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机电产品进出口快速增长进口增幅明显回落

时间:2022-03-18 09:57:22 公文范文 浏览次数:

据海关统计,2004年机电产品进出口6253亿美元,比2003年(下同)增长8.3%,占全国进出口总额11547.9亿美元的54.14%。其中出口3234亿美元,增长42.3%,占全国出口5933.69亿美元的54.5%,一年净增960.7亿美元,增幅与2003年的44.8%相比,回落2.5个百分点;进口3018.97亿美元,增长34.2%,占全国进口5614.23亿美元的53.77%,一年净增769.61亿美元。但进口增幅与2003年的44.6%相比,回落10.6个百分点。出口大于进口,顺差215.06亿美元。

一、出口高速增长,出口产品结构继续改善

汽车及零件、数码相机、数控机床、蓄电池、标准紧固件、电视机、无线电话机、计算机、集成电路、印刷电路出口增长强劲。

汽车出口40.88万辆,7.8亿美元,金额增长86.9%;汽车零件出口44.1亿美元,金额增长82.6%;数码相机出口6122.9万架,48.57亿美元,金额增长64.3%;数控机床出口3862台,7581万美元,金额增长105.7%;蓄电池出口21.9亿个,31.5亿美元,金额增长50.9%;标准紧固件出口114.3万吨,13.1亿美元,金额增长59.8%;电视机出口6315万台,54.9亿美元,金额增长58.1%;手持和车载无线电话机出口14605万台,14.16亿美元,金额增长92.2%;计算机及其部件出口11.3亿(台、个),599.1亿美元,金额增长46.1%;集成电路及微电子组件出口166.3亿个,109.8亿美元,金额增长71.4%;印刷电路出口1014万吨,38.2亿美元,金额增长60.9%。

出口增长幅度大的还有:摩托车、拖拉机、电线电缆、医疗仪器及器械、通断和保护电路装置、轴承、集装箱、半导体器件等。出口下降的有照相机、复印机、音像组合机等。

出口高速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世界经济和国际贸易继续保持增长;二是我国利用外资增势不减,国际机械制造业向我国转移加快;三是我国入世后的积极效应,外商独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出口强劲增长;四是我国政府采取多项符合WTO规则的鼓励政策;五是生产企业外贸经营权的扩大,积极开拓市场,加强营销服务,积极应对各种贸易摩擦等。

二、进口增长较快,但增幅明显回落

机床、内燃发电机组、锅炉、汽轮机零件、部分输变电设备、液泵、焊接机器、仪器仪表、船舶、集成电路进口增长较快。

金属加工机床进口12.78万台,59.1亿美元,金额增长43.3%,势头很猛。其中数控机床进口18595台,17.34亿美元,金额增长43.16%;内燃发电机组及旋转式变流器,由于国内电力紧张,生产企业纷纷建立自备电站,造成大量进口,全年共进口3.57万台,11.74亿美元,金额增长136.6%。锅炉和汽轮机零件进口增幅分别为48.8%和194.5%;输变电设备中的通断和继电保护装置、变压整流电感器和电线电缆,分别增长34.6%、29.3%和29.9%;液泵及液体提升机在2003年高速增长的基础上,2004年又增长43.7%,这个产品进口如此大幅度增长是从未有过的。

焊接机器及零件进口高速增长,达8.05亿美元,增长67.3%,数量之大是空前的。

仪器仪表不仅进口金额大,而且增速又快,全年进口90.1亿美元,增长35.3%;

船舶进口2190艘,6.7亿美元,金额增长134.7%;集成电路及微电子组件进口608亿美元,增长47.9%。

金额增幅较大的还有:金属冶炼设备、机械提升装卸运输设备、计算机及其部件、造纸机械等。进口下降的有建筑采矿机械、照相机零附件、复印机等。。

进口增长较快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国内需求强劲,需要进口较多的高新技术设备和质量好、可靠性高的设备和零部件;二是我国履行入世承诺,进口关税进一步下调,非关税措施己基本取消,进口成本降低;三是我国政府对外资项目在投资内进口设备,实行全免关税和增值税的优惠政策,也促进了进口。

进口增幅明显回落的主要原因:一是国家实行宏观调控,严格土地使用管理,清理并撤消了几千个各地设立的开发区,建筑施工机械需求减少,进口下降,2003年金额增幅103.3%,2004年下降11.9%,其中挖掘机和装载机2004年进口下降25.97%,铲运机、平地机进口都下降;二是汽车尤其小轿车,由于从2005年起要取消进口配额许可证,进口关税下降,进口成本会有较大降低,因此从2004年下半年起,需求逐渐减缓,进口增幅猛然下降。2003年汽车进口增幅为64.1%(其中小轿车为91%),2004年增幅仅为2.4%(其中小轿车为6.1%),增幅下跌61.7个百分点(其中小轿车增幅下跌84.9个百分点)。

三、需要重视的几个问题

1.摩托车出口又出现低价恶性竞争

几年前我国出口越南市场的摩托车,由于国内企业蜂拥而至,大打价格战,低价恶性竞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引起越南有关部门采取提高进口关税等措施,使我国产品难以进入,丢失了市场。现在又到伊朗市场重演价格战。据重庆市外经委有关部门介绍,从2003年起,重庆市摩托车生产企业纷纷将主阵地转移到了伊朗。2003年重庆市出口到伊朗市场的摩托车为1.4亿美元,但是由于我国企业又纷纷进入伊朗(目前伊朗摩托车进口市场己被重庆、浙江、广州三分天下),重演低价恶性竞争,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价格就跌了两成多。据重庆市外经委估计,2004年重庆出口到伊朗的摩托车要减少近亿元,情况很不好。为此,我国政府有关部门应引起高度重视,强化出口许可证管理,整顿出口秩序,充分发挥有关行业商会、协会的协调作用,制止此类问题在伊朗及其他出口市场的再度发生。

2. 机床进口连续5年高速增长,亟待加快机床行业发展

据海关统计,金属加工机床(包括金属切削机床和金属成形机床)近5年来进口持续高速增长,出口起伏很大,有时下降,有时增长,进出口逆差逐年增加。2000年为15.92亿美元,2001年为21.15亿美元,2002年为28.37亿美元,2003年为37.51亿美元。2004年尽管出口增速很快(出口5.39亿美元,增长42.6),但进口增速更快,进出口逆差高达53.75亿美元,这是历年来最高的进口量和进出口逆差额。

机床进口高速增长,一方面说明我国机械制造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快,国际机械制造业向我国转移加快,外商投资增多;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国产机床在品种、质量、可靠性以及交货期等方面存在着差距和不足。近几年来,我国机床行业在调整结构、研制开发新产品、扩大出口、营销服务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特别是2004年数控机床生产已突破5万台,达到51861台,增长49.8%,这是十分可喜的。但还要继续努力,寻找差距,加快发展。继续调整产品结构和产业组织结构,提高行业的生产集中度;根据用户需求,研制开发新产品;发展外向型经济,利用外资,用好外资,大力扩大出口。

3. 对已收购的国外企业要做好经营推动发展

近几年来,我国机械行业“走出去”有了新发展,辽宁、上海、陕西一些国内有实力的企业收购了德国、美国、日本的一些知名企业。如上海电气集团印刷包装机械有限公司收购了日本知名的秋山公司,大连机床集团收购了美国英格索尔生产系统公司和德国兹默曼公司,秦川机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收购了联合美国工业公司,上海明精机床公司收购了德国沃伦贝格公司和日本池贝公司,沈阳机床集团收购了世界著名的德国希斯公司等。这是我国机械行业发展的重大跨越,有利于通过收购,获取一批先进的技术专利和知名品牌,提高我国企业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有利于通过跨国经营,扩大出口。但是收购这些企业也有一定风险,关键是要把收购的企业经营好,进一步发展。因为这些企业,有的经营发生困难,财务状况不佳,有的甚至己经破产。收购后,还要投入更多的资金,才能正常运行。有的企业在收购前还要求与企业工会签订协议,不能裁减员工,更增加了对收购企业人员结构调整和降低成本的困难。因此,在收购后要全力做好经营管理工作,努力开拓市场,做好对先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尽快掌握核心技术,不断研制开发新产品,推动企业进一步发展。

4、重视外资企业享受超国民待遇带来的负面影响

我国入世后,已按照WTO规则调整了有关政策,对外资企业实行国民待遇。但是,对外资企业的各种超国民待遇仍在继续执行。目前我国对外资企业实行了多项减免税政策,主要的有两项,一是所得税,外资企业名义税率是15%,实际为11%;而内资企业名义税率为33%,实际税率为22%,国有大中型企业为30%。内资企业实际税负要比外资企业高一倍或以上。二是对外资企业在投资内进口的设备实行全免关税和增值税。现在所得税内外资统一问题,已引起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重视,有望在近期获得解决。但外资企业进口设备免税尚未引起重视。这一优惠政策直接关系到国内机电设备制造业的发展,继续实行会产生两大负面影响:

一是外资企业进口设备免税,内资企业要交税,存在不平等竞争,影响内资企业发展。

据海关统计,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内进口设备2003年为209.7亿美元,2004年为312.02亿美元,比上年增长48.8%。这些设备都是免税进来的。按机电设备当年进口平均关税加增值税计算(不包括部分设备应交的消费税),2003年免税额约为500亿元人民币,2004年约为750亿元。这就使外企进口成本大大降低而提高了竞争力。同时也使国产机电设备与进口设备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例如大陆从台湾省进口的一些加工中心、数控机床,大陆产品在性能、质量方面并不差,由于进口产品既免交关税,又免交进口环节增值税,而大陆产品出厂要照交增值税,就形成两者之间的不平等竞争。国内的外资企业生产机电产品,出厂要交增值税,而外资企业进口同类产品却免税,也是不平等竞争。

二是外资企业享受补贴,其出口产品易被进口方采取反补贴措施。

按照世贸组织《补贴与反补贴协议》的规定,“本应征收的政府税收的减免”属于补贴,政府对部分企业的补贴属于专向性补贴,这种补贴带有歧视性,不符合世贸组织的公平贸易原则。如果受到补贴的企业出口的产品,使进口方相关产业受到损害时,世贸组织成员可向世贸组织提出起诉,或根据国内法可以采取反补贴措施,加征反补贴税。

我国外资企业产品出口量很大,2003年为2403.3亿美元,占全国出口总额的54.8%,2004年为3386.07亿美元,占全国出口总额的57.06%。这些企业享受着我国政府对其进口设备的大量补贴,其出口产品很有可能会引起进口方的反补贴调查,从而影响出口。例如2004年8月和10月,加拿大政府对我国出口的户外烧烤架和钢制紧固件进行了反补贴调查,认为我国政府有多项补贴,包括外资企业免税补贴,并初裁要加征16%的反补贴税。

这一政策己实行多年,现在应是到了该调整或取消的时候了,如果继续实行,必将限制内资企业的发展,对国家经济安全也有不利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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