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工作总结范文3篇

时间:2022-01-18 23:00:51 公文范文 浏览次数:
民政局工作总结范文3篇

  市民政局工作总结【一】

  2016年,市民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市党代会、人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建设创新务实现代民政为目标,以深化民政改革为动力,以民政法治建设和标准化建设为重点,着力提高基本民生保障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切实发挥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民政事业全面进步,民政工作整体水平得到巩固和提高。

  一、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发展

  1、城乡低保应保尽保。一是建立社会救助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联动机制,提升社会救助水平。从2016年4月起,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80元;从2016年10月起,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800元。

  二是扎实开展城乡低保年度核查。复查工作以保障对象准确、补助标准合理、管理规范化为重点,坚持九个“严格”,全面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即退”的动态管理。

  三是开展大数据比对,根据省、宜昌市纪委要求,运用大数据对全市惠民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截止目前,共采集数据源42.6万条,通过比对,列出问题线索4779条,其中城市低保789条、农村低保1967条、农村五保297条、医疗救助1703条。我局组建8个工作专班,分乡镇开展大数据比对的政策宣传和问题线索核实抽查工作。

  四是坚持应保尽保。截至2016年12月,全市城乡低保保障10042户17800人,全年发放低保金4950万元。

  2、农村五保保障有力。一是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将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7720元。二是全面落实供养政策。全市现有五保对象1640人,全年发放五保供养金1050万元,发放安葬费50万元。三是加强农村福利院建设。对11家农村福利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主要涉及安装使用火灾自动烟雾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和室内消防栓,对排查出的54个隐患现已完成整改42个。

  3、医疗救助规范有序。全面建立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机制,2016年2月,提请市政府出台《XX市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试行)》,切实缓解了城乡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难题。截至12月,累计救助7920人次1230万元,其中即时结算7700人775万元,医后救助220人455万元。

  4、临时救助及时有效。2016年2月,提请市政府出台《XX市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缓解困难群众紧急性、突发性困难。开展全国救急难工作试点,采取“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的办法,解决急难问题,形成部门协同救助工作格局。截至12月,累计开展临时救助4930人次433万元。其中,各乡镇街道开展临时救助4400人次293万元;市局开展临时救助530人次140万元。

  5、残疾人两项补贴落实到位。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对象认定准确,资金发放及时。全年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11360人次670万元。

  二、救灾防灾工作扎实有力

  1、加强防灾减灾工作。一是组织开展了第八个“全国防灾减灾日”和“国际减灾日”集中宣传咨询活动,10个相关部门通过宣传展牌、挂图和图文资料,广泛宣传防灾减灾知识技能,陆城中笔社区和市杨守敬小学等单位开展大型防灾避险演练,全市接受教育和参加演练群众达1.5万人次,市民防灾减灾意识得到增强。二是在陆城中笔、红春、头笔等社区开展综合减灾示范创建,其中,头笔社区创建宜昌市“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红春社区创建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中笔社区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三是认真实施“一元民生保险”。投入40万元,为全市城乡居民购买见义勇为和自然灾害意外保险,增强了群众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2、加强灾害应对工作。针对今年雨情汛情,我市成立救灾应急指挥部和6个应急工作组,实行班子成员带队,分组包片责任机制,全面加强灾害应对工作。

  一是修订完善救灾应急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救灾应急值班,确保随时掌握灾害信息,为市委政府救灾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二是积极应对灾害。先后派出12批次9个工作组,对5月6日和6月18日、6月30日、7月19日、7月27日、8月3日、8月11日暴雨洪涝及冰雪灾害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全市受灾人口17.5万人,农作物受灾5579公顷,其中成灾3244公顷,绝收790公顷。倒塌农房116户226间,严重损坏202户403间,1200余户房屋进水,因灾死亡1人。乡村公路和水利设施等不同程度损毁。两次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3亿元,其中农业直接经济损失7.02亿元。

  三是会同市财政局紧急下拨62.585万元救灾应急资金,用于1905名因灾紧急转移人员的应急救助,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应急期间基本生活。

  3、妥善安排灾民生活。一是印发了《XX市自然灾害救助管理工作规程》和《XX市防灾减灾救灾目标管理责任清单》,完善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精细管理办法。二是安排670万元,帮助解决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困难。其中,下拨资金21.06万元,救助108户234人解决过渡性生活困难;下拨资金298.8万元,帮助108户重建户和47户修缮户恢复重建住房;拟下拨资金350万元,帮助解决近1万户3万余人因灾今冬明春基本生活困难。三是下发1200床棉被和1500件棉衣,帮助2000余户困难群众克服冬季御寒困难;下发救灾捐赠大米125吨,解决了2500余户当前因灾缺粮问题。

  三、社会福利工作健康发展

  1、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

  一是印发《市民政局关于确定2016年全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建设任务的通知》,确定新建提升7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25个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建设任务。养老服务机构正在抓紧建设。

  二是印发《关于做好城乡“两个中心”提升工作的通知》,围绕组织制度健全,运营活动常态化,工作成效明显,长效机制作用发挥好的目的,完善组织阵地、健全组织网络、健全管理制度、丰富活动内容。

  三是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培训和安全管理“两化”平台建设培训。

  四是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筹资8.36万元支持全市21家养老机构投保责任保险。

  2、加快康养产业发展。一是健全市康养办组织机构,报请市政府成立市康养服务指导中心,明确机构编制和职责。二是发挥康养办协调作用,统计掌握市卫计、农业、旅游、发改、国通等部门单位康养产业项目实施和进展情况。三是启动康养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确定规划编制单位,并拟定规划编制方案。

  3、做好特困人员供养工作。一是加强“三无”人员供养工作。对“三无”供养对象开展年度复查,截至12月,全市现有“三无”人员96人,发放“三无”供养金102.53万元。二是加强孤儿养育工作。全市现有孤儿29名,全年发放养育金28.04万元。三是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的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掌握农村“三留守”人员基本情况,建立基础信息台账。

  4、开展社会福利企业年检工作。按照《湖北省社会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办法》要求,会同市残联、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对两家社会福利企业开展了年度检查工作。

  5、认真落实高龄老人补贴制度。加强新增对象审批及在册对象动态管理,全年发放补贴金866万元。加强高龄老人补贴对象年度复查和日常抽查工作,对基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进一步规范了高龄津贴发放和管理。

  6、积极开展慈善救助活动。一是开展了“慈善助春耕”活动,为全市1260个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送去一包磷肥(40公斤),解决春耕急需。二是开展了“慈善助医”活动,市慈善协会救助大病患者13人,救助资金 6.5万元,向省慈善总会提出救助申请14人。三是开办“慈善阳光班”。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45名,在市一中开办“慈善阳光班”,每人每学年补助3000元,本学期资助6.75万元,切实解决贫困学生入学难问题。四是开展慈善助学,安排慈善助学资金15.4万元,帮助56名大学新生顺利入学。

  7、加大福利彩票销售力度。以提升福彩品牌形象为核心,深入开展“福彩精细化管理”,优化服务,强化措施,创新营销,培育市场,实现年福彩销售发行总量稳步发展,全市现有电脑彩票投注点和即开票销售网点48个,福彩网络全市各乡镇。截至目前,福彩总销量4155万元,其中电脑彩票2522万元,刮刮乐即开票633万元,中福在线1000万元。

  四、社会管理创新步伐加快

  1、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创新。

  一是积极开展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提档升级活动,扎实推进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全市累计投入建设资金4298万元,社区办公活动场所得到明显改善。

  二是深入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及时起草《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工作任务及职责分工制度,整合农村社区各类资源,着力探索村民自治与农村网格化管理有效对接,努力打造 “农村社区30分钟服务圈”, 积极争取各级财政项目资金支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提档升级,努力推进试点工作迈上新台阶。

  三是积极开展社区减负增效工作,不断完善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制度,健全社区“费随事转”工作机制,今年落实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补贴经费118万元,筹措社区“费随事转”工作经费91.81万元。

  四是推进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着力打造“城镇社区一刻钟服务圈”、“农村社区30分钟服务圈”工作品牌,增强城乡社区服务能力。扎实推进社区、社工、社会组织“三社联动”,培养孵化社区公益类、事务类、文体类等社会组织,开展社区公益创投培训工作,努力提升城乡社区治理能力。

  2、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一是扎实开展“难点村”治理工作,组建专班、建立台账,针对性开展治理工作。高坝洲镇曾家岗村、聂家河镇凤凰池村、五眼泉镇弭水桥村等“难点村”治理累计投入资金618万元、各级帮扶项目12个、村民一事一议筹资16万元、改扩建村委会办公用房面积850㎡、修建公路10公里、解决吃水难村民1000余人, “难点村”得到了根本治理。

  二是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按照定好位、定好责、定好人的“三定”要求,不断完善乡村治理载体,村级事务得到全方位监督,运行机制进一步规范,全市123个村务监督委员会累计参与村级重大决策事项356件次,参与村务监督活动654件次,提出建设性意见369件次;民主理财小组进行财务审核846次,审减不合理66笔开支6.47万元。

  三是深化“五议一审五规范” 实践活动,扎实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充分把知情权亮给群众,议事权交给群众,监督权赋予群众,实现了村民群众真正当家作主,积极化解了农村社会矛盾,促进了基层干部勤廉务实,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得到有效贯彻落实,村民生活水平不断得到提高。

  3、规范社会组织管理。一是严格程序,依法登记。认真落实登记管理规定,严把材料审核关和现场调查关,确保登记质量,实行一站式服务,全年办理社会组织登记11件,社会组织变更登记10件,注销4件。二是依法年检,规范管理。对130 家社会组织进行了年检,其中118家合格、12家基本合格。及时指出部分社会组织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三是加强监管,创新发展。扎实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严格执行社会组织工作人员任职资格审查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五、优抚安置工作深度拓展

  1、扎实开展双拥活动。大力开展“双拥在基层”活动,为驻宜部队办好事,解难事。春节、八一期间走访慰问驻宜部队官兵和军队离退休干部,送去慰问金12万元;慰问企业退休“两参”人员400余人,发放慰问金31.68万元;走访慰问重点优抚对象140人,发放慰问金7万元。

  2、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按时足额兑现义务家庭优待金,给360名义务家庭发放优待金691.2万元。全年为重点优抚对象发放抚恤补助金1300万元。选送80名优抚对象到宜昌市优抚医院治病疗养。通过调查摸底、个人申请、民主评议、公示等严格程序,全年确定帮扶50户重点优抚对象新建和维修住房。对76名困难优抚对象给予临时救助17.158万元。启动了新一轮届满60周岁农村籍贯退役士兵普查登记工作。

  3、妥善安置退役士兵。2015年冬季,接收退役士兵142人,其中转业士官10人,除其中1人考取公务员外,另外9名转业士官全部安排到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为132名退役士兵发放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161.82万元。对自愿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退役士兵进行培训,支付培训及生活补助费46.032万元。

  4、扎实抓好优抚事业单位建设。加强军休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军休干部“两个待遇”,对军休庭院进行了环境整治和绿化。抓好烈士陵园的日常管理,做好了清明节期间各界人士、群众祭扫烈士陵园接待服务工作。扎实推进了烈士陵园维修改造项目建设,目前已完成招投标工作。

  六、社会事务管理全面进步

  1、加强殡葬服务管理。

  一是加强殡葬改革法规政策宣传。印制宣传资料1.5万份,分发到各乡、镇、村、社区,扩大殡葬改革法规政策知晓面。

  二是加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经林业、国土、规划、环保部门审核和我局实地检查验收,完成红花套镇周家河村公墓等5个乡镇的14个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审批。发放农村公益性公墓“以奖代补”资金63.39万元,对枝城镇解家冲村违规建设和经营墓地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做出了行政处罚。对群众举报陆城十里铺一村民未经批准私自建设、经营墓地的行为依法进行了查处。

  三是开展殡葬服务提升年活动,进一步巩固殡葬管理服务专项整治活动成果,重点查找服务收费、骨灰盒价格、规范化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服务流程,确保接运、悼念、火化、骨灰存放零差错,做到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服务程序、服务承诺、服务监督“六公开”。

  四是认真落实惠民殡葬政策。为23名符合减免对象免除四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2.6万元。

  五是做好殡葬服务工作。开展“文明祭扫、生态安葬”活动,以鲜花替换鞭炮,引导群众树立文明新风。全年建设安装墓穴150套,销售墓穴118套,火化遗体340具。

  2、加强地名区划管理。

  一是加强组织管理,强化统筹协调。及时组建了市、乡两级地名普查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落实专项经费325万元,配备了办公设施设备,广泛收集了地名普查相关的各类志书、家谱、图册、档案等资料,招投标确定了外业合作单位,建立相关工作制度,集中召开了2场大型和33场小型地名普查培训会议,对全市地名普查工作进行了全面动员和部署。

  二是明晰工作路径,落实普查力量。按照条块结合、统筹推进的方式有序推进地名普查工作,任务细化到乡(镇、街道、矿区)和相关部门,工作实现全覆盖。推行包干负责制,明确从地名资料收集、调查目录编写、登记表填写、初审校正、查漏补缺等工作,由责任单位全权负责。建立痕迹管理制度,要求各地各单位《地名登记表》填写落实具体单位,责任落实到人。本次普查,市聘请3名老干部组建了市级专家组,全市共落实普查联络员和普查员278人,为扎实推进工作创造了良好环境。

  三是强化审核校对,突出文化挖掘工作。按照“村买、乡切、县炒”的工作路径,强化地名普查资料收集和登记表审核关,着力挖掘乡土地名文化。积极开展了市乡村三级地名文化审核人员培训,进行了《地名登记表》市、乡、村三级联审、市专班审核及地名普查内外业数据比对校审、查漏补缺等工作。截至目前,全市整理地名条目6546条,完成了《地名登记表》终审校验核对工作,完成了地名普查信息数据入库工作,完成了地名普查宣传片《XX地名寻根》制作工作,启动了地名普查标志设置和《地名志》编撰工作,按时保质完成了今年地名普查任务。

  四是扎实开展了“互联网+地名普查”试点工作,民政部在全国推介了我市做法。

  五是加强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做好城镇道路命名更名及设标管理工作,实现了农村居民门牌设置全覆盖。按时完成了XX枝江线、XX松滋线行政区域界限联检任务,扎实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

  3、加强婚姻收养登记服务。截至目前共办理结婚登记2456对,离婚登记883对,补办结婚证811对,补办离婚登记35对,开具证明3件,登记合格率100%;办理收养登记20件,解除收养登记1件。

  4、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全年接待求助对象385人次,开展街面主动救助229次,收治流浪(危重)精神病病人26人次,护送返乡21人次。

  七、存在的问题

  我市经济发展态势良好,上级惠民政策全面落实,地方也出台了多项惠民措施,人民群众享受到了发展和改革带来的实惠,民政事业全面进步,但在基层实际工作中,依然存在着以下困难和问题:

  一是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投入不足。我市现有救助局、康养办、救助站、婚姻登记处、军休所、烈士陵园、殡葬管理所、社会福利院等8个民政公共服务单位。这些单位在履行民政工作职能、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不能完全满足社会需求。如烈士陵园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保障了基本的人员工资、津补贴和人头经费,但管理、运行、维修经费及部分津补贴还需自筹解决,每年都有较大资金缺口。社会福利院、殡葬管理所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现经营状况只能维持运行,发展后劲乏力。希望上级民政部门能进一步加大对县级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投入。

  二是民政干部队伍力量薄弱。民政工作头绪多、任务重、要求高,工作线长面广。近几年,工作职能不断扩展,工作任务不断增加,但工作力量没有相应加强,出现了工作人员严重不足,严重老化,难于适应工作需要的问题,多数干部经常加班、长期加班,人少事多的矛盾异常突出,解决有人做事的问题迫在眉睫。建议在增加工作职能时,能同时考虑增加工作机构和人员编制。

  三是部分民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偏低。我市社会救助局、救助站、婚姻登记处、烈士陵园等单位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薪级工资,因为绝大部分人员履行管理职责,从事管理工作,且现行专业技术职称体系中没有与民政工作相匹配的职称,均执行的是管理岗工资,工资几乎没有调级上升的空间。加上现阶段事业单位没有电话费、车补,也不能享受职务职级并行的工资政策,所以收入相对偏低,也有人认为同工不同酬。建议对履行同样工作职能的单位明确同样的单位性质(比如明确为参公管理单位),或者将社工职称纳入专业技术职称体系。

  2017年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社会救助工作

  1、完善和落实社会救助制度。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湖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健全配套细化措施。强化乡镇街道社会救助工作主体责任。依法量化调整社会救助标准,严格执行保障对象审核审批程序,强化保障对象动态管理。大力开展城乡低保年度核查,健全城乡低保公开公示制度,巩固城乡低保备案和诚信承诺制度。完善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办法,加大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力度。

  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充分发挥“救急难”、“托底线”的功能和作用。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农村五保供养条例》,进一步强化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加强农村福利院建设和管理,提升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落实分散供养五保对象监护责任,继续开展重度精神病集中收治工作。

  2、健全社会救助管理服务机制。继续推进社会救助精细化管理,着力提升依法施救执行力。进一步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抓好“一门受理”窗口建设。进一步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强化部门信息共享职责,加强信息库建设,拓展核对项目和核对面,适时更新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实现救助对象全员网上信息比对,社会救助信息化、网络化管理。充分利用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做好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

  二、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1、提升自然灾害应急救助能力。强化预案管理,修订完善《XX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和乡镇街道以及村、社区应急预案体系,做好新灾应对和救灾值班,确保受灾群众灾后12小时内衣、食、住、医等基本生活得到初步救助。推进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精细化管理,完善救灾预警、应急响应、灾情评估、灾情报告等机制,扎实做好受灾群众应急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倒损农房恢复重建和冬春生活救助等工作。

  2、稳步推进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灾害信息员网络队伍建设,开展灾害信息员培训。加强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加强防灾减灾宣传和技能演练,推进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示范小区建设,创建1—2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继续开展“两属两户”农房保险工作,提升灾害预防能力和综合减灾水平。

  三、加强社会福利事务工作

  1、打造多元开放的养老服务体系。积极应对老龄化,坚持“政策引导、政府扶持、社会兴办、市场推动”的原则,着力打造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对象公众化、服务方式多样化、运行机制市场化、服务队伍专业化的新型养老服务模式,基本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医养相结合的,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基本满足全社会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

  一是加快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加快构建完备的市、乡(街办)、村(社区)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城镇“三无”、农村“五保”老人自愿集中供养率100%。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兴办老年公寓、养老院、托老所、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及养老服务设施。

  二是探索新的服务模式。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公办养老机构除承担政府托底保障好城镇“三无”、农村“五保”对象外,面向社会老人的代养服务实行外包或托管,实行分开经营或公建民营。落实和完善养老服务补贴制度。

  三是大力培育发展养老服务产业。强化养老服务行业监管,完善养老服务标准规范。结合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和省级康养产业试验区的发展契机,积极打造国家级清江康养实验区。

  2、完善儿童福利保障。落实孤儿养育标准,加强对孤儿养育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孤儿保障水平。完善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加强孤儿保障信息化管理。在市社会福利院设立市儿童福利指导中心,为孤、弃、残儿童提供养护、康复、医疗、托管等服务。

  3、促进慈善事业发展。完善慈善工作机制,认真组织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扩大慈善募捐渠道,努力筹集慈善资金。积极实施慈善助医、慈善助学、慈善助困等项目。加强和创新慈善超市建设,不断优化运营模式。

  四、加强优抚安置工作

  1、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认真落实抚恤补助、医疗保障、住房优待和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等各项优抚政策,切实保障优抚对象合法权益。深入推进优抚服务管理工作创新,发挥优抚联络员作用,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帮扶50户困难农村优抚对象改造危房。组织好八一慰问、烈士纪念日活动。推进优抚事业单位管理服务标准化建设,拓展社会服务功能。

  2、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完善安置政策体系,推行“阳光安置”,确保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稳定就业。加强退役士兵职业免费技能培训工作,确保退役士兵教育培训政策知晓率达到100%,有培训意愿的退役士兵参训率达到100%。

  五、加强社会管理工作

  1、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创新。扎实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积极争创全国农村社区建设示范县市区。继续加强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不断完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

  2、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扎实开展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工作,积极争创全国试点县市。进一步深化村级民主政治建设,扎实推进 “难点村”治理,强化工作督导,不断提升村民自治能力,完善乡村治理机制。

  3、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做好社会组织登记工作,优化窗口服务,提高审批效能。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组织好年度检查,引导社会组织完善制度、规范行为。加强对社会组织的宣传引导力度,不断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加强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的培育备案工作,充分发挥基层社会组织在经济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六、加强专项事务管理

  1、加强殡葬管理服务。鼓励生态公墓建设,逐步治理农村乱埋滥葬,积极倡导树葬、草坪葬、深埋等不占或少占土地的节地生态安葬。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殡葬救助保障制度和运行机制,逐步形成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的殡葬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2、促进福利企业健康发展。加强福利企业日常监管,保护残疾人职工合法权益。开展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和资格认证工作。督促福利企业加强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推动福利企业健康发展。

  3、强化区划地名管理。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全面完成我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任务,按时保质通过上级检查验收。扎实做好地名区划日常管理工作,完成年度边界联检任务,做好边界纠纷调处工作,确保市域边界平安。

  4、加强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建立婚姻登记应急长效机制,完善预约登记和延时登记制度。建立收养评估制度,推进收养评估专业化、规范化、制度化。

  5、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完善分类救助管理办法,继续推进救助管理标准化建设,加强与其他社会救助制度的衔接。

  市民政局工作总结【二】

  2016年,根据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我局根据工作实际,突出重点和特色,切实开展民政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就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明确职责,规范建设政务公开

  一是调整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做到上下联动、整体推进。还制定完善了《XX市民政局依申请公开指南》和《XX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指导各局属单位和各县(市)区民政部门推进政务公开。

  二是加强重点信息领域公开。在领导小组领导下,我们多次召开政务公开工作协调会,各科(局、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就社会救助、社会组织这两部分重点公开信息及具体公开模式,进行具体业务辅导,各科(局、室)也结合本部门工作,对开展民政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三是编制政务公开目录。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和"便民利民"的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外,均编入公开目录。明确将社会救助、社会组织相关信息列入重点公开领域,要求规范性文件、政务动态、法律法规、专项经费的使用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

  二、突出业务重点,打造阳光民政

  一是强化“互联网+政务公开”,畅通公开渠道。为方便社会群众进一步了解民政工作,查询相关信息,通过网络公开、设立政务公开热线等,2016年共回复群众市民心声咨询79条。同时运用“互联网+”思维,开通“XX市民政局”政务微信开通,完成政务外网改版工作,便利群众及时获取最新民政动态。

  二是加强窗口建设,完善政策落实。加强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全市127个乡镇健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救急难”工作机制、社会救助信息共享机制、社会力量参与机制,探索建立低保标准量化确定机制和社会救助标准区域一体化机制,推进核对平台建设。提请市政府出台临时救助办法,规范临时救助标准、条件和程序。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加快推进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全面推行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

  推动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有效衔接。拓展救助网络和发现渠道,依法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不断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防止出现未成年人流浪乞讨现象。全面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确保孤儿基本生活费足额发放到位。探索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项目,创新保障方式,提高救助实效。进一步加强敬老院、福利院、救助管理站、光荣院、公墓、殡仪馆等民政服务窗口单位行风建设和服务制度化、标准化建设,不断提高民政领域公共服务质量。

  三是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强化作风建设。杜绝“四风”,巩固和提高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成果,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和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创建活动。认真落实民主决策、考勤考核、首问责任制、政务公开、财务管理、限时办结和责任追究等各项管理制度,推动民政内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不断提升工作效能。

  四是做好信访维稳,及时化解矛盾。注重研究解决各项民政政策落实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落实信访接待、领导包案等各项信访工作制度,认真做好“1584热线”的组织工作和投诉咨询的答复处理工作;重点做好复退军人稳定工作,切实加强应急稳控措施,及时化解矛盾和隐患,有效处置突发事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是突出工作重点,健全监督检查。严格按照“两集中、两到位”精神,及时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并对现有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社会团体年度检查、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等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公示公开。同时突出监督检查的重点,组成专项检查组,针对民政专项资金、民生工程等进行多次监督检查,促进民政事业健康科学发展。

  通过开展民政基层政务公开活动,让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增强了服务意识,提高了工作效能。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提供更为优质的民政公共服务,积极打造阳光政务。

  市民政局工作总结【三】

  一、 突出社会救济救灾体系建设,强化基本民生保障

  一是城乡低保大幅提标。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积极主动与市财政部门联系对接,及时向市政府提交调整提高低保、五保供养标准的工作建议,自10月1日起,我市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480元提高到50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3400元提高到3800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4600元提高到72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2500元提高到4200元。2016年,共为15139名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3873.5万元,为859名农村五保户发放供养金478万元。

  二是实施“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确定市人民医院、中医院等31家定点医疗机构,正式启动实施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截至目前,有353人次享受直接医疗救助服务,发放医疗救助金35.5万元。2016年,为1288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237万余,出资214万元为16484名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孤儿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三是民生综合保险实现全覆盖。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 7月1日在我市全面开展实施民生综合保险。截止目前,为74户家庭户赔付保险金15万元。

  四是开展精准扶贫专项工作。制定出台《XX市民政局精准扶贫脱贫专项实施方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精准识别,将602户、959名符合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农村低保,发放低保金243万元。为905名建档立卡贫困户返还个人先行垫付的201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11.8万,为87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医疗救助金11.5万元。市慈善总会出资38万元按每人130元标准为3265名建档立卡贫困户投保医疗商业补充保险。设立扶贫账号,对社会各界定向扶贫捐赠款实行专账管理,目前已接收扶贫专项捐赠款3万元。

  二、 突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满足养老需求

  一是加快机构养老项目建设。今年累计投资1.5亿元,新增养老床位660张以上,重点做好了城投•太阳城一期投入运营工作,福缘颐养、西城养老中心项目动工建设,完成了博仁老年服务中心及圣湖新天地规划设计。

  二是打造医养结合养老服务。将医院与养老机构结合的发展模式作为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工作,积极推进西城养老中心项目,设计养老床位732张,为我市医养融合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三是积极探索建立“养老+”模式。积极探索养老服务业与其它行业融合发展,重点抓好养老与项目、医疗、网络、市场四个结合,以养老带动产业发展。

  四是加大福利企业监管力度。由财政出资13万,对全市15家福利企业安装了福利企业监管系统,实施对福利企业残疾职工上岗情况的有效监管,有效解决福利企业残疾职工空挂问题。

  三、 突出社区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一是城乡社区服务中心提升改造。通过新建、划拨、改扩建等方式重点对城乡9个社区服务中心进行改造提升,11月底全部完成。

  二是继续开展“四社联动”试点工作。确定了圣城街道的2个试点城市社区,确定洛城街道的屯田社区,羊口镇的望海社区为农村社区“四社联动”试点。参观学习潍坊奎文的先进经验,制定了关于试点工作的文件和制度。

  三是指导XXe社区上线。遵循“互联网+社区”的理念,采取企业市场化运作的方式,自主研发省内首家智慧社区服务平台——XXe社区。上线业务涵盖10大类30项政务事项,目前已覆盖14个城市社区,粉丝数达10万。

  四是壮大社区工作队伍。全面实施农村社区工作人员登记管理制度。通过公开招聘的形式,今年共招聘94名社区工作人员,充实到镇街社区队伍中。

  四、着眼打造特色慈善品牌,慈善救助专项活动蓬勃开展

  一是扎实开展“慈心一日捐”。8月份,通过开展“慈心一日捐”,共接收全市591家部门、企业和个人,共计712.6万余元捐款。二是创新开展慈善救助活动。继续完善涵盖困难群体的救助品牌项目,在实施原有的“真情助孤”、“朝阳助学”、“爱心助残”、“夕阳扶老”、“康复助医”和“特别生活救助”等6大救助工程和“12123慈善救助日”项目基础上,创新增设了“肾透析救助”、“白内障复明工程”、“关爱最佳孝心少年”等11项救助工程和项目,全年共救助困难群众3000多名,发放救助金650万余元。

  五、 突出双拥优抚安置体系,维护优抚对象权益

  认真落实优抚双拥政策。各类抚恤、优待和生活补助等待遇全部通过银行按时足额发放到优抚对象手中。今年共为355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716万元。根据《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顺利安置2015年冬季退役的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官37人。积极组织退役士兵教育培训,为退伍义务兵和退役士官免费培训计算机和电工课程,做到了知晓率100%,意愿参训率100%,培训合格率100%。

  六、 突出民政事务管理,不断规范专项服务

  一是积极开展平安边界建设工作。对寒亭-XX、广饶-XX两条边界线进行联检,总长度230多公里。

  二是认真做好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强化执法监督。制订了年检方案,严格把关,截至目前对全市170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和69家社团组织进行了年检,对不参加年检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团发出了催检通知,确保全市社会组织在法律法规下运作发挥作用。

  三是婚姻登记、收养不断规范。以创建文明窗口为载体,以优质文明服务为目标,进一步提高了婚姻登记服务质量。全年共办理结婚登记5665对,离婚登记1467对,补领结婚证1713对,整理档案122盒。

  四是殡葬管理工作力度加大。联合市文明办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农村红白理事会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的意见》,引导群众进行文明守灵、集体悼念等厚养薄葬、移风易俗的做法,在全市营造了文明和谐的殡葬氛围。

  五是积极探索三级救助管理网络体系,创新救助方法。全年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34人,其中省内救助53人,跨省救助20人,60岁以上老人27人,流浪未成年人12人,送指定医院救治13人。

  六是认真组织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为2015年全市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62人,共发放了9.1万元一次性奖励。积极动员社会工作领域人员报名参加社工职业水平考试,2016年全市报名人数达到1000余人,创历年新高,列潍坊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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