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治庸治懒的心得体会两篇 

时间:2022-01-19 03:39:30 心得体会 浏览次数:

 公安机关治庸治懒的心得体会两篇 

        篇一:

  省公安厅党委明确,将始终以“准”的标准查摆问题,采取基层评机关、领导带民警、外界评公安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找准问题、找到病根,坚决做到不掩饰缺点、不回避问题、不敷衍了事;将始终以“实”的措施推进整改,改问题、强弱项、补短板,不断提升执法管理服务效能,有效打通服务群众的“堵点”、“痛点”、“难点”;将始终以“严”的要求落实责任,加大督导检查、考评奖惩、监督执纪力度,建立健全队伍建设管理制度机制,不断巩固提升主题实践成效,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用一流业绩赢得民心。

  庸政”“懒政”现象正成为中国各地政府着力破解的难题,特别是今年以来,多个省区和城市相继掀起一场“治庸”“治懒”“治散”的官场整肃风暴,一些机关工作人员抱定的“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思想越来越行不通了。以“治庸”、“治懒”、“治散”等为主要内容的官场整肃风暴,的确能在短期内起到比较明显的转变机关干部作风的效果,但是,风暴过后,必须常效,并且要立足于“治心”。

  俗话说,心态决定状态。机关公务人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心中有什么、想什么,将直接决定其工作状态、工作作风、工作绩效。官员中存在的庸病、懒病、散病乃至贪病,其根本原因是因为其心病未治、心脉未通、心魔未除。笔者认为,“治心”不外乎以下三剂良方。

  心中有民。以人为本,以民为先,是党的执政理念,是政府的神圣职责。官员要想不庸、不懒、不散、不贪,必须始终做到心中有民,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始终做到为民请命、为民造福。人民是我们的衣食父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但是,心中有民,才能为民。心中有民,也便有了积极工作、尽职履职的动力之源,也就不会让人用鞭子在后面抽,“不求无功,但求无过”的思想也便会烟消云散。反之,如果心中无民,没有了动力,也就不可能做到真心为民、真情惠民、真诚利民,当然,也就很难使各项工作顺乎民情、合乎民意、赢得民心。

  心底无私。陶铸在《赠曾志》诗中说,“如烟往事俱忘却,心底无私天地宽。”意思是说,一个人内心没有什么欲望,正义、无私、心胸宽广,学会包容。那么这天地间的一切事物看出去都是美好的,很多问题就能够去解决。对于肩负“立党为公,执政为民”重任的机关公务人员、党员领导干部,更加需要做到心中无欲、心底无私,摒弃一切私心杂念,真正做到无我,才能将人民装满心间,才能包容一切,才不致于在工作上斤斤计较、畏首畏尾,拖拖拉拉、疲疲塌塌,更不会让私心、贪欲吞噬自己的灵魂,冲昏自己的头脑,而成为千夫所指的庸官、懒官、糊涂官、混事官、贪官污吏。雷锋、孔繁森、焦裕禄、彭登云、李素丽、徐虎……一个个闪光的名字,都与无私紧紧联系在了一起,也正因为他们拥有了心底无私的境界和美德,而成为了历史丰碑、时代楷模。

  一心向善。善是发自内心由内而外的,有善心当先有感同身受的怜悯之心,事事不易的感恩之心,矢志不渝的执著之心。其实,善没有绝对的定义,勿以善小而不为,从身边做起,用心去体谅去感受,关爱身边的人,即为善。善心、善德、善行,也许有人会说,那是佛教和基督教的教义,其实那是一种误解和偏见。党员领导干部,要想真正坚守信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必须始终怀有一颗崇尚真善美、抵制假丑恶的爱心、善心、恒心。否则,弄虚作假、灵魂丑陋、从恶如流,只会使自己的精神变得空虚无比,失去精神寄托,便会在工作上不讲奉献谈价钱、不讲原则徇私情,得过且过、业绩平庸,甚至吃、拿、卡、要,为非作歹。

  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心术不正,必酿祸端。整肃官场作风,必须立足于整心;治庸治懒,必须立足于治心。机关公务人员、党员领导干部,也必须经常性地扪心自问,心中是否有民,心底是否无私,是否一心向善,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做到心口合一、言行一致、表里如一,也才能在为人民服务的正道上一路走好,留下美名。

  篇二:

  央广网昆明11月22日消息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要“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形成长效机制,坚持不懈锤炼党员、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云南省公安厅党委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第一批问题整改落实和第二批深入开展的有利契机,结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云南公安队伍建设实际,于近期在全省公安机关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治庸懒、强担当、树新风”主题实践。

  省公安厅党委强调,开展这次主题实践,是云南公安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制度化常态化的重要举措,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公安工作会议和省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的重要载体,是锻造让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高素质过硬云南公安铁军的重要抓手。全省公安机关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自觉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和使命,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对照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坚决查摆整改思想、能力、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强化责任担当,提升能力水平,改进工作作风,树立良好形象;要着眼推进云南边疆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大力提升公安机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忠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职责使命。

  省公安厅党委要求,全省公安机关必须始终坚持政治建警,牢牢把握“公安姓党”根本政治属性,毫不动摇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断完善党对公安工作的全方位领导,确保公安工作始终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必须牢固树立为民情怀,全面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健全落实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的制度机制,不断提高公安机关依法治理能力和执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依托“互联网+”等手段和载体,深入开展“破小案、办小事、解小忧、帮小忙、助小康” 新“五小工程”,持续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持续推出新的更多便民利民措施,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必须大力弘扬担当精神,聚焦党中央对新时代公安工作的职责定位,紧扣“安边”“稳藏”“反恐”“禁毒”等云南边疆治理要素,全面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全面排查化解各类风险隐患,全力做好防风险、保稳定、护安全、促和谐的各项工作,切实履行好维护云南边疆安全稳定的政治责任。必须持续提升能力素质,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坚持从高从难从严,深入开展全警实战大练兵,扎实开展政治轮训,强化训练考核比武,努力提升各级公安领导干部和广大公安民警法律政策运用能力、重大风险防控能力、突发事件处置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运用能力、舆论引导能力。必须大力夯实基层基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下移、警力下沉、保障下倾,不断规范公安基层派出所和窗口单位建设,增强基层实力、激发基层活力、提升基层战斗力。必须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全面落实队伍管理主体责任、第一责任、监督责任,始终把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全面彻底干净肃清xxx、白恩培、仇和特别是秦光荣等流毒影响;从群众最关心的事情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坚决惩治黑恶势力等违法犯罪的“保护伞”和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坚决纠治“四风”问题,坚决杜绝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着力锻造“四个铁一般”的云南公安铁军。

  主题实践启动半个多月以来,省公安厅党委强化组织领导、狠抓推动落实,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坚持以上率下、以下看上,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搞宣讲、抓调研、察实情、听民意、督整改。全省公安机关全警参与、上下联动,通过三会一课、在线学习等方式,组织全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治庸懒”“强担当”“树新风”方面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先期培训公安派出所所长830名、全省户政业务骨干200名,制定下发《云南省公安机关办理户籍业务服务指南》等业务学习材料;全方位宣传“12389”热线,认真受理、核查、反馈群众举报投诉,大力推动落实便利民服务举措;严格落实立行立改、边改边建要求,扎实开展群众评议公安机关“不满意”事项整改、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整治等工作,并从接处警、受立案、防风险、除隐患、放管服等方面,建立健全一批制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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