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7篇

时间:2023-04-30 19:30:03 疫情防控 浏览次数:

篇一:《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本人(姓名:___________性别: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_)是参加2022年xx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的考生,我已阅读并充分了解本次考试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和要求,本人认真核实,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一、本人已充分知晓理解本次考试各项防疫措施和要求。

  二、本人考前10天起自主进行了体温和健康监测,按要求进行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且结果为阴性。

  三、本人考前对照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涉疫地区以及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自觉进行了涉疫旅居史、接触史等风险排查。

  四、本人自觉遵守本次考试防疫措施和要求,考试当天将按要求自行做好防护。

  五、本人确认不存在任何按规定不得参加此次考试的情形。本人确认:

  1.本人xx居民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考前按要求进行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且结果为阴性。

  2.本人对照考点所在市州疫情防控部门健康管理监测规定,不属于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人员。

  3.本人考试前10天内无国外或香港、澳门、台湾旅居史。

  4.本人考试前7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区县(市),或有严重本土疫情外溢或外溢风险较大,按照我省政策参照中风险区管理的地区旅

  居史。

  5.本人考试前10天内未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与已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没有交集,不属于考试前7天内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不属于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且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人员。

  6.本人目前无发热、干咳、乏力、咽痛、鼻塞、流涕、结膜炎、肌肉酸痛、味嗅觉减退或丧失、腹泻等可疑症状。

  7.本人无其他不得参考情形。

  以上为本人郑重承诺。如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或接触史、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等情形,本人自愿承担相应后果及法律责任。

  考生签名:____________承诺日期:2022年

  月

  日

篇二:《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精选5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承诺书的使用频率越来越高,承诺书是把口头承诺书面化规范化的一种产物。写起承诺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精选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1我郑重承诺:

  一、严格执行《吉林省20xx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提醒》相关规定,做好考前14天以上自我健康监测,确保《吉林省20xx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健康监测卡》和进入考点出示的.“吉祥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真实、准确。保证无疫区旅行史或人员接触史等,进入考点时积极配合体温检测,无“服药过检”行为,遵守考点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如因个人信息错误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二、保证在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时提交真实、准确的报考信息和各项材料。如提供虚假、错误信息或弄虚作假,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三、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四、自觉遵守相关法律和考试纪律、考场规则,每科考试结束前不离开考场,也不以任何方式传递与考试内容有关的信息。如有违法、违规行为,主动接受有关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的处罚。

  承诺人(签字):

  20xx年x月x日

  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2我已阅读《广西壮族自治区20xx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

  防疫须知》,现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一、本人已知晓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前已进行了自我体温监测。在考前14天内若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病状,本人及时就医,并能提供医院的诊断证明。

  二、本人已申领了“广西健康码”和“通信行程卡”。对于“广西健康码”呈非绿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考前14天内从境外或外省来桂返桂,以及考点要求的其他情形的,本人能够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三、本人在考前充分理解各考点的防疫要求,并自觉遵守考试期间各项防疫安全要求。

  本人对以上承诺负责,如有与承诺不符或有隐瞒、虚报、漏报等行为,引起影响公共安全的后果,本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愿接受《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的处罚。

  考生本人签名:

  日期:

  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3本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及共同生活人员报到当日起之前14天内,没有中高风险地区及其周边地区或其他有病例报告地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二、本人及共同生活人员报到当日起之前14天内,没有患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不是无症状感染者,也不是上述两类人员的密切接触者;

  三、开学报到后,本人将严格遵从学校的各项防疫要求和防疫规定,自觉履行健康第一责任人职责,服从学校各项防疫工作安排。坚持每日自测体温,并如实上报。同时提醒监督同宿舍同学做好体温检测。一旦发现自己或者同寝室、同班级人员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时,或有与发热、干咳等症状的人员接触的情形,第一时间向辅导员、班主任报告。

  四、本人已详细阅读以上承诺条款,以上情况如有瞒报、谎报,造成新冠肺炎疫情在学校传播的,一经查实,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承诺人签名:

  监护人签名:

  20xx年x月x日

  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4本人已阅读并理解《江西省20xx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防疫要求》,愿意遵守相关规定,承担社会疫情防控责任,并做如下承诺:

  1、本人在考前不属于疫情防控要求14天强制隔离期、医学观察期或自我隔离期内的人群。

  2、本人在考前14天内自行测量体温,自我监测健康状况,保证体温低于37.3℃、个人健康情况正常。

  3、如在入场前和考试中有发烧(超过37.3℃)或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本人承诺听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进入备用隔离考场应试或放弃考试。

  本人保证以上承诺信息真实、准确,并知悉与之相关的法律责任。如有瞒报、错报、漏报的情况,一切后果自负。

  准考证号:

  联系电话:

  考生签名:

  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5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本考生现承诺如下:

  1、本人没有被诊断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

  2、本人没有与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

  3、本人过去14天没有与来自疫情重点地区(确诊病例累计超过500例的省份)人员有密切接触;

  4、本人过去14天没有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确诊病例累计超过500例的省份);

  5、本人没有被留验站集中隔离观察或留观后已解除医学观察;

  6、本人目前没有发热、咳嗽、乏力、胸闷等症状;

  7、本人到后将严格按照观察要求及时限,落实观察。

  本人对以上提供的健康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因信息不实引起疫情传播和扩散,愿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法律责任。

  承诺人:

  年

  月

  日

篇三:《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考试

  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为了配合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人已充分理解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应遵守的相关规定,作出以下承诺:

  姓

  名

  身份证号

  籍贯

  报考岗位名称及代码

  毕业院校

  联系方式

  本人考前14日内住址(请具体到街道/社区及门牌号或宾馆地址)

  1.本人过去14日内,是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

  2.本人是否属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3.本人过去14日内,是否在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核酸检测。

  4.本人过去14日内,是否从省外中高风险地区入闽。

  5.本人过去28日内,是否从境外(含港澳台)入闽。

  6.本人过去14日内是否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已发现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

  7.本人过去14日内是否与来自境外(含港澳台)人员有接触史。

  8.过去14日内,本人的工作(实习)岗位是否属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口岸检疫排查人员、公共交通驾驶员、铁路航空乘务人员。

  9.本人“八闽健康码”是否为橙码(即非绿码)。

  10.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是否有上述1至7的情况。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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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

  否□

  本人承诺:我将如实逐项填报健康申明卡,如因隐瞒或虚假填报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而影响公共安全的后果,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愿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的处罚和制裁。

  提示:1.以上任一项为“是”,考试时须携带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告。

  2.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和考试前28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须提供进出集中隔离点的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解除医学隔离证明。

  本人签名:______________填写日期:________________

篇四:《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本人是参加2022年度XX会质量专业人员考试的考生,愿意遵守疫情防控各项管理的相关要求,秉承对自己,对他人负责的原则,承担疫情防控社会责任,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一、充分理解并遵守考试期间考点城市及考点各项防疫安全的要求。

  二、考前7天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无7天内境外旅居史

  三、在考试前7天内,每日自行检测体温,体温均未高于37.3度。

  四、考试前7天内未和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密切接触。

  五、考试当日自行做好防护工作,提前抵达考站,配合查验健康码,测量体温、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六、考试期间将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管理要求,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不扎堆,不聚集。

  七、考试后如主办方根据当地防疫部门要求,需本人提供7日内核酸报告或7日健康监测情况的,将无条件按要求提供。

  本人承诺遵守《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中所有承诺内容,考试现场出示的所有防疫材料均真实、有效。若因有瞒报、谎报造成新冠肺炎疫情传播的,一经查实,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本人己认真阅读《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和防疫要求。在此本人郑重承诺:本人遵守考试相关防疫规定,服从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现场出示的所有防疫材料(信息)均真实、有效、积极配合和服从考场防疫相关检查、检测,无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

  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应责任,接受相应处置。

  我已阅读《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并遵守上述规定,打印准考证即视为认同并签署承诺书。

  承诺人(签名):承诺日期:2022年9月日

篇五:《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考试

  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为了配合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人已充分理解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应遵守的相关规定,作出以下承诺:

  姓

  名

  身份证号

  籍贯

  报考岗位代码

  毕业院校

  联系方式

  本人考前14日内住址(请具体到街道/社区及门牌号或宾馆地址)

  1.本人过去14日内,是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

  2.本人是否属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3.本人过去14日内,是否在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核酸检测。

  4.本人过去14日内,是否从省外中高风险地区入闽。

  5.本人过去28日内,是否从境外(含港澳台)入闽。

  6.本人过去14日内是否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已发现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

  7.本人过去14日内是否与来自境外(含港澳台)人员有接触史。

  8.过去14日内,本人的工作(实习)岗位是否属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口岸检疫排查人员、公共交通驾驶员、铁路航空乘务人员。

  9.本人“八闽健康码”是否为橙码(即非绿码)。

  10.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是否有上述1至7的情况。

  是□

  否□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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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承诺:我将如实逐项填报健康申明卡,如因隐瞒或虚假填报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而影响公共安全的后果,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愿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的处罚和制裁。

  提示:1.以上任一项为“是”,考试时须携带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告。

  2.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和考试前28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须提供进出集中隔离点的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解除医学隔离证明。

  本人签名:______________填写日期:________________

篇六:《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2020年全省统一考试考生承诺书

  一、考生在考试当天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健康码和轨迹码”并配合检测体温。“健康码和轨迹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来自湖北、北京的考生还应主动出示有效的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报告。参加考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二、按当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试当天持“健康码和轨迹码”非绿码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并配合安排至指定地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或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主动报告,并配合安排至指定地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打印全省统一鉴定准考证前,考生应认真阅读本文件,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届时,考生打印

  准考证参加考试,即代表作出以下承诺:“本人已认真阅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考生承诺书》,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在此郑重承诺:本人填报、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信息(证明)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保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如有违反,本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承诺人:

  日

  期:

  年

  月

  日

篇七:《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考生承诺书

  1.考生于考试当天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健康码”及14天内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配合检测体温。“健康码”为绿码,行程轨迹无异常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来自或到过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还需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或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和面试答题环节需摘除口罩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2.按当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试当天持“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并配合安排至指定地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考试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或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主动报告,并配合安排至指定地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考生应认真阅读本文件,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并作出以下承诺:“本人已认真阅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考生承诺书》,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在此郑重承诺:本人填报、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信息(证明)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保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如有违反,本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承诺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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