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党组2020年度述责述廉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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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党组2020年度述责述廉报告

人民检察院党组2019年度述责述廉报告xx年,市检察院领导班子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发挥检察职能,全力服务发展稳定大局,不断提高班子的思想素质和拒腐防变能力,坚定班子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引导全院干警廉洁从检,一心为民,努力打造为民、务实、清廉的领导班子,带出了经得起考验,抵得住诱惑,干得出成绩的检察队伍,实现了检察事业的科学健康发展。按照市委要求,现将市检察院领导班子本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述责述廉如下:

一、班子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1、统筹谋划部署。年初,原党组认真研究安排部署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发《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和责任分工。认真执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强化党组的主体责任,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教育落实。xx年,我院举行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12次、召开党员干部会10次、6次组织支部小组生活,廉政教育实现全员覆盖;组织20名中层以上干警参加了市纪委开展的手机客户端廉政知识学习,订阅廉洁成都微信公众号,系统学习《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廉政准则》等制度规范,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王岐山等中央领导同志在第十八届中纪委三次、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明确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基本要求,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自觉履行廉政建设各项责任。

2、健全工作机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暨一岗双责责任书》,加强对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坚持每季度定期分析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为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供决策依据。继续坚持开展对自侦案件的个案跟踪回访考察工作,建立和完善对自侦、刑检工作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内部预防监督制约机制,坚决纠正执法办案中侵犯当事人人身权益的行为,坚决纠正利用执法办案之机以案谋私的问题,确保公正执法和检察权的正确行使,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中树立法律监督机关和检察干警的良好形象。

3、强化督查考核。加强对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查,坚持经常性检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从源头上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落实。

一是定期召开党组会议,听取责任落实情况汇报,解决责任落实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是加强督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责令相关部门限期改正,对涉及制度不落实、损害群众利益、工作失职等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

三是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1、班子成员遵纪守法情况。班子成员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亲自参与检务督察,做好夜班和节假日带班工作,无走读现象,全年未发生一起班子成员因违纪违法受到组织处理或受到刑法处罚情况。

2、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的反腐倡廉工作都做到了年初有安排,年中有督促检查,年末有总结考核。班子成员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对分管范围的领导干部、一般干警严格管理,对党风廉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全院干警无一违纪违法情况发生,圆满完成了一岗双责责任书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3、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情况。班子成员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规定要求自己,做到不让干警做的事,自己首先不能做,用自己的实际行为影响干警。在工作中不搞权钱交易,不接受当事人的礼品和吃请,拒收不送红包礼金,不办关系案,人情案。在社会交往中不以权谋私,不拉关系办私事,不谋取不正当利益。在政治生活中不跑官要官,不封官许愿,不任人唯亲。院党组连续18年保持四好班子荣誉称号。。

4、班子成员加强作风建设情况。班子成员始终坚持识大体、顾大局,主动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听取不同意见和建议。领导班子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健全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机制,充分听取班子成员的意见,发挥班子成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适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班子成员之间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相互监督,正确行使职权,严格规范个人行为,班子成员做到了服从不盲从,到位不越位,分工不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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