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行业“营改增”财务核算探讨

时间:2022-05-25 08:50:03 公文范文 浏览次数:

zoޛ)j首报告的可比性,是当前面临的重要课题。本文探讨了“营改增”税制改革后广电行业税负增加的成因,深入讨论了其对会计利润、财务指标的影响,对“营改增”过程中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营改增  会计核算  财务分析

“营改增”的实施具有重要意义,它可以解决营业税重复征收的问题,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从而使服务价格更具优势,便于企业增强市场竞争力,而且纳税风险也得到化解。“营改增”的实践成果充分证明了改革的必要性,但是也给广电行业成本核算和税负带来一些问题。

一、“营改增”收入成本核算上的存在的问题。

(一)账面收入减少

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而营业税是价内税。企业“营改增”后,原来作为收入入账的“营业税”改为按照“增值税销项税”单独入账,这样就造成了营业收入在账面上较大幅度地减少。 “营改增”前,现代服务业(包括广播电视业、广告业等)采用“价内税”的方式计算营业税,广电行业以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为主,采取“收付实现制”的方式入账,各项财务核算、财务分析都以“收付实现制”进行;“营改增”后,“收付实现制”会计核算方式已不适用,采取“价税分离”的方式核算会计收入及销项税额,造成了收入比“营改增”前形式上的下降。对于采取“绩效与创收”相挂钩的方式的单位,绩效考核指标受到影响,职工福利和绩效工资下降。

(二)账面支出减少

“营改增”后,实行一般纳税人核算的单位,进项税额从成本中分离出来单独入账,使企业的成本费用比“营改增”前下降,造成成本下降的“假象”。特别是在年度预算编制以“增量预算”为基础的预算体系,会给企业年度预算造成较大的偏差。以车辆费用为例,营改增前车辆的油费、修理费都是含税核算,营改增后油费、修理费比原来的大幅减少。在资产管理上,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一直以含税为基础的计量模式,“营改增”后,价税分离也给企业带来资产核算上的偏差。

(三)增加广电行业的税负

营业税中服务业-广告业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其他服务业不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营改增”后,由于增值税细目上未划分广告业等税目,一律以广播电视行业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增加了企业的税负。

二、会计核算的处理

(一)含税收入确认

主要会计处理方式是:月末在收入汇总的基础上,编制收入汇总表。

举例如下:以现代服务业为例,一般纳税人企业税率为6%。9月份发生收入业务如下表所示(采取电子表格编制,可以灵活组合各类查询汇总,这里不在赘述)。

月末编制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   20000.00 (摘要:应收9月份广告款)

销售税金-增值税-销项税额  1132.08(摘要:9月份销项税额)

贷:事业收入   20000.00(摘要:9月份广告等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132.08(摘要:9月份销项税额)

月末编制实际到款汇总表。9月份广告等收入汇总如下表所示。

月末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20000.00元 (摘要:9月份广告到款)

贷:应收账款  20000.00元(摘要:9月份广告到款)

通过电子表格辅助核算,既实现了含税收入核算,又体现了增值税核算要求,同时对往来账款通过电子表格辅助核算,清晰体现了未到款单位明细。月末,应收账款余额与未到款明细核对相符。

(二)含税确认费用

9月份发生电费增值税专用发票2张一样的发票,含税金额1000.00元,计税金额943.40元,进项税额56.60元。会计分如下:

借:事业支出-公用支出-电费  2000.00 (摘要:9月份电费2单)

销售税金-增值税-进项税额  -113.20 (摘要:进项税额-9月份电费)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6.60 (摘要:进项税额-9月份电费2单第1单)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6.60 (摘要:进项税额-9月份电费2单第2单)

贷:银行存款:2000.00 (摘要:9月份电费2单)

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专票张数编制分录,以便同网上进项认证核对。

(三)含税确认资产

9月份购进专用设备1台,含税价值10000.00元,计税金额9433.96元,进项税额1132.08元。会计分录如下:

(1)借:事业支出-公用支出-设备购置费  10000.00  (摘要:设备名称,型号,单价:元/台)

销售税金-增值税-进项税额  -1132.08 (摘要:进项税额-设备名称)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132.08(摘要:进项税额-设备名称)

贷:银行存款   10000.00 (摘要:购设备名称)

(2)借:固定资产   10000.00  (摘要:设备名称,型号,单价:元/台)

贷:固定基金    10000.00  (摘要:设备名称,型号,单价:元/台)

注:摘要体现资产主要要素,方便资产账与会计账查询。

通过上述会计处理,实现了“营改增”后广电行业会计处理保持会计核算的一致性、可比性,为进一步财务分析和制度编制财务预算提供了会计核算基础。

三、关于平衡税负的建议

由于“营改增”给企业税负、成本、利润等带来广泛影响,建议税收部门尽快出台有关税目政策,采取营业税税目的方式,按照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的范围增设税目,确保企业税收合理负担。企业必须尽快适应新的税收政策。财务会计人员以及采购、销售人员应及时接受相关培训,提高业务操作能力。企业财务会计人员应当在深入学习有关文件的基础上,切实用好税收政策,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在日常会计核算工作中,会计人员要对企业的业务种类进行细分,准确核算,使企业最大限度地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同时,还应注意加强内部控制,完善审计监督,避免“营改增”过程中企业财务风险的增加。

四、结束语

随着我国税制改革的深入,广电行业纳入“营改增”范围,征税方法发生了较大变化,企业收入、成本、费用、利润的核算方法以及资产、负责的会计处理也相应发生变化。为了适应“营改增”改革,本文通过改变会计处理方式,使“营改增”后的财务核算更加适应改革后的征税体系,从而确保财务核算和财务报告的连续性,可比性,降低企业税负。

参考文献:

[1]陈赛红.浅谈营改增对广播电视业的影响[J].物流工程与管理,2012(10).

[2]杜国良,徐鸿.浅析广播电视业的“营改增”纳税筹划[J].财政监督,20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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