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冠状病毒应急预案 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应急预案3篇

时间:2022-02-14 13:16:22 疫情防控 浏览次数:

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应急预案3篇 篇一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我省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Ⅰ级响应措施,从八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统筹各方力量,全力应对疫情。

全面落实响应要求。严格按照突发事件应对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规定,采取与一级响应相对应的处置措施,及时组织开展各项应急处置工作。要及时向社会公告相关防控规定和要求,动员社会各界全力支持配合,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全面落实传染源管理。全面排查潜在传染源,推动关口前移,强化发热、呼吸道症状病人监测报告,充分利用大数据和网格化管理手段,全面精准滚动摸排,及时发现传染源。强化密切接触者追踪,严格对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进行隔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对留观人员和密切接触者一律集中单间隔离医学观察,对疫情比较严重的地方,必要时果断采取隔离或封闭措施。

全面落实医疗救治。实行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优化防治流程分诊分流、无缝转介患者,集中患者于定点医院,组织优秀专家团队救治,加强有效药品器械保障,尽最大努力救治患者。实行最周密的医务人员安全防护措施,全面阻断院内传播途径, 严格落实防止院内感染的各项措施。

全面实施公共场所监测检测。严格检测入川车辆和人员,落实省际边界陆地口岸车辆人员管控,全面实施火车站、机场、客运站、码头、宾馆和旅店等重点场所的体温测量等工作。立即停止存在明显交叉感染风险的公众场所、村社区聚集活动,停止中小学校、培训机构补课培训。

全面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要组织公共卫生专家、传染病防治专家,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行解读,充分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载体和社会宣传方式,实行最全面的宣传教育,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开展防控专业全员培训工作,增强全体医护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全面及时发布信息。全面落实疫情报告制度,及时公开发布信息。健全舆情监测、报送、处置机制,科学解疑释惑,及时客观回应社会关切,坚决打击散布传播谣言的行为。

全面落实物资保障储备。加强负压救护车、负压病房、治疗药物、医疗器械、检测试剂、消杀药械等各项物资准备,创造条件,扩大产能,保障口罩、护目镜等防护用品的生产供应。切实保障生活用品等商品供应,平抑物价,防止哄抢。动员全省科研机构等开展基础、临床和公共卫生研究,做好制剂、疫苗研发工作。

全面实施联防联控。定期会商研判疫情发展趋势,商定防控政策、应对预案和重大措施。加强信息互通和措施互动,迅速形成防控合力。尤其要做好乡镇街道、村社区联防联控,防止疫情流行。做好湖北返乡的务工人员排查、登记和随访工作,对身体不适和疑似症状者,立即启动相应处置措施。对在湖北务工尚未返乡的川籍务工人员,做好不返乡不外出劝诫工作。暂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组织的团队旅游活动。

篇二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以下简称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服务服从抗击肺炎疫情工作大局,根据生态环境部疫情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安排,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监测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研究部署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监测工作,坚决防止疫情次生灾害对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方案提出,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疫情防控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肺炎疫情防控为第一要务,积极应对、认真履职、主动作为,协调地方和有关部门,紧紧围绕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做好空气、地表水等相关应急监测工作。

方案明确了疫情防控期间生态环境应急监测工作的重点。一是做好空气、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除因疫情防控需要导致交通出行不便的地区外,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协调做好空气、地表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运维保障工作,充分发挥自动站监测数据的应急预警作用,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环境质量安全。二是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预警监测,疫情防控期间,在饮用水水源地常规监测的基础上,增加余氯和生物毒性等疫情防控特征指标的监测,发现异常情况时加密监测,并及时采取措施、查明原因、控制风险、消除影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三是完善应急监测预案,提前谋划应急准备工作,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肺炎疫情环境应急监测预案,同时,加强应急监测物资储备,努力提升应对能力。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或因大量使用消毒用品造成环境次生灾害时,经省级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批准,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监测。

方案要求,加强环境质量综合分析,客观评价环境质量状况,科学研判环境质量变化趋势及原因,准确评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或环境次生灾害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及时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向公众发布环境质量信息和应急监测结果,保障民众的生态环境质量知情权。

篇三 污水处理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1、目的 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带来的危害,确保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保障污水处理工作人员的健康。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污水处理厂的控制过程。

3 、职责 为加强疫情防控应急工作的领导,成立厂疫情防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处置由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体人员无条件服从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度。具体处置过程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制,各负其责,相互配合。

4、管理规定 4.1 疫情期间应减少少开会,充分利用QQ、微信等实时通讯工具统筹调度全公司疫情防控工作,除特殊情况外,只采用视频会议。若必须采用座谈会议,与会人员要佩戴口罩,应控制会议时间,会议结束后场地、家具须进行消毒。

4.2 工厂只留一个门岗供职工出入,门卫室设立检查站,对当班员工测温、登记。严格做到 “不测体温、不登记”不得上岗。进入公司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入内,暂停接待一切来访,外来车辆未经允许一律不得进入厂区。

4.3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操作手册的要求,应对公司厂区、办公楼、食堂、公私车辆等进行卫生消毒。疫情防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厂内办公楼、垃圾桶、厕所、运行车间及食堂、门房等人员进出频繁场所每日至少消毒一次可采用厂内现有次钠进行稀释消毒,楼道和厕所的保洁用具要分开,严禁混用,保洁工作结束后洗手消毒。并保持办公区环境整洁,建议每日通风23次,每次20分钟左右。

4.4 按照疫情防控指导,要求全体不当班职工自觉居家隔离,不聚会、不外出,主动隔绝病毒传播途径。外地员工适当延迟返岗时间,已经返回的要求自我隔离14天方可回岗工作。

4.5 食堂进行分餐进食,打完饭后回各自办公场所或找地就餐,避免人员密集,餐厅每日至少消毒一次,餐桌椅使用后进行消毒。餐具用品各自进行高温消毒,食堂用具由做饭人员进行高温消毒。

5、应急措施 5.1 加强进水监控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监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当前公共场所和家庭为防控疫情多采用含氯消毒剂进行消毒,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水余氯量可能偏高,影响生化处理单元正常运行。

要求运行人员、化验室加大对进水的监测频次,增加余氯监测,密切注意进口水质水量的变化。

5.2 保持系统正常运转 各部门保持正常运转,污水处理设施保证正常运行,运行部根据水量水质变化适时调整工艺参数,并密切关注医疗机构排入市政管网中可能存在大量消毒剂对生化系统的影响。

针对进水生物毒性和余氯过高影响生化系统的可能性,加强每天监测污泥沉降比和观察生物相,适当提高污泥浓度,对于预处理工段,有预曝气或曝气沉渣池的污水处理厂,应保证预曝气的常开状态,有利于余氯的去除,运营人员应多观察生物池硝化效果及出口在线监测指标,有问题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

6、工作场所防控 为职工配备必要的防护工作用品,口罩、护目镜、防护服等;
对厂内有限空间和密闭空间等作业场所,确保强制性排风措施,特别是格栅、沉砂池、曝气池及脱水间,在污水处理过程中的易发生污水飞溅和气溶胶传播的单元,作业人员必须按照要求佩戴好防护用品;
加强厂内消毒和卫生防护,作业毕后勤清洗。

对于与污水、污泥直接接触的防护用品,例如手套、防护服等,在厂区出口设置专门回收箱,禁止将生产防护用品携带进办公区。

7、保障措施 7.1 技术保障 疫情期间技术负责人非必要时,禁止请假、休假,需每日对运行情况进行总结、汇报,针对疫情期间污水处理可能出现的问题,应有应对措施,对出现或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安排人员处理。

7.2 物资经费保障 公司疫情防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定期核查、及时补充防护应急物资,并合理安排使用,保证员工的防护用品的全覆盖。

8、紧急情况 一旦发现疑似病例,需立即报告公司疫情防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上报驻地有关卫生防疫部门,并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立即全面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疫情防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会同有关部门立即按区疾控中心对与病人有密切接触的职工进行筛查及医学观察处理,并迅速开展全面消毒工作。

9、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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