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刻反思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方面(8篇)

时间:2023-05-04 12:30:03 公文范文 浏览次数:

篇一:深刻反思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方面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向基层延伸,这是执政基础的政治要求。然而一些基层党组织对全面从严治党认识模糊,主体责任不明,落实力度不够,这严重影响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落地生根,损害了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美好形象。因此,基层党组织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义重大。

  一、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基础。基层党组织作为党最基层的组织者和领导者,是党连接社会的根,是党同人民群众相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是党在社会基层单位中的战斗堡垒,只有抓好了基层党组织这个根,抓好了基层党组织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全面从严治党才能落到实处。

  二、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是基层党组织的分内之责。基层党组织具有政治和服务两大属性,发挥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因此,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基层党组织责无旁贷的职责。《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五章明确指出:党的基层组织主要任务包括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因此,基层党组织要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分内之责,做到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

  三、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解决基层党建突出问题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基层党建工作在中央的重视下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比如,一些基层党组织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思路不清,工作流于形式,主动性大打折扣。这些问题存在的一个很重要原因就是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清、落实力度不够。只有明确基层党组织的主体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才能解决好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因此,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解决基层党建突出问题的重要举措。

篇二:深刻反思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方面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3篇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从党和国家战略全局高度,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这些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主体、主要内容和关键举措,明确回答了全面从严治党由谁抓、抓什么、怎么抓等重大问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关键是始终坚持主责就是首责、守土必须尽责,切实肩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在本地区本单位落细落实。

  必须担负的重要政治责任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深化对党的建设规律和治国理政规律的认识,作出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决策。管党治党责任在党委,关键靠担当。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首次明确各级党组织在全面从严治党中负有主体责任。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实践的发展,更是认识的深化;是中央的明确要求,也是制度的刚性规定。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来说,落实主体责任,既是政治责任、政治担当问题,又是政治态度、政治立场问题。必须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看齐意识、忧患意识,坚定“四个足够自信”,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看齐,紧跟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在履行主体责任上做到认识足够清醒、思想足够自信、行为足够坚定、措施足够有力,自觉做中央满意、党员认同的管党治党、从严治党书记。必须清醒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党立下的军令状”,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起重要保障作用,切实增强从严管党治党自觉性。必须清醒认识到我们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四种危险”是长期的复杂的,为人民服务是永恒的、没有止境的,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意识,始终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必须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管党治党不力就是渎职的意识,以舍我其谁的政治担当和“铁面包公”的浩然正气,层层压实责任,级级传导压力,实现责任体系全覆盖、无死角,以严肃问责推动责任落到实处,坚决防止“口号喊在党委、工作还在纪委”,对全面从严治党作壁上观、当“甩手掌柜”现象发生。必须深刻领会“全面”“从严”的丰富内涵,把对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体现在严格要求上,贯穿到日常监督管理中。

  坚定执行和捍卫党规党纪

  全面从严治党,“严”要有标准,“治”要有依据。党的纪律就是党员行为的基本标准、管党治党的基本依据。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把严明纪律作为总抓手,当好纪律的坚定执行者、坚决捍卫者,确保全体党员上下同心、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始终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核心,把严明政治纪律摆在首位,自觉从政治上警戒各种违纪问题,以严明的政治纪律带动其他各项纪律严起来。

  始终立足“全面”这个基础,做到既紧盯政治纪律又全面执行“六项纪律”,既突出“关键少数”又面向全体党员,确保管党治党有重点、无盲区,实现对党的建设各个领域、全体组织、全部党员的全面覆盖。始终坚持“从严”标准,旗帜鲜明、理直气壮地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对各种违纪问题早抓早管、实抓实管,保持露头即查、即发即查的高压态势。始终坚持高悬巡视利剑,强化党内监督,聚焦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寸土不让、一步不松,决不让腐败分子有藏身之地。

  从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党委的主体责任,“主要是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选人用人管人,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也是党委职责的重要方面,还是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关键举措。必须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好干部”标准,充分发挥党组织在选人用人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把“德”作为第一标准,把“廉”作为基本条件,把“绩”作为重要依据,把好政治关、作风关、能力关、廉洁关,真正把政治强、懂专业、善治理、敢担当、作风正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必须从严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坚决甄别处理一批不廉洁、乱作为的干部,调整撤换一批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对超编制超职数、违反标准和程序任用干部、跑官要官和说情打招呼、档案造假等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实、违规兼职、“裸官”等问题,发现一个及时调整处理一个,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带病提

  拔”“带病上岗”“带病在岗”。必须严明选人用人责任,建立干部选拔任用问责制度,做到“谁提名、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对“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病在岗”问题进行倒查,既严肃查处当事人,又严肃追究责任人,坚决维护选人用人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着力打造“山清水秀”政治生态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做好各方面工作必须有一个良好政治生态。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必须直面政治生态中的歪风邪气、潜规陋习,“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激浊扬清,正本清源。坚持思想建党,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及时把准干部队伍思想脉搏,筑牢理想信念宗旨“高线”,夯实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深入纠正“四风”,纯洁政商之间、上下级之间、同学之间、战友之间关系,端正和纯净家风,形成良好从政社会环境。加强建章立制,针对发生的腐败案件,查找漏洞,完善制度,压缩腐败和不正之风生存空间,铲除滋生土壤,破“潜规则”、立“明规矩”,形成良好从政制度环境。强化文化引领,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加强红色文化教育,深入挖掘湖湘文化中的廉洁内涵,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形成向上向善的从政文化环境。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尤其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践行“三严三实”,立正身、讲原则、守纪律、拒腐蚀、甘奉献,当好“关键少数”,发挥“关键作用”,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的示范效应,为营造“山清水秀”政治生态注入活力、增添动力、凝聚正能量。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压实各级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根据《中共平顶山市委印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平发〔2014〕12号)、《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制定本责任清单。

  一、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责任

  (一)严明纪律规矩

  1.严明政治纪律。加强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党员领导干部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和民主评议,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行集体领导、民主决策、副职分管、正职监管,党政主要领导做到“五不直管”和末位表态。

  4.保障和维护政令畅通。经常对中央、省委、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二)深化宣传教育

  5.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系列重要论述,适时组织开展学习贯彻情况专项检查。

  6.开展党规党纪教育。经常在党员干部中开展党规党纪教育和党性锻炼,将党内法规教育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党校干部培训重要内容。

  7.开展主题实践教育。根据上级党委安排,结合本地本部门本系统实际,定期开展专题教育和主题实践活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三)选好用好干部

  8.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强化监督、健全机制,切实解决突击提拔、“带病”提拔、买官卖官等问题。

  9.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管。健全完善对领导干部提醒、函询和诫勉谈话的具体办法,加大对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抽查力度,探索实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公示制度。

  10.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强化日常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大力整治懒政怠政、为官不为现象。

  11.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定期开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落实选人用人失察失误倒查追究机制。

  (四)加强作风建设

  12.锲而不舍纠正“四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紧盯重要节点,强化监督检查,防止“四风”反弹。

  13.健全联系服务群众机制。认真落实领导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制度,经常开展走基层、访民生、解民忧等活动,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14.探索改进作风常态化机制。认真梳理分析年度考核、经济社会目标考核、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检查考核、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研究制定构建作风建设常态化措施。

  (五)规范权力运行

  15.推进权力运行公开透明。深入推进党务、政务、司法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实行各级政府及其组成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依法公开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

  16.加强党内制度机制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廉政风险防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任职回避、防止领导干部利用公共权力或者自身影响谋取私利等方面的制度。

  (六)支持案件审查

  17.加强执纪执法队伍建设。领导和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支持保障执纪执法机关和部门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关心和爱护执纪执法干部队伍。及时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执纪执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18.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明确工作规则和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强化领导小组对纪律审查工作的指导和协调,积极开展反腐败追逃追赃工作。

  19.高度重视巡视巡察工作。改进巡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的办理流程,建立台账,优先办理,认真整改,及时反馈。健全完善巡察工作办法,加大巡察力度,实现全面覆盖,强化结果运用。

  (七)加强组织协调

  20.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具体业务之中,坚持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21.明确责任分工。年初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对全年工作进行部署,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分解任务,明确职责。半年专题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2.定期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半年听取1次同级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党组和同级纪委、下级党组织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明确工作任务,拿出有效举措,解决具体问题。

  23.落实签字背书制度。层层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党组织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签订,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签订,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4.落实主体责任双报告制度。各级党委(党组)年底分别向上级党委和纪委以书面形式报告本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上级党委和纪委适时听取有关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25.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改进考核办法,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结果运用,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作为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评先评优、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二、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责任

  1.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不称职”的观念,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抓好班子,管好队伍,当好表率。带头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带头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不搞特殊化,正确对待组织和群众监督。

  3.督促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半年听取1次领导班子成员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帮助分析和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4.实行廉政提醒谈话常态化。定期约谈领导班子成员和职责范围内的重点岗位负责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5.强化组织推动。每年至少主持召开2次党委常委会(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半年主动向上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报告1次本地本部门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6.经常开展党风党纪教育。重点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廉政勤政、党内法规等方面的教育。每年至少主持2次中心组廉政专题学习,为党员干部上1次廉政党课,作1场形势任务辅导报告。

  7.及时报告重大问题。对本地本部门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必须及时向上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报告。

  三、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责任

  1.履行“一岗双责”。坚持分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一起抓,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半年听取1次分管部门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向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汇报1次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2.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加强对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教育,每年开展1次一对一廉政谈话,督促分管部门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职尽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3.强化工作指导。带领分管部门人员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每年开展1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专题调研,认真排查廉政风险,完善制度规定,堵塞管理漏洞。

  4.及时报告重大问题。发现分管领域内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和不正之风,及时向同级党委(党组)报告,支持配合执纪执法部门对分管领域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审查。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当前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存在的主要问题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十八大以来,中央把从严治党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即使如此,我们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方面还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问题。

  1.管党治党意识有待增强。一是存在把主业当副业的现象。有的基层党组织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存在片面理解,认为经济工作是中心,其它工作包括党的建设都是“副业”;有的基层党委书记认为抓住经济发展看得见、摸得着,短时间内容易出成绩,抓党建工作不显山、不露水,一时难以看出效果;有的认为党风政风、政治生态的优化受大环境影响的多,凭借一己、一域之力难以扭转,因而对经济

  工作思考多、管得多、出场多,对党建工作谋划少、抓得少、露面少。二是存在把党内职务当成政治荣誉的现象。有的单位行政领导,忘记了自己的党内职务和职责,只看重行政职务,一说就是“我是搞业务的”,把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等同于开会讲个话、发文签个字、活动露个脸,“一岗双责”没有落到实处。三是存在压力层层递减的现象。一些基层党组织习惯于“上传下达”,满足于“照抄照搬”,上级布置什么就完成什么,开展党建工作创新的主动性和原创力不够,过于依赖上级部门的布置和推动。出现了“上头热、下头冷”的现象。

  2.考责评责体系有待完善。一是考核比重偏“轻”。有的地方虽然将党建工作考核纳入了地方党委、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体系,但所占权重太小,对抓党建工作的激励作用不明显,甚至产生负面影响。二是考核内容偏“虚”。基层党建工作不同于上项目、抓产业、搞工程等工作,无法物化,难以量化,以致考核内容上把成立了领导小组没有、发文了没有、开展了活动没有、经费解决了没有作为指标,难以客观公正地反映党建工作的实际成效,甚至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文牍主义、形式主义。三是考核方式偏“单”。注重年终集中考核,忽视平时的监督检查和民意调查。组织、纪检、宣传、统战考核各自为政,分别考核,不能综合评定党建工作的成效。四是结果运用偏“空”。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尚不完善,党建工作考核结果合理使用缺乏与之配套的相关制度条规,因而即使主观上努力运用考核结果,实践中也难免力不从心,由此导致为考核而考核,考核与考核结果的运用形成“两张皮”,没有真挂钩、真兑现,考核结果运用仅体

  现在精神和物质层面,而对党员干部最关心的政治待遇、升降去留相关性不强,对党员干部起不到普遍激励的作用。

  3.敢管敢严力度有待加大。一是缺乏敢抓的底气。有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自身不干净,对违法乱纪行为管起来腰杆不硬、底气不足,怕“拔出萝卜带出泥”;有的党务工作者怕执行规定过严,会束缚干部手脚,落下影响干部积极性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罪名”。二是缺乏严抓的党性。有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存在“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思想,对违规违纪的一些现象和人员有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三是缺乏常抓的韧劲。对党建工作上级重视基层就重视,开展活动就紧一阵,不开展活动就松一阵,时紧时松,缺乏持之以恒的韧劲。四是缺乏细抓的定力。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视不够,该提醒的不提醒,该批评的不批评,该约谈的不约谈,“从严治党”的思想没有得到真正贯彻落实。

  二、新形势下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对策探讨

  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要从五个方面拧紧责任链条,强化责任担当,努力在党内营造敬法畏纪、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1.增强责任意识。面临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更为紧迫。要像抓经济工作、项目建设那样抓党建,引导各级党组织书记牢固树立“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理念,强化第一责任人的唯一性,增

  强主动意识、主业意识、主角意识、主责意识,切实把党的建设作为最大政绩来抓。

  2.健全责任体系。党建工作影响力深、覆盖面广、工作量大,只有明确职责,各司其职,通力合作,才能富有成效、取得实效。要全面落实、全员落实、全程落实“一岗双责”制度,着力健全完善“三个体系”,即纵向到底的层级责任体系、横向到边的齐抓共管体系、定向到人的推进落实体系,积极构建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让人人肩上有任务、个个心中有压力。

  3.狠抓责任落实。落实从严治党,要落到实处,而且要落到“点子”上,落到具体的事情上,找准载体向实处使劲,找准切口向细处用力,找准问题从严处较真。要坚持把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推进,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尤其是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一步一个脚印地推动从严治党责任落地生根。

  4.完善责任考核。考核是无形的“指挥棒”,考核的导向,直接影响干部努力的方向。要细化量化考核指标,明确各项指标的数量、时间、标准、要求,化抽象为具体、化无形为有形。要加大考核权重,尤其是对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考核,首先要看抓党建的实效,形成“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导向。要改进考核方式,尊重平时检查考核,尊重群众对党建工作的评价。要整合考核项目,把分散在党委各部门的考核合并起来,以便对各地各单位党建工作状况作出全面的评价。要注重考核结果运用,与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真挂钩、真运用。

  5.是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责任追究是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最后一道防线,守不住这个防线,从严治党责任就会流于形式、陷入空谈。要坚持纪律上“从严”、执行上“较真”、效果上“戒示”,加快建立严格的刚性责任追究制度,对严重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依据《党章》、《党内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严肃进行处理。

篇三:深刻反思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方面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自检自查报告

  全面从严治党说到底是个责任问题,特别是落实主体责任更为关键。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自检自查报告,欢迎阅读参考!!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自检自查报告篇一:

  根据《中共济南市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xx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济办发电〔20xx〕111号)、《中共济南市委办公厅关于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的意见》(济办发〔20xx〕2号)部署要求,20xx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考核第十一检查组于1月20日(星期五)上午9:30,在龙奥大厦10楼G1008会议室召开工作汇报会议,孙世会书记代表学院党委作了工作报告,报告得到了检查组领导高度评价,现将全文转发如下,请各处室系部认真组织学习。

  在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学院党委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纪委全会精神,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围绕“爱与健康”发展主题,按照“内涵发展、二次创业”总体部署,统筹“四个基本”工作布局,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为各项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一、严抓思想教育,强化党纪意识

  深入开展党性教育。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3次,党风廉政专题2次。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组织学习《条例》、《准则》,推动廉洁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改版

  “廉洁文化”网络专栏,发布信息50余条,不断强化党员干部法纪廉洁意识。

  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明确“十项动作”,设立网站专栏,编印专刊13期,请市委第二巡视组原组长扈书乘,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苏涛,著名党史专家、《习仲勋传》作者贾巨川等作专题辅导讲座,参观考察济南重工盾构机项目、济南监狱警示教育基地,举办纪念建党95周年大型历史图片展,制作“山东最美教师”微电影、“健康中国”微视频等。

  深入开展“三看三提升”主题教育活动。集中年初岁尾三个月时间,通过看“工作态度、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提升“思想境界、工作标准和干部素质”,聚焦慵懒散和自以为是,重点解决“办学为什么、教学为什么、学习为什么、入党为什么”等基本问题,加强干部日常考察考核,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学院上下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深入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启动师德建设教育月活动,开展教师宣誓、专题讲座、师德考试活动,严格执行教育部“六个严禁”,完善评价考核机制,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改革优秀教师评选办法,通过“听说评讲”活动,着力打造学院“名师工程”,把风气

  正起来,把标杆竖起来,侯玉华被评为山东省教学名师,护理专业被评为省级教学团队。

  二、严抓管党治党,强化主体责任

  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学院党委始终坚持将党建工作与行政工作同部署、同落实,20xx年召开4次党委会议,专题研究解决党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党委书记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落实党委委员联系两个党支部制度,随各支部开展组织生活会,带头讲党课,在工作中加强对联系支部的监督指导。学院成立机关党委,加强党建各项工作的安排、检查和落实。认真组织开展各党支部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工作,按时完成党建研究和信息报送,全面完成党报党刊和其他学习资料的征订任务。

  加强党的组织建设。调整改选了13个党支部,支部委员中增设纪检委员,把党建和业务工作统一起来,坚决防止“两张皮”。完成党委、纪委、团委、妇委会等换届工作,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党员的思想教育,对147名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训,发展新党员8名,在建党95周年前夕,推荐省委高校工委表彰全省高校优秀共产党员1名,推荐市卫计委表彰全市卫计系统先进党支部2个、优秀党务工作者2名、优秀共产党员6名,评选学院优秀共产党员25名。

  严抓表率示范之责。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及时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自觉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主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秉公用权,办事公道,不谋私利,带头树立良好的党风院风学风,不断弘扬正气,传播正能量。

  三、严抓执纪监督,强化源头预防

  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将党委主体责任细化分解为6个方面38项具体工作责任,党委书记带头签署党风廉政责任书和廉政承诺书,纪委书记不再分管具体业务工作,完善纪检部门设置,增配2名专职干部,持续深化“三转”,调查核实群众来信反映问题11件。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廉洁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创新实施“三必查、三必看、三必谈”制度,对2起党员干部违纪问题作出处理决定,进行约谈和诫勉谈话46人次。孙世会书记在市属高校、市管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座谈会上作典型发言,受到市纪委领导充分肯定。

  严把重大项目采购关。推进预算、开支和结算精细化精准化,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强对基本建设、大宗物资、仪器设备公开招投标、采购、验收的监督检查力度,纪检部门参与外出采购10余次、询价48次,验收监督30余次,严格审查相关合同、文件,避免了可能造成的损失。

  严把招生录取关。成立由纪委监察室参加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实行提醒谈话、签订承诺书、监督录取现场等措施,接听监督咨询电话100余次,未有一例举报电话。

  狠抓巡视整改。针对市委第二巡视组提出的5类57项意见建议,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院建言献策活动108条意见建议,一一梳

  理明确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时限,着力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制定5方面40条整改措施。在限期整改的15项中已经完成12项,其它3项正在整改中。

  四、严抓选人用人,强化组织纪律

  严格选拔程序。制定《副处级干部竞争上岗的实施方案》,在方案制定环节,广泛征求意见,党委多次酝酿研究,经市委组织部审核批复,正式发文公布实施;在资格审查环节,严格进行报名资格、干部档案审查,对符合条件人选公示;在民主测评环节,按照“德能勤绩廉”分项打分,严格进行民主测评投票;在面试环节,邀请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卫计委等部门有关领导参加把关并担任考官,当场统一公布面试结果。严格个人事项调查审核,坚持“三个一律”,严肃选任纪律。

  树立正确导向。突出“实在、实干、实绩”的用人导向,坚持“四看一听”选人用人机制,通过公开竞争上岗,择优选用14名副处级领导干部。按照“配齐、配强、配顺”原则,推动处级干部5人、一般干部35人轮岗交流,完善处室系部和机关党委、纪委办公室、工会、妇委会、团委等党群组织设置,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40名,做好人才“引、育、管、用、留”文章,制定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受到了市委组织部、人社局、卫计委等部门领导的充分肯定和省教育厅评估专家组的高度评价。

  加强日常管理。狠抓处级以上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干部档案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认定,按照新规定对干部档案重新整理装订,开展领导干部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和在企业兼职清理规范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和抽查制度,未有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五、严抓作风建设,强化抓细抓常

  持续纠正“四风”。严格落实中央、省、市有关规定精神,抓住重要节点,防止“四风”反弹,加强三公经费管理,规范财务开支,调整办公用房,严格执行节假日公务用车封存制度,每月统计公布用油量,严格公务接待,未发生超标准规定接待,三公经费支出呈逐年下降趋势。

  加强“慵懒散”专项治理。深入开展反对“自以为是”活动,针对“自我封闭、自我陶醉、自我中心”等突出问题,细照、严查、真改、笃行,争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进一步加强工作纪律,严格请销假制度,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针对党委会、院务会确定事项,建立督办单制度,成立教学督导室,进一步完善处室系部工作协调机制,切实提高工作效能。

  积极回应市民诉求。调整了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12345市民服务热线回复工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制作了登记簿,规范工作流程,建立工作台帐,强化回复责任,一年来共受理热线交办件279起,回复率和满意率达100%。

  六、严抓惩治腐败,强化廉政建设

  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全年召开党委会23次,院长办公会10次,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

  制度,筹备设立理事会,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学术委员会制度,切实保障教职工依法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实行民主监督的权利。

  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体系。按照“项目化、精准化、规范化”要求,着力流程再造,建立制度规范和标准体系,成立依法治校领导小组、法制办和法律顾问室,聘请法律顾问团,健全法律纠纷超前化解处理机制;成立国有资产清产核资领导小组,从细从实从严全面摸清家底,建立统一“计划、招标、采购、管理”的供保中心,确保人财物相统一,最大限度降低廉政风险。

  积极推行党务政务公开。本着“公开是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制定实施意见,进行主动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发布公开信息572件,建立微信官方平台,印发《工作简报》65期,极大地维护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学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对从严治党新常态个别党员干部认识还不完全到位,党建工作长效机制有待持续发力,基层组织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深入一线、服务师生方面还有待提升等。

  下一步学院党委将结合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中纪委十八届七次会议精神,严字当头,实字托底,直面问题,常抓不懈。一是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二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持续抓好“三看三提升”专题教育活动。三是积极探索学院全面从严治党长效机制,坚持以制度管人,按规矩办事,构建与高校综合改革相适应的制度体系。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自检自查报告篇二: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组主体责任、纪检监督责任,按照中央、省、市委和各级纪委的部署,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明党的纪律,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宜昌市委二十四条意见、枝江市委八条规定的落实,狠刹“四风”,切实改进作风,依纪依法严惩腐败,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取得了初步成效。现将我局党组落实“两个责任”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工作落实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是关键。局党组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部署,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局办公室(纪检监察科)组织协调”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把主体责任担当好、履行好、落实好。

  一是强化主体责任。强化主体责任是反腐倡廉的制度创新和新要求。具体而言,局党组主体责任主要体现为“四个主体”,即领导主体、推进主体、支持主体、表率主体。相应地承担“四个责任”,即领导责任、推进责任、支持责任、表率责任。形象地说,党组既要“挂帅”,又要“出征”,既要“激励士卒”,又要以身作则。强化党组的领导责任,我局主要体现在“一把手”亲自抓,种好自己的责任田。一抓班子成员这个团队,形成了“抓党组、党组抓”良好格局;二抓突出责任追究这个关键,做到有责必究;三抓制度建设,夯实基

  础。注重抓早抓小,用制度管人。

  二是加强研究部署。局党组多次召开党组会,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认真学习《中共枝江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了《市科技局关于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解的通知》、《市科技局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纪检组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局党组书记朱作旺代表党组与党组成员、科室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重点任务和工作责任分解细化、责任到人,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完整、责任落实的责任体系。

  三是强化大局意识。局党组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一起部署,统一实施。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听取全局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亲自阅批重要信访件,亲自协调信访件的处理,亲自调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亲自带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

  四是选好用好干部。组织开展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评,并将检查、考核的结果作为干部考核

  使用、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切实维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严肃性,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二、严肃党的纪律,确保政令畅通

  局党组坚持把严肃党的纪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项任务,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的责任。结合开展第十五个党风廉政

  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努力提升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和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意识。

  一是开展党员干部严明党的纪律集中教育活动。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通过书记上党课和集中学习,邀请市党校老师和市纪委领导作专题报告,在班子成员中开展“人民满意”政绩观大讨论,在全体党员干部中开展“假如我是服务对象”大讨论。同时组织机关党员深入学习党章,开展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集中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主动维护党的纪律,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切实增强纪律执行力,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是扎实开展“学习焦裕禄精神,争做新时期的好干部”活动。开展好干部标准大讨论,请本局“好党员”刘志玉、20xx年枝江市突出贡献奖获得者谭从尧、棉花奶奶李文等先进典型上党课,用身边的典型引导全体机关干部弘扬公仆情怀、求实作风、奋斗精神和道德情操。

  三是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全体党员干部对照“三严三实”的要求,深入查摆自己在思想境界,素质能力、作风形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结合全局党员干部思想、工作、作风的实际,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参与省科技厅“共建廉洁科技倡议书”的倡议活动。组织青年干部学习党章,中央、省、市有关勤政廉政等方面的知识,增强他们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观点,提升廉洁自律意识,强化务实、高效的作风。

  三、强化作风建设,促进环境优化

  一是完善制度,着力健全长效机制。在作风建设工作中,先后修订完善了机关廉政、考勤、理论学习、值班、保密等制度,并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等39项制度,同时,将机关各项制度与问责追究相结合,用制度切实保障作风建设效果,努力达到“治庸提能、治懒提效、治散提神、治软提劲”的目标。

  二是狠刹大操大办,借机剑财之风。多次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剑财的若干规定的通知》,领导班子成员对照“若干准则”签订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剑财承诺书,到目前为止,没有发现违规违纪现象。

  三是加强督办,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大力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定期开展检查督办,抓好各科室及个人的本职工作完成情况的检查督办,重点督办全局中心工作。对工作措施不力、影响全局工作开展的,要求迅速整改并跟踪督办,促进工作落实。狠抓工作纪律,重点对迟到、早退、旷工,上网聊天、炒股、网上购物、玩游戏等问题进行查处。

  四、解剖重点难点,加强源头治腐

  一是加强中心工作,绷紧廉政弦。争取上级科技项目和资金是我局的中心工作之一,今年以争取上级科技经费近500万元。为了保证科技项目顺利实施,我局把项目资金管理与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做到项目申报、组织、实施的全过程阳光、透明、安全、高效。

  针对科技项目实施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存在的风险,从规划、施工、管理、质量监督、资金落实等多方面构筑制度防线,与市纪委、市财政局制定了《枝江市科技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形成以积极防范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手段的科学防控机制。

  二是强财务管理,保资金安全。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财政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各类财政资金和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实现专项资金专户储存、专项使用,确保各项资金使用安全规范。

  我局党风廉政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在党风廉政建设上抓创新不够;二是党风廉政建设教育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有待于今后加倍努力,主动把握发展规律,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破解发展难题,坚守责任担当,坚决将“两个责任”落实好。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自检自查报告]

篇四:深刻反思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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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存在问题范文三篇

  全面从严治党,严抓党的建设,进一步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规律,全面从严治党,是新时期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一个重要方面。下面给大家收集整理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存在问题范文,方便大家学习。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存在问题范文篇一

  全面从严治党,是新时期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一个重要方面,其推进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困难和矛盾,要防止来自各方面消极因素的干扰,以确保在及时解决问题中得到有效推进。

  认识偏差

  当前,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认识与推进这项工作的现实要求之间还不完全相适应,出现的一些苗头性问题,必须引起警惕。

  抽象地认同。对全面从严治党的大方向能够接受,对加大反腐败力度总体认同,但一涉及实际问题,比如经济的局部性短暂性调整,社会关注和舆论反映的周期性阶段性爆发,就会定力不足、产生怀疑,出现诸如反腐败过头论、影响经济发展论等各种各样的杂音

  有选择地支持。站在局部利益的立场看问题,对全面从严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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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系列举措,一旦触及小单位小群体乃至个体利益时,往往有保留、打折扣,只愿意对人严不愿意对己严,只想严一时不想管长远,只问工作不问思想,只管8小时以内不管8小时以外,对严管狠治实际上横不下心、较不了真、落不到底。

  摇摆观望。认为从严治党的度不好把握,过松了过不了关,党和人民不满意;过严了会得罪人,自己跟自己过不去。信心和决心不足,畏首畏尾,做样子的多、迈步子的少,花招虚招多、硬招实招少。认识上的局限性必然导致行动上的滞后性。要准确把握当前基层思想认识的动向,加强教育引导,加大督促检查,澄清模糊认识,进一步深化各方面的认知和认同,以激发和释放更大的主观能动性。

  重心偏差

  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对全面从严治党的内涵要义作了系统阐述,十分鲜明地指出了管党治党的重心所在、关键所系。现实中,对从严治党究竟应该重点管哪些、突出治什么,有的还存在一些偏差。

  不准。对严管的重点简单按照所处的职务层级来划分,抓不到关键岗位、重点领域,甚至以领导机关和基层单位、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简单划分来确定是不是重点。

  不实。没有把初步治标与制度治本、思想治根统一起来,面对如何突破思想管理这个难题、制度落实这个难点,往往形式大于内容,在针对性实效性上下功夫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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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当。尤其在基层,面对规范津贴补贴、清理超职数配备干部等新情况,过分地突出激励和关爱,反而将从严这条主线放到一边。这些现象,实际上是对全面从严治党本质本义的曲解和异化。全面从严治党,要以规管权力为核心,把重点布控在一切权力周围,既抓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又抓基层党组织和基层干部这个群众身边的干部群体。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相统一,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对重心偏离的,及时调准焦距,在从严治党上真正抓到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

  方法不当

  全面从严治党,既有一个态度问题,更有一个方法问题。各级党组织在具体实践中进行了探索实践,但仍有一些因路径选择不同而影响到推进成效。

  与群众脱离。把从严治党仅仅作为党内的事,搞内循环,拒绝走群众路线,有意无意地排斥干部群众的参与和监督,习惯于围着上级监督打转转,对同级监督和下级监督不放心不放手。

  与实际脱节。一方面,在教育引导上重视不够、作为不多,导致党员干部思想上没有真正紧起来,存在走过场心态、侥幸心理的不在少数;另一方面,日常和基础工作跟不上,缺乏有效的过程管理,风险点防控不到位,关键点规范不明确,缺点提醒纠正不及时,从而导致边管边犯错误,边严边出问题。

  与发展脱轨。把党建与经济社会发展搞成两张皮,在从严治党上仍然囿于过去的老套做法缺乏与时俱进,习惯于人治思维而-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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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缺乏法治思维。应进一步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规律,在运用过去从严治党基本经验的基础上,主动进行流程再造,走与群众相联系、与实际相结合、与发展相统一的路子,增强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实效性,始终做到严之有道、严之有效。

  明确检验标准

  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成效需要通过一定的标准来衡量。抓党的建设既然是各级党组织最主要的工作,就必须赋予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明确检验标准,对于落实责任具有规范性导向性意义。

  看发展。党的建设与党所领导的事业从来紧密相连、密不可分。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效,直接体现在党的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上,间接反映在经济社会的更好发展上,这两者应该是相互联系和统一的有机整体,不能把这两者分割开来,甚至对立起来。

  看民生。党的建设是为了实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人民群众的期待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价值追求,能否推动党员干部切实转变作风,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取得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说得出的变化,是衡量全面从严治党成效的重要社会指标。

  看党员干部状态。对于全面从严治党,党员干部既是参与主体,又是落实客体,这项工作是不是真正严到份上、管到位上,可以从党员干部的思想状态、行为状态和作风状态上得到直观反映。如果一个地方党员不像个党员、干部为官不为问题始终突出,-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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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内消极腐败现象大量存在,那就是对其管党治党成效最直接的否定。我们必须突破过去对党的建设缺乏衡量标准,导致评价模糊、责任虚化的困境,把标准和责任有形化,算出明白账,打好考核牌,在不断求效问效中持续提效增效。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存在问题范文篇二

  一、把握查找问题的重点

  重点围绕践行”四讲四有’、弘扬井冈山精神四个学习讨论专题分别查找问题。

  1.认真查找理想信念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主要是理想信念模糊动摇,对共产主义缺乏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精神空虚,推崇西方价值观念,热衷于组织、参加封建迷信活动;党的意识淡化,看齐意识不强,不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在党不言党、不爱党、不护党、不为党,组织纪律散漫,不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按党的组织原则办事等。大学生党员还要着力查找入党动机不纯,思想上没有完全入党,入党前后差别较大等问题。

  2.认真查找在实事求是、改革创新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主要是精神萎靡不振,不思进取,得过且过,不敢改革创新,固步自封,创新意识、进取精神消退;不担当,不作为,缺乏面对困难的勇气,没有解决困难的信心,遇到矛盾绕道走,不善于-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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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破解难题,不敢承担责任,不起先锋模范作用;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不做实事,工作拖沓,调查研究不深入,谋事做事脱离实际等。大学生党员还要着力查找带头学习实践能力不足、创新创业意识不强等问题。

  3.认真查找在艰苦奋斗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主要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紧不实,拒腐防变的意识铸得不牢,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四风’问题反弹;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不注意个人品德,放松自我要求,贪图享受、奢侈浪费等。大学生党员还要着力查找学习消极懈怠,玩风盛行,沉迷游戏网络等问题。

  4.认真查找在践行党的宗旨、联系和服务群众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主要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高高在上,群众观念淡漠,服务意识弱化,漠视群众疾苦、与民争利、执法不公、吃拿卡要、假公济私、损害群众利益,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临危退缩等。大学生党员还要着力查找利己主义严重,服务意识差,社会责任感缺失,存在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等问题。

  二、改进查找问题的方式

  1.在学习讨论中查找问题。

  要围绕四个专题,有针对性地查找重点问题,组织师生党员在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讨论时,结合本单位和党员自身实际情-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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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况,查找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个人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具体表现。

  2.结合讲党课查找问题。

  各级党组织书记在讲党课时,要注重查找本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3.区分层次和类型查找问题。

  要注重区分普通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不同层次,区分不同类型、不同层级、不同学制高校学生党员的具体情况,分层分类查找问题。

  4.其他多种形式查找问题。

  坚持”面对面’与”背靠背’、”个别听’与”集体谈’、”走进师生群众听’与”组织师生群众评’相结合,采取”自己找、群众提、上级点、组织议、互相帮’等方式,深入查找突出问题及其具体表现。同时,通过公布专用信箱、短信平台、微信公众号以及调研座谈、个别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查找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具体表现。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存在问题范文篇三

  严以律己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在”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上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在工作上遇到难题时,不善于思考、动脑,等待领导的指示,说一步走一步,未能把工作做实、做深、做细,满足于过得去。对业务知识的学习还不够,缺乏一种孜孜以求的精神。不注重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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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务知识的全面性,等到问题出现再想办法解决。有时由于工作的重复性,图省事,照搬照抄,沿用老方法解决问题;在工作中遇到繁琐、复杂的事情,有逃避的倾向,缺乏一种刻苦钻研的精神。

  2、在”严以修身’、关心热爱来访群众方面不够仔细、耐心。平等对待每一位来访群众是做好管理工作的一个关键,但是,自己在工作中有时缺乏耐心,帮助他人,与他人谈心、交流、沟通的机会相比之下还是少了一些。

  严以律己存在问题的原因

  1、政治学习不够,理论功底浅薄。平时只满足于读书、看报,研究专业少,联系实际不够,使自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与实际脱节,没有发挥理论的指导作用,没有做到真正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事物,研究新情况、处理新问题。思想和工作存在主观性、局限性和片面性,站的不高,想的不远。

  2、为群众服务的意识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没有树立牢固为老百姓服务的宗旨观;对于”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理解的不够深入透彻;没有坚定任何时候都要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标准,这是工作中缺乏耐心的根本原因。

  3、工作方法简单,只安于表面,认为把自己份内的事做好就可以了,处理事情方法比较简单,缺乏创新精神,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对问题深层次的分析、思考不够,有时把工作当成一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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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以律己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措施

  1、切实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进一步明确自己前进的方向。只有理论上清醒和坚定,才能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学习不只是一般知识的积累,而是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改造的大问题,理论水平提高了,看问题的能力也会提高,工作能力也同样会提高。只有刻苦学习政治理论,才能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在工作中要严于律已,以身作则,真正做到率先垂范。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注意思想的解放,观的创新,以适应新时期工作的需求,蹲下来和群众对话,保持平和心态,做到”有耐心、有爱心,又细心’,不过于急燥,始终要保持平等、公正的态度。

  3、端正学习态度,自觉、主动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理论学习。缺乏理论指导的实践是盲目的实践,今后要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随着形势的发展,只有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理论学习,不断完善自我,才能使人信服。

  通过以三严三实为镜,对自身的查摆剖析、整改完善,我相信在以后的工作中会创造更加优异的、让群众满意的成绩。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存在问题范文,想要了解更多优质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存在问题范文,请大家多多关注’查字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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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深刻反思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方面

  

  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

  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如下:

  1、责任落实不够有力。经过数十年的实践,我们发现,党的责任落实尚未实现真正的有力落实,其中包括责任落实的形式和有力的责任落实的实效性都存在着缺失。因为很多党组织在履行自己的职责时没有足够地采取有效的措施,以促使违规行为的改正、行情的调整和案件的追究。

  2、责任审计不够严格。在审计过程中,由于各级党组织的责任审计体系不够健全,党的责任审计不够严格,导致责任承担效果不够实效。同时,也存在一些审查审计和复查审计流程上的漏洞,如高度集中化和审计频次性等,同样也让责任审计的效力受到了影响。

  3、责任考核体系不完善。由于党政机关责任考核体系不完善,导致责任考核不够有效。一是政策实施的持续性不强,即缺乏对上级的要求政策的、长期的落实,二是考核评价的准确性不高,即缺乏对下级政策实施的准确、有力的考核评价。

  4、责任分解不明确。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分解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各级党组织共同承担责任,二是各级党员个人承担责任。然而,在责任分解的过程中,由于系统、制度等方面的缺失,各级党组织和党员承担的责任往往不明确。

  通过以上问题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当前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落实,仍存在许多不足,必须加强责任落实的有效性,加强责任审计的严格性,健全责任考核体系,明确责任分解,才能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的保障。

篇六:深刻反思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方面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自查报告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自查报告

  随着个人的素质不断提高,我们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报告,报告成为了一种新兴产业。那么一般报告是怎么写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自查报告,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七:深刻反思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方面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3篇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3篇一: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落实主体责任,既是党中央对新时期全党反腐败斗争形势的深刻认识,又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决策,更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大战略举措。基层党委(党组)能否落实好主体责任,直接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败。那么如何落实好基层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呢?笔者认为要先从有关成因、所取到成效进行分析。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认识不到位。有的党委(党组)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工作只注重开会、发文和签责任状,依然存在重形式轻内容;有的党委(党组)认为业务工作是主业,党风廉政建设差一点无关大局,不求优秀,但求无过;没有违纪违法行为就是抓好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片面认识;有的党委(党组)述职述廉述德流于形式,检查不深入、不细致,多以被考核者口头和材料汇报为准,很难客观评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有的在处理违纪问题和人员时,甚至给同级纪检监察机关施压,导致问责不力、执纪不严,从而产生“破窗效应”;有的在分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内容上,不结合工作和岗位实际,而是上行下效、照搬照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的虽然制定落实措施和办法,但在实际工作中不够扎实细致,责任内容只停留在纸上,成为应付检查的摆设;有的认为党风廉政和

  反腐败教育作用不大,对党员、干部日常教育不定时。凡此种种,不一而足。由于思想观念还没有真正转换过来,致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思路不清,工作流于形式,积极性和主动性大打折扣。

  2、主体责任不清。有的党委(党组)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看成是纪检组织的事,对贯彻落实责任制满足于一般性工作部署和要求,具体指导和检查落实不够;有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形同虚设,很少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的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

  责任一知半解;有的“一把手”对党内职务意识不强,只重视行政职务,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组织书记或纪检的事,与己无关,不管不问。上级来检查考核,只是简单安排人员补齐档案资料,写好工作汇报,被动应付检查。有的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认为党委是领导主体而不是工作主体,只要开个会、讲个话、签个责任书就万事大吉了,存在着“只挂帅不出征”的现象。有的基层领导干部,尤其是新提拔领导干部,没有认真学习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政策法规,不了解具体内容,在抓落实方面存在缺位的现象。有的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当作软指标,认为只要经济发展的快,党风廉政建设不发生大的问题就行了,即使个别干部发生了问题也是他个人的事情,与党委(党组)关系不大。个别基层党委(党组)在落实主体责任上不注重跟踪问效,只尽责不负责,只履职不担责,忽视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检查和落实,特别是缺少对重点岗位、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跟踪监督检

  查活动,即使开展检查活动,也只是流于形式,走马观花,没有起到纠错预警作用。

  3、督责不严。表现为职责不清和职能交叉。职责不清和职能交叉,使得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过程中责任主体难以明确。在追究责任时,相关站所、科室相互推诿,出现谁都有责任,谁又都没有责任的情况;或者在问责中,问责的客体具体应当承担什么责任,模糊不清。突出表现在党政之间、不同层级之间、正副职之间,主要体现在二个方面:一是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现象仍然存在,出了问题,责任究竟在党委(党组)还是在政府难以界定;二是正副职之间的责任划分不够明确。名义上是“一把手”负责,实际上只追究分管副职的责任,问责制成了副职问责制。问责范围还比较狭窄。主要表现为:一是问责仅仅停留在“小事”上;二是问责只是针对滥用职权的违法行为,而不针对无所作为的行政行为;三是问责针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多,而对其他领域的过失问责的少;四是问责仅仅局限于执行环节而不问责决策和监管环节。问责程序尚不够健全。当前的问责制在问责程序上还不够完善,关于问责主体回避的规定、问责人员组成的规定、问责客体申辩程序的规

  定、复议程序的规定等还都没有形成制度规范。这使得问责仍然停留在依赖于领导人的意志进行处理的方式,不利于制度化进程。在问责事件中,绝大多数被问责的人员是保持沉默的,没有对组织处理做出令人信服的解释、说明和申辩,这既让群众对处理的理由产生怀疑,也不利于干部自身正当权利的维护。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的成因分析

  (一)对主体责任认识。

  1、思想上的主体担当。基层党委(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首先是对主体责任的认识,所谓主体责任就是党委(党组)书记要负主要责任,要主动负起这个责任,要用主要的精力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要有主体责任这种政治担当,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党委(党组)书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真正实现“力度统一论”,既要承担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也要当好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两个轮子一起转,建设一致,力度统一,并且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问题,党委书记要亲自过问,重大案件要亲自督办,既管事,又管人,真正落实好“一岗双责”。

  2、行动上的主体职责。党委(党组)书记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行动上要成为落实的主体、担当的主体,从职责上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委(党组)工作的主要和重要内容,要同其他重要工作一同研究,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考核,一同落实。基层党委(党组)处在党风廉政建设的前沿“窗口”,离群众的距离最近,是党风廉政建设的“最后一公里问题”,更应该落实主体职责:一是要抓大抓急。对群众反映最强烈的事项,对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等资金的监管进行严管,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大事急事落实到位,不能有丝毫的懈怠,不能有任何侥幸心理,并且基层党委(党组)书记要率先垂范,做到更严更快。二是要抓小抓早。对一些苗头性的问题,要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理。要采取“软硬兼施”的办法,“软”就是沟通式的交心,温

  和式的交流,柔软式的沟通;“硬”就是强有力的检查,过硬的考

  核,奖惩分明“结硬账”。把抓小抓早提前预警和预防做为常态性工作一以贯之。三是抓关键人和关键事。对党委(党组)班子成员也要发挥“一岗双责”的主体作用,发挥关键人作用。对涉及到的招投标、征地拆迁等要作为关键事项、重点事项抓好抓实,作为主体责任当中的主体行动抓好关键人和关键事。

  3、监管上的主体到位。党风廉政建设的对象是人,监管主体是人,党委(党组)作为领导和监管主体,不是人盯人的被动,而应是以制度监管到位变成的自觉行动,人盯人是挂一漏万,制度的完善落实是最好的保障,要进一步细化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扎紧制度的笼子,进一步明确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怎么做,发挥制度的主导作用、主体监管到位,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监管落实主体责任是发挥主体作用的最有效的手段。

  三、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具体的做法

  1、要强化“两个责任”意识,狠抓思想建党。党委(党组)要坚持集中进行学习教育,组织上好廉政党课,强化典型案例学习等;要积极利用公众短信、宣传栏、宣传单等形式,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宣传,增强了党员干部的政治定力。

  2、要强化制度建设,认真履职到位。党委(党组)要及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与班子成员、与各所分管的部门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全面量化责任目标考核,健全完善了公务招待、财务管理、议事决策等监督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局面。

  3、要强化执纪问责,提升制度执行力。基层党委(党组)要督促所负责的纪检监察机关(派出纪工委)定期和不定期开展作风督查,四风督查,对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厉行节约等专题专项进行督查,以达到正风肃纪、倒逼问责,动真碰硬,以“零容忍”的态度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力。

  4、要强化责任担当。党委(党组)一定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将从严治党工作与其它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督查。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将“管事”

  与“管人”相结合,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机制,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高基层党委、政府的公信力和满意度。

  四、进一步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建议

  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要夯实“基本功”。要锤炼党性,认真学习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对党性的考验,在党员层面始终做到在党爱党、在党忧党、在党兴党、在党为党,在党委层面始终做到把握主体责任不偏向、推进主体责任不拖沓、落实主体责任不懈怠。要锻炼能力,紧紧围绕履行和落实主体责任,不断加强实践锻炼,进一步提高传达能力、谋划能力、实干能力,为做好工作打牢基础。要磨练意志,牢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的谆谆教导,面对成绩不

  能沾沾自喜、自我满足,面对问题不能软弱无力、止步不前,始终保持政治定力、发扬韧性奋斗精神,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抓好反腐败工作

  1、多维度认识主体责任。深刻认识到主体责任就是政治责任。而落实主体责任基层党委(党组)就必须履行政治担当。基层党委(党组)要深刻认识落实主体责任的极端重要性,增强忧患意识,坚守责任担当,决不能只重业务而不抓党风,只看发展指标而不抓惩治腐败,真正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来认识主体责任、担当主体责任。深刻认识主体责任是分内责任。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党委(党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基层党委(党组)要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努力让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蔚然成风。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基层党委(党组)领导成员都要坚持“一岗双责”,既要抓好主管、分管的业务工作,又要加强对主管、分管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和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发现、督促纠正,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深刻认识主体责任是直接责任。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落实主体责任既要强化集体领导的责任,又要切实落实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做到党委“不松

  手”、党委书记“不甩手”、党委成员“不缩手”。

  2、要落实清单“明责”。依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根据实际列出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清单,明确界定党委(党组)的组织领

篇八:深刻反思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方面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乡党委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基层纵深持续推进为抓手,强化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在正风肃纪和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制度建设,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立起来

  严格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是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政策。组织全乡各级干部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组织观看反腐教育片,协助乡党委书记为全乡党员干部上好廉政党课。二是层层签订责任书。与乡党政班子成员、各村委、乡属各单位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定了责任目标,分解了责任任务。三是全面落实“一岗双责”。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乡领导班子成员同时肩负着业务工作、经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双重责任,负责抓好联系村和分管部门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业务工作、阶段性和临时性工作的执行情况,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组织、督查和指导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四是完善各项制度,从源头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实行《党委会议议事规则》、“三重一大”等决策程序,对于全乡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事项,召开党委会或党委扩大会集体决定后再实施。建立健全了《乡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乡领导班子及成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乡机关管理制度》,以制度来加强规范管理,强化干部责任,有效提高行政效率。

  二、强化日常监管,切实把纪律和规矩严起来

  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完善谈话和约谈工作机制。加强教育提醒,提高廉政约谈、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发现有违纪苗头的,及时谈话,指出危害,查找原因,提出要求,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或初始阶段。持续压紧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党委主体责任细化,始终把“四种形态”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体现在日常监督管理的全过程。重点在“244”专项整治和作风建设“6个专项整治”上用力,共开展作风建设集体约谈3批次62人、换届选举单独谈话12批次42人、涉及群众利益问题约谈11批次19人、安全生产工作专门约谈3批次21人、脱贫攻坚重要工作集体约谈11批次55人、重点项目工作推进专门约谈18次75人、“三违”建设问题专项约谈3次20人、其他约谈5次15人,做到了经常性教育约谈全覆盖、有重点、有针对性、效果好。

  三、强化案件查处,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执行到位

  乡纪委充分发挥监督检查职能。一是开展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围绕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组织专班,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广泛收集意见,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措施,明确时限,及时整改。二是对我乡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农村公益林补助、民政救济、扶贫资金、一事一议等支农惠农资金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加强对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推进情况的督促检查。三是加强对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从工程项目实施程序、资金运作、管理机制、施工质量予以全程监督,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项目的顺利实施。四是加强对农村“三资”的监督管理,完善村级财务制度,加强对村党组织、村委会负责人的监督,防止村干部贪污挪用公款和救灾救济款,侵占集体财物,促使基层干部思想纯正、作风过硬。

  针对出现的纪律问题和案件,尤其是干部作风建设方面的案件,涉及群众利益的案件,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方面的案件,绝不姑息迁就,坚决处理追究,问责必问人,问责问到底。共共查处党员干部9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3人,党内警告3人,给予取消党员资格1名,给予行政警告处分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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