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医疗救治工作及应急预案两篇】2019新型冠状病毒应急预案

时间:2022-02-15 09:27:39 公文范文 浏览次数:

新型冠状病毒医疗救治工作及应急预案两篇 篇一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应对准备,指导和规范我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应急处置等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对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保障我乡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1.2 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联防联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的统一领导与指挥,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工作。

2依法防控,科学应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预案规定,规范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工作。充分发挥专业作用,运用先进科学技术,提高防控水平。

3预防为主,有效处置。不断健全全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体系和防控机制,做好人员、技术、物资等应急准备,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强监测,及时研判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风险;
适时预警,及早响应,快速处置。

4加强宣教,社会参与。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自我防护能力和社会责任意识。积极组织、动员公众参与新型冠状癔毒疫情应对准备和应急处置等活动。及时、主动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

1.3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伴应急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国际卫生条例2005、 1.4 阶段划分 依据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波及范围和危害程度,将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对过程划分为三个阶段,即应对准备阶段、应急响应阶段和恢复评估阶段。

1.5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工作。

2应急组织管理 2.1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指挥机构 主要职责包括 1分析评估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风险,提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不同阶段的启动、调整、终止建议;

2分析评估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对社会、经济的影响,提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处置策略与措施建议;

3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工作技术指导和跟踪评估;

4承担全乡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其他任务。

3应对准备 3.1 预案及方案制定 综合组负责制定总体预案并根据对疾病的认知情况及时调整防控对策,其他各工作组根据职责分工组织制订相应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工作方案和技术规范。

3.2 妥善做好病例转运 要做好人员、车辆、设备、设施、药品、防护物品等准备,做到专车转运,及时、科学、规范洗消,车上工作人员按规定防护。要做好病例转运交接记录,并及时报设区市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

3.3 抗病毒药物准备 综合组、医疗救治组负责组织开展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疫情所需抗病毒药物的需求评估,提出需求建议;
制订药物使用策略与方案;
向上级单位提出需求建议。

加强对中医药预防、治疗药物研发的支持。

3.4 其他应急物资和资金准备 医疗救治组、疫情控制组根据防控工作的需要及时提出需要储备的药品、消杀用品等应急物资品目,要求有关医疗卫生单位进行储备。

3.5 监测与风险评估 疫情控制组、医疗救治组负责健全覆盖全乡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监测网络,完善监测工作方案,加强实验室建设,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监测工作。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监测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组织专家开展风险评估,根据疫情形势,调整监测及应对策略和措施。

3.6 宣传教育 积极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指导相关部门做好信息发布、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知识普及工作的技术支持。

3.8 督导与评估 作组根据职责分工,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准备工作的自我评估与检查,视情况派出工作组进行督导。

篇二 鉴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根据有关通告和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在建工地返岗复工方案等要求,春节后本市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雇主等)复工应做到“六必须六不准”,现通告如下 一、六必须 1、必须严格复工审批。拟复工的企业要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制定合理可行的复工复产疫情预案,严格执行安全防护、错峰复工、审核备案等制度。规模以下工业企业由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审批,报市疫情应急指挥部企业复工专项组备案;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经所在乡镇(街道、开发区)和市工信局审核后,报市疫情应急指挥部企业复工专项组审批方可复工。未经审批的企业,一律不准复工。

2、必须全员健康管理。用人单位要动员疫情高发地区人员暂缓返工,对已经返回人员要安排14天的隔离观察;
要为每位员工建立健康档案,复工第一天对全体员工进行健康排查,复工后每日2次观测员工体温体征情况,发现异常要立即隔离;
要设立或指定卫生健康协管员,监督检查本单位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3、必须全面卫生消毒。用人单位和物业服务机构在复工前必须对全部生产经营场所(包括办公楼宇、商场商户、企业厂区等)进行全面卫生消毒,复工后必须每日2次消杀防疫,对电梯、会议室、车间、食堂、宿舍、卫生场所等人员集中的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杀、做好通风。

4、必须实行分散用餐。用人单位要严格控制同时用餐人数,采取分餐配餐、分时分段用餐等措施,避免人员密集就餐、面对面用餐。有食堂的单位,要加强食堂卫生及用餐管理;
没有食堂的单位,建议员工自己带饭、少点外卖。

5、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全体员工要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注意个人卫生,戴口罩、勤洗手,保持工作区域环境整洁。上下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鼓励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上下班。用人单位要准备口罩、消毒液等疫情防护用品,供员工使用。

6、必须强化防控宣传。用人单位要在生产经营场所显眼位置悬挂疫情防控宣传条幅、张贴通告,向员工发放疫情防控资料,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传,督促所有在岗员工正确佩戴口罩,动员全员参与应对疫情,切实强化社会群防群治。

二、六不准 1、不准提前开工复工。除已开工(或运行中)和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外,其他用人单位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

2、不准隐瞒病情疫情。对员工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不适症状,或者有重点疫情地区旅居、滞留史,或者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用人单位应立即向所在乡镇(街道、开发区)报告,不得瞒报漏报。未及时报告,或隐瞒、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接收单位和接收人责任。

3、不准扎堆聚集聚众。全体员工要减少串门走访,不参加公众聚集活动,不去电影院、餐馆等公共场所及空气不流通的人员密集场所。除生病就医、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外,严控人员外出。用人单位要减少集中开会,充分利用电话、网络等开展日常办公、商务协商、员工招聘。

4、不准造谣信谣传谣。全体员工要积极关注官方疫情动态和防控知识,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

5、不准损害员工权益。用人单位要按照政策要求保障疫情存续期间暂缓来南人员适当待遇,优先安排年休假;
要保障患病员工依法享有医疗期和病假工资。

6、不准出现失责问题。用人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相应管理责任,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开(复)工过程中疫情防控等问题,对于落实防控措施不到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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