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市场监管局关于2021年工作安排的报告

时间:2022-01-30 08:12:03 整改报告 浏览次数:

2021年重点工作安排

(一)巩固主题教育成果,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统筹推进党的各项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主题教育回头看,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推动机关文化建设,扎实做好兴安盟定点帮扶工作;
推进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加强机关党校培训,提高党支部书记管党治党水平;
推动窗口单位党员先锋岗创建工作,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纪律,强化党内监督,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
坚持问题导向,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巡视整改要求,加强成果运用和制度建设,推动党建工作深入开展,为市场监管提供强大动力和可靠保障。

(二)守住安全底线,提高监管效能

一是对风险点责任链管控体系实行动态管理,持续压实责任链,不断提高发现问题、管控风险的能力。二是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围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点工业产品领域,结合“双随机”抽查、“滚动式”督导检查,完善措施,落实责任,加强监管,严守市场监管安全底线,全力维护安全稳定的市场环境。

(三)聚焦民生关切,深化专项整治

一是持续推进“衣食住行”四大领域专项整治。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抓好案件督促办理,突出整治效果和社会效应。二是强化价格监管和公平竞争审查。加强医疗、教育、电力、供水、银行、殡葬等民生领域价费监管,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和市场价格秩序。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督促取消违法违规收费项目,为企业减负增效。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文件,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和直销行业监管。三是严厉打击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刷单炒信等网络市场突出问题,努力构建公平公正的网络交易环境。四是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治理行业乱象,推进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专项工作。

(四)推进改革创新,服务发展大局

一是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继续提高注册登记便利化水平,扩大“多证合一”整合范围;扎实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加强全程电子化登记,扩大电子营业执照应用范围;
深化行政许可审批改革,建设智能化行政许可审批系统,稳步推行食品经营许可电子化管理,优化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准入服务,实施自我声明承诺换证;
深化“政银合作”,提升银行网点代办市场主体登记量,为企业提供更大便利。二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力度,落实守信激励机制,探索建立自我承诺、主动纠错、信息公示的信用修复机制,营造公开公平的竞争环境。三是推进技术机构改革。积极配合自治区编办研究制定事业单位及所属技术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进一步精准定位公益类事业单位的功能,把握好与经营服务性职能职责的剥离整合,推动各事业单位和技术机构的人才评价标准和职业晋升机制,最大限度调动事业单位人员发展积极性,提升技术支持和服务能力。四是着力抓好“四大行动”计划。“标准化提升行动”要紧贴重点产业、优势特色产业,提高标准制修订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服务百家企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要在已确定的服务企业基层上,不断扩大服务对象和服务范围,在提高质量基础建设水平、推进产品标准提档升级、指导建设计量管理体系、提供检验检测服务、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给予支持,让更多的企业得到实实在在的服务支持;
“‘蒙字标’认证行动”要围绕“蒙字标”认证各个环节,建立完整的标准、产业、认证、质量链、宣传推广等体系,加快体系建设速度,落实品牌培育推广计划,打造更多的内蒙古品牌;
助力民族传统奶制品产业发展行动,要加强饲料、兽药等投入使用和奶制品包装、运输等环节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奶制品产品,完善奶制品标准化建设,加大奶制品品牌培育力度,推动奶制品产业健康发展。

(五)强化监管能力建设,提升队伍素质

一是采取以老带新、以查代训、开展业务培训等方式,提升综合执法能力。二是全面落实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公示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提升依法监管水平。三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定规划,明确标准,统一规范规章制度、业务流程、执法装备等基础工作。四是强化检验检测机构的基础建设、经费投入、设施设备等方面的基础保障,加强信息化建设。五是积极推动业务融合,围绕“三大目标”探索综合监管新模式,提升协同监管效能,通过业务融合加快队伍融合,增强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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