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开展工间健身和职工体检工作通知

时间:2022-01-09 11:47:14 公文范文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工间健身和职工体检工作的通知

各集聚(开发)区、镇(街道)、市直、企业工会:

为深入推进全市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巩固提升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成果,贯彻落实《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建设全国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政办〔2017〕76号)精神,经市总工会研究,决定落实工作场所“工间健身”制度和职工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市各级工会是本单位工间健身活动和职工体检工作的组织者,要建立职工工间健身制度和慢性病综合防控制度,建立有利于健身活动的支持环境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有效措施,组织开展职工健身活动和培养职工慢性病防控意识,形成全员关心、参与、支持健身健康工作良好氛围。

二、各单位要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工间时间,组织职工开展广播体操、太极拳、跳绳、踢毽及其它小型球类活动,每天保证10—20分钟,努力营造出一个积极、健康、和谐、向上的集体锻炼氛围,增强职工身体健康素质。

三、各单位工会要至少每年对职工进行一次健康体检,通过体检,“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从各项体检数据指标,观察身体各项机能反应,改变不良的生活习惯,消除不利于健康的危险因素和生活方式,减少慢性病的发生和损害,进一步增进健康,提升职工幸福生活的指数。

四、各级工会要加强组织领导,把落实工作场所“工间健身”制度和职工体检工作,作为有效落实《全民健身条例》的工作抓手,推进我市“全国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加强宣传推广,充分利用各种平台、载体对开展工作场所“工间健身”制度和职工体检工作进行宣传,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建立起健康和锻炼意识,积极投入到开展工间健身和职工体检活动中。市总将把工作场所“工间健身”制度和职工体检工作作为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并进行督导,定期检查,确保此项工作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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