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饭堂设备项目招标文件

时间:2022-06-24 10:20:02 公文范文 浏览次数:

  粤北第三人民医院饭堂设备项目

 招

 标

 文

 件

  采购项目编号:

 SY14GZ066

 韶关市盛远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 年 五 月 九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2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5 第 三 部分 投标人须知………………………………….….………….……..……….10 第 四 部分 合同 书格式…………………………………………………..………....…21 第 五 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25

 第一部分

 投

 标

 邀

 请

 函

 投标邀请函

 各供应商:

 韶关市盛远招标有限公司受粤北第三人民医院的委托,对粤北第三人民医院饭堂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采购文件公示期为 2014 年 05 月 09 日至 2014年 05 月 15 日五个工作日。

 一、采购项目名称:粤北第三人民医院饭堂设备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Y14GZ066 三、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4 年 05 月 09 日至 2014 年 05 月 15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7:30(北京时间);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韶关市浈江区北江路 2 幢电信综合楼四楼韶关市盛远招标有限公司(火车东站沿河往南走 200 米,电信综合楼工商银行四楼); 3、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150 元/套(售后不退); 5、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4 年 05 月 29 日下午 15:00(北京时间)(逾期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韶关市浈江区北江路 2 幢电信综合楼四楼(火车东站沿河往南走 200米,电信综合楼工商银行四楼)

 七、开标评标时间:2014 年 05 月 29 日下午 15:00(北京时间)

 八、开标评标地点:韶关市浈江区北江路 2 幢电信综合楼四楼(火车东站沿河往南走 200 米,电信综合楼工商银行四楼)

 九、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查询:

 1、采购人或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751-5573538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赖柏羽、张莉莉

  电话:0751-8228655

  传真:0751-8228755

 联系地址:韶关市浈江区北江路 2 幢电信综合楼四楼(邮编:512026)

  邮

 箱:shaoguan-shengyuan@163.com

 韶关市盛远招标有限公司

  二O一四年五月九日

 第二部分

 采

 购

 项

 目

 内

 容

 一、 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 3、投标人如为代理经销商须提供电磁炉(45KW)、电磁炉(30KW)的授权代理证书; 4、投标人须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法人代表和该项目授权代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一)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

 序号 名称 数量 1 饭堂设备 1 批 注:1、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

 2、开标时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为无效投标。

  (二)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要求:

 粤北三院饭堂设备清单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1 电磁炉 (45KW) 1500*1500*800 台 2 2 电磁炉 (30KW) 1200*1300*800 台 1 3 一凹一平台式电磁炉(5KW) 900*550*200 台 1 4 1.2 米大炒锅(环保油)

 1500*1500*800 台 2 5 24 盆蒸饭柜(双系统电磁发热)

 1500*800*1830 台 2 6 6 格保温炉 3600*700*800 台 1 7 抽油烟净化一体机(电磁发热包括排烟管道)

 2400*1200*800 米 4.8 8 普通抽油烟系统(304 不锈钢包括排烟管道)

 3000*1200*600 米 6 9 炒炉拼台 400*1050*800 张 6

 10 备餐台(两层)

 2000*680*760 张 2 11 职工打饭台 1500*680*760 张 2 12 打荷台(双层带柜)

 1800*800*800 张 3 13 放米管

 米 2.2 14 六脚砧板台(双层带柜)

 2400*800*800 张 4 15 点心案台 1750*1800*800 张 2 16 单星洗菜池 1600*1000*700 个 2 17 6 吨储水箱 1900*2030 个 1 18 24 格不锈钢存放柜 2740*1840*500 个 1

 设备技术参数表 序号 产品名称 技术参数 1 ★ 电磁炉 配置:1.2 米大炒锅 功率/电压:45KW/380V 锅外径:Ø1200mm; 功能:炒菜等 热传递方式:通过电磁感应产生热量传递。

 材料说明:采用 304#-2B 磨砂贴塑不锈钢板;面板足厚 1.3MM 不锈钢,背板、前板及侧板厚 1.0MM 不锈钢板制作;不锈钢亮泽度尽显豪华大方,倾“灶”倾心。机芯采用技术领先的 IGBT 模块设计;炉膛采用先进的电磁感应技术驱动加热;不锈钢外壳防辐射设计,具有 18 重安全保护设置,性能更安全可靠;超静音灶具设计,耐用“专利产品”磁感应火力调节器,数码显示档位, 配置可调耐用子弹脚及摇摆出水水龙头。

 2 ★ 电磁炉 配置:1米大炒锅 功率/电压:30KW/380V 锅外径:Ø1000mm; 功能:炒菜等 热传递方式:通过电磁感应产生热量传递。

 材料说明:采用 304#-2B 磨砂贴塑不锈钢板;面板足厚 1.3MM 不锈钢,背板、前板及侧板厚 1.0MM 不锈钢板制作;不锈钢亮泽度尽显豪华大方,倾“灶”倾心。机芯采用技术领先的 IGBT 模块设计;炉膛采用先进的电磁感应技术驱动加热;不锈钢外壳防辐射设计,具有 18 重安全保护设置,性能更安全可靠;超静音灶具设计,耐用“专利产品”磁感应火力调节器,数码显示档位, 配置可调耐用子弹脚及摇摆出水水龙头。

 3 一凹一平台式电磁炉 功率/电压:5KW/380V 功能:炒菜等 热传递方式:通过电磁感应产生热量传递。

 材料说明:采用 304#-2B 磨砂贴塑不锈钢板;面板足厚 1.3MM 不锈钢,背板、前板及侧板厚 1.0MM 不锈钢板制作;不锈钢亮泽度尽显豪华大方,倾“灶”倾心。

 机芯采用技术领先的 IGBT 模块设计;炉膛采用先进的电磁感应技术驱动加热;不锈钢外壳防辐射设计,具有 18 重安全保护设置,性能更安全可靠;超静音灶具设计,耐用“专利产品”磁感应火力调节器,数码显示档位。

 4 1.2 米大炒锅(环保油)

 功率/电压:750W/220V 锅外径:Ø1200mm; 功能:炒菜等 热传递方式:通过环保油燃烧锅体产生热量。

 材料说明:采用 304#磨砂不锈钢板,炉面板厚度为 1.3mm,炉身及炉背板厚 1.0mm,炉前板厚 1.0mm,面板下加保温棉隔热,炉内给水管采用国标镀锌管,供气管采用国标无缝管和紫铜管生产,炉体骨架用 40*40*4mm 角铁,黑铁炉架面铁板用 A3 钢板厚 3mm,炉通脚用φ50mm 无缝钢管外包 304#不锈钢管,炉脚采用高度调整螺丝,炉膛内采用耐火砖砌结火位,风气同步连动控制,配备主气掣及相应的风掣、风行管等配套配件。配套 1 台炉底鼓风机 750W/220V。

 5 24盆蒸饭柜 功率/电压:24KW/380V 蒸饭盘数量:24 个; 功能:蒸饭等 热传递方式:通过电磁感应产生热量传递。

 材料说明:采用 304#-2B 磨砂贴塑不锈钢板;面板足厚 1.3MM 不锈钢,背板、前板及侧板厚 1.0MM 不锈钢板制作;不锈钢亮泽度尽显豪华大方,倾“灶”倾心。机芯采用技术领先的 IGBT 模块设计;炉膛采用先进的电磁感应技术驱动加热;不锈钢外壳防辐射设计,具有 18 重安全保护设置,性能更安全可靠;超静音灶具设计,耐用“专利产品”磁感应火力调节器,数码显示档位; 配置可调耐用子弹脚。

 6 6 格保温炉 功率/电压:3KW/220V 功能:保温食物等 材料说明:选用 304#不锈钢,其中面板用 1.2mm 厚板;侧背板采用 1.0mm 厚板;台脚架用φ38*1.2mm 不锈钢管,配可调子弹脚。配四个 1/1 盆连盖。

 7 抽油烟净化一体机 功率/电压:1.1KW380V 功能:排油烟及废气等 热传递方式:通过环保油燃烧锅体产生热量。

 材料说明:采用 304#-2B 磨砂贴塑不锈钢板;烟罩壳体用 1.0mm 厚贴塑不锈钢磨砂板。内置自动水循环过滤装置,含优质碳粉过滤网。

 8 普通抽油烟系统 功能:排油烟及废气等 材料说明:采用 304#-2B 磨砂贴塑不锈钢板;烟罩壳体用 1.0mm 厚贴塑不锈钢磨砂板;隔油网用 0.6mm 厚贴塑不锈钢磨砂板。

 9 炒炉拼台 功能:保洁及摆放锅铲等 材料说明:采用 304#-2B 磨砂贴塑不锈钢板;台面板厚度为 1.2mm;侧板、层板厚度为 1.0mm;趟门板厚度为 1.0mm;脚夫通采用φ50 不锈钢圆通。配置可调耐用子弹脚。

 10 备餐台 (两层)

 功能:分餐等 材料说明:采用 304#-2B 磨砂贴塑不锈钢板;台面板厚度为 1.2mm;侧板、层板厚度为 1.0mm;趟门板厚度为 1.0mm;脚夫通采用φ50 不锈钢圆通。配置可调耐用子弹脚。

 11 职工打饭台 功能:职工打饭专用 材料说明:采用 304#-2B 磨砂贴塑不锈钢板;台面板厚度为 1.2mm;侧板、层板厚

 度为 1.0mm;趟门板厚度为 1.0mm;脚夫通采用φ50 不锈钢圆通。配置可调耐用子弹脚。

 12 打荷台 (双层带柜)

 功能:保洁及摆放餐具等 材料说明:采用 304#-2B 磨砂贴塑不锈钢板;台面板厚度为 1.2mm;侧板、层板厚度为 1.0mm;趟门板厚度为 1.0mm;脚夫通采用φ50 不锈钢圆通。配置可调耐用子弹脚。

 13 放米管 功能:稚 u 型放米专用管道 材料说明:采用 304#-2B 磨砂贴塑不锈钢板;台面板厚度为 1.2mm;侧板、层板厚度为 1.0mm;趟门板厚度为 1.0mm;。

 14 六脚砧板台 功能:切菜、肉等 材料说明:采用 304#-2B 磨砂贴塑不锈钢板;台面板实木厚度为 15cm;侧板、层板厚度为 1.0mm;台板嵌实木板加固,脚夫通采用φ50 不锈钢圆通。配置可调耐用子弹脚。

 15 点心案台 功能:制作点心等 材料说明:采用 304#-2B 磨砂贴塑不锈钢板;台面板厚度为 15 公分加厚松木板;侧板厚度为 1.0mm;脚夫通采用φ50 不锈钢方通。配置可调耐用子弹脚。

 16 单星洗菜池 功能:清洗蔬菜及肉类食物等 材料说明:采用 304#-2B 磨砂贴塑不锈钢板;台面板厚度为 1.2mm;星盘用 1.0mm厚板;侧板厚度为 1.0mm;脚夫通采用φ50 不锈钢圆通。配置水龙头及可调耐用子弹脚。

 17 6 吨储水箱 功能:储水等 材料说明:采用 304#-2B 磨砂贴塑不锈钢板;面板厚度为 1.2mm;其他用 1.2mm厚板。配置水阀及水龙头。

 18 24门不锈钢存放柜 功能:饭堂工作人员存放私人物品等 材料说明:采用 304#-2B 磨砂贴塑不锈钢板;面板厚度为 1.2mm;其他用 1.0mm厚板;脚夫通采用 38**38*1.2mm 不锈钢方通。配置可调耐用子弹脚。

 ★ 其他要求:电磁炉(45KW)、电磁炉(30KW)的制造商必须通过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三、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

 1、交货期:签订合同后 20 天内交货。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付总金额的 95%,余款 5%作为质保金一年内付清。

 第三部分

  投

 标

 人

 须

 知

 一、说

 明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

 2.

  定义 2.1 “采购人”是指:粤北第三人民医院。

 2.2 “监管部门”是指:韶关市财政局。

 2.3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韶关市盛远招标有限公司。

 2.4 “招标采购单位”是指:粤北第三人民医院,韶关市盛远招标有限公司。

 2.5

 合格的投标人

 2.5.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5.2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 2.5.3 投标人如为代理经销商须提供电磁炉(45KW)、电磁炉(30KW)的授权代理证书; 2.5.4 投标人须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法人代表和该项目授权代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2.5.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 “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3.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3.1 “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政府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3.2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4.

 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

 本次招标向中标人收取的中标服务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以《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以物价部门核发的文件为准。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费

 类 型 率

 中标金额 (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10000—100000 0.05% 0.05% 0.05% 100000 以上 0.01% 0.01% 0.01%

 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设备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3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 万元×1.5%=1.5 万元

 (300-100)万元×1.1%=2.2 万元

 合计收费=1.5+2.2=3.7 万元 二、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构成 5.1 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1) 投标邀请函 2) 采购项目内容 3) 投标人须知 4) 合同书格式 5) 投标文件格式

 6) 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采购单位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5.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6.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招标采购单位将组织采购人对投标人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招标采购单位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2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招标采购单位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

 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l 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采购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7.2 修改后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确认。

 7.3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采购单位可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期,但应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8. 投标的语言 8.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9.

 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10.

 投标文件编制 10.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多个包(组)进行投标的,其投标文件的编制应按每个包(组)的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0.2 投标人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10.3 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0.4 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1.

 投标报价 11.1 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若同时以人民币及外币报价的,以人民币报价为准。

 11.2 投标人应按照“第二部分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明细报价表》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

 11.3 《投标明细报价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

 1) 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必须标明“免费”; 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价格中; 3) 应包含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服务的其他所有费用。

 11.4 每一种规格的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2.

 备选方案 12.1 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招标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的除外)

 13.

 联合体投标 13.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4.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14.2 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

 15.

 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6.

 投标保证金 16.1 投标人应按 招标 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6.2

 投标人应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叁仟 伍佰 元整(¥3 3, ,5 50 00 元);

 16.3

 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现金、支票及汇票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一般应以投标人的名义转账( 不 接受 以 个人名义 所递交的 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应在 递交 投标 文件 截止时间4 2014 年 年 5 05 月 月 9 29 日下午 15:00 (北京时间)之前到达下述账户(以银行 提供盖章的银行回单为 准, 回单复印件应粘贴在 投标 保证金交纳凭证中 ):

 收款人 :韶关市盛远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韶关 分行营业部

 帐

 号:

 2005022819024521154

 并请注明“事由:6 SY14GZ066 保证金”

 投标人须在汇款或转帐附言标注本次采购项目编号,同时 详细填写附件“ 投标 保证金交纳凭证”,并与开标一览表一起封装递交,以便办理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手续。

 投 标人应按以上所述方式及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机构不承担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能及时到帐的风险。

 16.4 凡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16.5 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16.6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16.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并上缴同级国库:

 1)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17.

 投标的截止期 17.1 投标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05月29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后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18.

 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一式

 五

 份,其中正本 一 份和副本

 四

 份,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

 18.3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章或签字才有效。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 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人应将《投标一览表》与《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清晰标明“投标一览表”字样。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别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19.2 信封或外包装上应当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和“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点)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

 19.3 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招标采购单位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20.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点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20.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采购单位。

 20.3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五、开标 、 评 标和定标

 21.

 开标 21.1 招标采购单位在《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原则上应当有采购人代表和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1.2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采购单位委托的机构检查并见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

 21.3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做好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各投标人签字确认。

 22.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方法 22.1 评标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组成,采购人代表人数、专家人数及专业构成按政府采购规定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2.2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资格性审查、符合性检查和商务评议、技术评议、价格评议。

 22.3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见本部分“九、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23.

 投标文件的初审 23.1 评标委员会将依法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人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是否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和标记等。

 23.2 评标委员会对大小写金额不一致、单价汇总与总价不一致的,按以下方法更正: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

 23.3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实质偏离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内容的除外。

 23.4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3.4.1 在资格性审查、符合性检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确定为无效投标:

 1)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投标总金额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 3)投标人的投标书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5)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6)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8)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技术与商务的(即标注★号条款)条款产生偏离的; 9)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被视为无效投标的其它条款的; 10)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3.4.2 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评标委员会主任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

 24.

 投标文件的澄清 24.1 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但不得允许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答复均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形式作出。

 24.2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5.

 投标的评价 25.1 评标委员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6.

 授标 26.1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26.2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的法定时间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26.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采购单位将在政府采购监管机关指定的韶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7.

 替补候选人的设定与使用。

 六 、质疑 的提起与受理

 28.

 投标人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采购文件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实名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逾期的作无效处理)。

 29.

 投标人认为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请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

 日内通过实名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逾期的恕不接受)。

 30.

 供应商提出质疑的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有明确的质疑对象; 2、有基本事实及证据; 3、符合法定的时效要求; 4、履行必要的工作程序。

 31. 供应商提出质疑书中应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2、质疑的具体内容及相关事实证据; 3、法人、法定代表人(或法人的授权人)签字和盖章; 4、其他需要提供的内容等。

 32.

 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且必须附送有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

 注: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标书费后才能作为投标人,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七 、

 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33.

 合同的订立 33.1 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3.2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管机关备案。

 34.

 合同的履行 34.1 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34.2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照 33.2 条的规定备案。

 八 、适用法律

 35.

 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工程类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九、评标方法、步骤及标 准

 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确定以下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36.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方法 37. 评标步骤: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初审、比较与评价 (一)初审 1、资格性检查; 2、符合性检查; (二)比较与评价 1、商务评价; 2、技术评价 ; 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的“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逐条进行评审。

 3、价格评估; 4、综合比较与评价。

 (三)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

 38.

 评标标准 评标委员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投标文件的评价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按价格、技术和商务三部分分别打分的方式进行。三项总分为 100分,其中价格得分占 30%,技术得分占 50%,商务得分占 20%。

 38.1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价投标。如果评委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合理投标报价,将要求该投标人做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审委员会可将其定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

 38.2 价格评估:价格分是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则按比例算出【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38.3 技术评分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序号 评审内容 评分权重 评分依据 1 用户需求书响应表 5 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 1 分,直至扣除该项分值为止。

 2 设备性能先进性 40 电磁炉采用磁感应霍尔直火力控制开关,且可提供专利技术证书的,得 5 分;不符合得 0 分。

 电磁炉双段火力可改变发热面积。且可提供专利技术证书的,得 5 分;不符合得 0 分。

 电磁炉加热中心点无盲区。且可提供专利技术证书的,得 5 分;不符合得 0 分。

 电磁炉采用防水显示器板的。且可提供专利技术证书的,得 5 分;不符合得 0 分。

 电磁炉通过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得 2 分;无得 0 分。

 大炒锅电磁炉获省级电磁场辐射检验报告合格的,得 2分;无得 0 分。

 生产制造商生产的电磁炉和油烟净化一体机获得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十环认证)的得 8 分;无得 0 分。

 电磁炉获得著名品牌证书的,得 2 分;无得 0 分。

 电磁炉采用磁感应控制火力开关有九个档位的,可提供彩照的得 4 分;无得 0 分。

 油烟净化一体机是通过电磁发热的,得 2 分;无得 0 分。

 3 技术支持能力 5 有提供场地效果图,布局合理的,综合评分,优得 3~5分;中得 1~3 分;差得 0~1 分。

 38.4 商务评分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序号 评审内容 评分权重 评分依据 1 业绩 3 近 2 年在本地区已完成厨房设备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得 1 分,满分为 3 分。

 2 综合实力 (提供证明文件)

 12 生产厂家通过QS工业生产许可证得 4 分;无得 0 分。

 生产厂家营业执照注册资本 1000 万以上得 8 分;1000 万以下500 万以上得 4 分;500 万以下得 1 分。

 3 售后服务 5 在本地区有售后服务机构,系统设备是否提供生产厂家的质量保修证明或承诺;并提供完整的可靠的售后服务方案,综合评分,优得 3~5 分;中得 1~3 分;差得 0~1 分。

 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的“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逐条进行评审。

 38.5 综合比较与评价:根据每个投标人在上述各评审阶段中的得分,采用下面公式算出每个投标人的综合得分:

 W=[Cmin/C]×30 + [T] + [M]

  其中:

 W

 某个投标人的综合得分; C

 某个投标人的实际投标价格; Cmin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 T

  某个投标人的技术评审得分; M

  某个投标人的商务评审得分; 38.6

 政策文件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38.6.1 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8.6.2 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

 第四部分

 合

 同

 书

 格

 式

 (货物类)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

 甲

 方: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乙

 方: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根据

  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合同法》

  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

 货物内容

 序号 商品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配置(性能参数)

 产地 数量 单价(元) 金额(元) 1

  2

  合计总额:¥

  元;

 大写:

 合同总额包括乙方设计、安装、随机零配件、标配工具、运输保险、调试、培训、质保期服务、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

 注:货物名称内容必须与投标文件中货物名称内容一致。

 二、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三、设备要求

 1、货物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

 2、交付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为: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②符合采购文件和响应承诺中甲方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③货物来源国官方标准。

  3、进口产品必须具备原产地证明和商检局的检验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证明。

 4、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

 5、乙方应将关键主机设备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

 四、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1、交货期:

 2、交货方式:

 3、交货地点:

 五、付款方式 由甲方按下列程序在

 内付款:

 1、预付款: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总价的

 %。

 2、设备安装调试结束,提交全部报告材料,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

 %,同时无息退还乙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

 3、从验收合格之日起,正常使用

  个月后,支付合同总价的

 %。

 六、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

 1、本合同的质量保证期(简称“质保期”)为

  年,质保期内乙方对所供货物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期满后可同时提供终身 (免费/有偿) 维修保养服务。

 2、质保期内,如设备或零部件因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质保期和免费维修期相应顺延。如停用时间累计超过 60 天则质保期重新计算。

 3、对甲方的服务通知,乙方在接报后 1 小时内响应,4 小时内到达现场,48 小时内处理完毕。若在 48 小时内仍未能有效解决,乙方须免费提供同档次的设备予甲方临时使用。

 七、安装与调试: :乙方必须依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报价文件的承诺,将设备、系统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

 八、验收:

 1)货物若有国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验收,若无国家标准按行业标准验收,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

 2)进口产品必须具备原产地证明和商检局的检验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证明。评审小组在各投标人的报价有限期内有权要求投标人提供进口货物的报关单。

 3)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所有随设备的附件必须齐全。

 4)乙方应将关键主机设备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

 5)甲方组成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本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九、 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 乙方交付的货物、工程/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

 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 5%的违约金。

 2) 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交付货物的/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接受服务,到期拒付货物/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5%的违约金。甲方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 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 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十、争议的解决

 1)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十一、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1 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三、其它

 1) 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 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十四、合同生效:

 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一式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签定地点: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开户名称:

 银行帐号:

 开 户 行:

 第五部分

 投

 标

 文

 件

 一、

 自查表 二、

 资格性文件 三、

 商务部分 四、

 技术部分 五、

 价格部分

 注:1. 请投标人按照以下文件的要求格式、内容,顺序制作投标文件,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否则可能将影响对投标文件的评价

  2. 唱标信封另单独分装,按以下顺序装订:

 2.1 开标一览表 ……

 投 标 文 件

 (正本/ / 副本)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一、自查表

 注:以上材料将作为投标人合格性和有效性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无效投标!在对应的□打“√”。

 投 标 人(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职

 务:

 日

 期:

 年

  月

  日 1 1.1 资格性/ / 符合性自查表

 评审内容

 采购文件要求

 自查结论

 证明资料

 资 格 性 检 查 投标函 按对应格式文件填写、签署、盖章(原件)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页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原件)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页 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人民币

  元整(¥

  元)(转帐、汇款的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页 准入条件 (关于资格的 声明函) 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

  万元。(有效要求:年审有效或有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年审受理证明)(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页 其他要求 按投标资料清单中规定提供“必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页 符 合 性 审 查 报价人的合格性 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未有违法违纪行为并受过处罚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页 在经营范围内报价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页 技术要求 实质性响应标书中“★”号参数的技术要求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页 商务要求 实质性响应标书中“★”号参数的商务要求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页 报价要求 报价方案是唯一确定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页 其它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情况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页

 2 1.2 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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