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健康体检通知

时间:2022-01-09 11:47:27 公文范文 浏览次数:

职工健康体检通知

为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提高生活和工作质量,对疾病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疗,中心定于8月2日开始组织全体职工进行身体健康检查。现就体检安排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8月2日—3日(共2天)请于早晨8:30自前行前往指定医院。

二、体检地点:

在编干部职工(省医保结算指定医院):兰州大学第一医院体检一部;地址:城关区五里铺万商国际大厦C座22楼;需携带医保证至前台登记填表进行体检。

聘用制职工(采取结算方便、就近原则):兰州大学第一医院体检二部;地址:城关区酒泉路2号邮政大厦3楼;最好携带医保卡至前台登记填表进行体检。

三、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前一天,避免剧烈运动,晚餐宜清淡,不能饮酒,并保证睡眠充足。

2、体检前应空腹,不吃东西(包括零食、水果),不喝水或饮料,不解小便。

3、服药者应停药三天再体检。尽量避免服用损害肝脏和肾脏的药物及营养品,以免影响体检结果。若病情需要,则不必强行停药,体检时需向医生说明。

4、体检人员在填写《健康体检表》时字迹应工整清晰。

5、抽血及B超做完后方可进食(妇科B超需憋尿,饮水约400—600毫升,无须空腹),其他各项目可不分先后交叉检查。

6、无性生活史(或未婚)的女同志,不能做妇科及电子阴道镜检查。

7、已怀孕和准备怀孕的女性请预先告知医护人员,将不安排做放射科检查。

8、视力不好的同志,体检时最好佩戴框架式眼镜,避免隐形眼镜给体检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9、体检时着装要宽松,不宜穿带有金属线的衣服、连裤袜、连衣裙及长统靴,以方便检查。胸透等X线检查前,请除去金、银、玉器等饰物,并妥善保管,勿带贵重物品,以免丢失。

附件:

省直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统一体检项目

1. 内科:血压、心肺听诊(心:率、律、音、界;肺:呼吸音)、腹部触诊(肝、脾)、神经系统检查。

2.外科:身高、体重、营养、发育、毛发、皮肤、关节、脊柱、四肢、甲状腺触诊、浅表淋巴结、体表肿块、体块指数。

3.眼科:视力、色觉、眼睑、结膜、眼球、角膜、眼底检查、裂隙灯(前房、瞳孔、晶状体、玻璃体)。

4.五官科:听力、耳疾(外耳、外耳道、鼓膜)、嗅觉、鼻腔(外鼻、鼻中隔)、咽部(扁桃体、咽后壁)。

5. 口腔科:齿、齿龈、口腔检查。

6. 妇科:

(1)已婚女性妇科常规检查;

(2)已婚女性阴道分泌物检测;

(3)女性彩超乳腺检查(双侧)。

7.心电图检查:十二导联同步心电图。

8.超声科检查:

(1)肝、胆、胰、脾、双肾和膀胱检查;

(2)45岁以上男性前列腺检查;

(3)女性子宫、附件检查;

9.放射科检查:

(1)胸透;

(2)腰椎X线检查或颈椎X线检查,体检人员任选一项,检查正常者出具纸质报告单,检查有异常者出具CR片。

10.实验室检查

(1)血常规检查;

(2)尿常规检查;

(3)血液生化检查: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总蛋白、白蛋白、球蛋白、总胆红素、直接胆红素、间接胆红素、葡萄糖、尿素氮、肌酐、尿素/肌酐、尿酸、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ALT/AST、总胆固醇、甘油三脂、高密度脂蛋白、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和乙肝三系统、丙肝抗体检查;

(4)肿瘤相关抗原测定:癌胚抗原定量测定(CEA)、甲胎蛋白定量测定(AFP)、恶性肿瘤特异生长因子测定(TSGF);

(5)幽门螺杆菌检测。

11. 体检资料汇总小结和建立健康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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