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签保密协议合法吗10篇

时间:2023-04-30 18:35:03 公文范文 浏览次数:

篇一:销售签保密协议合法吗

  

  公司签订的保密协议是否有效公司和劳动者可以协商签订保密协议的,?保密协议需要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签订,保密协议?效后,劳动者要承担保密的义务,???单位要?付经济补偿,那么公司签订的保密协议有没有效?店铺?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家有帮助。?、公司签订的保密协议是否有效公司和劳动者签订的保密协议,当事?有民事?为能?,是真实意思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第?百四?三条

  【民事法律?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为有效:(?)?为?具有相应的民事?为能?;(?)意思表?真实;(三)不违反法律、?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中华?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单位?付违约?。?、违反保密协议的刑事责任是什么违反保密协议可能产?三种责任,民事责任、?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违反保密协议?先要承担的是民事责任。保密协议是??单位与劳动者就保守??单位商业秘密?达成的合意,合法的保密协议受到法律的保护,当事?应当认真履?,不得违反。如当事?未履?保密协议规定的义务,不论是否给??单位造成了实际损失,都是对保密协议的违反,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民事责任的?种。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如有以下?为,并且给商业秘密的权利?造成重?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除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段获得权利?的商业秘密的;2、披露、使?或者允许他?使?以前项?段获取的权利?的商业秘密,3、违反约定或者权利?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或者允许他?使?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公司和劳动者签订的保密协议,当事?有民事?为能?,是真实意思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如果需要法律??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店铺进?咨询。

篇二:销售签保密协议合法吗

  

  仅签订保密协议未明确保密的内容,可以认定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吗?民商事裁判规则

  保密措施应明确具体的保密内容、范围,否则视为未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

  ??作者:唐青林

  李舒

  伊绪东(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裁判要旨

  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是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之一。如仅通过保密协议的方式原则性地约定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但没有明确具体的保密的内容、范围,人民法院认定为没有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

  案情简介

  一、2012年期间东方管道公司与惠生公司、惠生成都分公司、惠生抚顺分公司、惠生能源公司、中石化齐鲁分公司等五家客户签订了买卖合同。

  二、李家滨、刘兴新等原在东方管道公司任职,后成为东方泰威公司股东,东方泰威公司后与惠生公司等发生了货物买卖情况。

  三、东方管道公司主张上述五家客户的名单构成其商业秘密,认为李家滨、刘兴新将该客户名单提供给东方泰威公司,且东方泰威公司与上述五家客户交易侵犯了其商业秘密,向济南市中院起诉李家滨、刘兴新、东方泰威公司等,请求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230万元。

  四、在该案诉讼中,东方管道公司为证明其对客户名单采取了保密措施,提供了《企业管理制度》和《劳动合同》等证据,但上述文件中仅约定员工应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而没有明确具体的保密内容、范围。

  五、一审济南市中院、二审山东省高院均驳回了东方管道公司的诉讼请求。

  裁判要点

  关于涉案的客户名单能否认定已经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是本案确定构成商业秘密的核心要件之一。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

  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的规定,权利人为防止信息泄漏应采取与其商业价值等具体情况相适应的合理保护措施,应当结合所涉信息载体的特性,保密措施的可识别程度等认定是否已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

  本案中,东方管道公司提交的《企业管理制度》、《劳动合同》中虽然对员工提出了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的要求,但是对于其商业秘密的具体内容、范围、保管措施等并未明确规定。因此,山东省高院判决认为,东方管道公司不能证明其对上述销售合同采取了合理的保密管理措施,东方管道公司主张的涉案客户名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商业秘密构成要件,不构成商业秘密。

  实务经验总结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我们总结该案的核心要点和裁判思路如下,以供实务参考。同时也提请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在采取保密措施时,保密的对象应明确具体。结合山东省高院的司法判决,在认定是否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的实务中,应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一、合理的保密措施是认定非公知信息为商业秘密的要件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三款的相关规定,商业秘密的构成需同时满足秘密性、实用性以及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三个要件。因此,认定已经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是核心问题之一,是获得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的前提。

  二、保密的对象应明确具体,否则视为未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

  已签订了保密协议或采取了其他保密措施,但是其中仅约定了原则性的要求,如应保守商业秘密、应保守技术秘密等,而没有明确具体的保密对象。当权利人对涉案信息请求法律保护,以此证明对该信息已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将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在此,建议商业秘密的权利人进行保密管理时,应明确保密的范围与内容。

  本案中,山东省高院判决认为,东方管道公司提交的《企业管理制度》、《劳动合同》中只是对员工提出了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的要求,对于其商业秘密的具体内容、保管措施等并未明确规定,不能证明其对涉案信息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九条第三款

  本法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权利人为防止信息泄漏所采取的与其商业价值等具体情况相适应的合理保护措施,应当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的“保密措施”。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所涉信息载体的特性、权利人保密的意愿、保密措施的可识别程度、他人通过正当方式获得的难易程度等因素,认定权利人是否采取了保密措施。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在正常情况下足以防止涉密信息泄漏的,应当认定权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

  (一)限定涉密信息的知悉范围,只对必须知悉的相关人员告知其内容;

  (二)对于涉密信息载体采取加锁等防范措施;

  (三)在涉密信息的载体上标有保密标志;

  (四)对于涉密信息采用密码或者代码等;

  (五)签订保密协议;

  (六)对于涉密的机器、厂房、车间等场所限制来访者或者提出保密要求;

  (七)确保信息秘密的其他合理措施。

  法院判决

  以下为该案在山东省高院审理阶段关于该事项分析的“本院认为”部分关于“不能证明其对上述销售合同、发票采取了合理的保密管理措施”的详细论述和分析。

  “东方管道公司提交的《企业管理制度》、《劳动合同》中亦仅是对员工提出了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的要求,对于其商业秘密的具体内容、范围、保管措施等并未明确规定,不能证明其对上述销售合同、发票采取了合理的保密管理措施。综上所述,原审法院认定东方管道

  公司主张的涉案客户名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商业秘密构成要件,不构成商业秘密,并无不当。”

  案件来源

  济南东方管道设备有限公司与李家滨、刘兴新等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2015)鲁民三终字第156号]延伸阅读

  有关合理保密措施的认定问题,以下是我们在写作中检索到与该问题相关的案例及裁判观点,以供读者参考。

  一、权利人采取的合理保密措施应该是具体的、有效的。具体,指的是保密措施所针对的保密客体是明确的,具体的;有效,指的是保密措施得到确实的执行,并能有效的控制涉密范围,形同虚设的保密措施不能认为是有效的。

  案例一:深圳市冠愉医药有限公司诉深圳市康程医药有限公司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2006)深中法民三终字第7号]

  “本院认为:我国法律保护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其中,权利人采取的保密措施应该是合理的、具体的、有效的。具体,指的是保密措施所针对的保密客体是明确的,具体的,仅有一般的保密规定或者保密合同,而无具体明确的保密客体,就不能认为该项保密措施是具体的。有效,指的是保密措施得到确实的执行,并能有效的控制涉密范围,形同虚设的保密措施不能认为是有效的。冠愉医药主张舒美特药品的销售渠道及销售价格为商业秘密,应该举证证明对该保密客体采取了合理、具体、有效的保密措施。康程医药法定代表人张镇钟在任职之前为冠愉医药销售了舒美特药品,实际也知悉了舒美特药品的销售渠道及销售价格,但冠愉医药没有与张镇钟签订保密合同,也没有证据证明冠愉医药就具体的保密客体作出了具体明确的保密要求,因而对冠愉医药请求保护的舒美特药品的销售渠道及销售价格,应该认为其采取的保密措施并不是具体的和有效的,也即不能认定是冠愉医药的商业秘密。张镇钟在为冠愉医药销售舒美特药品的同时组建康程医药销售同一药品,该做法不值得提倡。

  但冠愉医药主张康程医药侵犯其商业秘密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原审判决驳回冠愉医药诉讼请求正确,予以维持。”

  (本文责任编辑:张德荣)

  唐青林律师

  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学位。从业18年的丰富经验。在商业秘密法律领域办理过大量案件,曾在最高法院代理商业秘密案件并获胜诉;论文曾发表在最高法院《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在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商业秘密法律精解与百案评析》、《商业秘密百案评析与企业保密体系建设指南》等著作。多次就商业秘密问题接受人民网、知识产权报、科技日报等媒体采访报道。受邀在清华大学等高校或大型企业举办《商业秘密法律保护实务》讲座。

  出版著作

  唐青林律师在商业秘密领域是专家型律师,不仅业务实践精湛,还注重理论升华和经验的总结,在中国法制出版社主编出版了两本商业秘密专著,分别是《商业秘密保护实务精解与百案评析》(2011年出版)和《商业秘密百案评析与企业保密体系建设指南》(2013年出版)。该书在当当、京东、淘宝等各大网络平台有售。

  商业秘密领域服务范围

  在商业秘密领域,我们提供的法律服务主要包括:

  (1)代理侵犯商业秘密案件民事诉讼案件中的原告或被告;

  (2)协助企业追究侵犯商业秘密人员刑事责任(指导组织证据、协助配合司法鉴定等关键步骤);

  (3)商业秘密犯罪案件的刑事辩护(根据案情组织有效的罪轻、无罪辩护证据和法律依据);

  (4)为企业建立健全商业秘密保护体系(采取保密措施、预防商业秘密泄露)。

  联系方式

  欢迎就相关商业秘密法律问题与我们联系,深度探讨或咨询个案问题

  电话:18601900636010-59449968

篇三:销售签保密协议合法吗

  

  销售人员保密协议书

  销售人员保密协议书1甲方(企业):

  乙方(员工):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并将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乙方应当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上述发明创造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发明权、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甲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甲方享有权利并协助甲方行使这些权利。

  第二条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甲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乙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甲方申明。经甲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乙方享有知识产权,甲方不得在未经乙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乙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甲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第三条乙方

  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四条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

  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第五条

  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下列第____种(没有做出选择的,视为无限期保):

  (A)无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B)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离职之日起,计算到________。

  第六条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乙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第七条

  乙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甲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甲方明确交付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不得不由乙方承担。第八条

  乙方承诺,其在甲方任职期间,非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

  第九条

  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乙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第十条

  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第十一条

  本合同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乙方从甲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任职期间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时间,而无论加班场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场所内。

  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乙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

  第十三条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方同意,选择甲方住所地的、符合级别管辖规定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合同纠纷的第一审管辖法院。

  上述约定不影响甲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

  第十四条

  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无论违约金给付与否,甲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甲方的聘用关系。

  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但可以从损失额中抵扣。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第十七条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立合约人签字、盖章:

  甲方:(公司企业)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乙方身份证号:

  销售人员保密协议书2文中蓝色字体后会有风险提示)甲方(用人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电话:乙方(劳动者):电话:身份证号:通讯鉴于乙方在甲方公司从业期间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并获得增进知识、经验、技能的机会。为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保密协议:风险提示:

  用人单位有权采取措施保护商业秘密,但在订立保密协议时应注意不能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劳动者有择业的自由,但在行使权利时同样不得损害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保密协议跟其它协

  议一样,首先必须遵循公平、平等原则,才具有法律效力,否则该协议无效。

  第一条秘密信息甲乙双方确认,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商业秘密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业务信息:业务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的销售方案、物流配送、产品价格、产品包装、加工流程、电商销售数据、络渠道、客户信息、推广活动、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

  2、经营信息:经营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的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投招标中的标底及表率内容等。

  3、甲方依照法律规定或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4、乙方在从职期间因工作关系而获得、交换的保密性信息以及其他一切与甲方事务有关的保密信息。

  第二条保密义务对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承担以下义务:

  1、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义务无关的甲方商业秘密;

  2、不得向任何

  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3、不得使任何

  第三人(包括甲方公司内部员工)获得、使用或计划使用甲方商业秘密信息,即除了得到甲方公司指示和在业务需要的程度范围内向应该知道上述内容的公司内部员工或本公司外业务公司进行保密内容交流外,不得直接或间接向公司内部、外部的人员泄露商业秘密信息;

  4、为甲方利益尽职尽责工作,在甲方从业期间不得组织、计划组织以及参加任何与公司相竞争的企业或活动;不得与竞争企业或个人透露甲方任何工作内容与公司任何信息。

  第三条保密期限风险提示:

  很多企业通常约定保密期限为任职期间及离职后2至________年,这样的约定会给员工造成误解即离职后过了2至________年后,可公开或使用商业秘密了,这样的约定是不可取的。因此,企业____区别约定,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应约定保密期限做为直至该保密信息通过正常途径进入公知领域为止,而不做具体的年限约定;对于一般的保密信息宜约定________年或________年保密期限。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甲方盖章和乙方签字之日起开始,至上述商业秘密公开或被公众知悉时止。乙方的保密义务并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而免除。

  第四条违约责任风险提示: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除了员工违反培训服务期约定或违反竞业限制义务两种情形之外,企业不得与员工约定由员工承担违约金的条款。因此,保密协议中不得约定员工泄露企业商业秘密时应当支付违约金,只能要求员工赔偿由此给企业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商定,如乙方违反上述各项义务而损害甲方利益,按照以下方法承担违约责任:

  1、若乙方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2、若因乙方前款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已经支付违约金的,应予以扣除),具体损失赔偿标准为:

  (1)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包括甲方为开发、培植有关商业秘密所投入的费用,因乙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甲方产品销售量减少的金额,以及依靠商业秘密取得的利润减少金额等。

  (2)依照

  (1)款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甲方因调查乙方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及法律适用由本协议产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本协议纠纷的管辖法院为人民法院。

  第六条生效及其它事项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签订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于签订之日生效,任何于协议签订前经双方协商但未记载于本协议之事项,对双方皆无约束力。甲方:年____月____日乙方:年____月____日

  销售人员保密协议书3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

  住所:

  为规范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特制定本协议,此协议与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承诺共同遵守,具体条款如下:

  前言:

  鉴于乙方意识到,其担任的职务涉及公司的业务信息和技术信息而这些业务信息和技术信息属于保密性质,是公司的财产,且将会在其履行职务的过程中不时地向其透露;

  鉴于乙方承认,向公司现在或潜在的竞争对手披露任何这些保密信息,将会导致公司处于一个非常不利的竞争地位,并将会损害公司的业务;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并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定义:

  本协议所称保密信息,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被甲方采取了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交易渠道,客户名单,买卖意向,成交或商谈的价格,商品性能、质量、数量、交货日期;

  2、甲方的经营秘密,包括经营方针,投资决策意向,产品服务定价,市场分析,广告策略;

  3、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物流资料;

  4、甲方的技术秘密,包括产品设计、技术方案、计算机软件、数据库、技术报告、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专利技术;

  上述保密信息是属于公司专有或公司保密的,被视为保密信息,而不论其是否由公司拥有或开发。

  (一)乙方的保密义务包括:

  1、不披露或使用信息;如果公司有明示的任何授权,仅在授权程度和范围内披露或使用;

  2、进行合理注意,保证信息不被披露或使用;

  3、未经公司授权,乙方不得不正当获得公司秘密。

  4、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私自使用或者向第三方公开甲方所拥有的未被公众知悉的商业秘密;

  5、双方协定竞业限制期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内乙方不得到生产同类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6、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7、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8、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商业秘密,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乙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甲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9、乙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甲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甲方明确交付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商业秘密或者知识产权的,若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不得由乙方承担或部分承担。

  10、乙方承诺,其在甲方任职期间,非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代理人、顾问等等。

  11、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

  12、在其任职于公司期间及其后两年,乙方同意,其将不会指示、引诱、鼓励或以其他方式促成公司的任何其他管理人员或

  者雇员终止与公司的雇佣关系。但在任职公司期间为履行其职责而采取的行动除外。

  (二)脱密期限

  1、因履行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发生变化,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_____月通知甲方,提前期即为脱密期限,由甲方采取脱密措施,安排乙方脱离涉密岗位;乙方应完整办妥涉秘资料的交接工作;

  2、劳动合同终止双方无意续签的,乙方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_____月通知对方,提前期即为脱密期限,由甲方采取脱密措施,安排乙方脱离涉密岗位;乙方应该接受甲方的工作安排并完整办妥涉秘资料的交接工作;

  (三)违约责任:

  1、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虽未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但给甲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带来麻烦的,甲方有权调离乙方涉密岗位,并有权解除乙方的劳动合同;

  2、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当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其年收入3倍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但可以从损失额中抵扣;甲方可解除乙方的劳动合同;

  (四)补偿:

  鉴于本协议双方已经认识到,乙方如遵守本协议之上所有条款,将会受到一定的损失,且该损失有一定的不可预见性及非甲方之主要收入;并鉴于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五)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六)本合同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以下无正文)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销售人员保密协议书4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下列保密事宜达成协议:

  一、甲乙双方自愿签署本协议书,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保证并确认:已于甲方依法解除了劳动合同,并不存在任何劳动纠葛或劳动人事争议,经济纠纷等。

  2.乙方不得将甲方公司的商业机密透露给第三方。

  3.不得与他人串通为谋取利益而使甲方遭受损失。

  4.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任何活动。

  5.对于甲方要求返回的资料,乙方已承诺如数返回。

  6.不得以甲方公司商业机密作为谋取职业的手段和发展途径。

  7.不得利用甲方公司的商业机密秘密并在此基础之上进行新的研究和开发。

  二、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不明确指出,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保持其机密性。

  三、乙方离职已承诺,将接触的所有记录着甲方商业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报告、信件、传真、磁盘以及其他形式的载体交回甲方,无论这些秘密有无商业上的价值,不得备份。

  四、违约责任:

  乙方不履行规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的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应为乙方离开甲方单位前一年的基本工资的5倍,同时,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的收益应还给甲方。五、协商效力:

  本协议从签字或盖章之日起三年有效,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销售人员保密协议书5鉴于乙方在甲方单位从业期间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并获得增进知识、经验、技能的机会。为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保密协议:

  一、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商业秘密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业务信息:业务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的销售方案、物流配送、产品价格、产品包装、加工流程、电商销售数据、络渠道、客户信息、推广活动、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

  2、经营信息:经营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的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投招标中的标底及表率内容等。

  3、甲方依照法律规定或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4、乙方在从职期间因工作关系而获得、交换的保密性信息以及其他一切与甲方事务有关的保密信息。

  二、保密义务

  对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承担以下义务:

  1、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义务无关的甲方商业秘密;

  2、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3、不得使任何第三人(包括甲方单位内部员工)获得、使用或计划使用甲方商业秘密信息,即除了得到甲方单位指示和在业务需要的程度范围内向应该知道上述内容的单位内部员工或本单位外业务单位进行保密内容交流外,不得直接或间接向单位内部、外部的人员泄露商业秘密信息;

  4、为甲方利益尽职尽责工作,在甲方从业期间不得组织、计划组织以及参加任何与公司相竞争的企业或活动;不得与竞争企业或个人透露甲方任何工作内容与公司任何信息。在劳动合同终止后,不得直接或间接的劝诱、帮助他人劝诱甲方内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离开甲方单位;在劳动合同终止后

  年内,不得组建、参与或就业于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公司或单位。

  5、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方式处分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商业秘密信息;

  6、不得为自己利益使用或计划使用;

  7、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甲方单位商业秘密内容的文件、信函、正本、副本、磁盘、光盘等;

  8、因工作保管、接触的有关单位的文件应妥善保存,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如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因自己过失泄露,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9、乙方同意:因职务创造和构思的渠道秘密或经营秘密,将向甲方及时汇报,并以书面形式做出报告,该职务成果归属甲方;

  10、在商业秘密的个别部分或个别要素已被公告,以致商业秘密没有丧失价值的情况下,乙方应承担仍属秘密信息部分的保密义务,不得使用该部分信息或诱导第三人通过收集公开信息以整理出甲方的商业秘密。

  三、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甲方盖章和乙方签字之日起开始,至上述商业秘密公开或被公众知悉时止。乙方的保密义务并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而免除。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商定,如乙方违反上述各项义务而损害甲方利益,按照以下方法承担违约责任:

  1、若乙方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2、若因乙方前款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已经支付违约金的,应予以扣除),具体损失赔偿标准为:

  (1)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包括甲方为开发、培植有关商业秘密所投入的费用,因乙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甲方产品销售量减少的金额,以及依靠商业秘密取得的利润减少金额等。

  (2)依照(1)款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

  (3)甲方因调查乙方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4)因乙方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选择根据本协议四、违约责任第1、2、款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也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3、乙方严重侵犯甲方的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甲方可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选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办理。

  4、乙方因个人过失造成的甲方商业机密泄露,并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可依照上述四、违约责任第1、2、3、款酌情执行处罚。

  五、争议的解决方法

  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共同委托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调解。有乙方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利。

  六、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协议的部分修改或部分无效并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签订地为:

  九、双方确认,在签订本协议前已经详细阅读本保密笑意,并确认对本协议中各条款的理解无异议。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销售人员保密协议书6甲方(用人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电话:

  乙方(劳动者):

  电话:

  身份证号:

  通讯

  鉴于乙方在甲方公司从业期间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并获得增进知识、经验、技能的机会。为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保密协议:

  第一条

  秘密信息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商业秘密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业务信息:业务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的销售方案、物流配送、产品价格、产品包装、加工流程、电商销售数据、络渠道、客户信息、推广活动、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

  2、经营信息:经营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的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投招标中的标底及表率内容等。

  3、甲方依照法律规定或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4、乙方在从职期间因工作关系而获得、交换的保密性信息以及其他一切与甲方事务有关的保密信息。

  第二条

  保密义务

  对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承担以下义务:

  1、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义务无关的甲方商业秘密;

  2、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3、不得使任何第三人(包括甲方公司内部员工)获得、使用或计划使用甲方商业秘密信息,即除了得到甲方公司指示和在业务需要的程度范围内向应该知道上述内容的公司内部员工或本公司外业务公司进行保密内容交流外,不得直接或间接向公司内部、外部的人员泄露商业秘密信息;

  4、为甲方利益尽职尽责工作,在甲方从业期间不得组织、计划组织以及参加任何与公司相竞争的企业或活动;不得与竞争企业或个人透露甲方任何工作内容与公司任何信息。

  第三条

  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甲方盖章和乙方签字之日起开始,至上述商业秘密公开或被公众知悉时止。乙方的保密义务并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而免除。

  第四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商定,如乙方违反上述各项义务而损害甲方利益,按照以下方法承担违约责任:

  1、若乙方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2、若因乙方前款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已经支付违约金的,应予以扣除),具体损失赔偿标准为:

  (1)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包括甲方为开发、培植有关商业秘密所投入的费用,因乙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甲方产品销售量减少的金额,以及依靠商业秘密取得的利润减少金额等。

  (2)依照(1)款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

  甲方因调查乙方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及法律适用

  由本协议产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本协议纠纷的管辖法院为

  人民法院。

  第六条

  生效及其它事项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签订于

  年

  月

  日,于签订之日生效,任何于协议签订前经双方协商但未记载于本协议之事项,对双方皆无约束力。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篇四:销售签保密协议合法吗

  

  2023年销售人员保密协议书

  2023年销售人员保密协议书1鉴于乙方在甲方单位从业期间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并获得增进知识、经验、技能的机会。为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保密协议:

  一、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商业秘密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业务信息:业务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的销售方案、物流配送、产品价格、产品包装、加工流程、电商销售数据、网络渠道、客户信息、推广活动、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

  2、经营信息:经营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的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投招标中的标底及表率内容等。

  3、甲方依照法律规定或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4、乙方在从职期间因工作关系而获得、交换的保密性信息以及其他一切与甲方事务有关的保密信息。

  二、保密义务

  对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承担以下义务:

  1、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义务无关的甲方商业秘密;

  2、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3、不得使任何第三人(包括甲方单位内部员工)获得、使用或计划使用甲方商业秘密信息,即除了得到甲方单位指示和在业务需要的程度范围内向应该知道上述内容的单位内部员工或本单位外业务单位进行保密内容交流外,不得直接或间接向单位内部、外部的人员泄露商业秘密信息;

  4、为甲方利益尽职尽责工作,在甲方从业期间不得组织、计划组织以及参加任何与公司相竞争的企业或活动;不得与竞争企业或个人透露甲方任何工作内容与公司任何信息。在劳动合同终止后,不得直接或间接的劝诱、帮助他人劝诱甲方内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离开甲方单位;在劳动合同终止后

  年内,不得组建、参与或就业于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公司或单位。

  5、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方式处分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商业秘密信息;

  6、不得为自己利益使用或计划使用;

  7、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甲方单位商业秘密内容的文件、信函、正本、副本、磁盘、光盘等;

  8、因工作保管、接触的有关单位的文件应妥善保存,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如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因自己过失泄露,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9、乙方同意:因职务创造和构思的渠道秘密或经营秘密,将向甲方及时汇报,并以书面形式做出报告,该职务成果归属甲方;

  10、在商业秘密的个别部分或个别要素已被公告,以致商业秘密没有丧失价值的情况下,乙方应承担仍属秘密信息部分的保密义务,不得使用该部分信息或诱导第三人通过收集公开信息以整理出甲方的商业秘密。

  三、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甲方盖章和乙方签字之日起开始,至上述商业秘密公开或被公众知悉时止。乙方的保密义务并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而免除。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商定,如乙方违反上述各项义务而损害甲方利益,按照以下方法承担违约责任:

  1、若乙方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2、若因乙方前款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已经支付违约金的,应予以扣除),具体损失赔偿标准为:

  (1)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包括甲方为开发、培植有关商业秘密所投入的费用,因乙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甲方产品销售量减少的金额,以及依靠商业秘密取得的利润减少金额等。

  (2)依照(1)款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

  (3)甲方因调查乙方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4)因乙方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选择根据本协议四、违约责任第1、2、款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也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3、乙方严重侵犯甲方的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甲方可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选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办理。

  4、乙方因个人过失造成的甲方商业机密泄露,并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可依照上述四、违约责任第1、2、3、款酌情执行处罚。

  五、争议的解决方法

  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共同委托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调解。有乙方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利。

  六、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协议的部分修改或部分无效并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签订地为:

  九、双方确认,在签订本协议前已经详细阅读本保密笑意,并确认对本协议中各条款的理解无异议。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23年销售人员保密协议书2文中蓝色字体后会有风险提示)甲方(用人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电话:乙方(劳动者):电话:身份证号:通讯鉴于乙方在甲方公司从业期间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并获得增进知识、经验、技能的机会。为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保密协议:风险提示:

  用人单位有权采取措施保护商业秘密,但在订立保密协议时应注意不能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劳动者有择业的自由,但在行使权利时同样不得损害用人单位

  的商业秘密。保密协议跟其它协议一样,首先必须遵循公平、平等原则,才具有法律效力,否则该协议无效。

  第一条秘密信息甲乙双方确认,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商业秘密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业务信息:业务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的销售方案、物流配送、产品价格、产品包装、加工流程、电商销售数据、网络渠道、客户信息、推广活动、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

  2、经营信息:经营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的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投招标中的标底及表率内容等。

  3、甲方依照法律规定或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4、乙方在从职期间因工作关系而获得、交换的保密性信息以及其他一切与甲方事务有关的保密信息。

  第二条保密义务对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承担以下义务:

  1、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义务无关的甲方商业秘密;

  2、不得向任何

  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3、不得使任何

  第三人(包括甲方公司内部员工)获得、使用或计划使用甲方商业秘密信息,即除了得到甲方公司指示和在业务需要的程度范围内向应该知道上述内容的公司内部员工或本公司外业务公司进行保密内容交流外,不得直接或间接向公司内部、外部的人员泄露商业秘密信息;

  4、为甲方利益尽职尽责工作,在甲方从业期间不得组织、计划组织以及参加任何与公司相竞争的企业或活动;不得与竞争企业或个人透露甲方任何工作内容与公司任何信息。

  第三条保密期限风险提示:

  很多企业通常约定保密期限为任职期间及离职后2至________年,这样的约定会给员工造成误解即离职后过了2至________年后,可公开或使用商业秘密了,这样的约定是不可取的。因此,企业____区别约定,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应约定保密期限做为直至该保密信息通过正常途径进入公知领域为止,而不做具体的年限约定;对于一般的保密信息宜约定________年或________年保密期限。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甲方盖章和乙方签字之日起开始,至上述商业秘密公开或被公众知悉时止。乙方的保密义务并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而免除。

  第四条违约责任风险提示: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除了员工违反培训服务期约定或违反竞业限制义务两种情形之外,企业不得与员工约定由员工承担违约金的条款。因此,保密协议中不得约定员工泄露企业商业秘密时应当支付违约金,只能要求员工赔偿由此给企业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商定,如乙方违反上述各项义务而损害甲方利益,按照以下方法承担违约责任:

  1、若乙方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2、若因乙方前款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已经支付违约金的,应予以扣除),具体损失赔偿标准为:

  (1)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包括甲方为开发、培植有关商业秘密所投入的费用,因乙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甲方产品销售量减少的金额,以及依靠商业秘密取得的利润减少金额等。

  (2)依照

  (1)款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甲方因调查乙方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及法律适用由本协议产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本协议纠纷的管辖法院为人民法院。

  第六条生效及其它事项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签订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于签订之日生效,任何于协议签订前经双方协商但未记载于本协议之事项,对双方皆无约束力。甲方:年____月____日乙方:年____月____日

  2023年销售人员保密协议书3甲方(用人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电话:

  乙方(劳动者):

  电话:

  身份证号:

  通讯

  鉴于乙方在甲方公司从业期间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并获得增进知识、经验、技能的机会。为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保密协议:

  第一条

  秘密信息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商业秘密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业务信息:业务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的销售方案、物流配送、产品价格、产品包装、加工流程、电商销售数据、网络渠道、客户信息、推广活动、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

  2、经营信息:经营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的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投招标中的标底及表率内容等。

  3、甲方依照法律规定或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4、乙方在从职期间因工作关系而获得、交换的保密性信息以及其他一切与甲方事务有关的保密信息。

  第二条

  保密义务

  对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承担以下义务:

  1、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义务无关的甲方商业秘密;

  2、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3、不得使任何第三人(包括甲方公司内部员工)获得、使用或计划使用甲方商业秘密信息,即除了得到甲方公司指示和在业务需要的程度范围内向应该知道上述内容的公司内部员工或本公司外业务公司进行保密内容交流外,不得直接或间接向公司内部、外部的人员泄露商业秘密信息;

  4、为甲方利益尽职尽责工作,在甲方从业期间不得组织、计划组织以及参加任何与公司相竞争的企业或活动;不得与竞争企业或个人透露甲方任何工作内容与公司任何信息。

  第三条

  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甲方盖章和乙方签字之日起开始,至上述商业秘密公开或被公众知悉时止。乙方的保密义务并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而免除。

  第四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商定,如乙方违反上述各项义务而损害甲方利益,按照以下方法承担违约责任:

  1、若乙方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2、若因乙方前款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已经支付违约金的,应予以扣除),具体损失赔偿标准为:

  (1)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包括甲方为开发、培植有关商业秘密所投入的费用,因乙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甲方产品销售量减少的金额,以及依靠商业秘密取得的利润减少金额等。

  (2)依照(1)款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

  甲方因调查乙方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及法律适用

  由本协议产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本协议纠纷的管辖法院为

  人民法院。

  第六条

  生效及其它事项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签订于

  年

  月

  日,于签订之日生效,任何于协议签订前经双方协商但未记载于本协议之事项,对双方皆无约束力。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2023年销售人员保密协议书4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

  住所:

  为规范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特制定本协议,此协议与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承诺共同遵守,具体条款如下:

  前言:

  鉴于乙方意识到,其担任的职务涉及公司的业务信息和技术信息而这些业务信息和技术信息属于保密性质,是公司的财产,且将会在其履行职务的过程中不时地向其透露;

  鉴于乙方承认,向公司现在或潜在的竞争对手披露任何这些保密信息,将会导致公司处于一个非常不利的竞争地位,并将会损害公司的业务;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并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定义:

  本协议所称保密信息,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被甲方采取了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交易渠道,客户名单,买卖意向,成交或商谈的价格,商品性能、质量、数量、交货日期;

  2、甲方的经营秘密,包括经营方针,投资决策意向,产品服务定价,市场分析,广告策略;

  3、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物流资料;

  4、甲方的技术秘密,包括产品设计、技术方案、计算机软件、数据库、技术报告、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专利技术;

  上述保密信息是属于公司专有或公司保密的,被视为保密信息,而不论其是否由公司拥有或开发。

  (一)乙方的保密义务包括:

  1、不披露或使用信息;如果公司有明示的任何授权,仅在授权程度和范围内披露或使用;

  2、进行合理注意,保证信息不被披露或使用;

  3、未经公司授权,乙方不得不正当获得公司秘密。

  4、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私自使用或者向第三方公开甲方所拥有的未被公众知悉的商业秘密;

  5、双方协定竞业限制期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内乙方不得到生产同类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6、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7、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8、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商业秘密,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乙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甲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9、乙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甲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甲方明确交付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商业秘密或者知识产权的,若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不得由乙方承担或部分承担。

  10、乙方承诺,其在甲方任职期间,非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代理人、顾问等等。

  11、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

  12、在其任职于公司期间及其后两年,乙方同意,其将不会指示、引诱、鼓励或以其他方式促成公司的任何其他管理人员或者雇员终止与公司的雇佣关系。但在任职公司期间为履行其职责而采取的行动除外。

  (二)脱密期限

  1、因履行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发生变化,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_____月通知甲方,提前期即为脱密期限,由甲方采取脱密措施,安排乙方脱离涉密岗位;乙方应完整办妥涉秘资料的交接工作;

  2、劳动合同终止双方无意续签的,乙方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_____月通知对方,提前期即为脱密期限,由甲方采取脱密措施,安排乙方脱离涉密岗位;乙方应该接受甲方的工作安排并完整办妥涉秘资料的交接工作;

  (三)违约责任:

  1、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虽未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但给甲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带来麻烦的,甲方有权调离乙方涉密岗位,并有权解除乙方的劳动合同;

  2、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当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其年收入3倍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但可以从损失额中抵扣;甲方可解除乙方的劳动合同;

  (四)补偿:

  鉴于本协议双方已经认识到,乙方如遵守本协议之上所有条款,将会受到一定的损失,且该损失有一定的不可预见性及非甲方之主要收入;并鉴于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五)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六)本合同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以下无正文)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2023年销售人员保密协议书5甲方(企业):

  乙方(员工):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并将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乙方应当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上述发明创造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发明权、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甲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甲方享有权利并协助甲方行使这些权利。

  第二条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甲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乙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甲方申明。经甲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乙方享有知识产权,甲方不得在未经乙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乙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甲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第三条乙方

  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四条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第五条

  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下列第____种(没有做出选择的,视为无限期保):

  (A)无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B)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离职之日起,计算到________。

  第六条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乙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第七条

  乙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甲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甲方明确交付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不得不由乙方承担。第八条

  乙方承诺,其在甲方任职期间,非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

  第九条

  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乙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第十条

  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第十一条

  本合同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乙方从甲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任职期间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时间,而无论加班场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场所内。

  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乙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

  第十三条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方同意,选择甲方住所地的、符合级别管辖规定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合同纠纷的第一审管辖法院。

  上述约定不影响甲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

  第十四条

  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无论违约金给付与否,甲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甲方的聘用关系。

  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但可以从损失额中抵扣。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第十七条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立合约人签字、盖章:

  甲方:(公司企业)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乙方身份证号:

  2023年销售人员保密协议书6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下列保密事宜达成协议:

  一、甲乙双方自愿签署本协议书,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保证并确认:已于甲方依法解除了劳动合同,并不存在任何劳动纠葛或劳动人事争议,经济纠纷等。

  2.乙方不得将甲方公司的商业机密透露给第三方。

  3.不得与他人串通为谋取利益而使甲方遭受损失。

  4.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任何活动。

  5.对于甲方要求返回的资料,乙方已承诺如数返回。

  6.不得以甲方公司商业机密作为谋取职业的手段和发展途径。

  7.不得利用甲方公司的商业机密秘密并在此基础之上进行新的研究和开发。

  二、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不明确指出,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保持其机密性。

  三、乙方离职已承诺,将接触的所有记录着甲方商业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报告、信件、传真、磁盘以及其他形式的载体交回甲方,无论这些秘密有无商业上的价值,不得备份。

  四、违约责任:

  乙方不履行规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的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应为乙方离开甲方单位前一年的基本工资的5倍,同时,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的收益应还给甲方。五、协商效力:

  本协议从签字或盖章之日起三年有效,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五:销售签保密协议合法吗

  

  销售保密协议(保密协议)

  (经典版)

  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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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签名:

  甲方代表:

  法定地·址或住所:

  日期:20年

  月

  日

  电话:

  本人承诺在在职期间及离职之后,不会违反保密协议。如有违反,将承担一切责任。(请员工在此眷写)

  二零

  年

  月

  日

  销售保密协议2员工保密协议

  甲方(企业):

  乙方(员工):

  身份证号:

  鉴于乙方是甲方员工,甲、乙双方之间是劳动合同法律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保密内容

  保密信息一词指的是任何涉及甲方及其子公司、关联公司有关的未公开的秘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中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1、交易秘密:包括商品产、供销渠道、客户名单、买卖意向、成交或商谈的价格、商业政策、商品性能、质量、数量交货日期等;

  2、经营秘密:包括经营方针,尚未公开的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投资决策意向,经营计划,季度及年度相关财务报告,尚未公开的公司股权结构及控股股东股份持有情况变化,公司订立且尚未公开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的合同、信息,内部成本控制指标,土地源信息,土地竞标信息,产品服务定价,市场分析,广告策略等;

  3、管理秘密:包括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物流资料、管理流程、公司制度等;

  4、技术秘密:包括产品设计、产品图纸、生产模具、作业蓝图、工程设计图、生产制造工艺、制造技术、计算机程序、技术数据、专利技术、科研成果等;

  5、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收入。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收入也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市场条件下,类似信息的经济价值;

  (2)甲方调查乙方违约行为及自力救济、寻求法律救助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律师费、诉讼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严重侵犯甲方保密信息,构成犯罪的,甲方可依据国家法律的有关规定,选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的,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协议效力

  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的补充协议,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内容与《劳动合同》发生冲突,则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销售保密协议3保密附属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在业务协商及合作过程中,因特殊情况,甲方将向乙方披露或乙方将从甲方处知悉信息。为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甲乙双方特就保密事宜签订本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2、不论以何种方式解除或终止甲乙双方之间的合作事宜已经及/或将要签署的协议,本保密协议仍然有效,直至相关保密信息被甲方依法公开披露或成为公开信息。

  法定代表人/有权签字人:法定代表人/有权签字人:

  日期:日期:

  销售保密协议4保密协议

  甲方:XXXX

  乙方:XXXX

  地·址:XXXX

  地·址:XXXX

  电话:XXXX

  电话:XXXX

  传真:XXXX

  传真:XXXX

  鉴于:

  甲乙双方谋求开展“***”改制项目合作(以下简称“项目”);双方同意在该项目的前期商谈、接触以及将来可能达成的合作中,向对方提供与该项目合作有关的信息;并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对所获悉的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护;据此,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签订协议如下:

  一、保密信息

  1.本协议中,披露信息的一方称“披露方”,接受信息的一方称“接受方”;

  2.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信息”是指甲乙双方在项目的沟通、交流的过程中,披露方直接或间接或由他人代表披露方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口头、或以电子文档、样品、范本、计算机程序或其他形式)向接受方或者代表接收方的任何实体、个人披露的,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信息。

  3.上述“保密信息”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信息:技术信息(含技术、诀窍、设计、配方、调研结果、开发方法、生产方法、制造流程等);财务信息(含收入、成本、利润、销售、定价、原材料价格、劳务报酬、支出费用等);管理信息(含市场策略、经营管理流程、交易手段,供货商、职员、客户和潜在客户的名单,与供货商、职员、客户、潜在客户进行的谈判和商业合同,披露方内部报告办法,技术或商业数据档案库和图例,软件程序);其他披露方未对外公开的,与其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相关的或包括上述内容的有形或无形的信息,以及披露方从应当向披露方出具一份证明其已按照上述规定完成返还或清除义务的书面文件。

  三、特别声明

  1.根据接收方的合理要求,披露方应及时地提供在任何重大方面为有效完整的文件资料。但是披露方及其任何董事、经理、雇员、会计师、顾问、律师或其他代理,不论以明示或暗示方式,均不对“保密信息”的正确和完整作出正式的描述或保证;也不对使用该“保密信息”的接受方或其他任何人承担责任;只有当披露方在签署的协议中明确作出陈述或保证,方具法律效力。

  2.双方确认,任何一方未行使或迟延行使与本协议签署、履行有关的任何权利均不构成自动放弃该权利,单一或部分行使权利不影响以后行使该权利或其他任何权利。

  3.本协议的签署,并不表示一方将其商标、专利、版权、技术秘密或其他任何知识产权进行所有权转移或授予另一方使用。

  4.披露方的所有“保密信息”(包括有形的和电脑化的复制件、电子版或以任何其他媒介呈现的版本、概述摘要)始终归披露方所有,接收方不享有任何所有权、知识产权或解释权;在遵守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前提下,接受方对保密信息只有使用权。

  四、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本协议签署、履行、解释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当一方向另一方发出书面协商通知时,协商应当立即进行。如果在该通知发出之日起90日内仍无法得到解决,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至武汉市仲裁委·员会依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五、违约责任

  1.接受方违反本协议任何规定,均视为违约。

  2.接收方同意在下述情况下对披露方可证明的损失做出补偿并保证披露方免受由此造成的损害、损失、费用(包括律师费用、诉讼仲裁费用及执行该补偿的费用)或责任:(1)接收方在本项目之目的之外使用保密信息;(2)接收方未经许可而披露保密信息;或(3)接收方违反本协议的其他规定。此外,如以资金补偿不足够补救由于违反本协议规定给披露方造成的损害,披露方将有权采取法律所允许的其它补救措施。

  六、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长期有效,直至双方全部保密信息事实上已合法公开。

  3.如双方就本协议文首“鉴于”条款中所述的合作项目签署正式合作协议,本协议将作为该协议的附件。

  甲方:XXXX

  (印章)

  乙方:XXXX(印章)

  授权代表(姓名):XXXX

  授权代表(姓名):XXXX

  职务:

  职务:

  签字:

  签字:

  时间:年月日

  时间:年月日

  销售保密协议5项目合作保密协议

  本保密协议由以下双方于2022年

  月

  日在厦门签署:

  甲方:,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并受其管辖、注册地·址位于厦门综合楼201-1的公司,为保密信息的提供方(以下简称“提供方”)

  乙方:,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并受其管辖、注册地·址位于的公司,为保密信息的接收方(以下简称“接收方”)。

  以下将上述双方合称为“双方当事人”,单方称为“一方当事人”。

  鉴于,双方当事人为了共同利益,将在“海辰新能源”项目中进行合作,交流信息。为此,双方同意签署本保密协议并按照本协议的条件和规定对在项目合作过程中所获悉的另一方的信息(以下简称“保密信息”)予以保守秘密。

  2、不是由于接收方的披露而已经向社会普遍公开的信息;

  3、该信息已由提供方书面授权批准公开;

  4、并非直接或间接利用提供方提供的保密信息而由接收方独立开发的信息;

  5、接收方因法律法规、有权监管机构的规范或要求、司法裁决等必须披露的信息;

  6、接收方在提供方提供以前已通过正当途径获得的信息。

  协议。

  5、双方当事人承诺,双方当事人将对其各自、其关联方及其各自和关联方的董事、管理层、雇员、专业顾问或代理,在因履行义务而知晓的所有保密信息严格保守秘密,除非本协议允许之外,绝不将该等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若因上述相关人员的行为导致提供方的保密信息泄露等,接收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提供方的一切损失由接收方承担。

  6、无论因为何种原因,当事人双方本协议以外的其他合同、协议或其他法律关系解除、终止、无效或未最终形成的,接收方应当在提供方通知之日起3日内返还其所获取的所有保密信息载体(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文件、资料等)并销毁所有未返还的保密信息载体及复制件(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文档、复印件等),接收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保留。以上返还、销毁行为,并不免除接收方及相关人员的保密义务。

  7、接收方不因本协议之签订或执行而取得保密信息之全部或部分之所有权、知识产权或其他权益。接收方不因本协议之签订或执行而获得与保密信息相关的任何授权,也无权获取与保密信息相关的任何权益。

  2、如乙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应尽一切努力阻止因其违约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的发生与扩大,并赔偿甲方因乙方违约而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声誉等全部损失及甲方为消除、减少接收方违约造成的不良后果而支付的全部成本等)。

  各保密信息的保密期限互相独立,各保密信息的公开、披露不影响其他保密信息的保密期限。

篇六:销售签保密协议合法吗

  

  保密协议

  甲方(员工):

  乙方(企业):

  鉴于甲方在乙方任职,并获得乙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甲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乙方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立下列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双方确认,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甲方应当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上述发明创造、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发明权、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甲方行使这些权利。

  第二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乙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甲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乙方申明。经乙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甲方享有知识产权,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甲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乙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

  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详细内容,下载后可以查阅)

  甲方申明后,乙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三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乙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乙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甲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四条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方的其他职员)知悉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第五条

  双方同意,无论甲方因何种原因离职,甲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

  甲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离职之日3年内。甲方认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甲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甲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六条

  甲方承诺,在为乙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甲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甲方应当承担乙方为应诉

  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甲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甲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第七条

  甲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乙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乙方明确交付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不得由甲方承担或部分承担。

  第八条

  甲方承诺,其在乙方任职期间,非经乙方事先同意,不在与乙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合伙人、监事、董事、经理、代理人、顾问等。

  第九条

  甲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乙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传真、报告、笔记、信件、磁盘、磁带、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乙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则视为甲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应当在甲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甲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第十条

  甲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乙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乙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乙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但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乙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乙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甲方无须将载体返还,乙方也无须给予甲方经济补偿。

  第十一条

  本协议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模型、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函电等。本协议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财务资料、进货渠

  道等。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甲方从乙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本协议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

  第十三条

  因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交××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四条

  甲方如违反本协议任意条款,应当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元(人民币)的违约金;甲方的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另行赔偿乙方的损失。

  第十五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七:销售签保密协议合法吗

  

  156666保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主要联系方式:

  鉴于:

  1、甲方与乙方确立了劳动关系,签订了劳动合同,且乙方在公司所任职位及所从事工作的保密性质;

  2、乙方充分理解并同意甲方在协议中拟订的要求;

  3、乙方在公司工作期间所获悉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资料,文件,信息,软件,数据库及其他公司的信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书面资料,电子文本,照片等)。

  甲、乙双方为维护公司合法利益、严格乙方职业职责,根据《公司法》、《合同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律、法规,在平等、协商、诚实、守信的基础上,经磋商,就乙方负有保密责任有关事宜达成一致,具体协议条款如下:

  一、保密内容和范围

  本协议所指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的生产资料、生产基础、生产情况、产品配方、产品成本、产品定价、人事记录、员工资料、客户名单、供应商名单、货源情报、市场资料、业绩评估、产销策略、销售历史、财务状况、进料渠道、设计、程序、技术文档、软件源代码、可执行程序、演示程序、测试数据、制作工艺、制作方法、工艺流程、技术资料、管理诀窍、产品开发与研究进程、招投标的标底和标书内容以及尚未经甲方正式对外公布的经营管理信息、科研成果。

  2、所有在乙方受聘期间研究发明或者参与研究发明的科研或成果,以及从公司知晓、学习到的知识、了解的商业秘密及知识产权,获知或负责完成的一切与项目及公司有关的信息、资料、数据等。

  3、其他经营信息、技术信息。

  4、虽不符合商业秘密构成要件,但是甲方明确提出保密要求的资料或者信息,也适用本协议有关权利义务的规定。

  5、本保密协议和劳动合同为甲方内部文件,乙方应妥善保管,不得泄露给第三方,离职时必须退回甲方,如有泄露按本合同泄露商业秘密的规定处理。

  6、客户名单和供应商名单包含以下内容:客户名称、住所地、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负责人、业务联系人等。

  7、《劳动合同》和本协议其他条款提及的“商业秘密”应当理解为包括本条各款所指的资料或者信息,不再另行指出。

  二、保密期限

  1、本协议经双方认可的保密期限为自乙方获取本协议保密范围内甲方任何信息资料等之时直至该等信息、资料为公众所知悉止,且不因乙方是否最终成为甲方受聘人员或离任、辞职、解雇等原因而终止。

  2、如果乙方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期满后,不论双方是否续签劳动合同,原双方签订的保密协议依然有效。

  三、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拥有本公司项下的所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权、物权、经营收益权、知识产权等。其权利受法律保护,不受侵害。

  2、乙方为甲方工作期间,基于职务进行科学研究、发明创造、撰述等所取得的一切成果均属于职务成果范畴,所取得的一切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乙方享有法律规定的相应权利。双方之间有特别约定从约定。

  3、甲方为乙方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并根据其开发成果所创造的经济效益按照《劳动合同》及甲方制度给予相应的报酬与奖励。

  四、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自觉维护本企业的利益,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口头、书面、电子邮件以及其他通讯手段等)泄露知悉、掌握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成果、信息、资料等。

  2、乙方应依照甲方的规定保密工作流程操作执行。不准越级、不准窃取不属职权范围内的企业商业秘密。

  3、乙方对自身负责的岗位或项目,应根据岗位或项目的内容和特点制定或采取相应保密措施、以保证商业秘密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并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相应采取或改进建议措施。

  4、乙方对本协议保密范围内公司任何信息资料等负有保密责任,非经公司书面允许或工作之必需,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指示第三方技术诀窍和研制路径。

  5、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项目的研究与开发,并将研究开发的所有资料及时交甲方保存。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技术秘密、技术成果、相关信息、资料用于公司开发项目以外的其他任何研究与开发项目。

  6、非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使用该商业秘密进行生产与经营活动,不得利用该商业秘密进行新的研究和开发。

  7、乙方不得利用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牟取私利。

  8、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在为甲方工作期间不得在公司外兼职(包括各种全日制、非全日制、提成制、代理或者其他任何形式的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

  9、乙方不得将工作中获取或研制开发中的商业秘密据为已有,有关资料、图纸、样品一律归档,不得私自留存。

  10、所有的商业秘密资料原件、原物和相关复印件、摘录件等,乙方应在离职前叁日内移交给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带走、留存或向第三方披露任何商业秘密,同时承担在所有商业秘密解密之前不泄露商业秘密的义务。

  11、乙方对本协议保密范围内公司任何资料信息,不得以任何非公司工作需要的目的进行包括但不限于使用、传递、泄露、以个人名义或公司名义或者其他名义发表。

  12、乙方工作期间,基于职务或利用甲方的成果、信息、资料等进行科学研究、发明创造、撰述等所取得的一切成果均属于职务成果范畴,所取得的一切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乙方按照甲方制度享有相应获取报酬的权利。

  13、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不得自营或与甲方以外的人再行合作进行与甲方的业务相同或者相类似或者相竞争的业务,否则视为乙方严重侵害甲方商业秘密并严重违约。乙方因此获得的所有利益和收入归甲方所有,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五、脱密期之约定

  乙方解除合同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劳动关系之前,应当提前3个月通知甲方,由甲方对乙方工作岗位和工作任务另行调整安排,以便脱离商业秘密之接触。

  六、竞业禁止之特别约定

  乙方同意并接受,自乙方从甲方离职后两年内不能到生产或提供相同或类似产品或服务,或者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公司、机构、组织或个人处任职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劳动或劳务,也不得自营或者合作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相同或类似业务。

  七、违约责任

  1、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应当视为违约并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法律责任:

  (1)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研究成果或商业秘密;

  (2)披露研究成果或商业秘密;

  (3)将研究成果或商业秘密或其复制品据为已有或未经甲方授予权持有;

  (4)为他人侵犯公司商业秘密提供信息或便利;

  (5)违反脱密期约定之提前通知义务的;

  (6)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

  (7)其他违反本协议的行为。

  2、如果上述情形发生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甲方还有权单方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并且无需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并追究乙方相应法律责任。

  3、乙方未能全面遵守本协议约定义务的,向甲方支付不少于人民币贰拾万元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损害甲方的赔偿责任。乙方承担上述责任后,并不因此而免除其应承担的其他法律责任。

  八、免责条款

  1、经公司允许对外公开的公司信息资料或公司认为可以公开的资料信息,不在本协议约束的保密范围内,乙方不负保密责任。

  2、有关部门依职权向乙方调取并经甲方同意的披漏。

  3、经公司允许的对媒体的了解情况性披漏。

  九、争议解决

  1、因本协议之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属于劳动争议的由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属于民事诉讼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管辖。

  2、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准据法。

  3、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为主张权利而支出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用等。

  十、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本协议与补充协议都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清的,中国有关商业秘密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当然适用。

  2、本协议作为乙方与甲方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双方的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签字: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签订地: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八:销售签保密协议合法吗

  

  销售人员保密协议书

  甲方(用人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电话:

  地址:

  乙方(劳动者):

  电话: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鉴于乙方在甲方公司从业期间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并获得增进知识、经验、技能的机会。为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保密协议:

  第一条

  秘密信息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商业秘密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业务信息:业务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的销售方案、物流配送、产品价格、产品包装、加工流程、电商销售数据、网络渠道、客户信息、推广活动、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

  2、经营信息:经营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的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投招标中的标底及表率内容等。

  3、甲方依照法律规定或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4、乙方在从职期间因工作关系而获得、交换的保密性信息以及其他一切与甲方事务有关的保密信息。

  第二条

  保密义务

  对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承担以下义务:

  1、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义务无关的甲方商业秘密;

  2、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3、不得使任何第三人(包括甲方公司内部员工)获得、使用或计划使用甲方商业秘密信息,即除了得到甲方公司指示和在业务需要的程度范围内向应该知道

  上述内容的公司内部员工或本公司外业务公司进行保密内容交流外,不得直接或间接向公司内部、外部的人员泄露商业秘密信息;

  4、为甲方利益尽职尽责工作,在甲方从业期间不得组织、计划组织以及参加任何与公司相竞争的企业或活动;不得与竞争企业或个人透露甲方任何工作内容与公司任何信息。

  第三条

  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甲方盖章和乙方签字之日起开始,至上述商业秘密公开或被公众知悉时止。乙方的保密义务并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而免除。

  第四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商定,如乙方违反上述各项义务而损害甲方利益,按照以下方法承担违约责任:

  1、若乙方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2、若因乙方前款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已经支付违约金的,应予以扣除),具体损失赔偿标准为:

  (1)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包括甲方为开发、培植有关商业秘密所投入的费用,因乙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甲方产品销售量减少的金额,以及依靠商业秘密取得的利润减少金额等。

  (2)依照(1)款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

  甲方因调查乙方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及法律适用

  由本协议产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本协议纠纷的管辖法院为

  人民法院。

  第六条

  生效及其它事项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签订于

  年

  月

  日,于签订之日生效,任何于协议签订前经双方协商但未记载于本协议之事项,对双方皆无约束力。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文中蓝色字体后会有风险提示)甲方(用人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电话:地址:乙方(劳动者):电话:身份证号:通讯地址:鉴于乙方在甲方公司从业期间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并获得增进知识、经验、技能的机会。为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保密协议:风险提示:

  用人单位有权采取措施保护商业秘密,但在订立保密协议时应注意不能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劳动者有择业的自由,但在行使权利时同样不得损害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保密协议跟其它协议一样,首先必须遵循公平、平等原则,才具有法律效力,否则该协议无效。

  第一条秘密信息甲乙双方确认,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商业秘密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业务信息:业务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的销售方案、物流配送、产品价格、产品包装、加工流程、电商销售数据、网络渠道、客户信息、推广活动、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

  2、经营信息:经营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的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投招标中的标底及表率内容等。

  3、甲方依照法律规定或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4、乙方在从职期间因工作关系而获得、交换的保密性信息以及其他一切与甲方事务有关的保密信息。

  第二条保密义务对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承担以下义务:

  1、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义务无关的甲方商业秘密;

  2、不得向任何

  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3、不得使任何

  第三人(包括甲方公司内部员工)获得、使用或计划使用甲方商业秘密信息,即除了得到甲方公司指示和在业务需要的程度范围内向应该知道上述内容的公司内部员工或本公司外业务公司进行保密内容交流外,不得直接或间接向公司内部、外部的人员泄露商业秘密信息;

  4、为甲方利益尽职尽责工作,在甲方从业期间不得组织、计划组织以及参加任何与公司相竞争的企业或活动;不得与竞争企业或个人透露甲方任何工作内容与公司任何信息。

  第三条保密期限风险提示:

  很多企业通常约定保密期限为任职期间及离职后2至________年,这样的约定会给员工造成误解即离职后过了2至________年后,可公开或使用商业秘密了,这样的约定是不可取的。因此,企业____区别约定,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应约定保密期限做为直至该保密信息通过正常途径进入公知领域为止,而不做具体的年限约定;对于一般的保密信息宜约定________年或________年保密期限。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甲方盖章和乙方签字之日起开始,至上述商业秘密公开或被公众知悉时止。乙方的保密义务并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而免除。

  第四条违约责任风险提示: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除了员工违反培训服务期约定或违反竞业限制义务两种情形之外,企业不得与员工约定由员工承担违约金的条款。因此,保密协议中不得约定员工泄露企业商业秘密时应当支付违约金,只能要求员工赔偿由此给企业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商定,如乙方违反上述各项义务而损害甲方利益,按照以下方法承担违约责任:

  1、若乙方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2、若因乙方前款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已经支付违约金的,应予以扣除),具体损失赔偿标准为:

  (1)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包括甲方为开发、培植有关商业秘密所投入的费用,因乙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甲方产品销售量减少的金额,以及依靠商业秘密取得的利润减少金额等。

  (2)依照

  (1)款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甲方因调查乙方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及法律适用由本协议产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本协议纠纷的管辖法院为人民法院。

  第六条生效及其它事项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签订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于签订之日生效,任何于协议签订前经双方协商但未记载于本协议之事项,对双方皆无约束力。甲方:年____月____日乙方:年____月____日

  鉴于乙方在甲方单位从业期间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并获得增进知识、经验、技能的机会。为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保密协议:

  一、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商业秘密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业务信息:业务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的销售方案、物流配送、产品价格、产品包装、加工流程、电商销售数据、网络渠道、客户信息、推广活动、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

  2、经营信息:经营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的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投招标中的标底及表率内容等。

  3、甲方依照法律规定或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4、乙方在从职期间因工作关系而获得、交换的保密性信息以及其他一切与甲方事务有关的保密信息。

  二、保密义务

  对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承担以下义务:

  1、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义务无关的甲方商业秘密;

  2、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3、不得使任何第三人(包括甲方单位内部员工)获得、使用或计划使用甲方商业秘密信息,即除了得到甲方单位指示和在业务需要的程度范围内向应该知道上述内容的单位内部员工或本单位外业务单位进行保密内容交流外,不得直接或

  间接向单位内部、外部的人员泄露商业秘密信息;

  4、为甲方利益尽职尽责工作,在甲方从业期间不得组织、计划组织以及参加任何与公司相竞争的企业或活动;不得与竞争企业或个人透露甲方任何工作内容与公司任何信息。在劳动合同终止后,不得直接或间接的劝诱、帮助他人劝诱甲方内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离开甲方单位;在劳动合同终止后

  年内,不得组建、参与或就业于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公司或单位。

  5、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方式处分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商业秘密信息;

  6、不得为自己利益使用或计划使用;

  7、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甲方单位商业秘密内容的文件、信函、正本、副本、磁盘、光盘等;

  8、因工作保管、接触的有关单位的文件应妥善保存,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如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因自己过失泄露,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9、乙方同意:因职务创造和构思的渠道秘密或经营秘密,将向甲方及时汇报,并以书面形式做出报告,该职务成果归属甲方;

  10、在商业秘密的个别部分或个别要素已被公告,以致商业秘密没有丧失价值的情况下,乙方应承担仍属秘密信息部分的保密义务,不得使用该部分信息或诱导第三人通过收集公开信息以整理出甲方的商业秘密。

  三、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甲方盖章和乙方签字之日起开始,至上述商业秘密公开或被公众知悉时止。乙方的保密义务并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而免除。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商定,如乙方违反上述各项义务而损害甲方利益,按照以下方法承担违约责任:

  1、若乙方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2、若因乙方前款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已经支付违约金的,应予以扣除),具体损失赔偿标准为:

  (1)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包括甲方为开发、培植有关商业秘密所投入的费用,因乙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甲方产品销售量减少的金额,以及依靠商业秘密取得的利润减少金额等。

  (2)依照(1)款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

  (3)甲方因调查乙方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4)因乙方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选择根据本协议四、违约责任第1、2、款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也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3、乙方严重侵犯甲方的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甲方可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选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办理。

  4、乙方因个人过失造成的甲方商业机密泄露,并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可依照上述四、违约责任第1、2、3、款酌情执行处罚。

  五、争议的解决方法

  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共同委托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调解。有乙方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利。

  六、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协议的部分修改或部分无效并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签订地为:

  九、双方确认,在签订本协议前已经详细阅读本保密笑意,并确认对本协议中各条款的理解无异议。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

  住所:

  为规范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特制定本协议,此协议与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

  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承诺共同遵守,具体条款如下:

  前言:

  鉴于乙方意识到,其担任的职务涉及公司的业务信息和技术信息而这些业务信息和技术信息属于保密性质,是公司的财产,且将会在其履行职务的过程中不时地向其透露;

  鉴于乙方承认,向公司现在或潜在的竞争对手披露任何这些保密信息,将会导致公司处于一个非常不利的竞争地位,并将会损害公司的业务;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并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定义:

  本协议所称保密信息,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被甲方采取了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交易渠道,客户名单,买卖意向,成交或商谈的价格,商品性能、质量、数量、交货日期;

  2、甲方的经营秘密,包括经营方针,投资决策意向,产品服务定价,市场分析,广告策略;

  3、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物流资料;

  4、甲方的技术秘密,包括产品设计、技术方案、计算机软件、数据库、技术报告、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专利技术;

  上述保密信息是属于公司专有或公司保密的,被视为保密信息,而不论其是否由公司拥有或开发。

  (一)乙方的保密义务包括:

  1、不披露或使用信息;如果公司有明示的任何授权,仅在授权程度和范围内披露或使用;

  2、进行合理注意,保证信息不被披露或使用;

  3、未经公司授权,乙方不得不正当获得公司秘密。

  4、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私自使用或者向第三方公开甲方所拥有的未被公众知悉的商业秘密;

  5、双方协定竞业限制期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内乙方不

  得到生产同类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6、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7、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8、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商业秘密,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乙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甲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9、乙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甲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甲方明确交付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商业秘密或者知识产权的,若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不得由乙方承担或部分承担。

  10、乙方承诺,其在甲方任职期间,非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代理人、顾问等等。

  11、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

  12、在其任职于公司期间及其后两年,乙方同意,其将不会指示、引诱、鼓励或以其他方式促成公司的任何其他管理人员或者雇员终止与公司的雇佣关系。但在任职公司期间为履行其职责而采取的行动除外。

  (二)脱密期限

  1、因履行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发生变化,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_____月通知甲方,提前期即为脱密期限,由甲方采取脱密措施,安排乙方脱离涉密岗位;乙方应完整办妥涉秘资料的交接工作;

  2、劳动合同终止双方无意续签的,乙方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_____月通知对方,提前期即为脱密期限,由甲方采取脱密措施,安排乙方脱离涉密岗位;乙方

  应该接受甲方的工作安排并完整办妥涉秘资料的交接工作;

  (三)违约责任:

  1、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虽未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但给甲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带来麻烦的,甲方有权调离乙方涉密岗位,并有权解除乙方的劳动合同;

  2、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当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其年收入3倍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但可以从损失额中抵扣;甲方可解除乙方的劳动合同;

  (四)补偿:

  鉴于本协议双方已经认识到,乙方如遵守本协议之上所有条款,将会受到一定的损失,且该损失有一定的不可预见性及非甲方之主要收入;并鉴于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五)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六)本合同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以下无正文)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下列保密事宜达成协议:

  一、甲乙双方自愿签署本协议书,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保证并确认:已于甲方依法解除了劳动合同,并不存在任何劳动纠葛或劳动人事争议,经济纠纷等。

  2.乙方不得将甲方公司的商业机密透露给第三方。

  3.不得与他人串通为谋取利益而使甲方遭受损失。

  4.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任何活动。

  5.对于甲方要求返回的资料,乙方已承诺如数返回。

  6.不得以甲方公司商业机密作为谋取职业的手段和发展途径。

  7.不得利用甲方公司的商业机密秘密并在此基础之上进行新的研究和开发。

  二、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不明确指出,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保持其机密性。

  三、乙方离职已承诺,将接触的所有记录着甲方商业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报告、信件、传真、磁盘以及其他形式的载体交回甲方,无论这些秘密有无商业上的价值,不得备份。

  四、违约责任:

  乙方不履行规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的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应为乙方离开甲方单位前一年的基本工资的5倍,同时,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的收益应还给甲方。五、协商效力:

  本协议从签字或盖章之日起三年有效,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企业):

  乙方(员工):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并将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乙方应当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11上述发明创造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发明权、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甲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甲方享有权利并协助甲方行使这些权利。

  第二条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甲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乙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甲方申明。经甲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乙方享有知识产权,甲方不得在未经乙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乙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甲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第三条乙方

  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四条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第五条

  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下列第____种(没有做出选择的,视为无限期保):

  (A)无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B)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离职之日起,计算到________。

  12第六条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乙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第七条

  乙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甲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甲方明确交付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不得不由乙方承担。第八条

  乙方承诺,其在甲方任职期间,非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

  第九条

  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乙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第十条

  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第十一条

  本合同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乙方从甲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任职期间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时间,而无论加班场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场所内。

  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乙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

  第十三条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方同意,选择甲方住所地的、符合级别管辖规定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合

  13同纠纷的第一审管辖法院。

  上述约定不影响甲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

  第十四条

  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无论违约金给付与否,甲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甲方的聘用关系。

  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但可以从损失额中抵扣。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第十七条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立合约人签字、盖章:

  甲方:(公司企业)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乙方身份证号:

  【销售人员保密协议书】

  14

篇九:销售签保密协议合法吗

  

  销售?员需要签订保密协议吗在当前社会中,存在着许多销售?员,各?各业都需要他们进?销售与宣传,甚?有的会接触到企业的商业秘密。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销售?员需要签订保密协议吗?下?让我们?起来看看由店铺?编为?家进?的相应的解答吧。?、销售?员需要签订保密协议吗销售?员可能会需要签订保密协议,单位可以与某些员?个别的签订保密协议,也可以与所有的员?签订含有保密条款的劳动合同。?般来说,与企业签订保密合同的员?包括:1.?级研究开发?员、技术?员、经营管理?员。他们或者掌握着企业的核?技术,或者担任企业的主要管理?作,掌握着企业的重要经营信息,他们是签订保密协议的主要对象。2.?般技术?持?员和关键岗位的技术??。他们虽然不是最主要的?员,但是也有可能接触到企业的核?技术,也有必要与他们签订保密协议。3.市场计划、销售?员。他们是经营决策的实施者,了解企业的营销计划、客户名单,因此企业也会与他们签订保密协议。4.财会?员、秘书?员、保安?员等。他们都有可能由于岗位的原因了解到企业的商业秘密,如果不与他们签订保密协议,他们很可能有意或?意的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中华?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单位?付违约?。第??四条【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竞业限制的?员限于??单位的?级管理?员、?级技术?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员到与本单位?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或者??开业?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年。?、什么是保密协议保密协议通常指协议当事?之间就??告知另??的书?或?头的信息(即保密信息)约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披露该等信息的协议。如果负有保密义务的当事?违反协议约定将保密信息披露给第三?,给另??当事?造成损失的,负有保密义务的违约当事?将承担民事上的赔偿责任。保密协议?般包括保密内容、责任主体、保密期限、保密义务及违约责任等条款。保密协议可以分为单?保密协议和双?保密协议。单?保密协议是指??对另??单??负有保密义务的协议。《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业秘密进?保护。签订保密协议是企业对??的商业秘密进?保护的常??段之?。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终?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单位?付违约?。竞业限制的?员限于??单位的?级管理?员、?级技术?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店铺?编对此问题的回答如上,我国法律中规定了对于销售?员可能会需要签订保密协议,单位可以与某些员?个别的签订保密协议,也可以与所有的员?签订含有保密条款的劳动合同,具体的规定如上。欢迎到店铺进?法律。

篇十:销售签保密协议合法吗

  

  保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主要联系方式:

  鉴于:

  1、甲方与乙方确立了劳动关系,签订了劳动合同,且乙方在公司所任职位及所从事工作的保密性质;

  2、乙方充分理解并同意甲方在协议中拟订的要求;

  3、乙方在公司工作期间所获悉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资料,文件,信息,软件,数据库及其他公司的信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书面资料,电子文本,照片等)。

  甲、乙双方为维护公司合法利益、严格乙方职业职责,根据《公司法》、《合同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律、法规,在平等、协商、诚实、守信的基础上,经磋商,就乙方负有保密责任有关事宜达成一致,具体协议条款如下:

  一、保密内容和范围

  本协议所指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的生产资料、生产基础、生产情况、产品配方、产品成本、产品定价、人事记录、员工资料、客户名单、供应商名单、货源情报、市场资料、业绩评估、产销策略、销售历史、财务状况、进料渠道、设计、程序、技术文档、软件源代码、可执行程序、演示程序、测试数据、制作工艺、制作方法、工艺流程、技术资料、管理诀窍、产品开发与研究进程、招投标的标底和标书内容以及尚未经甲方正式对外公布的经营管理信息、科研成果。

  2、所有在乙方受聘期间研究发明或者参与研究发明的科研或成果,以及从公司知晓、学习到的知识、了解的商业秘密及知识产权,获知或负责完成的一切与项目及公司有关的信息、资料、数据等。

  3、其他经营信息、技术信息。

  4、虽不符合商业秘密构成要件,但是甲方明确提出保密要求的资料或者信息,也适用本协议有关权利义务的规定。

  5、本保密协议和劳动合同为甲方内部文件,乙方应妥善保管,不得泄露给第三方,离职时必须退回甲方,如有泄露按本合同泄露商业秘密的规定处理。

  6、客户名单和供应商名单包含以下内容:客户名称、住所地、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负责人、业务联系人等。

  7、《劳动合同》和本协议其他条款提及的“商业秘密”应当理解为包括本条各款所指的资料或者信息,不再另行指出。

  二、保密期限

  1、本协议经双方认可的保密期限为自乙方获取本协议保密范围内甲方任何信息资料等之时直至该等信息、资料为公众所知悉止,且不因乙方是否最终成为甲方受聘人员或离任、辞职、解雇等原因而终止。

  2、如果乙方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期满后,不论双方是否续签劳动合同,原双方签订的保密协议依然有效。

  三、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拥有本公司项下的所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权、物权、经营收益权、知识产权等。其权利受法律保护,不受侵害。

  2、乙方为甲方工作期间,基于职务进行科学研究、发明创造、撰述等所取得的一切成果均属于职务成果范畴,所取得的一切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乙方享有法律规定的相应权利。双方之间有特别约定从约定。

  3、甲方为乙方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并根据其开发成果所创造的经济效益按照《劳动合同》及甲方制度给予相应的报酬与奖励。

  四、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自觉维护本企业的利益,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口头、书面、电子邮件以及其他通讯手段等)泄露知悉、掌握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成果、信息、资料等。

  2、乙方应依照甲方的规定保密工作流程操作执行。不准越级、不准窃取不属职权范围内的企业商业秘密。

  3、乙方对自身负责的岗位或项目,应根据岗位或项目的内容和特点制定或采取相应保密措施、以保证商业秘密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并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相应采取或改进建议措施。

  4、乙方对本协议保密范围内公司任何信息资料等负有保密责任,非经公司书面允许或工作之必需,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指示第三方技术诀窍和研制路径。

  5、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项目的研究与开发,并将研究开发的所有资料及时交甲方保存。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技术秘密、技术成果、相关信息、资料用于公司开发项目以外的其他任何研究与开发项目。

  6、非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使用该商业秘密进行生产与经营活动,不得利用该商业秘密进行新的研究和开发。

  7、乙方不得利用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牟取私利。

  8、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在为甲方工作期间不得在公司外兼职(包括各种全日制、非全日制、提成制、代理或者其他任何形式的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

  9、乙方不得将工作中获取或研制开发中的商业秘密据为已有,有关资料、图纸、样品一律归档,不得私自留存。

  10、所有的商业秘密资料原件、原物和相关复印件、摘录件等,乙方应在离职前叁日内移交给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带走、留存或向第三方披露任何商业秘密,同时承担在所有商业秘密解密之前不泄露商业秘密的义务。

  11、乙方对本协议保密范围内公司任何资料信息,不得以任何非公司工作需要的目的进行包括但不限于使用、传递、泄露、以个人名义或公司名义或者其他名义发表。

  12、乙方工作期间,基于职务或利用甲方的成果、信息、资料等进行科学研究、发明创造、撰述等所取得的一切成果均属于职务成果范畴,所取得的一切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乙方按照甲方制度享有相应获取报酬的权利。

  13、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不得自营或与甲方以外的人再行合作进行与甲方的业务相同或者相类似或者相竞争的业务,否则视为乙方严重侵害甲方商业秘密并严重违约。乙方因此获得的所有利益和收入归甲方所有,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五、脱密期之约定

  乙方解除合同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劳动关系之前,应当提前3个月通知甲方,由甲方对乙方工作岗位和工作任务另行调整安排,以便脱离商业秘密之接触。

  六、竞业禁止之特别约定

  乙方同意并接受,自乙方从甲方离职后两年内不能到生产或提供相同或类似产品或服务,或者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公司、机构、组织或个人处任职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劳动或劳务,也不得自营或者合作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相同或类似业务。

  七、违约责任

  1、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应当视为违约并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法律责任:

  (1)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研究成果或商业秘密;

  (2)披露研究成果或商业秘密;

  (3)将研究成果或商业秘密或其复制品据为已有或未经甲方授予权持有;

  (4)为他人侵犯公司商业秘密提供信息或便利;

  (5)违反脱密期约定之提前通知义务的;

  (6)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

  (7)其他违反本协议的行为。

  2、如果上述情形发生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甲方还有权单方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并且无需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并追究乙方相应法律责任。

  3、乙方未能全面遵守本协议约定义务的,向甲方支付不少于人民币贰拾万元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损害甲方的赔偿责任。乙方承担上述责任后,并不因此而免除其应承担的其他法律责任。

  八、免责条款

  1、经公司允许对外公开的公司信息资料或公司认为可以公开的资料信息,不在本协议约束的保密范围内,乙方不负保密责任。

  2、有关部门依职权向乙方调取并经甲方同意的披漏。

  3、经公司允许的对媒体的了解情况性披漏。

  九、争议解决

  1、因本协议之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属于劳动争议的由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属于民事诉讼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管辖。

  2、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准据法。

  3、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为主张权利而支出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用等。

  十、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本协议与补充协议都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清的,中国有关商业秘密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当然适用。

  2、本协议作为乙方与甲方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双方的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签字: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签订地: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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