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管委办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调研报告

时间:2022-01-28 10:48:26 公文范文 浏览次数:
县城管委办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调研报告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城管执法局的悉心指导下,县城管委办在理顺城市管理机制体制、队伍建设和规范化执法方面狠下功夫,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离上级领导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为了彻底剖析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出科学合理的改革方案,促进城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我办成立了城市管理工作调查小组,开展了大量走访调查、视察研究,现将报告汇报于后:

  一、XX县城概况

  XX县县城建成区面积17.3平方公里,县城人口17.1万,现有大小街道80余条。

  二、城市管理现状

  (一)城市管理体制和机制情况。2019年10月,经省政府同意,在我县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川府函〔2019〕207号),2019年10月县城管执法局组建挂牌。现有人员41人,内设三股一室,下设执法大队和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其中执法大队在城区设立五个执法中队,在乡镇设立两个执法中队。全县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协管员工资已纳入财政全额预算。财政按每年人均1.8万元预算城市管理工作经费、协管员按每年人均1.92万元预算工资及保险,均全部用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二)主要职能职责。自2019年4月市政、园林、环卫三所从县城管执法局分离出去以后,县城管执法局主要行使城市管理领域7个方面的执法权,其中:城市市容环卫、城市规划、城市绿化、市政管理的全部处罚权,环境保护、工商管理、食品卫生部分处罚权。2019年9月以来,根据省人民政府批复,我县将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延伸至全县所有建制镇,目前已在蓬南、XX建立了执法中队负责日常管理及执法工作,并负责其余建制镇的规划执法工作。

  (三)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情况

  1.在纵向上形成了“一张网格,两级政府、三级管理”模式。自2019年省政府批复同意我县在全市率先试点探索开展乡镇执法以来,不断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不断建立健全城市管理网络。县级管理在整个城市管理体系中处理核心地位,负责宏观决策;
制定年度城市管理规划,并建立经常性监督检查机制,确保城市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县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县城区城市管理的主体责任和对乡镇规划建设执法。街道、乡镇是是城市管理的重心所在,按照辖区负责制,根据县及其职能部门下达的城市管理目标任务,结合本辖区管理实际,负责对社区城市管理工作的领导和检查。社区是城市管理的基础,主要职能在与动员居民群众和辖区单位搞好自身管理并参与城市管理,提高居民文明素质,凝聚社会力量,协助城市管理职能部门发挥重要作用。

  2.在横向上形成了“统一领导,多元负责,各司其责”模式。2019年9月,经过充分调研、多方考察、主动协调,恢复设立了以县长任主任、分管县领导任副主任的城市管理委员会,解决城市管理中的职能交叉、多头管理、责任主体不明确等方面的问题,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研究协调,提出解决方案,建立工作机制。这一举措进一步理顺了管理体制,杜绝多头管理责任不清,充分发挥职能部门、街道、社区在城市管理中的基础作用,真正实现管理无缝隙,责任全覆盖。部门力量有效整合,城市管理效率迅速提高,城市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几年来,我县以开展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推进城管体制改革为抓手,理顺城管体制和机制,加强城管执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一是城市管理执法整合机制逐步建立。形成了行政许可权和处罚权的相对集中,业务上统一指挥,分级管理的管理体制,管理效率明显提升。二是城市管理执法长效机制基本形成。通过近几年的不断摸索和实践,我们建立起了日常监管和重点整治相结合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促进了市容秩序的不断规范。

  三、城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以来,经过不断努力,虽然初步解决了城市管理领域多头执法、职责交叉、执法扰民和执法效率底下等问题,推动了我县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缺乏统一的规范性法律,行政执法手段受到限制。一是目前对城市管理还没有一部完整系统的实体法,只限于一些条例或地方制定的规章、办法。二是有的的法规规章条款标准不明确,对某些行为只有禁止性条款,没有详细处罚规定。缺乏可操作性,影响了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执法机关缺乏必要的强制手段,执法者与被执法者的矛盾更加突出,执法人员被围攻殴打的事件时有发生,暴力抗法的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没有保障。

  (二)城市管理统筹协调不够,大城管格局远未形成。“三分建设,七分管理”,城市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城市管理活动具有系统性、延续性、复杂性和多面性。当前的城市管理以部门为主,城市管理缺乏整体的观念。城市管理中庞大的管理系统如环卫、园林、市政道路、排污排水等,分散在多个部门,且部门之间分工权限界定不清楚,导致管理中存在职责不清、责权利不统一的情况。缺乏一个统一的城市管理有机整体来整合各单位的职能职责,没有形成高位协调、统一高效的城市管理机制,许多原本与城市管理相关的问题处理起来变得更加复杂。

  (三)城市管理执法保障机制不力。一是整体素质不高。由于城管工作的特殊性,长期在一线工作,待遇低工作累,加之媒体等社会因素将城管妖魔化、声誉不好,留不住人才,新考入的公务员纷纷离开,造成我县城管队伍存在人才总量不足、专业素质不强、年龄断层突出的问题。二是执法人员力量不足。我县城市人口17.1万,执法人员只有41人,还未达到城市人口的万分之三,随着执法权延伸乡镇工作开展,执法力量更是不足,严重制约了城市管理作用的高效发挥。三是执法人员身份尴尬。我局执法大队现有15名事业工勤人员,这15名人员通过了职称考试,但由于执法大队为参公事业单位,无岗位设置,不能与其他事业单位人员一样获得事业绩效,也不能与参公人员一样获得现有的政治待遇。四是执法车辆问题尴尬。城管执法用车从省一级都未按照执法车辆对待,没有统一标识,在年审时也频频受阻,甚至要求去除城管执法标识再接受车辆年检。

  四、对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的意见建议

  (一)建立上级协调机构,加快城管立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开展过程中出现过很多问题,但无法向上级主管部门反馈,也没有哪级来研究和协调,各地只好各自为政,各行其事。要深化这项工作,就必须纠正城市管理是地方政府的事,没有必要成立主管部门的错误认识。尽快建立全国和全省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协调机构,象其他部委、厅局一样制定政策,明确职能,协调关系并制定专门法规改变借法执法问题,真正做到依法执法、规范执法。

  (二)构建“大城管”格局。自2019年4月市政、环卫、园林三所从城管执法局分离出去以后,造成了管理和执法上的脱节,管理层次增加,许多原本与城市管理相关的问题处理起来变得更加复杂,影响了行政效率,且我市其他区县均实行将市政、园林、环卫纳入城市管理体系内的大城管体系。为了理顺管理体制,降低管理成本,建议将与城市管理直接相关的市政、环卫、园林等职能和部门归并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的城市管理体制。

  (三)加强和完善城管执法保障机制。一是强化提升执法人员能力。建议省市组织执法人员统一培训,制定同一执法标准,不断加强执法队伍的思想政治和业务培训。二是充实执法人员力量。根据新时期城市管理工作的特点和任务需要,建议由省市统一调配执法编制,多调入经验丰富、有群众工作基础、懂法律法规的专业人才,建设一支政治过硬、素质优良、作风扎实、业务精湛、执法文明、高效规范的现代城市管理执法队伍。三是优化执法人员结构。加强人员流动,将现有的经验丰富、热爱城管工作的人员过渡为公务员,保证执法人员的合法身份;
将不适宜城管工作的人员根据需要流动到其余部门,实现人尽其才,保证有一支作风过硬、群众认可的执法队伍。四是建议将与城市日常管理事项密切相关、已集中行使处罚权部门的人、物等归并到城管执法局。并尽快统一城管执法车辆标识标准,将城管执法车辆纳入执法用车管理。五是完善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城管执法部门工作特殊,长期工作在一线,工作时间长任务重,建议合理确定城管执法工作经费,给予适当补贴以调动积极性,切实保障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高效开展。

  XX县城市管理委员办公室

  2017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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