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负面清单及整改措施(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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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村干部负面清单及整改措施

  

  XX市村级组织负责人

  履职负面清单评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的有效管理和监督,不断提高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组织负责人的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切实增强其规范履职的意识和能力,深化农村基层的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XX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试行)》、《XX省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XX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程(试行)》、《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评价管理的基本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权责相统一、教育惩戒相结合。

  第三条

  评价管理的对象是指本市范围内行政村(社区)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村经济合作社)、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股份经济合作社监事会)的主要负责人。

  第四条

  本办

  法明确了村级组织负责人履职的负面清单,并对“负面清单”上的行为实行扣分评价管理。评价结果纳入村干部当年度绩效考核,并与评先评优、经济报酬挂钩。

  第五条

  本评价管理办法由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温泉旅

  游度假区党委(党工委)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章

  评价管理事项

  第六条

  在严肃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等方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扣分:

  (一)编造、传播谣言丑化党和国家形象,公开发表反对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言论的;

  (二)拉帮结派搞小团体,闹不团结,或不支持其他村级组织开展工作的;

  (三)参加邪教组织的;

  (四)不顾全大局,拒不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或阳奉阴违,不积极配合的;

  (五)不落实、不完成创业承诺事项的;

  (六)对各类群体性、突发性事件不及时报告或不及时处置的;

  (七)不开展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党的组织生活不正常,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或违规发展农村党员的;

  (八)不支持上级纪委工作,不按要求开展村(居)务监督工作的;

  (九)无故不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学习教育培训、工作会议和其他集体活动的;

  第七条

  在密切联系群众、服务村民(社员)等作风建设方

  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扣分:

  (一)未建立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制度,未开展党员、干部联系户活动,或不落实措施关心老党员、困难群众的;

  (二)对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能办不办、办事推诿、效率低下的。或对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置若罔闻,不制止、不纠正的,不采取积极措施解决,致使群众上访的。或不配合做好信访群众的说服劝导工作,出现越级访的;

  (三)没有特殊原因,年度工作任务、工作目标未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或不支持配合做好“三改一拆”、“五水共治”、“殡葬改革”等中心工作的;

  (四)违反驻勤值班规定,不按要求到岗到位被查实的,或不落实便民服务举措,已建便民服务窗口运行不正常的;

  (五)不按规定组织开展村容村貌整治,责任范围内乱堆乱放、乱丢乱倒等现象严重,环境卫生差的;

  (六)对农村(社区)违法建设、违章建筑等行为制止不力的;

  (七)对村级重大事项未按规定监管并及时报备的;

  (八)在各项评议中,不满意比例较高的;

  第八条

  在执行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等相关规定方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扣分:

  (一)涉及本村(社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事项,未按照“五议两公开”规定程序进行操作的;

  (二)未按规定程序或未经合法批准,盲目投资兴建村级项目的;

  (三)

  擅自出让、出租集体土地,或擅自改变土地使用现状,侵害村民(社员)合法权益的,或未经合法程序擅自处置其他村(社)级资产、资源的;

  (四)未经合法审批增设开支项目的,或未经合法批准擅自提高标准违规发放村干部报酬的;

  第九条

  在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方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扣分:

  (一)违反相关要求,一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存在多头开户情况或多人保管货币资金的;

  (二)收入不入账,或存在坐收坐支问题的,或村级财务收支、经济往来票据入帐报帐不及时的;

  (三)因职务变动不及时移交财务帐册的,或工作不负责,导致财务数据多次出现差错,或导致村集体财务账册凭证失少;

  (四)违反村级财务支出审批程序,不按规定报支发票凭证的,或违反村级零招待有关规定,报支或变相报支相关费用发票的;

  (五)违反规定用集体资金安排旅游的;

  (六)违反规定超额存放备用金的;

  (七)不认真履行财务监督管理职责的,对账不及时或对账不认真的,或存在应该发现的财务问题而没有发现的;

  (八)违反规定,村经济合作社为其它单位(个人)提供经济担保,或违规出借村(社)集体资金给其它单位(个人)使用的;

  (九)利用财务审核权对村级正常财务开支进行阻扰的;

  第十条

  在开展村级事务管理、执行民主监督有关规定和要求方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扣分:

  (一)不按要求设立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栏,或不按规定时间、内容要求进行“三务”公开,或不按上级要求建立和应用“三务”公开电子平台的;

  (二)村(社)经济合同管理不严格,存在不按要求依法签订村(社)级工程建设项目、承包经营或租赁项目等书面合同,或有合同但监督执行合同合约条款不严格,包括合同到期不及时收回集体资产、资源,不采取措施及时、足额收取相关租金等,或没有按照规定妥善保管书面合同等;

  (三)违反民主评议有关规定,没有定期向村民代表(党员)会议报告工作,或有意逃避民主评议工作的;

  (四)违反审计监督有关规定,不提供或不如实、完

  整提供相关会计资料,或存在其他干扰破坏正常审计工作秩序行为的;

  (五)违反农村建设工程和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建设工程和项目应招标而未招标的,或肢解村级工程,逃避公开招标有关规定的,或未经合法审批擅自作出工程项目变更、预决算变更的;

  (六)不支持村(居)监委开展履职,干扰、影响、阻挠村

  监委正常履行监督职责的;

  (七)开展村(居)务监督工作不坚持原则,监管不严的;

  (八)违反有关规定保管和使用印章的;

  第十一条

  在廉洁自律等自身建设方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扣分:

  (一)未按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

  (二)在村级事务管理中,以权谋私、收受他人好处的,或违反公平公正原则为亲友谋取利益的;

  (三)在村级事务管理中滥用职权的,侵害村(社)民合法权益,或损害村(社)民合法利益的;

  (四)在村(居)务监督管理中本人或指使他人弄虚作假的;

  (五)村级班子成员及其近亲属,直接参与或变相参与承接、承包本村村级工程和项目建设的,或在政策处理过程中参与抢种、抢栽地上庄稼、植物、抢建建筑物,牟取私利

  的,或人为设置障碍、阻挠工程进度,强揽使用本村土地的工程建设项目的;

  (六)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搞不正当竞选的;

  (七)参与违法建设、违章建筑的;

  (八)对党员干部发生的违纪问题不及时报告,或不配合协助调查,或党性不强,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违纪党员处置,不及时组织召开支部大会,甚至提出反对意见的;

  (九)因监督不到位导致村(社区)干部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

  (十)有其他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

  第三章

  评价管理结果的运用

  第十二条

  各乡镇(街道)可以结合本地实际,对负面清单内容作细化补充规定,并落实专门的管理评价机构,由党群副书记牵头实施评价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各乡镇(街道)的专门评价管理工作,要根据村级各组织负责人的相关职能,分清责任、逐条对照、逐项扣分、逐月统计,实行每年一次量化评价。

  第十四条

  村级各组织负责人、驻村指导员及负有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上级组织和单位是履行日常监督检查的责任主体,应积极履职并经常性地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检查结果要及时通知相关乡镇(街道),相关乡镇(街道)对提供的这些信息资料,要及时予以核实,情况属实的予以扣分。

  第十五条

  负面清单所列的行为根据情节轻

  重原则上每起扣1—3分,每分扣报酬

  100元。

  当年度个人累计扣分满

  10分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满

  20分的予以通报批评,扣分在

  30分以上的,予以停职、免职、或罢免职务,且村级组织取消评先评优资格。行政村(社区)多人被扣分合计超过

  30分的,该村(社区)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第十六条

  村级组织负责人存在下列七种情形之一的,经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集体研究后,实行“一票否决”,当

  年度考核直接评定为不称职:

  (1)因主观原因没有完成组织分配工作或创业承诺事项的;

  (2)因违法违纪受到刑事处罚、党纪处分,或违反社会治安管理条例受到治安拘留行政处罚的;

  (3)村书记和主任闹不团结,严重影响工作的;

  (4)对乡镇(街道、管委会)重大决策、重点工程项目建设阳奉阴违、干扰阻碍、落实推进不快的;

  (5)组织、参与越级上访或集体上访的;

  (6)因未完成“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被通报批评、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

  (7)累计扣分超过

  30分的或其他经党委(党工委)集体研究认定为不称职情形的。

  第十七条

  认识态度较好且积极纠改到位的,评价管理时可以减半扣分。被上级有关部门查办、通报,或认识态度不好,或再次重犯的,评价管理

  时可以加倍扣分。

  第十八条

  对评价工作不负责任、不认真评价被查实的,根据情节轻重,按照《XX市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及相关领导责任。

  第十九条

  村级组织相关人员的行为违反“三资”管理或其他规定的,除按本办法扣分外,还要按相关规定给予其他处理,违犯党纪的,给予党纪处分。

  各单位另有报酬扣发标准规定,金额高于本办法的,按单位规定扣发;金额低于本办法的,按本办法扣发。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市纪委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局、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XX乡关于推行村干部履职行为负面清单制度的实施

  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乡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规范村干部履职行为,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乡推行村干部履职行为负面清单制度,现就有关工作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实施对象

  本制度实施的主要对象为村“两委”、村经济合作社、村监会等村级组织成员。

  二、主要内容

  1、诋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存在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不力、不作为、不到位等行为;

  2、本人或直系亲属出现违章建筑、违法用地行为,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

  3、本人或直系亲属违反有关殡葬改革丧葬陋习红白喜事等整治规定,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

  4、带头、支持或参加封建迷信活动、宗教活动,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

  5、违反村干部坐值班或者“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制度;

  6、非法占有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或者其他公共财物,违反干部离任公有财物交接制度,无故拖延的;

  7、发展党员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或出现宗族化、房族化、宗派化等倾向;

  8、违反《XX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实施细则》、《XX乡村级非生产性开支管理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非生产性开支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等财务管理规定;

  9、不按“五议两公开”等民主决策程序办事的,同时村级重大事项不及时向乡领导、驻村干部报告;

  10、违反《XX县村级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发包或本人及其近亲属、近姻亲属违规插手工程项目;利民惠民政策执行不严格,优亲厚友、厚己薄人的;

  11、因工作不公平、不到位、不担当或工作态度蛮横、作风粗暴,激化矛盾致群众上访、社会不稳定的;

  12、不

  支持乡中心工作,推动重点工作不力,经乡党委约谈还是整改落实不到位的;

  13、违反印章管理制度,应盖未盖、不当使用或出具虚假证明造成严重后果;

  14、不按规定参加村级组织活动或长期外出无法保证在村履职时间的;

  15、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推行村干部负面清单制度是当前推进村干部廉洁自律、促进村级民主管理的重要内容。各村两委及村监会主要领导干部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工作部署,抓好工作落实。村干部负面清单要在村务公开栏张贴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村党支部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针对村干部履职负面清单中的内容,加强教育宣传,确保党员干部严守纪律,履职尽职。乡纪委将与相关部门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形成处理建议交乡党委进行严肃问责,同时将处理结果上报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等相关单位备案。

  (三)注重结果运用。对村干部出现负面清单情形的,取消其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警示谈话、责令公开检讨、通报批评、停职检查(中止职务)、责令辞职、免职(罢免)等处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给予相应党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XX乡

  村干部违反履职行为负面清单处理标准》

  附件:

  XX乡村干部

  违反履职行为负面清单

  处

  理

  标

  准

  1.被警示谈话后责令公开检讨的,扣除

  1个月绩效工资;被通报批评的,扣除

  2个月绩效工资;被停职检查或中止职务的,期间停发基础工资,取消绩效工资,如提前解除的,绩效工资仍按原定停职检查或中止职务的期限扣除;责令辞职的,自辞职之日起停发所有报酬待遇;被免职或罢免的,自免职之日起或罢免投票通过之日起,停发所有报酬待遇。

  2.被停职检查、中止职务、责令辞职、免职或罢免的,应视情一并给予取消入党积极分子或延长预备党员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取消当年度评优评先资格等处理,是党员村干部的,要将其党员组织关系统一转到“整转党支部”,接受帮教整改,帮教整改期间扣发绩效工资。

  3.当年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扣发

  6个月绩效工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取消当年度绩效工资。

篇二:村干部负面清单及整改措施

  

  天长市铜城镇负面清单盯牢村干部

  宣金祥;赵义科

  【期刊名称】《村委主任》

  【年(卷),期】2016(000)005【摘

  要】最近,安徽省天长市铜城镇的村干部都知道了—份负面清单,村干部开展工作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有了更详细、更明确的标准。

  【总页数】1页(P51-51)

  【作

  者】宣金祥;赵义科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S85【相关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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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村干部负面清单及整改措施

  

  村干部负面清单

  言语负面清单:3个方面18个“不能说”

  一、对上级不能说:

  ●你们上头就知道把工作压给咱们做,我吃不消做;

  ●农村工作就这样,乡下事乡下舞;

  ●这事是你们让我这么做的,老百姓来烦,我无论;

  ●这事要你们领导出面,我办不了;

  ●不把那件事解决,这件事别来找我;

  ●我是老百姓选出来的,你能拿我怎么样。

  二、对同事不能说:

  ●这也不能发,那也不能发,何须做得这么苦;

  ●此刻老百姓愈来愈难管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多做多错,不做没错;

  ●你不懂的,跟我比,还早呐;那是你的事,与我无关;

  ●你别干得一股臭劲,你知道他人怎么说你。

  三、对群众不能说:

  ●领导没跟我说过,这事我弄不清楚;

  ●有本领就去上访唩;

  ●我很忙,不是为你一个人办事,给我出去;

  ●你算老几;

  ●这事就是做做样子,骗骗上面的;

  ●这是上面要求的,咱们也没办法。

  行为负面清单:6个方面36条不能做

  一、大局观念不够强

  ●公开反对或歪曲组织决定;

  ●当面不说,背后乱说,阳奉阴违;

  ●对网络段子不加辨别随意转发评论;

  ●自扫门前雪,遇事绕道走;

  ●不正面引导群众,将矛盾上交,乃至煽动生事;

  ●逢人称兄道弟,讲哥们义气,不按原则办事。

  二、联系群众不深切

  ●对联系户上门入户关心不够,乃至走形式;

  ●不能及时摸排化解矛盾纠纷,使矛盾升级乃至引发事件;

  ●漠视群众合理诉求,能办不办,推诿扯皮;

  ●解决群众实际工作时存有成见;

  ●工作与群众需求有脱钩,未解决群众所盼、所想;

  ●偏听干部一面之词,轻忽群众意见建议。

  三、日常行为不注重

  ●不顺手关闭电器,存在白昼灯、长摇扇现象;

  ●随意浪费办公用品耗材等;

  ●食堂就餐未按需用餐,存在浪费;

  ●不珍惜公共财物;

  ●只注意个人卫生,不注意公共卫生;

  ●利用公物办私事。

  四、廉洁底线不守牢

  ●未严格执行扶贫、危房改造等民生工程建设和项目建设领域廉洁纪律要求,乃至发生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以各类形式占用集体财物或拖欠集体钱款;

  ●大操大办红白喜事;

  ●任人唯亲,安排亲戚朋友担任村里工作职位;

  ●违规干与和插足工程项目建设;

  ●讲究排场,攀比炫富。

  五、工作纪律不遵守

  ●不服从组织分派的任务;

  ●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

  ●透露、散播尚未讨论决定的事项及进程意见;

  ●不履行职责,外出不请假;

  ●重大事项不报告;

  ●未经程序擅自利用印章。

  六、自身形象不端正

  ●作出的公开许诺不兑现;

  ●迷恋酒局、饭局、牌局,不注意生活末节;

  ●出口不逊,言语粗鲁;

  ●造谣生事,诋毁他人;

  ●参加宗教邪教组织和迷信活动;

  ●不养老抚幼,家庭美德、社会公德差。

篇四:村干部负面清单及整改措施

  

  《

  法一

  治乡 村 依法治村,治理有效E—mail:cwzrbjb@l63.com 注意!有“精准扶贫义诊”行骗团伙 口王“他们穿着自大褂,说是从大医院下来免费义 诊,搞‘精准扶贫’,还卖给我们药,哪会想到他们都 是骗子嘛?”想起自己被骗的经过,70多岁的王明亮 (化名)后悔莫及。

  近日,四川I省广元市青川县公安局打掉一个打着“精 准扶贫义诊”的幌子,冒充医生行骗的团伙,抓获犯罪嫌 疑人6人,追逃2人,最终逮捕4人,取保候审2人。

  2017年8月,青川县公安局乔庄派出所连续接 到多名群众报警,称遭遇“精准扶贫义诊”骗局。该局 波 字会、知名医院的工作人员,携带听诊器、血压仪等 仪器,到乡下开展“精准扶贫义诊”行骗,留守老人是 他们的主要行骗对象。行骗时,犯罪嫌疑人会先和村 民打听村里有哪些病人,家庭情况如何。

  给村民“看病”后,病人会询问买什么药吃。这 时,犯罪嫌疑人就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名贵药材”,声 称有多种神奇功效,然后卖给村民。

  通过深挖细查,警方在2018年1月底又核实了 这个团伙的一些情况。经调查,2017年来,这个团伙 在四川广元、巴中、南充,以及重庆等地作案49起,接到报案后,立即成立专案组,经走访调查,于8月 28日在青川县茶坝乡将正在实施诈骗的程某、朱某 受骗群众48人,其中精准扶贫对象十几人,涉案金 额4.2万元,目前追回赃款2万余元。

  目前,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等6人抓获。他们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犯罪嫌疑人供述,他们6人分3组,冒充红十 负面清单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羽林街 道一名村支书,长期外出经商,对 让庸懒散村干部混不下去 口顾是:平时得过且过或长年外出,对 村事务不闻不问,村民办事找不 春 村指导员和党员村民代表等人员 构成的调查组,调查换届后村社 班子的履职状况,有22万余名党 员群众参加了评议。

  同时,绍兴拟定、形成了85 项“回头看”作业清单和20项履 职负面行为清单。“五星达标、3A 村里工作不闻不问,致使村庄建 设全面落后,村民意见很大。在绍 兴村级组织换届“回头看”民主评 到人,导致各项中心工作全面落 后。“如今在绍兴,大错不犯、啥事 不干的村社干部已经很难立足。”

  绍兴市委组织部长徐晓光说。

  绍兴市现有2644个村社,村 社干部1.8万名,其中主职干部 4581名。此次评议共有1351名村 社干部被评定为不合格。

  2017年底,绍兴全面开展村 议时,因排名靠后,该支书被给予 停职处理。

  这则处理村社干部的通报,争创”、最多跑一次、农村“微腐 败”整治、后进村党组织整转等重 点工作一票否决;“未履行书面请 在当地引起热议,在2018年3—4 月集中开展的村社组织换届“回 头看”工作中,有187名村社干部 受到停职、免职处理,其中91名 是村社主职干部,有干了20多年 的老支书,也有2017年才换届上 假手续或虚报去向信息”,“一年 累计请假超过lO天”都纳人履职 扣分细则,对村干部履职是否到 位有明确要求;从环境整治到党 级班子“履职体检”,一批“承诺不 践诺、任职不履职、上岗不在岗” 的不合格村社干部受到集中处 理。2018年4月,绍兴再次深化村 来的新干部。另有293人被警示 提醒,297人被通报批评,574人 被诫勉谈话。

  这些村社干部的主要问题 日活动等基层党建工作都列入考 核任务,对村社干部的履职测评 级班子“履职体检”,抓好村社组 织换届“回头看”,专门组建由城 镇班子成员、“两代表一委员”、驻 划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 次。

  ④村委主任·21318年日期 

篇五:村干部负面清单及整改措施

  

  村?在制定??负?清单,你作为驻村?部如何给??定个负?清单?题?:村?在制定??负?清单,你作为驻村?部如何给??定个负?清单?思路点拨本题属于组织协调类的“办?”题?,具体??就是制定驻村?部的负?清单。这类题可以按照事前(吃透上情、研究下情、学习外情),事中(定框架,定内容,形成初稿,征求意见),事后(定稿,汇报领导,印发执?等)?个部分展开。BEICHENA答案解析:作为驻村?部,给??制定负?清单有助于提??我约束意识,树?党员?部勤政廉政形象,拓宽群众监督举报渠道,促进“门好进、脸好看”的服务型政府建设。为了确保制定的负?清单真实有效,我会从以下?点开展?作:第?,明确多样化的负?清单调研?式。我将在微信微博等公众平台发布问卷调查和留?板,向社会公众尤其是我们当地的村民征集想法和建议,对群众的意见做好及时准确的收集整理;通过互联?搜索党员?部制定负?清单相关经验做法和创新措施,查询国家负?清单制度的相关?件,电话联系上级组织部门的领导和?作?员,咨询村?部?为规范??法律法规知识;组织?次组织?活会,向村?的?些?同事请教他们是如何制定的,结合村委班?对于群众意见进?详尽思考与谈论;查阅警?录与???常?为对照,三省吾?,去?间地头实地?访村民,与村民交?谈话,同时欢迎村民朋友给我们村?部写匿名信,以便充分了解??存在的?病与不?。做好以上搜集的信息汇总整理?作,进?科学分析并做好总结。第?,确保负?清单内容的全?。?、语?负?清单:如?对村民办事,呵斥辱骂群众,使?不当词汇等;?、?作负?清单:如服务群众推诿偷懒,向村民乱集资、乱摊派、乱收费等;三、态度负?清单:如不作为不担当,不为群众办实事,造成不良影响等;四、?为负?清单:如裙带关系,贪污腐败等问题,拉帮结派,搞?原则纠纷、破坏班?团结等。我会在?常?作和服务群众过程中,实时征求群众的意见,对以上的负?清单及时更新修订,不断地完善。第三,做好后续?作的推进落实。将负?清单上传到我们的两微?端公众平台上,让群众给我们的?作打分,时刻监督我们的?作,切实发挥好负?清单的作?。

篇六:村干部负面清单及整改措施

  

  宁波出台办法给村?部履职“?规矩”,列出“负?清单”!?前,宁波印发《宁波市规范农村基层?部廉洁履职?为办法(试?)》(以下简称《办法》),为全市村?部廉洁履职“?规矩”。“?规”五???据悉,“?规”对象包括全市?政村党组织班?,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会、监事会等村级组织成员,以及按照规定程序选举和任(聘)?的村级?作?员。“?规”内容则涵盖组织管理?为、村务管理?为、议事决策?为、社会秩序管理?为、勤政廉洁?为等五???。明确违规?为特别要说的是,《办法》着重就村?部村务管理?为规范进?了明确,分5部分详细就村?部执?国家?地法规政策、征地拆迁法律法规、村级集体资产资源资?处置管理、?程项?招投标、落实民?领域相关政策等逐条列出“负?清单”。如在征地拆迁中,村?部不准采取?法?式进?强制拆迁;不准挪?、截留、克扣、拖?征地拆迁补偿费?;不准利?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出具虚增?积、随意分户等虚假证明,骗取征地拆迁补偿费?等。《办法》强调,村?部应以?作则,严格?律,?查?纠。对违反规定的村?部,视情节轻重,由乡镇(街道)党委(党?委)给予警?谈话、责令公开检讨、通报批评、诫勉或者组织处理;涉嫌违纪违法的,移送有关机关依法处理。乡镇(街道)履?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的,按相关规定追责问责。

篇七:干部负面清单及整改措施

  

  村干部廉洁履职负面清单

  一、村干部廉洁履职负面清单村干部作为乡村公共服务的主要力量,在参与乡村建设的过程中,其责任、权力和义务也在不断增加。他们有义务恪尽职守,廉洁从政,但是他们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也会出现一些不良行为,从而影响乡村发展。以下是村干部廉洁履职负面清单:

  1、职务贪污:一些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以收受礼金、津贴、礼品等方式谋取私利,严重侵害公平正义,损害公共利益。

  2、因私借款:有的村干部因私收受财物,并以借款的名义,自行把所得的财物支付给自己,从而损害公共利益。

  3、谋取特殊利益:一些村干部谋取特殊利益,利用公务之便为自己和亲友谋取利益,违反职责纪律,破坏公正原则。

  4、违反经济纪律:一些村干部违反经济纪律,挥霍公款,贪图利益,把公款用于个人消费,严重损害了公共利益。

  5、向企业收取费用:一些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向企业收取费用,严重损害了企业的利益,影响了企业的正常发展。

  二、村干部廉洁从政的重要性村干部是乡村建设的主要力量,是乡村发展的主导力量,他们肩负着重要的责任,因此必须廉洁从政,把公款用于公益事业,为乡村发展尽心尽力。

  一方面,村干部要恪尽职守,遵守经济纪律,有效利用资金,规范落实政策,承担责任,不谋取私利,不违反职责,坚持公正原则,拒绝受贿,拒绝收受贿赂,确保公共财物得到妥善利用。

  另一方面,村干部要坚持公益原则,以公益为主,以公众利益为重,认真履行职责,为公众服务,推进乡村发展,改善居民生活,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三、结论村干部廉洁从政是乡村发展的基本要求,是乡村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也是乡村建设的重要基础。村干部要恪尽职守,廉洁从政,坚决抵制一切不良行为,认真履行职责,为乡村建设尽心尽力,为乡村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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