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负面清单分类(8篇)

时间:2023-05-02 15:50:05 公文范文 浏览次数:

篇一:村干部负面清单分类

  

  关于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原因分析及对策

  近年来,随着精准扶贫的推进,我国扶贫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绩,但在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面临扶贫资金点多面广、对象分散,资金监管难度大,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强占掠夺、贪污挪用、挥霍浪费等问题比较严重,“雁过拔毛”式腐败借助政策东风趁势滋长,人情扶贫、关系扶贫等问题屡见不鲜,必须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警惕。

  一、当前扶贫领域存在的主要违纪问题及表现

  从当前扶贫领域中反映和查处的问题来看,“最后一公里”是主要风险点,涉及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和“两项制度”扶贫资金是高发区域。从近年来查处涉及扶贫领域件的件案件来看,扶贫领域违纪问题集中表现在以下几种情形:

  一是欺上瞒下,虚报冒领。部分基层干部向上积极申请农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如村级公路建设、农村水电建设等农村建设项目,对下则欺瞒群众,利用基层群众获取信息渠道少、不熟悉政策的条件,暗箱操作,坐地生财。勾结老板虚报工程项目或报大工程结算价等手段套取、挪用大量扶贫资金。面上手续齐全、到户到人,面下张冠李戴、大有文章。不少村委会干部变相买卖扶贫指标,索取、收受困难户好处费,更有甚者堂而皇之将建房补助款等扶贫资金直接放入自己腰包。

  二是盘剥克扣,雁过拔毛。一些镇、村干部利用审批权或资金发放权等违规收费、截留私分。有的乡镇站所负责人、村干部利用职权巧立名目收取“好处费”、搞截留私分。

  三是擅权乱权,优亲厚友。实行社保政策兜底脱贫是脱贫开发的重要举措,一些地方在发放低保过程中,部分基层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力和经手申办的职务便利,优先照顾自己的亲戚朋友,明显不符合条件“创造条件”也要给亲戚朋友,大搞“关系保”,搞“利益集团”,骗保、骗取补助金或其他优惠待遇的手段花样百出,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却视而不见,极大地损害了群众利益。

  四是巧取豪夺,违规挪用。各项惠农资金的下拨成为部分基层干部有利可图的“香饽饽”,“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成为基层心照不宣的执行手段。为捞取

  1利益专“钻”政策毛病,在缺乏政策执行细则、操纵弹性大的情况下,歪曲政策、大打擦边球,只执行对本人有利的局部,无益的则束之高阁,对群众利益置若罔闻。在农村地皮征偿上,以低价或无偿强占掠夺农民地皮,严重损害农民利益。二、扶贫领域存在违纪问题的主要缘故原由分析

  (一)农民文化不高,没有维权意识。

  目前,大多数青壮年农民外出务工,留下来的贫困户均是老、弱、病、残的弱势群体,文化程度低,维权意识差,对扶贫政策关注度不高。而有些村干部却刻意回避或故意隐瞒扶贫政策,使得各项惠农措施难以做到家喻户晓,农民维权性低。再加上不少农民对扶贫政策把握不足,不知情、不了解、不明白现象较为突出,对村干部的监督难以实现。因此,让不少利益作祟、想打歪主意的村干部钻了空子。

  (二)权力过于集中,缺乏有效监督。

  在涉农工程项目招投标、工程建设过程中,相关监管单位对涉农资金的监督不到位,投标方为了中标,竞相争取贿赂涉农部门分管领导的现象很常见。原因一是内部监督有名无实。目前,农村普遍存在资金使用、项目开支和工程建设信息不公开,政务村务更新不及时、公示事项不全面等问题,使得村干部权力过于集中,从而让涉案人员一步步走向了犯罪深渊。二是上级监督不到位。扶贫开发涉及领域宽,涵盖资金、资产、资源等各个方面;涉及主体广,遍及多个行政机关和权力岗位,上级各部门没有实现动态监管,对涉农资金运行的具体情况缺乏有效监督,给权力滥用留下了较大空间。三是外部监督没有深入。纪检、审计等部门没有实现对相关单位涉农资金的日常监管,因人手短缺,只是进行选择性的间断监督,对涉农资金

  的监督不全面、不完善,没有很好地把监督职责常态化。(三)制度尚未健全,机制出现弊端。

  村干部的权利缺乏行之有效的制约,为其权力寻租提供了空间。由于涉农资金办理体制不完善,扶贫领域参与部门较多,财政专项资金审批、下拨、流转、使用缺乏细化性规则,办理上很容易出现职能交叉、彼此推委的现象,招致真正的监督工作没有落到实处。职能部门普遍重下拨、轻监管,资金使用是否确有其事,分配对象是否确有其人,资金、物资是否如数到人到户等都缺乏后续跟踪办理。加之村级构造办理松散,相干法规制度扶植滞后,村民监督难以落实。(四)法纪意识谈薄,道德底线缺失。

  2乡村干部作为直接接触群众的党政“代言人”,是决定政策实施成效与否的关键,但有的乡村干部缺乏法治意识,纪律松弛,对上级的要求不以为然,排斥按政策办事。涉农违纪违法案件主要集中在危房改造、生态公益林管理和种植业专项资金等三个方面,侵害对象广泛,数额不多但涉及到的人数多,侵害了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这些人缺乏为民服务的意识,个人私欲膨胀,妄图将贫困群众的“救命钱”收为自己的“囊中物”,无视群众困苦,道德底线缺失。

  三、解决扶贫领域存在违纪问题的对策

  打赢脱贫攻坚战,既要上下齐心、精准发力,又要架起纪律的“高压线”,保障政策落实到位、资金用在刀刃上。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利用来信、来访、网络、电话等渠道,高度重视巡视、审计、财政专项检查以及职能部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用精准监督护航精准扶贫。

  (一)按照精准扶贫要求,加强廉政思想教育。

  解决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坚定不移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一是加强党风廉政扶植,结合党性党风党纪专题教育和扶贫开发各项工作,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向全体党员干部进行方式多样的廉政教育活动,提升政治觉悟,增强纪律法治意识,切实从基本上树立“不敢腐、不克不及腐、不想腐”的清廉意识。二是针对扶贫领域职务立功频发的状况,需要对村干部加强教育,加强监督,加强自我约束,成为一身正气、开阔洁净“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失事”的群众“怙恃官”,带领群众一起脱贫致富,让群众至心“点赞”,与群众建立水鱼之情,厚植党的在朝根蒂根基。

  (二)围绕扶贫资金重点,强化各项监督检查。

  加大对扶贫资金、项目安排、贫困退出、脱贫成效等方面信息的公开力度,建立健全扶贫工作公告公示制度,通过张榜

  公示,公布监督电话,实现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确保扶贫对象看得到、看得懂,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搭建社会扶贫信息平台,及时公开捐赠款物使用情况,提高社会扶贫公信力和美誉度。积极推进账目公开等机制,账目开支明细、政策通知公示必须进村进组,不能“一贴了之”、无人问津,防止人为故意走形式。建立健全“三级联查联管”的精准扶贫运行机制。县市区纪委组建扶贫工作专项检查小组,乡镇成立专门扶贫工作监管机构,组成贫困村扶贫工作监督小组,在扶贫资金下达前后等重点时段不打招呼开展突击检查,结合日常督促、重点抽查、检查考核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人、财、物的有效监管,确保专项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3(三)着力刚性约束制度,规范涉农线索处理。

  建立审计、财政、、扶贫等职能部门发觉问题线索的抄报机制。充分应用现有的举报平台、“四风”问题随手拍等新兴技术手段,拓宽问题线索起原渠道,把握线索搜集这个关键。重点选取一批问题性质恶劣、群众反映集中和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建立督办交办制度。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扶贫领域的重点人员和重点问题,将相干举报作为交办重点。在人员上,重点交办反映乡、村两级党员干部问题的举报。在问题上,重点交办套取、冒领、截留私分扶贫资金、违背专项使用资金规定等

  问题。对换查进展缓慢、查办力度不够、处理不到位的扶贫领域案件,由县纪委直查快办或实行挂牌督办。对一些典型问题,进行公布通报曝光,真正起到“通报一起、警醒一片”的效果。

  (四)准确开列“三张清单”,加大执纪问责力度。

  一是要开列“负面清单”。要在做好“摸清三个底数、建好三本台账”的基础上,结合近年查案执纪实践,开列违规违纪问题负面清单,为基层对照排查、自查自纠提供有效遵循。

  二是要开列“任务清单”。深化牢固“两项专项整治”成果,针对扶贫领域易发多发环节,加大廉政风险点的排查力度,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监督检查重点。三是要开列“责任清单”。明确涉及扶贫领域的林业、扶贫等部门及乡镇、省级贫困村的责任主体,层层实行“签字背书”,分类明确各个责任主体在工作任务、详细步伐、时限要求及详细责任人员,推动各责任主体履行职责、主动担当。要对相干责任单元进行监督和催促,把主体责任压力层层传导下去,一级一级压实。用好“一案双查”,对因监督不力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既查处当事人,又对负有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的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要从严查处在扶贫工作中发生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以铁的纪律推动精准扶贫各项决策摆设落地生根。

篇二:村干部负面清单分类

  

  一线恩阳区:巡察向村居延伸让问题解决在一线文聂见名“感谢巡察组,让我看到了产业发展的希望,也让我真正掌握了芦笋种植技术。”恩阳区双胜镇天良村芦笋产业园区业主李搭建巡察工作“连心桥”,零距离直面群众开展巡察,收集问题线索,进一步推动问题在基层一线解决。“平时你们请村干部办事,比如办理低保、建房子办证、反映问题,能及时处理、公正办理吗?“”村里修路、土地水塘出租这些大事你们都能知道吗”……在延伸巡察过程中,区委各巡察组登门入户、深入田间地头,与群众拉家常,向群众问冷暖,充分掌握社情民意。紧盯重点人、重点事着重谈、反复访,先找党员干部了解情况,再走访群众印证问题,找准问题症结。发现问题是为了推动解决问题。原青木镇成城村发展脆李产业,业主长期未支付群众土地租赁费用和群众劳务费用。巡察组发现这一情况后迅速反馈,督促当地党委政府立行立改,把该群众的钱如数发到群众手中,给了群众一个满意答复。恩阳区在推进村级巡察全覆盖的基础上,巡察组采取“钉钉子”的办法,积极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对巡察中易于解决的问题及时反馈立巡立改;对相对复杂的问题,及时移交,限期整改;对镇、村本级无法整改的问题,向领导小组汇报后,上提一级整改,并加强跟踪问效和回访,督促落实办理,确保巡察效果立竿见影。截至目前,区委各巡察组累计延伸巡察村(社区)359个,走访群众22861户,座谈15783人,发现并推动解决具体问题1200余个。实感激地说。原来,李实在恩阳区原万安乡北斗社区承包46.5亩土地发展芦笋种植业,由于缺乏技术,园区管护不当,导致芦笋发生病害后损毁严重。恩阳区委第二巡察组在延伸巡察时了解到相关情况后,立即督促当地镇村干部,协调区芦笋办、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全程跟踪技术服务,协调相关部门兑现奖补资金,提振业主发展产业的信心。近年来,恩阳区扎实推进巡察监督向村级延伸,将巡察“利剑”直插村(社区)一线,打通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推动解决群众的烦心事揪心事,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农村属于典型的熟人圈子,要巡深巡透,必须打破人情干扰。”为了真正发现问题,恩阳区在巡察过程中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作用,积极探索让群众即知即晓、明白易懂的宣传方式,将巡察公告、巡察内容等通过农村“村村响”播放、利用群众赶集日等广泛宣传,引导群众主动向巡察组反映情况;利用“互联网+”让外出务工群众从“指尖”上就能知晓家乡正在开展的巡察工作,通过网络通道收集问题;走村入户仁和区:正负面清单划定政商交往界限文仁和纪“主动靠前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保姆式’‘一站式’服务,真诚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全面公开涉企执法单位宣传资料1.7万余份。分层分类组织各行业、系统、部门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集中观看《越界》《围猎陷井》《迷途知返》等警示片100余场次。利用电视台、协同办公平台和省市区纪纪检监察宣传媒体等通报曝光典型案例25件次。应用LED显示屏、户外宣传栏等平台,适时展播和滚动展示廉政箴言警句、廉洁故事。公布举报电话12388,开通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问题线索处置“绿色通道”,提升干部群众知晓率、参与率,营造全区亲清政商交往良好氛围。为保障清单实施效果,区纪委监委采用“对帐式”完善机制强警示。区纪委监委自开展重点领域系统治理专项行动以来,聚焦关键环节,进行“拉网式”清查,对发现的营商环境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吃拿卡要等作风问题,精准运用“四种形态”严肃问责。专项行动中,先后查处利用职务便利收受服务对象钱物4件4人,给予谈话提醒1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人,降级处分1人,不断释放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整治的强烈信号。同时,通过进一步完善党群服务中心、联系服务企业(项目)工作制度、全程代理代办、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等服务机制,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助推企业健康发展。权责清单……”“不准在服务企业和执法检查等公务活动中‘推拖绕’、不作为、‘新官不理旧账’。不准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近日,攀枝花市仁和区推出优化营商环境正负面清单,划定政商交往底线,督促公职人员和企业做到有交集无交换、有交往无交易,助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仁和区纪委监委就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制定出台政商交往正面清单“六要”(即要主动服务、要正确用权、要规范公务、要亲清交往、要政企互助、要依法维权),负面清单“六不”(即不“拖”、不“卡”、不“吃”、不“拿”、不“玩”、不“赌”),明确了新型政商交往“哪些事应当做“”哪些事不能做”,为党员干部处理与企业家的关系提供了行动指南。针对不同人群,采用“分类式”加强廉洁教育。与29家企业开展廉洁共建互助活动,印发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政商交往“六要六不”清单等76

篇三:村干部负面清单分类

  

  全文共计1528字

  言语负面清单:3个方面18个“不能说”

  一、对上级不能说:

  ●你们上头就知道把工作压给我们做,我吃不消做;

  ●农村工作就这样,乡下事乡下舞;

  ●这事是你们让我这么做的,老百姓来烦,我不管;

  ●这事要你们领导出面,我办不了;

  ●不把那件事解决,这件事别来找我;

  ●我是老百姓选出来的,你能拿我怎么样。

  二、对同事不能说:

  ●这也不能发,那也不能发,何必做得这么苦;

  ●现在老百姓越来越难管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篇四:村干部负面清单分类

  

  村?在制定??负?清单,你作为驻村?部如何给??定个负?清单?题?:村?在制定??负?清单,你作为驻村?部如何给??定个负?清单?思路点拨本题属于组织协调类的“办?”题?,具体??就是制定驻村?部的负?清单。这类题可以按照事前(吃透上情、研究下情、学习外情),事中(定框架,定内容,形成初稿,征求意见),事后(定稿,汇报领导,印发执?等)?个部分展开。BEICHENA答案解析:作为驻村?部,给??制定负?清单有助于提??我约束意识,树?党员?部勤政廉政形象,拓宽群众监督举报渠道,促进“门好进、脸好看”的服务型政府建设。为了确保制定的负?清单真实有效,我会从以下?点开展?作:第?,明确多样化的负?清单调研?式。我将在微信微博等公众平台发布问卷调查和留?板,向社会公众尤其是我们当地的村民征集想法和建议,对群众的意见做好及时准确的收集整理;通过互联?搜索党员?部制定负?清单相关经验做法和创新措施,查询国家负?清单制度的相关?件,电话联系上级组织部门的领导和?作?员,咨询村?部?为规范??法律法规知识;组织?次组织?活会,向村?的?些?同事请教他们是如何制定的,结合村委班?对于群众意见进?详尽思考与谈论;查阅警?录与???常?为对照,三省吾?,去?间地头实地?访村民,与村民交?谈话,同时欢迎村民朋友给我们村?部写匿名信,以便充分了解??存在的?病与不?。做好以上搜集的信息汇总整理?作,进?科学分析并做好总结。第?,确保负?清单内容的全?。?、语?负?清单:如?对村民办事,呵斥辱骂群众,使?不当词汇等;?、?作负?清单:如服务群众推诿偷懒,向村民乱集资、乱摊派、乱收费等;三、态度负?清单:如不作为不担当,不为群众办实事,造成不良影响等;四、?为负?清单:如裙带关系,贪污腐败等问题,拉帮结派,搞?原则纠纷、破坏班?团结等。我会在?常?作和服务群众过程中,实时征求群众的意见,对以上的负?清单及时更新修订,不断地完善。第三,做好后续?作的推进落实。将负?清单上传到我们的两微?端公众平台上,让群众给我们的?作打分,时刻监督我们的?作,切实发挥好负?清单的作?。

篇五:村干部负面清单分类

  

  村干部廉洁履职负面清单

  一、村干部廉洁履职负面清单村干部作为乡村公共服务的主要力量,在参与乡村建设的过程中,其责任、权力和义务也在不断增加。他们有义务恪尽职守,廉洁从政,但是他们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也会出现一些不良行为,从而影响乡村发展。以下是村干部廉洁履职负面清单:

  1、职务贪污:一些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以收受礼金、津贴、礼品等方式谋取私利,严重侵害公平正义,损害公共利益。

  2、因私借款:有的村干部因私收受财物,并以借款的名义,自行把所得的财物支付给自己,从而损害公共利益。

  3、谋取特殊利益:一些村干部谋取特殊利益,利用公务之便为自己和亲友谋取利益,违反职责纪律,破坏公正原则。

  4、违反经济纪律:一些村干部违反经济纪律,挥霍公款,贪图利益,把公款用于个人消费,严重损害了公共利益。

  5、向企业收取费用:一些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向企业收取费用,严重损害了企业的利益,影响了企业的正常发展。

  二、村干部廉洁从政的重要性村干部是乡村建设的主要力量,是乡村发展的主导力量,他们肩负着重要的责任,因此必须廉洁从政,把公款用于公益事业,为乡村发展尽心尽力。

  一方面,村干部要恪尽职守,遵守经济纪律,有效利用资金,规范落实政策,承担责任,不谋取私利,不违反职责,坚持公正原则,拒绝受贿,拒绝收受贿赂,确保公共财物得到妥善利用。

  另一方面,村干部要坚持公益原则,以公益为主,以公众利益为重,认真履行职责,为公众服务,推进乡村发展,改善居民生活,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三、结论村干部廉洁从政是乡村发展的基本要求,是乡村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也是乡村建设的重要基础。村干部要恪尽职守,廉洁从政,坚决抵制一切不良行为,认真履行职责,为乡村建设尽心尽力,为乡村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篇六:村干部负面清单分类

  

  村干部负面清单

  言语负面清单:3个方面18个“不能说”

  一、对上级不能说:

  ●你们上头就知道把工作压给咱们做,我吃不消做;

  ●农村工作就这样,乡下事乡下舞;

  ●这事是你们让我这么做的,老百姓来烦,我无论;

  ●这事要你们领导出面,我办不了;

  ●不把那件事解决,这件事别来找我;

  ●我是老百姓选出来的,你能拿我怎么样。

  二、对同事不能说:

  ●这也不能发,那也不能发,何须做得这么苦;

  ●此刻老百姓愈来愈难管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多做多错,不做没错;

  ●你不懂的,跟我比,还早呐;那是你的事,与我无关;

  ●你别干得一股臭劲,你知道他人怎么说你。

  三、对群众不能说:

  ●领导没跟我说过,这事我弄不清楚;

  ●有本领就去上访唩;

  ●我很忙,不是为你一个人办事,给我出去;

  ●你算老几;

  ●这事就是做做样子,骗骗上面的;

  ●这是上面要求的,咱们也没办法。

  行为负面清单:6个方面36条不能做

  一、大局观念不够强

  ●公开反对或歪曲组织决定;

  ●当面不说,背后乱说,阳奉阴违;

  ●对网络段子不加辨别随意转发评论;

  ●自扫门前雪,遇事绕道走;

  ●不正面引导群众,将矛盾上交,乃至煽动生事;

  ●逢人称兄道弟,讲哥们义气,不按原则办事。

  二、联系群众不深切

  ●对联系户上门入户关心不够,乃至走形式;

  ●不能及时摸排化解矛盾纠纷,使矛盾升级乃至引发事件;

  ●漠视群众合理诉求,能办不办,推诿扯皮;

  ●解决群众实际工作时存有成见;

  ●工作与群众需求有脱钩,未解决群众所盼、所想;

  ●偏听干部一面之词,轻忽群众意见建议。

  三、日常行为不注重

  ●不顺手关闭电器,存在白昼灯、长摇扇现象;

  ●随意浪费办公用品耗材等;

  ●食堂就餐未按需用餐,存在浪费;

  ●不珍惜公共财物;

  ●只注意个人卫生,不注意公共卫生;

  ●利用公物办私事。

  四、廉洁底线不守牢

  ●未严格执行扶贫、危房改造等民生工程建设和项目建设领域廉洁纪律要求,乃至发生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以各类形式占用集体财物或拖欠集体钱款;

  ●大操大办红白喜事;

  ●任人唯亲,安排亲戚朋友担任村里工作职位;

  ●违规干与和插足工程项目建设;

  ●讲究排场,攀比炫富。

  五、工作纪律不遵守

  ●不服从组织分派的任务;

  ●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

  ●透露、散播尚未讨论决定的事项及进程意见;

  ●不履行职责,外出不请假;

  ●重大事项不报告;

  ●未经程序擅自利用印章。

  六、自身形象不端正

  ●作出的公开许诺不兑现;

  ●迷恋酒局、饭局、牌局,不注意生活末节;

  ●出口不逊,言语粗鲁;

  ●造谣生事,诋毁他人;

  ●参加宗教邪教组织和迷信活动;

  ●不养老抚幼,家庭美德、社会公德差。

篇七:村干部负面清单分类

  

  规范村级小微权力问题建议

  为进一步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全面推进“清廉乡村”建设,促进基层民*主自治,形成职权明确、公开透明、规范高效、监督有力的制度体系,让村级“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根据县政协工作安排,由县政协办公室、委工委、经科委联合牵头组织委员成立课题调研组,先后开展座谈交流,实地走访,在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形成此调研报告。

  一、我县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现状。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对村级“小微权力”的规范运行,牢牢把握农村基层形势的变化和发展,不断夯实农村基层基础,先后推出了一系列重要举措,着重加强对村级“小微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机制建设的探索,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制度固廉,建立“立体化”规范体系。

  (二)监督明廉,开展“常态化”专项监督。

  (三)阳光问廉,探索“数字化”创新做法。

  (四)文化润廉,打造“品牌化”清廉项目建设。

  二、我县村级“小微权力”运行存在的问题。(一)思想认识尚需提高。认识方面仍有差距,违纪风险仍处高位,监督管理仍有漏洞。

  (二)队伍建设亟需提升。村干部队伍建设需加强,从业人员队伍建设需加强,村民代表队伍建设需加强。

  (三)制度执行亟待加强。大监督格局尚需构建,制度体系尚需完善,村级自治能力尚需强化。

  三、关于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的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筑牢防腐之基。*.强化顶层设计,全力打造制度高地。建议县委、县zf要根据我县实际,在当前已出台的“小微权力”*条清单的基础上,尽快出台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的指导意见、负面清单等统领性文件,明确监督重点,理顺部门职责,全力打造全覆盖、无盲区、数字化的村级“小微权力”监管网络。同时,要不断强化村级“小微权力”的探索,在深入总结本地经验的基础上,积极学习借鉴周边地区成功经验。

  *.加强宣传引导,全力打造舆论高地。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积极宣传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内容和运行流程,提高农村党员干部群众的知晓度和支持度。

  *.深化“四责协同”,全力打造监督高地。要更加清晰界定涉农部门的监管责任,要更加有效落实属地责任,要更加强化提升村干部“小微权力”意识。

  (二)加强队伍建设,锻造尖兵强将。*.坚持强基固本,努力培育一支“肯干事”的基层干部队伍。村(社)“一把手”是基层“小微权力”规范运行的第一责任人,要对村干部开展“小微权力”清单*条办事流程及工作要求等内容的培训,加强对村书记统揽全局、统筹各方和团结带领村两委班子干事创业能力的培养,加强对村干部的廉政教育,以“管育并用、考促结合”的举措,织密村级组织带头人队伍管理全链条。

  *.推进阳光晒权,努力造就一支“有责任”的主角队伍。创新方式,提高群众的参与知晓率,将村级“小微权力”运行过程清晰呈现。可通过各乡镇(街道)“请你来协商”分平台以及民*主议事会平台,将村级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交还给村民。

  *.突出内外兼修,努力建设一支“高水平”的执纪铁军队伍。建议将日常学习、集中培训、定向调训等形式相结合,按照不同类型干部的特点和需求,研究制定分层分类培训方案。建议从县级层面通盘考虑,对村级报账员、村级监察联络员的待遇保障进行明确,充分调动起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发挥“前哨”作用。

  (三)创新监督方式,推动监管提效。

  *.广泛汲取经验,不断创新自选动作。建议县级层面要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模式,召开现场观摩会、经验学习会,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相互交流提升,更好地推动权力规范工作。

  *.围绕便民利民,积极探索云上治理。在乡镇、街道、为民服务平台推行“搭建微平台、开展微服务”工作,坚持务实管用、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基本原则,搭建内容丰富、程序明确、功能完善、面向群众的微信服务平台,把“线下*小时服务”拓展成为“线上*小时服务”,拓宽直接联系服务党员群众的渠道,解决好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坚持实效导向,大力推进数字赋能。建议县委、县zf在数字化管理上要大胆探索,全面整合现有平台资源,建立统一的数字化操作管理系统。同时,建议将桐君街道“亲清地图”在全县进行推广,打造集信息公开、廉情收集、自动预警功能为一体的系统平台。

  (四)强化制度建设,扎紧制约之笼。

  *.坚持上下联动,进一步构建大监督格局。要坚持问题导向,以促进问题解决为核心,着力构建“县纪委全面监督、职能部门业务监督、乡镇(街道)重点监督、村监会日常监督”四位一体的大监督格局。

篇八:村干部负面清单分类

  

  XX市村级组织负责人

  履职负面清单评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的有效管理和监督,不断提高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组织负责人的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切实增强其规范履职的意识和能力,深化农村基层的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XX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试行)》、《XX省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XX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程(试行)》、《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评价管理的基本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权责相统一、教育惩戒相结合。

  第三条

  评价管理的对象是指本市范围内行政村(社区)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村经济合作社)、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股份经济合作社监事会)的主要负责人。

  第四条

  本办

  法明确了村级组织负责人履职的负面清单,并对“负面清单”上的行为实行扣分评价管理。评价结果纳入村干部当年度绩效考核,并与评先评优、经济报酬挂钩。

  第五条

  本评价管理办法由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温泉旅

  游度假区党委(党工委)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章

  评价管理事项

  第六条

  在严肃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等方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扣分:

  (一)编造、传播谣言丑化党和国家形象,公开发表反对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言论的;

  (二)拉帮结派搞小团体,闹不团结,或不支持其他村级组织开展工作的;

  (三)参加邪教组织的;

  (四)不顾全大局,拒不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或阳奉阴违,不积极配合的;

  (五)不落实、不完成创业承诺事项的;

  (六)对各类群体性、突发性事件不及时报告或不及时处置的;

  (七)不开展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党的组织生活不正常,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或违规发展农村党员的;

  (八)不支持上级纪委工作,不按要求开展村(居)务监督工作的;

  (九)无故不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学习教育培训、工作会议和其他集体活动的;

  第七条

  在密切联系群众、服务村民(社员)等作风建设方

  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扣分:

  (一)未建立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制度,未开展党员、干部联系户活动,或不落实措施关心老党员、困难群众的;

  (二)对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能办不办、办事推诿、效率低下的。或对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置若罔闻,不制止、不纠正的,不采取积极措施解决,致使群众上访的。或不配合做好信访群众的说服劝导工作,出现越级访的;

  (三)没有特殊原因,年度工作任务、工作目标未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或不支持配合做好“三改一拆”、“五水共治”、“殡葬改革”等中心工作的;

  (四)违反驻勤值班规定,不按要求到岗到位被查实的,或不落实便民服务举措,已建便民服务窗口运行不正常的;

  (五)不按规定组织开展村容村貌整治,责任范围内乱堆乱放、乱丢乱倒等现象严重,环境卫生差的;

  (六)对农村(社区)违法建设、违章建筑等行为制止不力的;

  (七)对村级重大事项未按规定监管并及时报备的;

  (八)在各项评议中,不满意比例较高的;

  第八条

  在执行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等相关规定方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扣分:

  (一)涉及本村(社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事项,未按照“五议两公开”规定程序进行操作的;

  (二)未按规定程序或未经合法批准,盲目投资兴建村级项目的;

  (三)

  擅自出让、出租集体土地,或擅自改变土地使用现状,侵害村民(社员)合法权益的,或未经合法程序擅自处置其他村(社)级资产、资源的;

  (四)未经合法审批增设开支项目的,或未经合法批准擅自提高标准违规发放村干部报酬的;

  第九条

  在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方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扣分:

  (一)违反相关要求,一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存在多头开户情况或多人保管货币资金的;

  (二)收入不入账,或存在坐收坐支问题的,或村级财务收支、经济往来票据入帐报帐不及时的;

  (三)因职务变动不及时移交财务帐册的,或工作不负责,导致财务数据多次出现差错,或导致村集体财务账册凭证失少;

  (四)违反村级财务支出审批程序,不按规定报支发票凭证的,或违反村级零招待有关规定,报支或变相报支相关费用发票的;

  (五)违反规定用集体资金安排旅游的;

  (六)违反规定超额存放备用金的;

  (七)不认真履行财务监督管理职责的,对账不及时或对账不认真的,或存在应该发现的财务问题而没有发现的;

  (八)违反规定,村经济合作社为其它单位(个人)提供经济担保,或违规出借村(社)集体资金给其它单位(个人)使用的;

  (九)利用财务审核权对村级正常财务开支进行阻扰的;

  第十条

  在开展村级事务管理、执行民主监督有关规定和要求方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扣分:

  (一)不按要求设立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栏,或不按规定时间、内容要求进行“三务”公开,或不按上级要求建立和应用“三务”公开电子平台的;

  (二)村(社)经济合同管理不严格,存在不按要求依法签订村(社)级工程建设项目、承包经营或租赁项目等书面合同,或有合同但监督执行合同合约条款不严格,包括合同到期不及时收回集体资产、资源,不采取措施及时、足额收取相关租金等,或没有按照规定妥善保管书面合同等;

  (三)违反民主评议有关规定,没有定期向村民代表(党员)会议报告工作,或有意逃避民主评议工作的;

  (四)违反审计监督有关规定,不提供或不如实、完

  整提供相关会计资料,或存在其他干扰破坏正常审计工作秩序行为的;

  (五)违反农村建设工程和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建设工程和项目应招标而未招标的,或肢解村级工程,逃避公开招标有关规定的,或未经合法审批擅自作出工程项目变更、预决算变更的;

  (六)不支持村(居)监委开展履职,干扰、影响、阻挠村

  监委正常履行监督职责的;

  (七)开展村(居)务监督工作不坚持原则,监管不严的;

  (八)违反有关规定保管和使用印章的;

  第十一条

  在廉洁自律等自身建设方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扣分:

  (一)未按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

  (二)在村级事务管理中,以权谋私、收受他人好处的,或违反公平公正原则为亲友谋取利益的;

  (三)在村级事务管理中滥用职权的,侵害村(社)民合法权益,或损害村(社)民合法利益的;

  (四)在村(居)务监督管理中本人或指使他人弄虚作假的;

  (五)村级班子成员及其近亲属,直接参与或变相参与承接、承包本村村级工程和项目建设的,或在政策处理过程中参与抢种、抢栽地上庄稼、植物、抢建建筑物,牟取私利

  的,或人为设置障碍、阻挠工程进度,强揽使用本村土地的工程建设项目的;

  (六)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搞不正当竞选的;

  (七)参与违法建设、违章建筑的;

  (八)对党员干部发生的违纪问题不及时报告,或不配合协助调查,或党性不强,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违纪党员处置,不及时组织召开支部大会,甚至提出反对意见的;

  (九)因监督不到位导致村(社区)干部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

  (十)有其他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

  第三章

  评价管理结果的运用

  第十二条

  各乡镇(街道)可以结合本地实际,对负面清单内容作细化补充规定,并落实专门的管理评价机构,由党群副书记牵头实施评价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各乡镇(街道)的专门评价管理工作,要根据村级各组织负责人的相关职能,分清责任、逐条对照、逐项扣分、逐月统计,实行每年一次量化评价。

  第十四条

  村级各组织负责人、驻村指导员及负有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上级组织和单位是履行日常监督检查的责任主体,应积极履职并经常性地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检查结果要及时通知相关乡镇(街道),相关乡镇(街道)对提供的这些信息资料,要及时予以核实,情况属实的予以扣分。

  第十五条

  负面清单所列的行为根据情节轻

  重原则上每起扣1—3分,每分扣报酬

  100元。

  当年度个人累计扣分满

  10分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满

  20分的予以通报批评,扣分在

  30分以上的,予以停职、免职、或罢免职务,且村级组织取消评先评优资格。行政村(社区)多人被扣分合计超过

  30分的,该村(社区)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第十六条

  村级组织负责人存在下列七种情形之一的,经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集体研究后,实行“一票否决”,当

  年度考核直接评定为不称职:

  (1)因主观原因没有完成组织分配工作或创业承诺事项的;

  (2)因违法违纪受到刑事处罚、党纪处分,或违反社会治安管理条例受到治安拘留行政处罚的;

  (3)村书记和主任闹不团结,严重影响工作的;

  (4)对乡镇(街道、管委会)重大决策、重点工程项目建设阳奉阴违、干扰阻碍、落实推进不快的;

  (5)组织、参与越级上访或集体上访的;

  (6)因未完成“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被通报批评、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

  (7)累计扣分超过

  30分的或其他经党委(党工委)集体研究认定为不称职情形的。

  第十七条

  认识态度较好且积极纠改到位的,评价管理时可以减半扣分。被上级有关部门查办、通报,或认识态度不好,或再次重犯的,评价管理

  时可以加倍扣分。

  第十八条

  对评价工作不负责任、不认真评价被查实的,根据情节轻重,按照《XX市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及相关领导责任。

  第十九条

  村级组织相关人员的行为违反“三资”管理或其他规定的,除按本办法扣分外,还要按相关规定给予其他处理,违犯党纪的,给予党纪处分。

  各单位另有报酬扣发标准规定,金额高于本办法的,按单位规定扣发;金额低于本办法的,按本办法扣发。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市纪委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局、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XX乡关于推行村干部履职行为负面清单制度的实施

  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乡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规范村干部履职行为,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乡推行村干部履职行为负面清单制度,现就有关工作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实施对象

  本制度实施的主要对象为村“两委”、村经济合作社、村监会等村级组织成员。

  二、主要内容

  1、诋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存在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不力、不作为、不到位等行为;

  2、本人或直系亲属出现违章建筑、违法用地行为,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

  3、本人或直系亲属违反有关殡葬改革丧葬陋习红白喜事等整治规定,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

  4、带头、支持或参加封建迷信活动、宗教活动,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

  5、违反村干部坐值班或者“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制度;

  6、非法占有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或者其他公共财物,违反干部离任公有财物交接制度,无故拖延的;

  7、发展党员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或出现宗族化、房族化、宗派化等倾向;

  8、违反《XX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实施细则》、《XX乡村级非生产性开支管理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非生产性开支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等财务管理规定;

  9、不按“五议两公开”等民主决策程序办事的,同时村级重大事项不及时向乡领导、驻村干部报告;

  10、违反《XX县村级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发包或本人及其近亲属、近姻亲属违规插手工程项目;利民惠民政策执行不严格,优亲厚友、厚己薄人的;

  11、因工作不公平、不到位、不担当或工作态度蛮横、作风粗暴,激化矛盾致群众上访、社会不稳定的;

  12、不

  支持乡中心工作,推动重点工作不力,经乡党委约谈还是整改落实不到位的;

  13、违反印章管理制度,应盖未盖、不当使用或出具虚假证明造成严重后果;

  14、不按规定参加村级组织活动或长期外出无法保证在村履职时间的;

  15、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推行村干部负面清单制度是当前推进村干部廉洁自律、促进村级民主管理的重要内容。各村两委及村监会主要领导干部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工作部署,抓好工作落实。村干部负面清单要在村务公开栏张贴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村党支部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针对村干部履职负面清单中的内容,加强教育宣传,确保党员干部严守纪律,履职尽职。乡纪委将与相关部门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形成处理建议交乡党委进行严肃问责,同时将处理结果上报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等相关单位备案。

  (三)注重结果运用。对村干部出现负面清单情形的,取消其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警示谈话、责令公开检讨、通报批评、停职检查(中止职务)、责令辞职、免职(罢免)等处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给予相应党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XX乡

  村干部违反履职行为负面清单处理标准》

  附件:

  XX乡村干部

  违反履职行为负面清单

  处

  理

  标

  准

  1.被警示谈话后责令公开检讨的,扣除

  1个月绩效工资;被通报批评的,扣除

  2个月绩效工资;被停职检查或中止职务的,期间停发基础工资,取消绩效工资,如提前解除的,绩效工资仍按原定停职检查或中止职务的期限扣除;责令辞职的,自辞职之日起停发所有报酬待遇;被免职或罢免的,自免职之日起或罢免投票通过之日起,停发所有报酬待遇。

  2.被停职检查、中止职务、责令辞职、免职或罢免的,应视情一并给予取消入党积极分子或延长预备党员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取消当年度评优评先资格等处理,是党员村干部的,要将其党员组织关系统一转到“整转党支部”,接受帮教整改,帮教整改期间扣发绩效工资。

  3.当年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扣发

  6个月绩效工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取消当年度绩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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