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石炉技术协议例文

时间:2022-06-17 11:45:03 公文范文 浏览次数:

  XX 公司 XX 万吨电石项目电石炉装置

 密闭电石炉

  技 技 术 协 议 议

 甲 方:

 乙 方:

 设 方: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目

 录 一、

 总则 二、 密闭电石炉技术规范书 三、

 密闭电石炉选型及技术指标 四、

 供货范围 五、

 设计、验收执行标准 六、

 技术偏差 七、

 性能保证和考核 八、

 资料交付 九、

 备品备件清单 十、

 质量保证计划 十一、质 量 承 诺 十二、甲方在乙方工厂的检验 十三、乙方人员的售后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 十四、培训 十五、技术协调会 十六、售后服务承诺 十七、其它

  一、

 总 总

 则 1.1XX 公司电石项目电石装置密闭电石炉的生产能力为满足 XX 万吨/年电石生产的需要。

 1.2 本协议书适用于 XX 公司电石装置密闭电石炉主体设备部件的供货。它包括密闭电石炉主体部件、辅助设备的供货及基础设计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3

 本协议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协议条文,乙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协议书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4

 如果乙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协议书的条文提出异议,那么甲方可认为乙方提出的产品应完全符合本协议书的要求。

 1.5 在签订合同之后,甲方有权提出因协议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内容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

 1.6

 本协议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乙方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7

 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及行业规范。

 二 二.

  密闭电石炉 技术规范书 2.1 操作工艺要求(基于用户提供的第一种原料)

 a) 年产量(单台炉):

  7.5 万吨/年(工作时间 330 天)

 b) 石灰额定加入量(单台炉):

  8996kg/h c) 炭材额定加入量(单台炉):

  5871kg/h d) 炉气温度(炉内):

 600℃~800℃ e) 电石质量:

 优、一级品率≥95% f) 炉压:

 ±10~100 Pa(相对压力)

 g) 尾气中 CO 浓度:

  70~80% h) 电极压放长度:

 20mm/次 i)小时产量

 9.47t/h j) 液压油油箱油温:

 ≤50℃ k) 循环冷却水给水温度:

 ≤35℃ l) 循环冷却水回水温度:

 ≤45℃

  m) 热控测量、调节、保护和控制要求:

 1) 乙方在设计电石炉设备及其系统时,同时考虑各种工况下的安全及合理的运行操作方式,以此用书面文件形式提出参数测点清单和测点布置图,及控制和保护的要求,并成套供应必要的检测控制设备等。乙方提供与设备相关的电气控制要求和条件。

 2) 随本体供应的检测元件、仪表及控制设备选用通用产品,防护、防爆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成套供应经实践证明质量可靠、性能指标符合工艺要求的产品。无论什么情况下,均不配供含水银等有毒物质的仪表以及国家宣布淘汰的产品。随设备所供的就地仪表和监测组件的测量单位、分度号等符合国际标准,且规格齐全,检测组件的选择符合监测控制系统的要求。

 3) 乙方供货的仪表控制装置满足以下要求:

 a.电源供电:

  220VAC

 50Hz 单相

  380VAC

 50Hz 三相

 24VDC b.气源供应:0~0.8MPa 压缩空气 c.电信号:模拟量信号:4-20mA

  1-5VDC

  热电偶:

  K 分度

  S 分度 热电阻:

  Pt100

  开关量信号:防暴区为无源无接点开关;非防爆区为无源接点开关;

 d.防爆区防爆等级:DⅡCT 2

 4) 乙方按供货清单成套供应满足电石炉启停与运行中安全监视和经济运行所必须的并安装在本体范围内的仪表、取样部件、检测元件(包括传感器)、安全保护装置、调节阀门、以及与检测元件或传感器相连接的特殊仪表等。

 5) 乙方提供必要的测温原件插座、炉膛压力取样装置(沉降器)、及其他协议要求或规定的仪表取样点。

 6) 环形给料机乙方提供所有气动原件(包括驱动装置和限位开关);电磁阀选用ASCO 或同档次品牌产品,但需甲方认可(电压:24VDC 功耗:≤4W)。防爆等级:DⅡCT 2

 7) 液压系统乙方随本体提供所有检测仪表、变送器及其执行机构;液压电磁阀选

  用 ASCO 或同档次品牌产品,但需甲方认可(电压:24VDC 功耗:≤4W)。

 8) 乙方将根据尾气烟道结构配供优质的水冷调阀和气动执行机构。执行机构能适应运行区域的恶劣环境,不卡涩,行程开关动作可靠,位置反馈信号与阀位对应。执行机构提供的接线盒,其密封性、防尘、防水符合 IP55 防护等级。防爆等级:DⅡCT 2 。

 9) 乙方提供炉本体的热电偶插座尺寸资料,插座尺寸一律采用国家热元件接口规格标准。

 10) 仪表刻度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1)12 个环形料仓为方便料位计的安装,要求预留上料位与空料位 24 个料位计安装口及安装法兰(法兰尺寸待甲方采购后再定)。

 o) 电气要求:

  1)密闭电石炉本体所有防爆电机需从佳木斯电机厂或同档次产品采购,但需甲方认可。

 轴承:SKF 进口轴承或哈、瓦、洛轴承 防爆等级:DⅡBT 4 防护等级:

 IP54

 绝缘等级:Y

 2)密闭电石炉本体所有非防爆电机需从大连第三电机厂或同档次产品采购,但需甲方认可。

 轴承:SKF 进口轴承哈、瓦、洛轴承 防护等级:

 IP54 绝缘等级:Y 3)液压油站操作箱 防护等级:IP54 接线箱及接线箱至负荷电缆乙方成套供应。

 2.2 现场自然条件参数 a) 年平均气温„„„„„„„„„„„„2.0℃~7.7℃ b) 极端最高气温„„„„„„„„„„„38.4℃ c) 冬季最低气温„„„„„„„„„„„-31.4℃ d) 年平均相对湿度„„„„„„„„„„52%

  e) 年平均风速„„„„„„„„„„„„3.4m/s(本地区常年主导风向为西北风) f) 最大风速„„„„„„„„„„„„„11.0 m/s

 g) 最大冻结深度„„„„„„„„„„„1.75m

 h) 地震基本烈度为

 8

 度。

  三. 密闭电石炉选型及技术指标

 3.1 选型:

 万吨/年(48000KVA)密闭电石炉 3.2 数量:

  4 套 3.3 电石炉几何参数 a) 电石炉的电极直径:

  mm b) 极间距:

  mm c) 极心圆直径:

  mm d) 炉衬内径:

  mm f) 炉壳直径:

  mm g) 炉壳高度:

  mm

  (另:炉底钢板厚

  mm,炉底工字钢

 mm)

 h) 炉盖高度:

  mm i) 炉膛深度:

  mm j) 净炉气烟囱直径(内径):

 mm

 k) 粗炉气烟囱直径(内径):

 mm

 H= m(地面)

 l) 下料管直径(内径):

 mm m) 中心下料管直径(内径):

 mm n) 出炉口个数:

  个 3.4 电极壳几何参数:

 a) 材质:

 冷轧钢板 b) 外壳外径×高度:

  c) 外壳弓形板厚:

 mm d) 长翅片数目:

 mm e) 长翅片长×宽:

 设计时确定

  f) 短翅片数目:

 g) 短翅片长×宽:

 设计时确定 h) 翅片板厚:

 mm i) 翅片加强杆数目:

 j) 翅片加强杆直径:

  k) 连接板数目:

  l) 连接板展开尺寸:

 设计时确定 m) 连接板厚度:

  n) 制作方式:

  缝焊、点焊 o) 连接方式:

  电焊 p) 焊条:

 加工工艺确定 3.5 短网参数 a) 数量:

  组 b) 铜管材质:

 c) 铜管直径和壁厚:

  mm d) 通水软缆截面:

  mm 2

 e) 短网结构形式:

  铜管

 3.6 炉变压器主要参数 a) 数量:

  台 b) 单台容量:

  kVA

 c) 有载调压:

 级 e) 二次电流:

  A f) 配套短网结构形式:

  圆柱 g) 变压器组一次电压:

  kV(用户提供数值)

 h) 变压器组一次电流:

  A i) 变压器组二次电压:

 j) 满功率电压范围:

  V k) 分接头间电压差:

  V l) 三台变压器间电压最大级差:

  级(根据实际操作确定)

  m) 变压器布置方式:

  品字形 3.7 技术性能指标 a)电极加热元件:

 kW b) 电极风机容量:

 Nm3 /h c)N 2 压力:

 MPa d) N 2 气量:

 (NM3 /吨电石)设计时确定 e) N 2 纯度:

 % f) 压缩空气压力:

 MPa g) 空气量:

 (NM3 /吨电石)设计时确定 h) 电炉循环冷却水水量:

 m3 /h i) 循环冷却水压力:

 MPa j) 电极压放油压:

 MPa k) 炉底风机容量:

 Nm3 /h l) 电极入炉深度:

 mm m) 自然功率因数:

  注:以上参数待详细设计时最终确定 3.8 原材料质量:

 a) 炭材(兰炭):

 固定碳--------------------------- ≥84% 灰份----------------------------- <10% 挥发份--------------------------- 10—15% 水 份---------------------------- <18% 烘干后含水量--------------------- ≤1%

 b) 石灰:

 组成:

  CaO >92%

  MgO <1%

  SiO2 <1%

  Fe2O3+Al2O3<1%

  CaCO3<4%

  Ca(OH)2<6%

  粒度:

  10~50mm

  其中:

 <10mm 最多

 5%;

 >50mm 最多

 10%

  c) 电极糊:

 未焙烧:

 假比重 -------------------------- 1550 ㎏/m3

 导热率 -------------------------- 2.5W/K·M 比热 ---------------------------- 0.9kJ·(K·㎏)

  在 1000℃未焙烧:

 假比重 -------------------------- 1350~1400 ㎏/m3

 ※电阻 -------------------------- 40mΩ·M ※导热率 ------------------------ 8W/K·M ※比热 -------------------------- 1.8kJ·(K·㎏) 抗压强度 ------------------------ 16~20N/mm2 抗弯强度 ------------------------ 3.8N/mm2

 扬氏模数 ------------------------ 3.5kN/mm2

 成份:

 固定炭 -------------------------- 78~80% 挥发物 -------------------------- 13~15% 粘结剂软化点 -------------------- 55℃ 灰粉含量 ------------------------ 4~6%

  注:※为 1000℃下的性能,其它为室温下性能。

 3.9 电石炉尾气状况:

 a) 尾气生成量:

  400Nm3 /t 电石

 b) 尾气粉尘状况:

  120~150g / Nm3

  c) 尾气成分组成:

 CO、CO2、N2、O2、H2 等 3.10 设备布置 a) 电石炉炉体、炉底通风系统、炉底检测装置(不含热电偶)、烧穿设备等,布置在+5 米平面以下。

 b) 电石炉炉盖及水冷系统、13 个加料管、短网系统设备、电极柱下段部分设备、水冷分配器等,布置在~米平面之间。

  c) 液压站设备布置在~米平面。

 d)组合把持器和电极柱上段部分设备、电极升降压放液压系统、12 个加料仓、电极测量装置结构件布置在~米平面之间。

 e) 环行加料机、加料胶带输送带布置在米平面。

 f) 粗炉气烟囱由炉盖至厂房外,其标高不低于 40 米;净炉气烟道至净化设备接口;厂房内排烟烟囱至厂房外。烟囱布置靠厂房柱子并夹持固定,壁厚设计不考虑拉绳。烟道气动调节阀、手动碟阀的高度要考虑方便操作,检修的地方。

 注:以上所有参数在合同生效后 10 天内提供给甲方

  四.供货范围(每台炉)

 4.1 供货范围 附表一 序号 名称及主要范围 件数/套 制造商 1 上料胶带输送机 环形加料机前,含机头收尘罩,

 1 DHI·DCW 2 环形加料机 含传动和气动装置、电磁阀组、限位装置。

 1 DHI·DCW 3 炉顶加料系统 料仓 12 个,下料管 13 个(含中心料管,但是此料管不独设 1 个料仓)、插杆阀 26个 1 DHI·DCW 4 电石炉组合式把持器电极系统 含电极加热元件、加热风机、温控设备;含电极压放测量、位移测量装置配套用机械结构件。

 3 DHI·DCW 5 短网系统 各段大电流铜母线和通水软电缆。

 1 DHI·DCW 6 炉盖 含水冷密封套,水冷扇形段,防磁中心段,为自控测量提供取样装置(沉降器)

 1 DHI·DCW

  7 电石炉壳体 含炉底风冷风机、温度计套管、炉底工字钢。

 1 DHI·DCW 8 炉气烟道:粗炉气烟囱、净炉气烟道 含气动调节阀、手动碟阀 1 DHI·DCW 9 出炉烧穿器 含弧形轨道、悬吊装置 3 DHI·DCW 10 厂房排烟烟囱 含设计及供货 1 DHI·DCW 11 烧穿母线 含烧穿用的母线及断路器,含铜母线和与烧穿器连接的软铜导线。

 1 DHI·DCW 12 电石炉冷却水分配器 含手动球阀及设备自带管路、水分配器上总管压力及温度仪表,不供支管仪表。

 3 DHI·DCW 13 炉前排烟系统 含烟罩,非标管道;不含风机及除尘器 1 DHI·DCW 14 液压站 含液压油泵站、液压阀站、接线箱;电极升降缸和电极压放缸;现场仪表等。

 1

 DHI·DCW 15 绝缘构件、绝缘材料、隔磁材料、隔磁套管等 1 DHI·DCW 16 电石炉安装需要的有关吊构件;连接件等 1 DHI·DCW 17 电极壳工装夹具 1 DHI·DCW 注:a) 具体设备供货范围参照附表二。

  b) 供货范围以供货清单为准。

 b) 铜母线、通水软电缆等各段截面要求与 7.5(万吨/年)电石炉参数相匹配。并提出可靠的方案供设计审查。

 d)以上所有乙方供货范围内的设备、元件均能满足设备的稳定运行生产。

 4.2 供货时间:四个月第一批交货(炉体),7.5 个月内全部交齐(详见合同交货期)。

  五.设计、验收执行标准

 5.1 试验检验和验收最低限度包括下列内容:

  a)检验(包括外观完整性,不得出现任何机械损伤)。

 b)国家标准中规定的出厂试验。

 c)造厂的相关标准试验,出厂前的予组装及调试,及设备、管路压力试验。

 d)制造厂提供完整的检验和出厂试验报告

 5.2 标志 所有供货设备应有铭牌,内容应根据制造厂标准进行标记。采用中文文字。铭牌应安装在设备外壳上明显的位置。

 5.3 防腐 所有金属部件应根据适于规定环境条件的制造厂标准防腐系统进行防腐处理。

 5.4 标准目录:

 设计、制造、检验、安装调试和验收中所采用的主要标准:

 GB1800~1804:

 《公差与配合未注公差尺寸的极限偏差》 GB1184:

 《形状和位置公差、未注公差的规定》 GB1801:

 《公差与配合尺寸至 500mm 孔、轴公差带与配合》 GB/T1804:

  《一般线性尺寸的未注公差》 GB324:

  《焊缝代号》 GB985:

  《焊接接头的基本型式及尺寸》 GB986:

 《埋弧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和尺寸》 GB3323:

  《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 GB11345:

 《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 GB755:

 《电机基本技术要求》 GB5677:

  《铸钢件射线照相及底片分类等级》 GB3323:

  《钢焊缝射线照相及底片分类等级》 GB7233:

  《铸钢件超声波探伤及质量评级分法》 GB2970:

  《中厚钢板超声波探伤方法》 JB4730-94:

 《压力容器无损检测》 JB/T6396-92:

 《大型结构钢锻件》 GB1764:

  《漆膜厚度测定法》 GB8923:

  《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

  GB10095:

 《渐开线圆柱齿轮精度》 GB8923:

  《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防锈等级》 GB/T13384: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要求》 GB/T13306:

 《标牌》 GB191:

 《储运标志》 JB/T5000.1-1998: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产品检验》 JB/T5000.2-1998: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火焰切割件》 JB/T5000.3-1998: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焊接件》 JB/T5000.4-1998: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铸铁件》 JB/T5000.5-1998: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有色金属铸件》 JB/T5000.6-1998: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铸钢件》 JB/T5000.7-1998: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铸钢件补焊》 JB/T5000.8-1998: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锻件》 JB/T5000.9-1998: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切削加工件》 JB/T5000.10-1998: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装配》 JB/T5000.11-1998: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配管》 JB/T5000.12-1998: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涂装》 JB/T5000.13-1998: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包装》 JB/T5000.14-1998: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铸钢件无损探伤》 JB/T5000.15-1998: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锻件无损探伤》 JB/T6996-93:

  《重型机械液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B7932-87:

  《气动系统

 通用技术条件》 GB4879-85:

  《防锈包装》 GB190-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191-9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50055-93: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6-93:

 《电热设备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058-92: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以上标准承诺采用国家公布的最新版本。

 六.技术偏差

 无

  七.性能保证和考核

 7.1 性能保证

 供货商应说明电石炉连续运行保证值,供货商应说明电石炉外护层保证期及设备部件的质保期。

 7.2 性能考核(以下承诺为设备在正常操作及正常工况下运转时有效)

 a) 电石炉稳定运行不低于

  7500

 小时。

 b) 电石炉在以下两种原料状况下能耗与产能保证达到 序号 原料种类 原料状况 产能(t/d)

 电单耗(kWh/t)

 1 兰炭 固定碳 ≥84%

 灰份≤7%

 挥发份≤9%

  水份≤1% 230t 3250 石灰 CaO

 ≥93%

  生过烧≤6% MgO ≤1%

 SiO 2

 ≤1% 2 兰炭 固定碳 ≥80%

 灰份≤12% 挥发份≤15%

  水份≤3% 205t 3600 石灰 CaO

 ≥85%

 生过烧≤15% MgO ≤2%

  SiO 2

 ≤2% 按上述原料指标要求:开炉满负荷后,设备连续稳定运行 30 天内,在乙方指导下,甲方熟练操作工人操作,电炉连续运行 168 小时达到考核目标,方可认为考核达标。

 八.资料交付

 8.1 要求:提供供货产品相关图纸资料,须满足业主(工程设计单位、安装单位)进行工程设计和安装的需要。

 应包括设备布置条件图(各楼层平立面布置),土建设计条件图(基础、吊挂予留孔洞),设备总装配图,设备零部件安装图,易损件图(具体明细另议), 备件清单。

 8.2 提供电石炉主体设备说明书。

  8.3 提供电气设备功率、所供设备与自控的测点位置和接点要求。

 8.4 用于施工、安装、开车、维修所必须的安装指导书。

 8.5 主要设备和外购配套设备的安装使用维修说明书。

 文件交付计划 附表三 序号 文件名称 随报价书提供文件 审查文件 提供时间(合同签定后)

 设计条件 提交时间(合同签定后)

 设备交货 提供文件 1 制造商文件目录(包括提交时间)

 ·

 2 供货设备一览表 ·

 3 外购设备供货商一览表

 30~40

  4 生产计划包括试验计划

 30~40

  5 备品备件一览表

 · 6 易损件一览表

 · 7 重要设备材料选择

 · 8 水、电、气等公用工程消耗条件

  25 天

 9 电石炉总图 (表示电石炉、变压器、液压站、水分配器、炉底通风等平立面布置)

  75 天

 10 各层平面土建条件图 (包括设备布置、设备重量、各受力点承载力、设备相关的楼板静荷载及活荷载、楼板开孔尺寸、预埋件等)

  75 天

 11 设备安装条件图 a) 电石炉炉盖的详细安装图 b) 电石炉各支点、吊点详细安装图 c) 电石炉冷却水系统安装条件图 d) 液压站、升降液压系统安装条件图 e) 各炉气烟囱安装条件图

  75 天

 12 试验、检验证书文件、试验证书、试验报告,检验证书

  13 安装程序与说明

  14 操作手册、维护手册

  15 筑炉图纸、筑炉耐火材料和碳砖材质由工程院负责,然后三方会签。

  16 满足电气委托深度,接口图应由工厂院仪表专业或中标的自控设计方整理。

  17 开炉负荷及电流增长曲线

  18 其它相关资料文件

  备注:

  1、上述文件交付份数为 3 份。其中设计条件业主 1 份,包院 2 份;其它均提交给业主。

  2、电石炉的设计条件中编制工艺设备以及电气仪表位号等要求按照包院的统一规定格式进行填写。

 3、以上文件在合同生效以后 15 天内首先交付满足设计院初步设计要求及土建基本要求文件资料,30 天内交付完毕。

  九. 备品备件清单(1 1 年)

  附表四 序号 名称 材料 规格 件数 1

  2

  3

  注:详见商务合同 十.质量保证计划

 严格依照 ISO9001:2000 版质量手册及程序文件执行。

 十一. . 质

 量

 承

 诺

 11.1 我方保证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采用优质材料和先进工艺制造的,并在各个方面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11.2 我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过正确指导安装、合理操作和维修保养,在货物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

 11.3 我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对因提供的设计、电炉本体工艺、制造或材料缺陷等所有因乙方责任引起系统的损坏负责。如出现上述情况,我方保证收到甲方通知后 24 小时内,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对造成的损失甲方保留索赔的权利。

 11.4 我方保证所提供货物的技术规格与投标文件技术规格规定的标准相一致或优于投标文件技术规格。

 11.5 我方保证甲方使用我方设备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设计、工艺、方案、技术资料、软件、商标、专利、外协产品等一切方面的指控。

 十二. . 甲方在乙方工厂的 检验 12.1 甲方派出人员参加乙方电石炉的设计审查会议工作,以确认电石炉参数可以满足XX 公司的生产要求。

 12.2 甲方应派出 1~2 名检验人员前往乙方制造厂进行为期 5 个工作日的质量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

 12.3 检验内容如下:

  部件机械测试  通水设备耐压测试  质量文件检验(材质证书、检验及试验报告、质量控制方案等)

 12.4 乙方应免费向甲方检验人员提供方便的工作地点,必要的技术资料、图纸、工具和仪器以及当地交通工具。

 12.5 检验期间,如发现有任何部分不符合合同要求,甲方有权提出意见。乙方应高度重视甲方的建议,并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所交货物的质量。

 12.6 所述检验不能代替最终质量检验,不解除乙方对设备的性能保证。

 12.7 乙方应提前 7 日通知甲方检验的日期并发出邀请函,以便甲方作好准备。

 12.8 甲方有权监督出厂试验,并随时参观制造场所,以检查产品质量和生产进度是否符合合同条款的要求。

 12.9 甲方检验人员应遵守乙方检验现场的规定。

  十三 .

 乙方人员的售后 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

 13.1 乙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保证所提供的合同设备安全、正常投运。乙方要派出合格的、能独立解决问题的现场服务人员。乙方提供的包括服务人天数的现场服务表应能满足工程需要。如果由于乙方的原因,下表中的人天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甲方有权追加人天数,且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由于甲方的原因,下表中的人天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甲方要求追加人天数,且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设备使用期间发生故障,乙方在接到电话或传真 12 小时内给予答复,48 小时内到达现场。在质保期内,将免费维修,质保期外只收成本费。

  13.2 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时间应与现场要求相一致,以满足现场安装、调试和试运行的要求。

 13.3 下述现场服务表中的天数均为现场服务人员人天数。

 现场服务计划表 序号 服务内容 天数 服务人员 备注 职称 人数 1 根据现场需要确定 天 技术人员 待定 现场 2 根据现场需要确定 天 技术人员 待定 现场 3 根据现场需要确定 天 技术人员 待定 现场 4 根据现场需要确定 天 技术人员 待定 现场

 13.4 在下列情况下发生的服务人天数将不计入乙方现场总服务人天数中:

 a) 由于乙方原因不能履行服务人员职责和不具备服务人员条件资质的现场服务人员人天数; b) 乙方为解决在设计、安装、调试、试运等阶段的自身技术、设备等方面出现的问题而增加的现场服务人天数; c) 因其他乙方原因而增加的现场服务人员。

 d) 因甲方原因造成增加的现场服务人天数的将计入乙方现场总服务人天数中. 13.5 乙方现场服务人员应具有下列资质:

 a)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b) 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 c) 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 能够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 d) 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 13.6 乙方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 a) 乙方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货物的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处理、 指导安

  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 b) 在安装和调试前,乙方技术服务人员应向甲方进行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 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乙方应对其所供设备提供安装和调试监督的重要工序表,乙方技术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确认和签证,否则甲方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如因乙方技术服务人员指导错误而发生问题,乙方负全部责任。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的问题,甲方负全部责任。

 c) 乙方现场服务人员应有权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现场发生质量问题,乙方现场人员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处理解决。如乙方委托甲方进行处理,乙方现场服务人员要出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d) 乙方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13.7 甲方的义务 甲方要配合乙方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提供相应的工具、场地等工作必须,并在生活、交通和通讯上提供方便。

  十四. . 培

 训

 14.1 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及检修,乙方有责任提供相应 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和时间应与工程进度相一致。

 14.2 培训时间人数地点等具体内容由甲乙双方协商。

 14.3 乙方在设备安装过程中,甲方可以派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参与设备的安装调试,以便学习设备的有关知识。

 14.3 乙方协助甲方联系电极壳制造培训厂家。

 14.4 培训内容:机械、液压。

 十五. . 技术协调会

 15.1 设计联络会的目的是保证合同设备的成功设计,及时协调和解决设计中的技术问题,协调甲方和乙方,以及各乙方之间的接口问题。

 15.2 设计联络会议题:

 a) 明确接口,研究双方工作计划、配合资料要求和进度。

 b) 检查设计接口,供货接口衔接,相互资料提供和配合。

  c) 讨论施工、运输方案, 解决详细设计遗留技术问题。

  d) 讲解设备验收、考核相关事宜。

  e) 有关设计联络的计划、时间、地点和内容要求由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商定。

  十六. .

 售后服务承诺

 16.1 本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为验收合格后 12 个月或所供设备第一批到货后 18 个月,以先到为准。如在质保期内,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合,或有其它缺陷,甲方有权追究我方责任,并提出索赔。

 16.2 保证兑现“三包”,在“三包”期内的产品,如用户发现质量问题,包修、包换、包退。

 16.3 我公司派遣技术人员现场免费指导安装和调试。

 16.4 我公司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质量问题,1000 公里以内的用户,24 小时之内(1000 公里以外的 48 小时)派人到现场服务。质保期后服务不收取费用。

 16.5 我公司对设备提供终生维修服务,并随时提供易损零部件,长期供应全套设备零部件。

 16.6 主机质保期后维护、保养方案:我方免费为用户培训、操作、维护、保养人员,在质保期后,我方保存用户档案记录。服务人员定期(6 个月)到用户走访,督检用户使用、维修、保养情况。我方设有售后服务部,服务电话 0411-86202091 可及时与客户沟通联系,并有专职人员按地区划分服务。

 十七 .

 其

 它

 17.1 本技术附件与合同为同一整体,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2 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即生效。

 17.3 本协议一式 10 份,甲方执 6 份、乙方执 4 份。

  甲方( ( 盖章) ) :

 乙方(盖章):

 XX 公司

 X XX 公司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Email :

 设计方:

 XX 公司

 授权代表:

  电话:

 传真:

 Email:

 单位地址: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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