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国别特殊性的高等教育中介评估运作机制

时间:2022-03-14 10:24:00 公文范文 浏览次数:

摘 要:本文分析了英、美、法三国高等教育中介评估运作模式,通过不同国家、不同高等教育发展背景和历史下形成的风格迥异的中介评估运作机制,来揭示评估中介机制的内涵。

关键词:评估中介高等教育组织模式

中图分类号:G40-05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08)05-0046-07

高等教育评估中介组织在学术界并没有形成共识,有学者认为“高等教育评估中介机构是通过评估联系政府、社会与高校的纽带和桥梁”。[1]也有学者提出“教育评估中介机构是通过业务委托,对学校的教育质量进行价值判断,并以评估结果影响委托人决策的一种介于政府、社会和高校之间,具有相对独立性的专门评估组织。[2]笔者认为,高等教育评估中介组织是独立于政府和高校的独立组织,他受政府、高校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委托,来开展高等教育评估活动,并为高等院校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开展相关科学研究和履行一定的监督职能,并具有严格行为规范和良好从业道德的专业化评估组织。在世界范围内,各国的高等教育评估中介组织有着各自不同的运作模式,不同的国家不同高等教育发展背景和历史就形成了不同的中介评估运作机制,本节选取英、美、法三国高等教育评估中介运作机制,从而揭示评估中介机制的内涵。

一、英国:半官方型评估中介组织模式

长期以来,英国“学术自治”传统使所有的大学都有独立的法定身份,英国大学普遍关心教育质量,并不遗余力地维护着自身的学术水平和大学声誉。高校内部形成了一套系统化、制度化的质量监控机制,以自我评估方法为主,重点对高等教育过程质量进行监控。随着高等教育的发展,举办高等教育成为关乎国力强弱且需要政府巨大投入的专门活动,客观上要求高等教育对国家与社会的需要做出积极的回应。政府出于自身高等教育价值需求和绩效责任的考虑,为了确保高等教育投资得到合理、恰当的使用,最大限度地产生社会效益,通过教育行政部门或具有亲官方性质的中介机构,采用外部审计等方法,侧重对高等学校的办学资源和办学条件进行质量监控,即更注重输入保证。与教育行政部门亲自出面相比,政府成立的中介机构作为政府和高校之间的缓冲器和政府控制高等教育的温和手段的优势更为明显,换言之,英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发展过程中,其所成立、变更、消失、发展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各个机构都是在政府主导下成立的独立于政府和高校之外的中介组织,这样就形成了政府主导下的半官方性质的中介组织制度。

首先,从发展历史来看,各法律法规是各评估中介设立的基础和准绳。 

1984年《雷诺兹报告》成为英国大学质量保障制度的宣传书;1987年英国政府发布的《高等教育:迎接挑战》白皮书,正式提出大学应建立一套统一的学术质量标准审核体系,并要求全国学位授予委员会CNAA (Council for Nati onal Acade mi cAwards)加强对相关院校的质量审查职责。

1988年《英国教育改革法》颁布实施,成立大学基金委员会(Uni -versiti es Fundi ng Council :UFC)和理工学院及其他高等院校基金委员会(Polytechni cs and Colleges Fundi ng Council :PCFC)。这两个基金会的决策层中工商业界人士增加,与学术界以外的关系更为密切,并表示大学基金委员会来更多承担保证和提高大学效率和质量的职责。这样,英国政府开始实施根据质量拨发高等院校经费的政策,“双轨制”的质量保障体系进一步发展。

1991年《高等教育的框架》白皮书宣告英国高等教育双轨制的结束,并对质量保障的新举措提出相关建议,英国高等教育也随之建立起新的统一的大学质量保障制度。该大学质量保障制度强调“教学质量评定”和“质量控制审核”两个部分。1992年3月,英国议会通过了《继续与高等教育法》,政府接受了1991年白皮书的建议,一方面取消了全国学位授予委员会(CNAA),采纳了“质量宣言”的建议,成立名为“高等教育质量委员会(Hi hger Educati no Quatli y Coucil :HEQC)”的新的质量保证机构,来进行质量控制审核。另一方面,裁撤了1988年才设立的大学基金会(UFC)和多科技术学院及其他学院基金会(PCFC),改按地区分别设置了英格兰、苏格兰和威尔士高等教育基金会,在各高等教育基金会下成立质量评价委员会(Quality Assess ment Committee :QAC)。由高等教育质量委员会(HEQc)和质量评价委员会(QAc)共同保证英国高等教育质量的状态维持了约5年时间,其间由于双重机构双重保证方式的体制存在重复工作的问题,因此在经过高等教育各利益团体一系列的协商之后,这一外部保证体制开始从双重走向统一。

1997年,承担大学教学质量评定与大学质量控制审核双重功能的英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局(the Quality Assurance Agency for Hi gher Educati on :QAA)应运而生,代替HEQC 成为英国质量保障的统一机构,并将评定与审核融合在大学质量保障体系中,从学科专业层面和学校质量管理层面来强调保障高校的学术质量标准。而QAA 的产生和实际运行是在“迪尔英报告”的规划中得到确立,英国政府于1998年2月发布了《21世纪的高等教育》白皮书,对迪尔英报告提出的针对高等教育质量保证方面的建议全部接受并作了一些补充,迪尔英报告为高等教育质量保证署的工作设定了一个框架。

由于学术界对于外部评价的反对呼声日益高涨,2001年3月,英国教育与就业部大臣宣布要削减40%的外部评价程序。随后,以英格兰高等教育基金会为主导,与质量保证署及其他高等教育利益团体商讨具体的改革办法。新的“质量保证框架(Quality Assurance Frmaewok QAF)”,提出包括了质量保证署在英格兰和北爱尔兰地区所负责的院校审计、合作审计(Collbaoarti ve Audit)、过渡阶段的发展性投入工作(Developmental Engage menis )、教学质量信息公布制度(Teachi ng Quality Informati on)、全国学生调查(Nati onal Sutdent Suvrey)以及各项学术基准(Acade mi c Infrasturcture )的使用等部分。2003年以学术质量为核心的质量评估又被高校质量审核为基础的质量保障模式所取代,其质量保障的重点在于质量信息于标准信息的收集和出版上。2004年,英国教学质量信息网开始启动。2005年,英国学生调查(NSS)全面展开。

以上分析表明,英国的高等教育与评估中介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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