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的合理用药

时间:2022-04-14 10:25:10 公文范文 浏览次数:

中图分类号 R979.22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672-4208(2009)10-0030-02

妊娠是女性一生中重要的特殊生理时期,在这期间很多孕妇要不可避免地与药物打交道。但药物在发挥疗效的同时,还有许多不良反应。如致畸作用,因此孕妇用药要十分注意。

1 妊娠期合理用药的重要性

众所周知,胎儿与母体相连的主要通道是胎盘。母体血中的营养物质和胎儿代谢的废物在此交换。若母体用药,药物也可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在胎儿体内经代谢后排泄到羊水中再经胎盘转运到母体,然后随母体的血液循环经肾等部位排出体外。由于大多数药物在胎儿体内与血浆蛋白结合率比成年人低,故其血药浓度稍高。此外胎儿肝肾功能发育未完善,肝的解毒功能差,肾小球的滤过率低。消除速度慢,易发生药物的蓄积,从而中毒。药物对胎儿的毒性是随着妊娠期和胎儿成熟度而变化的。妊娠早期(前3个月),受精后7天内受精卵尚未种植在输卵管和子宫腔内,不受药物的影响。受精后8-15 d内虽然已经着床,但组织尚未分化。若有影响,容易导致流产。受精后3-8周是细胞强度分化期,对致畸因子高度敏感,易受外界影响,容易导致畸胎。8周以后为胎儿期,药物的致畸作用明显减少,但总的来说仍然有影响。妊娠中期(4-7月),胎儿器官已分化并继续发育,某些药物可以导致胎儿发育异常。妊娠晚期(后3个月),胎儿各脏器均已发育。某些药物可以引起胎儿代谢变化,进而影响胎儿进一步成熟。

2 妊娠期间禁用药物

2.1 早期不能用 阿司匹林等解热镇痛药:氨甲喋呤、苯丁酸氮芥、白消安、白血宁、6-巯基嘌呤、秋水仙碱、放射性碘等抗癌药物:可的松、避孕药等激素类药;利眠宁、反应停、眠而通等镇静抗过敏药。

2.2 整个孕期不能用 苯海拉明、乘晕宁、扑尔敏等抗过敏药;非那西丁、水杨酸类解热镇痛药:乙烯雌酚、睾酮、孕酮等激素;甲基硫氧嘧啶、他巴唑、丙基硫氧嘧啶、氯磺丙脲等降血糖药;奋乃静、氯丙嗪、苯巴比妥等镇静药;扑癫酮、苯妥英钠等抗惊厥药;氯喹、乙胺嘧啶、奎宁等抗疟药:还不能用麻黄素、鼻眼净、吗啡、大量的维生素K等药物。

2.3 临产不能用 链霉素、卡那霉素、新霉素、氯霉素、阿司匹林等药物。正是由于上述原因,很多孕妇在患病后害怕并拒绝用药,大夫用药倾向于用较低剂量。事实上由于妊娠期孕妇的药动学发生了改变,有些药物的血液浓度是下降的。比如妊娠期间雌孕激素水平显著提高,伴随肾素及醛固酮分泌增加,使血浆容量升高50%,血药浓度也随之下降。另外妊娠期间肝药酶活性增强,使得药物代谢速度加快。肾血流量及肾滤过率增加又使药物清除加快。因此尽量做到在孕期应用药物时对药物浓度进行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进行调节。

3 可合理应用的药物

孕期并不是所有的药物不能用,某些药物只要做到剂量正确,胎儿很少出现不良反应,下面以临床常用的抗菌药为例说明

3.1 B-内酰胺类 (1)青霉素类:青霉素类是临床上使用最早也是最常用的抗生素,孕妇可以安全使用。主要用于治疗链球菌等引起的心内膜炎、败血症、尿道感染、绒膜羊膜炎等疾病。但该药抗菌谱窄,易出现过敏反应,不能口服,长时间应用出现耐药性。(2)头孢菌素类:头孢菌素类是最适合孕妇使用的抗生素。用于治疗孕妇的子宫内膜炎、脑膜炎和多种细菌感染的盆腔炎尿道感染等疾病。另外该类药物胎盘通透性好,对于产科感染性疾病,特别适用于防止早期破膜伴发的羊水感染和胎儿感染。(3)新型B-内酰胺类:单环B-内酰胺类抗生素(如安曲南)。动物试验证明无致畸作用,用于治疗对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耐药的尿道炎、盆腔炎和淋病。B-内酰胺类和B-内酰胺酶抑制剂(如克拉维酸和青霉烷砜)的复方制剂,用于产酶耐药菌感染,也能安全用于孕妇。

3.2 大环内酯类 该类药物毒性低,过敏反应少,对胎儿无致畸作用,能安全地用于孕妇。主要用于孕妇的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呼吸道感染、软组织感染、皮肤感染和胃肠道感染。是治疗吸道支原体感染的首选药,尤其适用于对B-内酰胺类或氨基糖甙类产生耐药性的病人。无味红霉素由于能引起胆汁淤积性黄疸,孕妇应禁用。

3.3 克林霉素类 孕妇也可安全应用,广泛用于需氧菌和厌氧菌的混合感染,如盆腔炎、绒毛膜羊膜炎。

3.4 其他 现在临床常用的喹诺酮类药物,动物试验显示对幼稚动物关节、软骨、肌腱等有损害,对精神、神经方面也有影响,应慎用。氨基糖甙类应慎用。磺胺类、四环素、氯霉素应禁用。甲硝唑有致畸、致突变、致癌的潜在可能性,应禁用。

总之,在妊娠期间绝对安全的药物是没有的,应尽量避免不必要的用药,新药的使用应当谨慎。但也不能因噎废食,必要时尽可能选安全性高的药物。用药一定要在医师的指导下做到科学合理,千万不可自己随便乱用药,尽量避免不合理用药造成的损害,确保母婴健康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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