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区新音乐(1945~1960)发展管窥

时间:2022-06-04 09:00:03 公文范文 浏览次数:

独特的地理位置,复杂的历史文化变迁,孕育了丰富多彩的台湾地区音乐。现存的台湾音乐,依据族群、语言、音乐特色可划分为三大类:原住民音乐、汉族传统音乐和西式新音乐(本文简称“新音乐”)。特别是新音乐,从荷兰、西班牙殖民统治时期(1624—1662)初试啼声,至19世纪中叶随基督教正式传人台湾,迄今只有几百年的历史。但在发展的规模、速度和影响力方面,却远远超出其他两类音乐。不仅成为我国台湾地区音乐的一大特色,而且深刻影响并指导着台湾音乐的发展方向。

从我国台湾音乐历史发展进程看,1945至1960年是一段特殊的历史时期。一方面,1945年台湾恢复中国主权后,新音乐文化有了一个新的起点;另一方面,1949年“国民政府”迁往台湾,将“反共”作为最高指令,故此期的音乐艺术有着独特的时代特色和艺术形式。然而由于历史原因,以往对台湾音乐的研究视阈,很少触及1945至1960年的新音乐。但笔者以为,如果不了解这一时期的音乐文化,那么对我国台湾音乐史的认识就是不全面、不系统的。1945至1960年这一时期的台湾音乐,在整个台湾音乐发展史上起到了承上启下的“桥梁”作用,它不但摒弃了日本统治时期带有严重殖民色彩的殖民音乐文化,恢复了中华音乐文化传统,而且对日后台湾音乐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因此,了解和认识1945至1960年的台湾新音乐,明确它在台湾音乐史上的特殊地位,其意义是显然的。

一、音乐事业的建设与发展

1945年抗战胜利后,台湾重新回到祖国怀抱。历经50年日本殖民统治的浸染,台湾在语言、文字、风俗、宗教、生活习惯诸方面,均与大陆有了明显的不同。因此,如何扫除日本音乐文化上的殖民色彩,恢复中华音乐文化传统,成为台湾文化重建工作的重心。尽管当时物资匮乏,生活环境艰苦,但音乐工作者依然怀着极大的热情,投身于音乐事业的建设之中。正是这批音乐人的不懈努力,开创了我国台湾新音乐历史的新篇章。

(一)音乐教育事业

台湾光复后,随着社会民生的逐步稳定,加之各方人士的努力,学校教育渐渐步入正轨。音乐教育作为美育的一个重要内容,也重新恢复了它在学校教育中的地位。同时,鉴于音乐在政治宣传中的作用,音乐教育还被赋予改变社会风气、砥砺民族志节的重大社会责任。作为新音乐发展的基础,本时期的音乐教育事业有了一定起色。

1 普通音乐教育

普通音乐教育方面,台湾光复后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秉承民国时期教育宗旨,将美育和德育、智育、体育列为同等地位;二是调整教育政策,对课时和教学内容进行整改,加强民族精神与国民道德教育;三是通过甄选、征选、考核或聘请等方式,弥补音乐师资之缺;四是依据学校课程标准,组织专家学者编撰音乐教材;五是在学校成立音乐社团(如军乐队、合唱队、鼓笛队等),丰富学生生活。经过以上工作的开展,中小学音乐教育逐渐走向正规化、系统化。与此同时,中小学音乐教材建设也得到了初步完善。

光复初期,台湾中小学还没有正式的音乐课本。教师大多选用翻译的日本歌曲,或是将自己创作、改编的歌曲自印成讲义作为教材。“就连当时身为全国最高学府的师范学院音乐系亦不例外。”50年代,“教育部”还未统一印制音乐教材,一些书局或出版社便聘请专家,根据“教育部”颁布的课程标准,编写音乐教材和教学参考书。送“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级学校自由采用。萧而化、王沛纶、李永刚、张锦鸿等音乐家,纷纷开始着手编撰音乐教材。据不完全统计,陆续出版的中小学音乐教材计十余种,如《小学音乐》(张福兴编,台湾省教育会1947年)、《初级中学音乐》(王沛纶编,复兴书局1951年)、《初中音乐》(萧而化编,台湾省教育会1951年)、《乐理初步》(计大伟著,第一书店1952年)、《初级中学音乐(合订本)》(王沛纶编,复兴书局1953年)、《音乐》(康讴编,正中书局1954年)、《初中音乐教本》(林葱编,乾记印书局1954年)、《小学音乐》(梁荣嶲编,天同出版社1954年)、《音乐教材集》(朱永镇编,胜利出版公司1954年)、《初中音乐》(萧而化编,大中书局1955年)、《初中音乐》(李金土编,复兴书局1955年)、《国民学校音乐》(李永刚、周瑷合编,复兴书局1956年)、《新编高中音乐》(萧而化编,复兴书局1956年)、《唱游(第1册)》(廖朝墩编,台光出版社1956年)等。

此外,个别歌曲集因具艺术性或时代性,也被用作中小学音乐辅助教材。例如《爱国歌集》(王沛纶编,台北启明书局1950年)、《台湾山胞歌选(第一集)》(张人模编,台湾书店1951年)、中文版《101世界名歌集》(吕泉生主编,台湾省教育会1952年)、《复兴歌曲选(第一、二辑)》(萧而化编,复兴书局1954年)、《青年救国歌选》(欧阳如萍、陈如云合编,金陵印刷局1954年)、《怀乡曲》(林葱编,新源成艺术社1954年)、《反共抗俄歌集》(骆光照编,经纬书局1959年)等。

翻阅这一时期的教材内容,可以看出,当时的授课内容一般包括乐理、视唱练耳、唱歌及音乐欣赏几部分,教学内容以西方音乐基础知识为主,所选歌曲兼顾教育性、思想性和艺术性,注重培养学生的道德素质与民族精神。同时教材中使用五线谱,大部分歌曲配以钢琴伴奏谱,不仅增强了歌曲的艺术感染力,使学生获得美的享受,还培养了他们的和声听觉,对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高教学效果都有益处。

2 专业音乐教育

随着学校音乐教育的普及和国语运动的深入,大量培养音乐教师和其他音乐人才已成为社会的急需。早期留日音乐家及大陆来台音乐家,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努力创办专业音乐教育机构。此期的专业音乐教育机构,几乎都附属于师范学校。虽然大部分规模较小,硬件设施简陋,带有初创特点,但它们却是新事业宝贵的开端。

这一时期专业音乐教育机构有:

省立师范学院(今“国立台湾师范大学”)音乐学系。成立于1948年,时任系主任先后有萧而化、戴粹伦。学制五年(第五年为教学实习),招收高中毕业生,旨在培养中等音乐师资,是台湾“最早设立唯一音乐高等学府”。1955年升格为省立师范大学音乐系。次年,恢复三年制音乐专修科。

省立台北师范学校(今“国立台北师范学院”)音乐师范科。成立于1948年,主任沈炳光。学制三年,招收对象为初中毕业生,旨在培养小学音乐师资。

“国防部”政工干部学校(今政治作战学院,隶属于“国防大学”)音乐组。成立于1950年,主任戴逸青。修业年限一年六个月,主要招收部队政工干部,为部队培植音乐干部。1957年12月更名为“音乐科”,学制三年。1960年3月升格为音乐系,学制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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