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2、参与本单位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督促本单位其他机构、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3、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并进行考核。
4、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5、监督本单位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和技术措施的落实。
6、监督检查本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安全生产资质、条件的审核工作,督促检查承包、承租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7、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和管理。
8、组织落实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措施,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事故隐患,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9、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
10、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并结合企业实际,制订贯彻实施措施;负责建立健全和检查各科室各种安全管理台帐。
11、负责对矿山各科室的安全考核评比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1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指导基层安全生产工作。
13、负责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档案,
按规定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4、处理好上级安监部门和矿山领导交办的其它安全生产事项。
15、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