良好、身心健康的人员作为校车驾驶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责任书,建立和完善驾驶员安全管理和教育制度;明确专门人员每天监督接送车辆,杜绝“带病出车”、违规超载等现象的发生。

总之,各部门要主动联系、及时沟通,相互配合,不推诿,不扯皮,尽心尽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各学校加强校车管理工作。

4、全方位宣传教育。一是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在全社会营造浓厚氛围,加强对学生乘车安全正面典型的宣传,对反面事例要进行曝光。二是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把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日常教育范畴,明确教育内容和教学目标,进一步提高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主动抵制乘坐、使用违规车辆和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三是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向家长宣传使用自备电瓶车、机动三轮车辆接送儿童上学的危害性,同时在显著位臵张贴告示,发放宣传单等对家长进行宣传引导,提高家长安全意识。

三、落实责任,齐抓共管,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校车安全管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要从根本上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必须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安全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1、要全面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制。一是要落实领导责任。校车规范管理等学校安全工作是一项政治任务,是“一把手”工程。各乡、镇、场、办分管领导和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都要切实履行职责,全力推进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切实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层层签订责任书。二是为了贯彻落实“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属地管理分工,设立校车安全管理举报电话。各学校要公布乡镇、场、办安监站和相关交警中队、派出所的电话,县直学校公布交警大队的电话。公安交警、教育部门要督促校车车主和驾驶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安徽省《关于立即开展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精神及有关法规,做到依法出车、依法驾驶,确保安全。

2、要齐抓共管,密切协作。教育、公安、安监、交通等有关部门要密切协作,确保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安监部门要认真履行组织、指导、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学校安全工作的职能,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切实加强对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综合监督和检查。公安交警部门要在全面做好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的同时,认真贯彻落实《道路交通法》和《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严格执法,建立健全校车及驾驶员安全技术监督管理档案,加强校车准入源头控制,加大校车路上行车监管力度,坚决禁止拼装、报废和故障车辆上路,杜绝超载现象的发生。同时,完善通校公路、学校周边公路和学校门口的交通安全设施,

加强对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交警、交通部门要加强校车运行的日常监管,及时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3、要强化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教育部门要把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作为衡量学校办学水平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标,与学校评先树优、示范学校评选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对民办办学机构要与年检挂钩,凡是校车安全管理不合格的,坚决取消其办学资格。

4、要严格执行安全责任追究制。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建立健全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制定相应的责任追究办法,对发生校车安全管理不力导致责任事故的,要坚决依法追究责任。各乡镇、场、办分管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员、有关部门的执法人员、教育部门及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对在工作中有严重违规行为的,要严肃追究其责任,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要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警钟长鸣,统筹安排,认真做好学校各项安全工作

1、重点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11月1日,教育局对全县民办幼儿园进行一园不漏,逐一排查,发现全县177所民办幼儿园,已经审批的19所,同意筹设的13所,未批无证的145所,对这145所无证幼儿园要迅速进行整改。要按照教育局提出的整改意见,分类整治:审批准入一批、提高整治一批、坚决取缔一批,同时加强检查监管。

2、加强校园及其周边环境治理工作。当前学校校园及其周边环境仍然存在不少问题,有些问题还比较突出和严重。主要表现在流动人口大幅度上升,学校管理和治安难度加大;学校周边密布了一大批以学生为主要营业对象的商店、文化、娱乐经营网点,私搭、乱建、违章经营的情况屡禁不绝,对学校教育造成了不良影响,也带来了许多不安全因素。各乡镇政府要高度重视,尤其是公安、派出所要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在学生上下学、大型活动、晚自习后等时间要派出专门警务人员巡逻,对违法经营、不法分子要坚决依法打击。

3、强化学生校外居住或租赁房管理。随着到县城学生就读的学生日益增多,学校住宿条件有限,也有些乡镇学校因缺少寝室,导致相当一部分学生在校外居住或租赁房居住。一些租住的房屋或因年久失修,或因属临时搭建的简易房,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直接威胁着校外居住学生的人身安全。对此,教育部门、各有关学校要抓紧对在在校外居住或租赁房居住的学生、家庭情况、租赁房及业主情况、租赁房周边环境情况等进行彻底排查,登记后报乡镇政府及派出所。各乡镇、派出所等部门要加强对这部分学生和租赁房业主及周边环境的管理,确保学生安全。

4、坚决收缴管制刀具。目前,校园恶性持刀伤害及其他非正常死亡案(事)件的时有发生,后果严重,影响很大。因此,要求全县公安、派出所真正落实了“一校一警”和法制副校长制度,配合学校动员学生主动上交其持有的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积极检举揭发非法贩卖、销售、持有管制刀具等违法犯罪行为。

同时对学生进行法制宣传,增强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让学生懂得收藏、携带、使用管制刀具的违法性和危害性。还要对贩卖管制刀具的行为予以坚决打击,依法严惩。

另外,学校安全涉及方方面面,消防安全、饮食安全、交通安全、群体活动、师生身体状况等等,都要高度重视。冬季到来了,防冻保暖工作等等,都关乎师生安全,万不可麻痹大意。

同志们,元旦和春节将至,这也是学校安全事故的高发期。各乡镇、有关部门、各学校要按照今天会议的安排部署,组织力量迅速排查安全隐患,落实安全工作措施,确保学校和广大师生安全。我们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牢固树立“生命高于一切,安全重于泰山”的思想,为我县广大青少年创造一个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建设和谐平安蒙城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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