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有关省、市属国有改制企业职工托管问题补充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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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市属国有改制企业职工托管问题的补充意见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市属国有改制企业职工托管

问题的补充意见

【法规类别】劳动工会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榕政办[2004]101号

【发布部门】福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4.06.22

【实施日期】2004.06.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省、市属国有改制企业职工托管问题的补充意见

(榕政办[2004]101号)

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为减轻国有企业改革的负担,保障广大职工合法权益,推动国有企业改革顺利进行,根据市十二届政府2004年第6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现就我市国有改制企业职工托管问题提出以下补充意见:

一、凡已改制的市属国有企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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