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分工及责任清单汇总
科技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
责任专项工作方案
为认真开展科技系统履职尽责工作,切实将《xxx科技系统加强履职尽责接受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xxx科学技术局履职尽责公开承诺书》的内容落到实处,抓出实效,制定科技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项工作方案。
一、工作范围
县科技局及局属各二级单位。
二、工作目标
学习贯彻和自觉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增强“四个意识”,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肓活动。全面梳理建立科技系统“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最大限度减少行政许可,依法进行行政确认,简化行政服务流程,规范科技行政权力运行,切实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
三、任务分工
(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是否制定落实主体责任清单,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肓活动。
1、解决问题
重点督导、检查和解决有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够有力的状况;总结凝练好的经验做法。
2、督导内容
(1)是否制定有落实主体责任清单,包括: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定期检查对清单履行内容进行检查,要求按照规定要求认真填写履职情况,杜绝敷衍塞责,应付差事。
(2)是否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肓活动方案;相关活动是否有会议记录、或活动简报或相关台账和文档材料。
(3)是否详细制定责任清单,要求全面、可操作性强,紧扣本职工作履职的方式方法、措施要求和目标任务等内容具体细化,有针对性。
(4)是否“用事例说话”和“用数字说话”,充分反映履责情况,避免用过于笼统、模糊性较强的语言进行填充工作实绩。
(二)领导班子成员是否带头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发挥表率作用。
1、解决问题
重点督导、检查和解决有的领导干部对《准则》、《条例》学习不深、遵守不严、执行不力等问题;总结凝练好的经验做法。
2、督导内容
(1)单位、班子成员是否有学习的详细记录。
(2)单位和班子成员是否有学习、执行《准则》和《条例》情况报告,是否有违反情况、及违反处罚情况报告。
(三)党员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是否严格执行。
1、解决问题
重点督导、检查和解决单位、领导干部对个人事项报告不重视、不严肃,对所发现问题不严肃处理等问题;总结凝练好的经验做法。
2、督导内容
(1)党政领导干部是否按时、真实、准确、完整填报个人有关事项,《组织告诫书》和《提醒函》是否按要求进行了告知和认可签字。
(2)对个人有关事项少报、漏报情况,调查函询中党政领导干部是否存在应付了事、蒙骗组织的情况。
(3)对核实属于违反规定的问题,党政领导干部是否按要求进行了认真的整改落实,并向组织提交整改报告。
(4)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的,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党政领导干部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通报批评,构成违纪的是否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党政领导干部纪律处分。
(四)重点整治本系统党员干部在依法行政、公共服务中不作为、慢作为,违规收费和收受红包、购物卡等问题。
1、解决问题
重点督导、检查和解决有的单位、有的党员干部作风不正、效率不高、贪污腐败等问题;总结凝练好的经验做法。
2、督导内容
(1)是否存在被服务对象投诉有“吃、拿、卡、要”的行为。
(2)是否利用职务之便,参加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吃请、请吃现象。
(3)是否未按时回复上级部门交办、平行部门商办的事项。
(4)是否对服务对象提出的请求事项存在超时完成或未完成现象。
(五)是否围绕科技项目管理、成果奖励、平台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
1、解决问题
重点检查和解决县级科技管理部门围绕科技项目管理、成果奖励、平台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问题;总结凝练好的经验做法。
2、督导内容
(1)科技项目管理方面:项目申报指南编制是否科学,是否在官方网站进行了发布;专家评审程序是否规范,监督机制是否健全,评审结果是否可查询、可追溯;项目立项决策是否科学合理,立项结果是否进行公示;项目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工作是否到位,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是否规范。
(2)成果奖励方面:是否有明确合理的评选标准、指标和程序,并向社会公开;是否有遵照执行的指南、手册,并在网络可取;是否有项目、奖励的多环节公开;专家评选、评审记录是否健全;项目、奖励结果是否可追踪、溯源。
(3)平台建设方面:是否制订了科技创新奘励办法,明确了认定程序和条件,并向社会公开;是否发布了申报通知或指南;是否组织专家初审和实地复查;评审结果是否向
社会公示(开)。
(六)是否建立健全具有部门特色的政风行风建设责任考核体系并有效实施。
1、解决问题
重点督导、检查和解决是否建立健全具有部门特色的政风行风建设责任考核体系并有效实施问题;总结凝练好的经验做法。
2、督导内容
(1)是否建立有部门特色的考核体系。其针对性和实操性较强,同时具有排他性,若有职能交叉情况,应该制定更加详细、标准更高的考核目标。
(2)是否能够行之有效地实施考核体系内容,能否提升部门的行政效能及服务质量,提升服务对象的赞誉度。
四、工作举措
1、开展自查整改。根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相关精神,结合大走访活动征求意见、及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找的突出问题,以问题为导向进行自查整改,形成自查整改报告。
2、开展主体责任落实督导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建立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是否有落实工作机制和开展问责工作。
3、开展专项督查。对发现的共性问题开展专项督查,并及时整改。
五、时间进度
1、研究动员(5月份)
拟定于5月中旬,召开小组碰头会,研究探讨和安排布
置相关工作。
2、调研摸底(6-7月)
坚持问题导向,按照上述工作内容(六方面)调研摸底,形成自查整改报告。
3、督促整改(8-9月)
切实加强对所发现问题进行整改,对重点工作进行督办。
4、总结提高(10-11月)
对专项工作进行总结,进一步完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长效机制。
六、其他事项
1、按照分工及联系点确定的范围,推动抓好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项工作活动。
2、将本项工作与其他重点工作、业务工作、中心工作等密切结合,共同研究、共同部署、共同推进。
3、严格按照本重点工作的时间节点要求,切实做好各项工作。
科技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项工作
考评细则
督查事项
扣分内容及标准
有无主体责任清单,包括:权力清单、责任制定落实主体责清单和负面清单(6分):缺一扣2分
日常考评、阶段任清单、推进党有无按照规定要求认真填写履职情况(5分)
20性考评、汇总性凤廉政建设宣传有无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肓活动方案考评
教肓活动
(5分)
有无完整的相关活动记录(4分)
有无单位、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含党员)学习的详细记录(5分)
学习贯彻《准有无学习、执行《准则》和《条例》情况报15性考评、汇总性则》、《条例》
告(5分)
有无违反情况、及违反处罚情况报告(5分)
有无按时、真实、准确、完整填报个人有关事项(3分)
党员领导干部个有无按要求依照《组织告诫书》和《提醒函》人事项报告制度进行告知和认可签字(3分)
执行情况
有无对个人有关事项少报、漏报、误报情况(3分)
有无对违反规定问题进行整改落实,并提交日常考评、阶段15性考评、汇总性考评
考评
日常考评、阶段合计扣分
考评方式
报告(3分)
有无按规定对违纪个人进行相应的党政领导干部纪律处分(3分)
有无被服务对象投诉有“吃、拿、卡、要”的行为(5分)
党员干部不作有无利用职务之便,参加对公正执行公务有日常考评、阶段为、慢作为和收影响的吃请、请吃现象(5分)
20性考评、汇总性受红包或购物卡有无未按时回复上级部门交办、平行部门商考评
等职务廉洁情况
办的事项(5分)
有无对服务对象提出的请求事项存在超时完成或未完成现象(5分)
围绕科技项目管科技项目管理类:
理、成果奖励、有无在官方网站发布项目申报指南(2分)
平台建设等重点有无对项目立项结果进行公示(2分)
日常考评、阶段领域和关键环有无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配合上级科技部21性考评、汇总性节,建立健全权门结题验收(2分)
力运行监督制约成果奖励类:
机制情况
有无遵照执行的指南、手册,并向社会公开考评
(3分)
有无项目、奖励的多环节公开(2分)
有无完整的专家评选、评审记录(2分)
有无项目、奖励结果的追踪、溯源机制(2分)
平台建设类:
有无向社会公开科技创新奖励办法(2分)
有无发布申报通知或指南(2分)
有无向社会公示评审结果(2分)
建立健全具有部门特色的政风行有无部门特色的考核体系(3分)
风建设责任考核有无明确的部门考核目标(3分)
体系并有效实施有无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3分)
情况
日常考评、阶段9性考评、汇总性考评
篇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分工及责任清单汇总
2021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分工及责任清单最新
(一)党组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
1.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不称职”的观念,对党建重要工作亲力亲为、重大课题亲自研究、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事项亲自督办。
2.督促领导干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共同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每半年听取1次领导班子成员分管领域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帮助分析和解决党建方面存在的问题。
3.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和回避等制度。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定期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主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带头为全体党员干部上党课,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4.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领导,坚持和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及时发现和制止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坚决纠正和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5.转变作风,当好表率。带头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主动查找和切实整改“四风”问题。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组织开展好“第一书记”、“结亲连心”活动。
6.坚持亲力亲为,发挥表率作用。每半年主持召开1次党组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每年及时向上级汇报1次党建工作。
7.经常开展党风党纪教育。重点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反腐倡廉、党内法规等方面的教育。每年为党员干部上1次廉政党课。
8.及时报告重大问题。对党建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本人的有关事项,主动及时向上级组织报告。不搞特殊化,正确对待组织和群众监督。带头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9.主动接受和支持同级纪检组对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
10.每年向上级党委报告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本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及其他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共同责任及“一岗双责”等情况,接受监督和评议。
(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
1.认真学习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立足自身职责,协助党组主要负责人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履行“一岗双责”。坚持分管领域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一起抓,定期研究、布置、检查。每半年听取1次分管科室负责人落实党建情况汇报,每半年向党组主要负责人汇报1次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情况。
3.加强教育引导。加强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教育,把思想统一到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上来。
4.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及时掌握思想和工作情况,提出党建工作的具体要求。对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力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5.强化工作指导。带领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研究制定加强党建的具体措施,每年开展1次专题调研,认真排查问题漏洞,完善制度规定。
6.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按时参加民主生活会,主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结合工作分工,带头为联系点党员干部上党课。严格对照检查,主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7.自觉接受监督。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管好配偶、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8.主动接受同级纪检组的监督,支持纪检组对分管领域进行纪律审查,帮助解决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科室主体责任清单
1.综合指导科:认真学习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立足自身职责,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认真执行人事、财务各项规定,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加强对本科室党员干部教育,把思想统一到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上来;
加强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及时掌握思想和工作情况。对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力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管好配偶亲属,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2.督导考核科:认真学习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立足自身职责,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认真执行人事、财务各项规定,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加强对本科室党员干部教育,把思想统一到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上来;
加强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及时掌握思想和工作情况。对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力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管好配偶亲属,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3.宣传推广科:认真学习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立足自身职责,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认真执行人事、财务各项规定,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加强对本科室党员干部教育,把思想统一到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上来;
加强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及时掌握思想和工作情况。对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力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管好配偶亲属,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4.机关党支部: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协助其他部门完成任务;
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理论、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
篇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分工及责任清单汇总
目录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题会议制度
..................................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协调推进制度
..................................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图表分解责任制度
..............................6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签字背书制度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下约谈制度
.................................1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员谈话提醒制度
.............................1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报告制度
.................................16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题报告制度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联系信访群众制度
.............................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联系社会各界制度
.............................2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配合巡视巡察制度
.............................25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导检查制度
.................................26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述纪述廉述作风制度
...........................2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3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社会评议制度
.................................34本文系邮箱投稿,仅供学习参考,请勿照搬照抄!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专题会议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市XX局班子成员,各处室及XX中心、XX中心单位负责人。
第二条
专题会议召开时间:年初召开局系统干部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汇报会,定期召开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
第三条
会议主要任务
1.年初局党组召开局系统干部大会,对市XX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出全面安排部署。
2.局党组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汇报会,听取班子成员和各处室及XX中心、XX中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
3.适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及时作出部署安排。
4.定期召开有各处室参加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及时研究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等工作。
5.定期召开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由办公室和纪检部门组织各相关处室及XX中心、XX中心参加,加强联系与沟通,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
第四条
本制度由局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
本文系邮箱投稿,仅供学习参考,请勿照搬照抄!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协调推进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市XX局班子成员,各处室及XX中心、XX中心单位负责人。
第二条
局党组每年年初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计划,对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行全面系统的安排部署。
第三条
局党组适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工作,检查各项制度落实情况。
第四条
局党组不定期召开会议,及时分析研究和协调解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措施。
第五条
明确责任。认真落实“3783”主体责任制,全面履行党组的集体领导责任、主要责任人的第一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按照“866”检查考核制度要求,党组、党组主要负责人和党组班子成员要对号入座,亲力亲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第六条
强化落实。局党组要按照“横向到边、不留死角,纵向到底、层层推进”的工作格局,分解责任、传导压力、加强督查、考核评价、责任追究,在局系统内开展“八查八促”活动,形成一级抓一级,上下齐动手的工作氛围。局党组成员要按照各自工作要求和责任分工,把党风廉政建设具体要求和反腐败各项任务,落实到各级领导干部身上和每个岗位环节之中,形成“党员齐动手、群众齐参与”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格局。
第七条
局党组要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落实主体责任与党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业务工作等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一起考核,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第八条
本制度由局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
本文系邮箱投稿,仅供学习参考,请勿照搬照抄!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图表分解责任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市XX局班子成员,各处室及XX中心、XX中心单位负责人。
第二条
按照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要求,通过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环节,推进市XX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分解落实工作。
第三条
坚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组主体责任的原则,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到重要议事日程,与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第四条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任务通过签订《目标责任书》和责任分解图表的形式,层层分解,责任到人,传导压力。
《目标责任书》包括:主体责任清单、监督责任清单、落实责任负面清单、问责处理等方面的内容。
责任分解图表包括:工作任务、具体内容、总目标、阶段性目标、具体任务和重点举措、责任单位等要素。
第五条
每年第一季度,完成《目标责任书》的签订和责任图表的分解,年底与其他业务工作同步考核。
第六条XX中心、XX中心参照本制度,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制定责任分解图表,切实做好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工作落实。
第七条
本制度由局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
本文系邮箱投稿,仅供学习参考,请勿照搬照抄!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签字背书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市XX局班子成员,各处室及XX中心、XX中心单位负责人。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签字背书”是指党组、纪检部门在履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中,对各类形成的材料和需要上报、备案的文书材料,具体承办人、直接责任人、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必须签署明确意见,并进行签名的行为。
第三条
实施范围
以下文书材料必须经过签字背书: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目标责任书。
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或惩防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目标分解、任务分工、宣传教育、调查研究、社会评价等方面的文件。
3.“积极预防、系统治理”推进情况报告,廉情预警整改情况报告,被市纪委专项约谈、诫勉谈话整改情况报告。
4.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履行情况报告。
5.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或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领导小组名义起草的文件。
6.重要决策、干部选用、议定事项相关记录、文件。
7.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廉洁从政情况报告。
8.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目标责任书。
9.违纪违规线索报告。
10.案件查办、作风督查、警示教育等纪检监察业务安排部署及
推进、总结情况报告。
11.党员权利申诉办理情况报告。
12.其它需要签名的文件。
第四条
实施程序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部门监督责任中形成的各类文书,必须按照以下程序“签字背书”。
1.具体承办人、直接责任人要在形成的各类文书上进行签名,报分管领导签注意见。
2.需上报或提交研究讨论、备案的各类文书,分管领导签字后,报主要领导签署明确意见。
3.“签字背书”后的文书材料按照归档分类的原则,由相关处室做好留存归档工作,作为责任倒查和追责的依据。
第五条
签订责任书
每年制定和制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责任书,按照职责分工签订责任书,作为年度工作的考核依据。责任书签订应遵照以下规定进行:
1.签订对象为领导班子成员及领导干部。
2.实行分级分层“签字背书”。
(1)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负责人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进行“签字背书”。
(2)纪检组长与监察室主任就落实监督责任签订监督责任书。
第六条
处理和处分
凡签字背书人均承担相应责任。对因群众反映,媒体曝光,上级抽查、审计、复核复查,申诉复议中,经核查与“签字背书”有出入或不相符,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视其情节,进行责任追究。
第七条
本制度由局办公室、纪检部门牵头组织实施。
本文系邮箱投稿,仅供学习参考,请勿照搬照抄!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对下约谈制度
第一条
约谈范围
(一)局党组书记约谈班子成员、各处室和XX中心、XX中心单位负责人。
(二)党组班子成员约谈分管处室负责人和XX中心、XX中心负责人及干部。
(三)局党组书记约谈各党支部委员。
(四)各党支部书记约谈支部党员。
(五)各处室、各管理单位负责人约谈本处、本单位干部。
第二条
约谈原则
约谈工作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原则,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着眼于抓早抓小,立足于抓常抓长,注重于源头预防,突出前瞻性,增强针对性,提升实效性,做到约谈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第三条
约谈方式
(一)从形式上分为个别约谈和集体约谈。
(二)从性质和内容上分为工作约谈、提醒约谈、告诫约谈和鼓励约谈。
(三)对需要强化责任、传导压力的进行工作约谈;对需要提醒注意、整改落实的进行提醒约谈;对需要批评教育、落实错误的进行告诫约谈;对需要鼓励鞭策的情形进行鼓励约谈。
第四条
约谈内容
约谈的主要内容包括:向约谈对象说明谈话原因,提出存在的问题或者需要了解核实的情况和问题;约谈对象汇报有关情况,对有关问题进行解释和说明原因;约谈人提出相关建议和整改要求;约谈对象表明态度。
第五条
约谈程序
约谈工作按照提出约谈意见、确定约谈对象和内容、通知被约谈人、实施约谈、汇总谈话情况、报告备案、督办整改落实等流程进行。
第六条
组织实施
约谈工作分级、分层次组织实施。领导班子成员的约谈工作由分管处室、管理单位负责,并建立约谈工作台账。
(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处室负责人和XX中心、XX中心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开展谈心谈话、工作约谈、提醒告诫、责令纠错等谈话至少1轮次;
(二)其它班子成员在自己分管职责范围内,及时有针对性的开展谈心谈话、工作约谈、提醒告诫、责令纠错,对分管处室、管理单位主要负责人约谈全年不少于4轮次;
(三)纪检组长与班子成员、处室负责人和XX中心、XX中心负责人全年至少约谈2轮次。
(四)局机关党支部书记与各支部每半年至少约谈1轮次;
(五)各党支部书记与本支部党员每半年开展谈心谈话、党员提醒谈话至少1轮次;
(六)各处室,XX中心、XX中心负责人与本处室、本单位人员每半年开展工作约谈、提醒告诫、责令纠错等谈话至少1轮次。
第七条
约谈要求
(一)约谈情况要建立台账制度,专人负责,一次一登记,如实
填写《约谈工作登记表》《约谈工作审核表》。《约谈工作月统计表》于每月28日前送局机关党支部备案;
(二)实施约谈每次不得少于2人;
(三)约谈要有完整的文字记录;
(四)告诫约谈要有完整的文字纪录和整改情况;
(五)涉及个人问题的谈话记录须经约谈对象签字确认。
第八条
本制度由局机关党支部牵头组织实施。
本文系邮箱投稿,仅供学习参考,请勿照搬照抄!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党员谈话提醒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市XX局各党支部正式党员。
第二条
谈话提醒制度是党组织通过信访等渠道反映且需要核实弄清党员的有关问题,并按要求采取谈话提醒的办法,对提醒的对象进行一种教育和监督的制度。
第三条
谈话提醒的对象,是经群众反映有一定问题或有违纪苗头及其他需要谈话提醒的党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党员要进行谈话提醒:
1.群众来信来访及举报发现问题苗头的;
2.因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受到通报批评的。
第四条
谈话提醒按照党关系的隶属,原则上以支部为单位进行。谈话提醒时各支部要以对党、对同志负责的态度,本着对党员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要求的精神,认真履行职责。
第五条
谈话提醒的主要内容:
1.遵守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坚持党员标准,严于律已,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遵守党规国法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文明执法,廉洁勤政;
3.正确对待岗位和职位变动,端正思想,爱岗敬业;
4.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团结协作以及思想、工作、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有关情况。
第六条
谈话提醒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被谈话人提出明确
的意见和要求,做到批评提醒到位,要注意方式方法,防止简单粗暴。对党员谈话提醒,要事前对谈话提醒的内容、方法、要求、注意事项进行研究,对反映有违纪苗头的谈话提醒,事前要搞好调查核实工作,谈话提醒工作结束后,及时向局党组进行汇报。
第七条
谈话提醒采取个别进行的方法,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与谈话人谈话不得少于2人,要做好保密工作,保护举报、反映人。谈话的重要情况要留有记录,由被谈话人签字。被谈话人对谈话提醒要正确对待,对存在的问题要如实说明,认真纠正。
第八条
谈话提醒制度是加强党的思想、作风、纪律、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党支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事业心重视和加强这项工作,切实执行制度,各支部在年终总结时要将这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认真进行总结,把中央关于从严治党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第九条
本制度由局机关党支部牵头组织实施。
本文系邮箱投稿,仅供学习参考,请勿照搬照抄!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年度报告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市XX局班子成员,各处室及XX中心、XX中心单位负责人。
第二条
报告时间和形式
(一)局班子成员每年1月20日前向局党组和党组书记作年度报告。
(二)局机关各处室和XX中心、XX中心负责人每年1月5日前向分管领导作年度报告。
第三条
报告内容
(一)局班子成员报告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情况;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遵守执行情况;分管处室(单位)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情况;解决所涉及干部职工反映强烈问题的情况;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二)局机关各处室和XX中心、XX中心的负责人报告本处室(单位)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的情况;承担局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牵头或协助任务的完成情况;处室(单位)人员执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的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第四条
局班子成员报告工作前应召开分管处室(单位)会议,进行专题调研。报告要有书面材料,内容简明扼要,紧扣主题;既要肯定成绩,总结经验,又要反映问题,明确改进措施。不能以个人工作总结或述职述廉报告代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工作报
告。
第五条
局人事处负责报告的收集和归档工作。
第六条
本制度由局人事处牵头组织实施。
本文系邮箱投稿,仅供学习参考,请勿照搬照抄!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专题报告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市XX局班子成员,各处室及XX中心、XX中心单位负责人。
第二条
报告时间和形式
(一)局班子成员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情况要及时向局党组和党组书记报告。特别重大、紧急或突发情况应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等口头形式报告党组书记,随后附书面报告。
(二)局机关各处室和XX中心、XX中心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情况,由各处室和XX中心、XX中心负责人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特别重大、紧急或突发情况应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等口头形式报告分管领导,随后附书面报告。
第三条
报告内容
(一)局班子成员汇报贯彻落实市委、市纪委部署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重点任务和交办工作落实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分管处室(单位)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情况;解决所涉及处室(单位)干部职工反映强烈问题的情况;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二)局机关各处室和XX中心、XX中心负责人报告本处室、本单位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的情况;本处室、本单位承担市XX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牵头或协助任务的完成情况;本处室、本单位人员执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的情况;其他需要报
告的情况。
第四条
班子成员报告工作前应召开分管处室(单位)会议,进行专题调研。报告要有书面材料,内容简明扼要,紧扣主题;既要肯定成绩,总结经验,又要反映问题,明确改进措施。不能以工作总结或工作汇报代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题工作报告。
第五条
第六条
局人事处负责报告的收集和存档工作。
本制度由局人事处牵头组织实施。
本文系邮箱投稿,仅供学习参考,请勿照搬照抄!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联系信访群众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市XX局系统全体干部职工。
第二条
每年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信访工作,提出措施办法、推动解决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特别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第三条
局班子成员要认真批阅群众来信,定期接待上访群众,主动下访了解重点信访案件情况,协调解决包案负责的信访疑难问题。
第四条
接待来访群众要做到以诚相待、文明接待,宣传教育、热情耐心,恪尽职守、秉公办事。以方便群众、方便服务对象为出发点,时时事事为人民群众和服务对象考虑。注重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着力化解矛盾,防止群体性上访。
第五条
局信访工作由局机关办公室负责,为上级领导机关和局领导批办、转办、交办信访事项及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统一受理机构。局机关各处室、XX中心、XX中心是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的承办单位。
第六条
局办公室受理的各类信访案件,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信访工作原则,要及时转办、交办到有关处室(单位),必要时填写转办单提出要求。需呈送领导阅处的将原信摘要后附原信呈送相关领导阅处
第七条
承办处室(单位)对信访事项应当逐件进行登记;所有来信都要拆阅,来访都要接待;所有转交、交办事项都要及时调查处理,形成处理意见并书面答复上访人,同时向转办机关汇报。信访终
结的案件,办理处室(单位)要做好处理意见的落实工作。
第八条
上级领导机关及省、市信访办交办、转办和局领导交办的重大信访事项,承办单位在40天内将办理结果和答复意见书报送局办公室统一上报交办转办机关。承办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报送办理结果的,由局办公室发催办单和督办意见书督促办理。
第九条
重大信访事项,实行领导包案,在规定限期内办结。
第十条
局办公室对来信及处理结果要分类装订、妥善保存。对经复核不予受理、重复、无法辨明真实意思或由于其他原因无需保留的信件,集中暂存,经有关领导同意,一年后销毁。
第十一条
工作人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信访条例》的规定,及时处理来信来访,不得推诿拖延,不得擅自处理随信寄来的钱物。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信访保密规定,不得向无关人员扩散来信内容和泄露领导对来信的批示。
第十二条
对信访工作重视不够,工作不力的承办处室(单位),造成重大影响的,要按照《信访条例》和中纪委、监察部、国家信访局《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罚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局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
本文系邮箱投稿,仅供学习参考,请勿照搬照抄!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联系社会各界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市XX局系统全体干部职工。
第二条
要定期开展调研。市XX局领导干部要坚持问题导向,紧扣中心工作推进的重大课题和社会各界人士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定期开展调查研究工作。通过贴近社会、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的调查研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其他党员干部要利用工作或闲余时间开展随机调研。开展各类调研活动要坚持求真务实,多到农村、社区等基层一线去,多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去,真正掌握第一手资料。调研活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市委“十四条”规定,坚持轻车简从、不迎来送往、不弄虚作假、不影响正常工作、不给社会各界人士增加负担。
第三条
要加强定点联系。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对口联系的长效机制,领导干部要科学合理安排联系点,各个层级的联系点一般不重复、不交叉,可与联扶点、分管工作等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其他党员干部也要根据自身情况和所在处室的职能,积极联系多个领域。到联系点开展工作要有计划、经常性,保持全年联系不断。联系工作可与蹲点调研、联扶行动、督查工作等结合起来,指导帮助社会各界人士,向他们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帮助他们统一思想意识,谋划发展思路、解决困难问题。
第四条
要开展定时谈心。局系统全体党员干部与社会各界人士谈心要做到常态化。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领导班子成员要在日常工作、调研检查中,主动与社会各界人士谈心,了解他们的学习、思想、工
作、生活等情况。与社会各界人士谈心要本着对组织负责、对工作负责的原则,既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又明确方向、鞭策鼓励,达到促进干部健康成长的目的。全体党员干部要充分利用开展工作、接待群众、走访调研等机会,与社会各界人士广泛深入谈心,既虚心听取意见建议,又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特别是要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引导,防止矛盾积累激化。谈心活动可采取个别谈话、集体座谈、随机交谈等多种形式开展。
第五条
本制度由局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
本文系邮箱投稿,仅供学习参考,请勿照搬照抄!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配合巡视巡察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市XX局机关各处室及XX中心、XX中心。
第二条
巡视巡察工作制度是党内的一项重要制度,局机关各处室及XX中心、XX中心要自觉接受巡视巡察监督,主动配合巡视巡察组开展工作。
第三条
配合省市巡视巡察工作,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由局机关各处室及XX中心、XX中心负责实施,并作为专项工作纳入年终考核。
第四条
局机关配合省市巡视巡察工作,办公室负责沟通联系、协调安排、工作保障、资料收集等工作;人事处负责会议组织、个别谈话、资料收集等工作;其他处室按要求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第五条XX中心、XX中心配合巡视巡察工作,在局党组的指导下,由XX中心、XX中心相关处室负责做好配合工作。
第六条
巡视巡察工作结束后,针对反馈的问题和意见,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认真做好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第七条
本制度由局机关党支部牵头组织实施。
本文系邮箱投稿,仅供学习参考,请勿照搬照抄!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督导检查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市XX局班子成员,XX中心、XX中心班子成员及局系统全体党员干部。
第二条
督导检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二)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大纪律”情况;
(三)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和市委十四条规定情况;
(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点工作情况;
(五)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考核、民主测评情况;
(六)个人重要事项报告情况;
(七)其他需要监督的情况。
第三条
督导检查方式:
(一)采取经常性督导与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查阅资料、明察暗访、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反馈意见、综合汇报等方法进行。
(二)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党员干部进行督促整改,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报请局党组同意,严格执行追究问责。
(三)将监督检查的情况与年度考核的情况相结合,作为党员干部进行综合考评、确定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
本制度由局机关党支部牵头组织实施。
本文系邮箱投稿,仅供学习参考,请勿照搬照抄!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述纪述廉述作风制度
第一条
述纪述廉述作风(以下简称“三述)的人员范围
(一)局党组班子成员向市委进行“三述”;
(二)县级干部、各处室负责人以及XX中心、XX中心班子成员向局党组进行“三述”。
第二条
“三述”的主要内容
主要围绕岗位职责(含一岗双职)和目标任务管理,阐明工作思路、所采取的措施、实施效果、经验、教训、对策等。具体围绕以下几个方面报告本人的情况: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令、决议的情况;
(二)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群众纪律的情况;
(三)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求真务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市委十四条规定,改进领导作风和工作作风方面的情况;
(四)强化群众观念,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维护群众根本利益的情况;
(五)执行民主集中制,发扬党内民主,干部选拔任用、重要事项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方面实行民主决策的情况;
(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组织领导、责任分工、检查考核、责任追究、履行主体职责以及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
第三条
“三述”的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制定年度工作方案,确定安排“三述”人员范围,明确内容、要求、时间、方法、步骤等事项。
(二)撰写报告。围绕“三述”内容,对照市委、市纪委有关规定,本着对组织、对领导班子、对个人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述纪述廉述作风的内容和要求,认真准备、实事求是地报告本人作风建设、履行职责和廉政勤政的情况。报告必须由本人亲自撰写,要敢于解剖自己,敢于正视问题,不能只讲成绩,不谈问题,防止说空话套话大话。
(三)大会述评。“三述”人员在全局系统干部大会上进行“三述”,并接受与会人员及应邀参加会议人员的民主测评。
(四)落实整改。“三述”人员要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
第四条
“三述”的工作要求
(一)“三述”的时间是每年年底。
(二)“三述”须在局系统干部大会上进行。
(三)“三述”后由参加会议的人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其进行民主测评。测评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档次。测评结果以适当方式向“三述”者反馈。
(四)三述报告、测评情况及有关资料分别收入干部本人的考察工作档案,并以此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五条
本制度由人事处牵头组织实施。
本文系邮箱投稿,仅供学习参考,请勿照搬照抄!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检查考核办法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市XX局各处室及XX中心、XX中心。
第二条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检查考核内容与工作职能相结合,以检查考核内容为主的原则。
第三条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进行。每年由党组成员带队,纪检部门参加,对各处室及XX中心、XX中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第四条
考核内容以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为主,同时考核相关工作任务贯彻落实情况。
第五条
考核方式
(一)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平时不定期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清单”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年终考核与“三述”测评相结合。年终责任制考核与“三述”测评工作合并进行。
(三)考核评分采用百分制评价方式,按照《目标责任书》的内容逐项评分,最终得分作为本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等次评定的依据。
第六条
考核程序
(一)平时考核采取查阅资料、个别谈话、实地察看等形式进行,侧重发现问题,建立问题台帐,进行督促整改。
(二)年终考核采取自查、考核组核查、“三述”测评、个别谈话等形式进行。考核组根据核查情况,提出综合考评意见。
第七条
考核等次
考核等次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年度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的,评定为“好”;70-89分的,评定为“较好”;60-69分的,评定为“一般”;60分以下的,评定为“差”等次。
第八条
结果运用。采用“结果反馈、通报结果和落实整改”三种方式,督促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一)结果反馈。平时考核完成后,及时向被考核处室及XX中心、XX中心反馈考核结果,督促被考核处室及XX中心、XX中心整改落实。
(二)通报结果。年终考核结束后,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在年终各项“评先选优”中实行一票否决。
(三)落实整改。对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中发现的问题,相关处室及管理单位要及时整改落实,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局党组。
第九条
本办法由局人事处牵头组织实施。
本文系邮箱投稿,仅供学习参考,请勿照搬照抄!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社会评议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市XX局党组。
第二条
评议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评议,把评议权交给服务对象和群众,由服务对象和群众确定评议等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以评促纠,寓纠于建,逐步形成评、纠、建相互促进的有效机制。
3.评议工作由市XX局党组负责,邀请党代表、服务对象代表及社会各方面群众代表参加。评议时间和次数根据需要确定,评议结果作为综合考核依据。
第三条
评议内容
(一)优化环境方面。是否存在政策不落实、行政行为不规范、服务意识不强等突出问题。
(二)依法行政方面。是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有无滥用权力、以权代法等现象;有无假公济私、公权私用、“吃、拿、卡、要”等问题。
(三)行政效能方面。有无办事效率不高、拖延、推诿、扯皮现象;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问题。
(四)政务公开方面。是否公开办事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监督投诉电话;是否认真落实行政问责制、首问责任制、办事公开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效能告诫制、绩效考核制和过错追究制,有无办事不公开、不透明、群众意见多的问题。
(五)政风、行风方面。是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把业务工作同政风建设同安排、同部署,确立治理重点,取得治理实效;是否关注民生、了解民意,重视群众投诉举报,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让群众满意。
(六)廉洁从政方面。是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否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有无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贪污受贿、与民争利等问题。
第四条
评议程序
评议工作按照以下程序组织实施:
(一)制定评议方案。确定评议对象、内容、时间、方法步骤、参评人员等,制作评议表格。
(二)组织检查评议。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台账,了解工作情况,召开座谈会、组织个别访谈等方法。
(三)进行综合评定。结合检查评议、座谈会等,综合评定市XX局、XX中心、XX中心工作情况,结果报局党组,并在法定范围内公开。
(四)作出恰当处理。根据评议结果,对存在的问题作出恰当的处理,并整改落实到位。
第五条
考核办法
评议结果分为优秀、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四个档次。
对评议意见和建议,具备整改条件的,应在接到反馈通知后1个月内提出整改措施并立即进行整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向局党组及群众做出说明,待条件成熟时再进行整改;对应当整改而未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条
本制度由局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
推荐访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分工及责任清单汇总 责任 分工 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