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中心上半年述职述廉报告

时间:2022-01-06 01:19:53 述职报告 浏览次数:

2018年政府采购中心上半年述职述廉报告

18年在我们的忙忙碌碌中又过去了一半,在这半年里,我和科室的其他同志一道,紧紧围绕全年目标责任状、不断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求真务实,较好地完成了财政局年初下达的各项任务,保证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

述职内容

一、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在政府采购工作中,我们坚持把“公开、公平、公正”作为政府采购的生命线,坚持依法采购、阳光采购,坚持规范操作和拓展范围并重,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完成定点集中采购招标工作

上半年,共纳入政府采购额19248.43万元,实际采购总额16710.10万元,节约资金2538.33万元,节约率达13.19%。其中完成货物类采购1978.37万元,占采购额11.84%,工程类采购14561.82万元,占采购额86.92%,服务类采购169.92万元,占采购额1.24%。参与招标百余次,其中公开招标27次,竞争性谈判52次,询价22次,邀请招标4次。另外,还圆满完成了我区乡镇街道、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印刷、办公用品、公务用车维修、公务用车更换轮胎等四项定点采购和公务用车定点保险的新一轮招投标工作。达到了节约财政资金的效果,促进了廉政建设。

2、构建政府采购监督体系,加强政府采购监管

不断加强政府采购监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大型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项目,均邀请纪检、公证处等单位共同参与,进行现场监标。招标过程中严把采购备案关、开标程序关、社会监督关,增强了政府采购透明度,使招投标程序更加规范化,评标过程更透明、更公正。

3、重视市场调研工作,强化评审活动管理

价格是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评审的重要因素,是评价采购资金使用效益的关键性指标之一。在工作中始终坚持低价优先、物美价廉的原则,高度重视市场调研工作,做到采购之前“心中有数”,深入市场采购的同时,更是讲求“货比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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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在满足需求的情况下,有效地实现了价廉物美的目标。在大型招标活动中,坚持采用综合评分法,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在邀请评审专家参与的同时,规定货物类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不得低于30%,不得高于60%;服务类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不得低于10%,不得高于30%,从而有效地实现了性价比,避免了打人情分等不良现象的出现。

4、加强业务联系和协作,建立资源共享和信息互通平台

工作中注意加强与市政府采购管理处及兄弟县区政府采购机构之间的工作联系和业务协作,了解他们政府采购工作开展情况,共同探讨工作中的新问题,新路子,取长补短,共同进步。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工作中,充分利用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江苏政府采购网站、xx市政府采购网站等公开发布,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

5、集中精力做好重点项目的采购工作。

今年我市全员参与创卫,采购中心排除一切困难,积极助力区园林局、建设局等单位做好创卫工作的基础设施采购(如垃圾处理设备)、绿化苗木采购及公厕的改造等各项工程招投标工作。利用节假日时间与采购单位、审计、纪检等部门共同组成询价小组,到苏南等地实地询价、采购,为我市创卫工作添砖加瓦。

6、密切联系挂钩财政所,助力乡镇财政工作

在平时工作中,采购中心密切联系挂钩财政所,多次在分管局领导带领下到双庄、河滨财政所考察,努力做好帮扶工作。具体措施如下:第一动态了解和掌握双庄、河滨财政所工作情况,重点掌握财政收入等重点目标完成情况,帮助双庄、河滨财政所培植财源,为增加基层财政收入出谋划策;第二借助挂钩联系这一平台,积极宣传各类财税政策,并将基层的建议和意见及时向局领导汇报,做好上传下达工作;第三继续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交流,吃透政策精神,指导财政所找准项目载体,加强项目包装,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策应扶持资金。

7、上半年已完成全区两项比较典型的集中采购招标项目:及四项定点招标、和定点保险招标。

在我区18年四项定点的1号文件中,对政府采购方式、程序、监督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新的规定,改进了上一轮的审核方法和审核程序。如办公用品定点单位要执行;在明码标价基础上下浮不低于15%的优惠条件。印刷定点单位要参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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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中规定的价格一览表中的价格执行。各单位自行按照文件规定和价格规定办理,政府采购中心不再对这两项逐笔审核、盖章,实行抽查方式进行监督与管理。这样既减少了不必要的手续又方便了单位报账人员,同时也减少了采购中心的工作量。

8、积极做好其他各项工作

完成各种采购档案资料的整理工作,保证采购档案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及时填报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完成18年度xx市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考核的政府采购相关工作,顺利地通过了市局的检查。完成财政信息上稿24篇,其中国家级报刊上稿6篇。

述廉内容

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树立良好形象,把清正廉洁作为立足财政岗位和开展各项工作的基础,严格贯彻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意识,始终坚持按章办事,按程序、按制度办事。严格执行“十条禁令”,努力加强自身及科室全体同志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在工作中,我严格维护和遵守政治纪律,严守党的机密,不信谣、不传谣。在生活中,按照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不参与营业性歌舞娱乐活动,不吃请、不收礼品、礼金。清清白白做人、踏踏实实做事。没有“吃、拿、卡、要”和“三乱”现象发生,努力做到办事公开,行为规范,树立了对外窗口人员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对照局党组的要求,比照更高的标准,我的工作也有一些亟待改进和提高的地方。一是工作思路需要拓宽,需要改革,创新;二是工作应抓得更早更主动些;三是工作方式需要进一步更新。对待这些问题,我将在以后工作中认真加以克服,加倍努力,不断推动政府采购工作再上新台阶。

以上述职述廉妥否,敬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本人虚心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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