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3篇)

时间:2023-05-03 12:00:03 公文范文 浏览次数:

篇一: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党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一岗双责”清单

  摘要: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从严治党”新的要求,强调要落实党支部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一岗双责。本文从理论和实践角度出发,对党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一岗双责”清单进行阐述。文章首先简述了党支部的重要性和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要求,然后对“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一岗双责”进行了详细解释解析,并重点介绍了党支部在落实这一清单方面的具体实践和经验。文章认为,落实党支部的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一岗双责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可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保障党的事业发展和人民群众利益。同时,还可以为其他基层组织提供借鉴和启示。

  关键词:

  党支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一岗双责,清单

  一、党支部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重要性

  党支部是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形式,是实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组织。党支部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和基础,全面从严治党必须落实到每一个党支部,保证每一个基层组织做到“一个基层单位一道光”的要求。只有党支部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才能真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一岗双责”的概念和内涵

  “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一岗双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要求,是对党支部的工作作出的具体指导要求。其中,“主体责任”是指党支部要准确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主体地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第一责任”是指党支部书记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责任,全面负责、协调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一岗双责”是指党支部成员要履行好职责,做到立场坚定、遵章守纪、清正廉洁,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问题。

  三、党支部落实“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一岗双责”清单的实践与经验

  1、党支部实现主体责任的体现

  党支部要树立“以我支部为中心”的工作思想,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加强组织、经费等工作落实,加强对党员的思想教育和纪律约束,完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

  2、党支部书记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责任

  党支部书记要勇担新担当、实干新作为,常怀干事创业之志,全身心投入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始终保持清醒认识,坚守原则,严格要求自己,把工作做好。

  3、党支部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职责

  党支部成员要始终牢记党的宗旨,加强自身学习,推动民主建设、加强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对党的各项政策和决定坚决执行,树立良好的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

  四、党支部落实“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一岗双责”清单的实践意义

  党支部落实“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一岗双责”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从理论层面上看,这一做法可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向纵深发展,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保障党的事业发展和人民群众利益。从实践层面上看,这一做法可以为其他基层组织提供借鉴和启示,推动基层组织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不断向前发展。

  总之,党支部落实“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一岗双责”清单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要求,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党支部要加强组织管理,完善制度建设,加强思想教育和纪律约束,树立良好的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党支部落实“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一岗双责”清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可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向纵深发展,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保障党的事业发展和人民群众利益。这一做法也为其他基层组织提供了借鉴和启示,促进了基层组织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不断向前发展。党支部要加强组织管理,完善制度建设,加强思想教育和纪律约束,树

  立良好的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篇二: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2020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2020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为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准确把握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内涵新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更明确、内容更具体、责任更清晰、追责更严格,根据《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平委办〔2019〕63号)文件精神,现制定局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一、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局党组对我局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坚持主抓直管,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具体责任如下:

  1.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2.局党组在研究部署专项工作的同时,应当就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提出要求。

  3.局党组会议应当集体研究决策、直接部署推动事关我局全面从严治党和清廉建设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安排。

  4.每年年初听取上一年度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全面总结分析,研究制定本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结合工作分工逐项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到领导班子成员,并明确具体要求和时间进度。

  5.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专题例会,总结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遇有重要事项,及时集体研究决策、作出部署。

  6.按照党章和党内法规履行职责,组织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宣传教育,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执行党的纪律。

  7.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具体措施,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8.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倒查、“一报告两评议”、离任检查等制度,防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9.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健全防止利益冲突机制,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10.对上级巡视、巡察、主体责任报告评议、全面从严治

  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研究提出整改落实措施,并分解落实责任,限期完成报结。

  11.每年1月底前分别向县委及县纪委提交上一年度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书面报告,同时要求科室(单位)书面报告,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我局年度工作综合考评范围,组织开展对各科室(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重点检查。

  12.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及有关配套处理措施。

  13.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4.加强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建设,领导和推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承担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

  15.加强问责工作,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的,严肃责任追究,并对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

  16.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党组书记责任清单局党组书记要坚持管党治党,牢固树立不抓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就是失职的意识,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具体责任如下:

  1.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和具体措施,部署上级巡

  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2.参加涉及全面从严治党全局性工作的会议和活动,对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亲自部署、协调、督促、落实。

  3.对反映领导班子成员、科室(单位)负责人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4.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开展经常性批评和自我批评,对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

  5.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定期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定期与科室(单位)负责人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科室(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及时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协调督办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帮助执纪执法机关排除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

  7.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8.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科室(单位)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9.每年年初按照上级纪委要求,当面报告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并接受评议。

  10.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1.推进本地本单位机关纪委建设,支持机关纪委按照党章党规规定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12.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清单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目标任务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既抓业务又抓党务,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具体责任如下:

  1.定期专题研究、布置、检查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指导督促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按照局党组确定的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分工和责任分解要求,按时抓好落实并向局党组报告。

  3.加强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班子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廉洁自律和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

  4.受局党组书记委托,对反映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中层干

  部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5.与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负责人开展经常性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7.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上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8.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9.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科室(单位)负责人责任清单1.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局党组的要求,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落实。

  2.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及局党组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3.定期向局分管领导汇报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4.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5.结合本科室(单位)工作实际,与所属人员经常性地开展廉政谈话,做到抓早抓小。

  6.对上级巡视巡察提出的涉及本科室(单位)的整改要求,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

  7.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做好“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工作。

  8.局党组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篇三: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关于2022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考核材料清单

  2022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考核材料清单

  为了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推进党的建设,加强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2022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考核材料清单如下:

  1.党委工作报告:包括党委对本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和考核指标等相关内容的报告。

  2.党委会议纪要:囊括本年度党委会议中交流讨论、决策事项和工作要求等重要信息。

  3.年度述职报告:各级党委领导和机关、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向上级党委述职报告。

  4.党员干部考核材料:包括个人思想政治工作、执行党的组织决定和参加党的各项活动的情况、组织生活制度执行情况等。

  5.党组织建设材料:包括各级党组织机构设置、选举产生、工作机制建立、组织生活制度实施情况等。

  6.落实中共中央第八轮巡视整改方案材料:包括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整改措施、整改落实情况等。

  7.反腐败工作材料:包括防范和惩治腐败的措施、查处和处理违反廉洁纪律的人员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等。

  8.基层党组织建设材料:包括制定和执行基层党建工作方案、选举和管理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组织生活制度实施情况等。

  9.党风廉政建设材料:包括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纪律建设、加强监督检查、维护干部群众权益等情况。

  10.宣传教育工作材料:包括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党员教育和培训等情况。

  以上是2022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考核材料清单,各级党委和党组织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积极配合考核,确保本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扎实深入、有效推进。

推荐访问: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基层党组织 清单 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