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氧气瓶使用管理规定

时间:2022-06-17 19:40:04 公文范文 浏览次数:

 医院氧气瓶使用管理规定

  一、氧气瓶属压力容器,由医用气体站负责管理。

 二、科室需用瓶装氧气时,应由本科护士长向运行保障科提出申请,由使用科室、运行保障科及医用气体站共同签字认可后留存氧站备案。

 三、各科护士长应重视气瓶的安全工作,应指定专人负责气瓶安全使用和管理,每天检查钢瓶氧气使用情况,发现无氧钢瓶时应在正常工作时间与医用气体站联系进行调换,以确保需要吸氧病人能够及时使用。

 四、气瓶在贮存、使用时必须直立放置,工作地点不固定且移动较频繁时,应固定在专用手推车上,防止倾倒,严禁卧放使用。

 五、氧气瓶为特殊设备,医用气体站和使用科室应妥善保存,严格管理,钢瓶如丢失的,由保管科室负责赔付。

 六、氧气瓶只准在医院各病区内、救护车辆上使用,任何人不准以任何形式套取、私自外借,违者将严肃处理。

 七、各科室使用 40L 以下氧气瓶应报有关部门进行购买。氧气用空后,可到医用气体站进行调换。

 八、氧气瓶储存应做好五防(防火、防油、防震、防热、防倒)工作。

 九、氧气瓶储存要有专人管理,在醒目的位置应设置“严禁烟火”等警示标志。

 十、气瓶储存室应有良好的通风、降温等设施,要避免阳光直射,在其附近要设有消火栓和干粉灭火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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